我坐在人潮汹涌的街头,四周繁华一如儿时的梦境。身旁卖阳春面的摊子点起昏黄的灯光映在水洼里,像摔碎了的月亮。我聆听着入夜的喧嚣,聆听这个尘世里属于我的蒸腾和浮躁,直到头顶的星,一颗一颗,亮起来。
无止境欺负一个人的梦,该醒了。
回到院子里,饭菜已经摆上桌,看起来依然香甜可口,明显是他做的。那道荔枝肉已经所剩无几,衾寒拦着冉冉蠢蠢欲动的筷子,喊我快点吃饭。扫视了一圈,我问,“顾以陌……不在吗?”殷延把最后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说,“他回来做了饭又出去了。他说有事,晚些回来。”
怕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吧。我绕到他的房间里去看了一眼,果然,空空荡荡,没有留下任何属于他的东西。既然走的那么彻底,为什么又要骗他们呢……是怕我没办法跟他们解释吧?顾以陌就是顾以陌,决定要永远离开,却还要留下来做一顿饭,让所有人记得他的好。
偏偏就是有个脑子笨的,记了十年,都没有记住。
冉冉终于如愿以偿抢到了荔枝肉的盘子,舔干净以后满足地说希望明天还有这样的大餐。可是,他再也不会出现了。
我记得很清楚。他离开的时候,正是盛夏。在聒噪的蝉鸣里,我从院子里搬走,告别殷延,冉冉,还有衾寒,毅然决然地关掉了锦裳坊。我只是在奢求某一天,某个身影会再次出现在我家里,像主人一样喊我,“雨凉,你回来啦。快吃饭吧。”
我在家里当了半年的米虫,却只收到顾府送来的一张请帖——顾以陌要成亲了。
因为我太过愤怒和震惊,顺手撕掉了那张请帖,以至于当他大婚当天,我被家丁拦在了门外。然后,穿着红色长袍的顾以陌就出现了。既然撕掉了请帖,我也没打算参加他的婚宴,我来顾府,只是想和他说最后几句话。
“半年而已,你就找到可以和你成亲的女子了?”
“不然呢,我还要等多久,再等一个十年吗?这次是你自己出现的,不会再怪我碍眼了吧?”他不再是以前那个退了一万步的顾以陌,他如今,也有了他要坚守的人。很久以前他坚守过的那个人不懂得珍惜,所以错过,所以相见了,也不能如故。
“……当然不会。顾以陌,我还要对你说两句话。对不起,还有……祝你和你的新娘……白头偕老。”
他微微颔首,我默然转身。
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讨厌最讨厌的人。
背后再也没有传来声音。我陡然觉得眼前的世界一明一灭,原来可以交替的那么快。所有的眼泪和过往被席卷在风里,在把世间照得透彻的阳光里沉淀,融化,慢慢散开,最后了无痕迹。有的时候,感情太深反而会没有痕迹,这是个不动声色的故事。而我与顾以陌的故事,早就结束了。
转眼又是一个盛夏,河边杨柳依依,蝉鸣声声时,我动身去了凝城。我知道那里有种酒,叫桃花酒,饮一壶酒,忘掉心里最重要的人,整整十年。撇开“讨厌”的这个原因,顾以陌始终是我心里最重要的人。
抱太多希望的人,究竟是我,还是他?离开的时候,我给顾以陌留了最后一封信,上面只有一句话——弈棋转烛事多端,饮水差知等暖寒。
回忆结束了,祈雨凉衣上的兰花也静止如封于琥珀。濯尘依旧一脸淡漠的表情,丝毫没有动容。“祈姑娘,不好意思,这壶桃花酒,我们不卖。”我也惋惜地看着她,摇了摇头。顾以陌的十年,如果就这样轻易被另一个十年取代,那才是真正的残忍。
我起身到床边的柜子旁,打开了最底层的那个抽屉,取出里面安静躺着一封信。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封信,是在半年前寄来的。那时候,有个姓顾的人把这封信交给我,出一百两黄金要我替他保存妥当。
我收下金子,欢喜地把信放在了柜子的最底层,还施法弄了个小小的结界,以防老鼠。钱来的太容易,我还当心其中有诈,那个姓顾的人却只提了一个要求——将来若是有一个叫做祈雨凉的女子来买这里的桃花酒,请务必把这封信交给她;如果她没有来,就让这封信永远都呆在我这里。
“祈姑娘,虽然你总说顾以陌自以为是,擅自替你决定事情。但你不得不承认,他真的很了解你……”我把信递到祈雨凉的手里,和濯尘一起出了房间。她需要一个人把那封信读完,或许,她会放弃买桃花酒的决定——她在读信的时候,我和濯尘抽空下了盘棋。我早就知道那封信的内容,顾以陌娶的女子不会幸福,因为顾以陌这么多年来只习惯对一个人退让和包容。离开祈雨凉,不过是他最后的一次退让——如果继续呆在她身边,她这辈子都学不会珍惜吧。
我很赞同祈雨凉说的那句话,有的时候,感情太深反而会没有痕迹,这是个不动声色的故事。
爱一个人的方式有很多种,或许是买一盒胭脂,或许是绾一缕青丝。而顾以陌爱她的方式,却是退让十年。“不要心不在焉的,本来下棋就很臭……”带着一丝愠怒的声音劈头盖脸而来,抬头看见濯尘阴沉的脸……好像……我又输了!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门扉上落下几粒灰尘。那张边缘微微泛黄的信纸上有微湿的痕迹。雨凉歉意地一笑,缓缓开口,“谢谢你,帮忙保存这封信这么久。我想,我还是不买酒了……”我报以理解的表情,“不用客气。举手之劳而已。”况且我还收了人家顾以陌一百两黄金。“不管怎么样,希望顾以陌的苦心,没有白费。”
她谢过我,带着顾以陌的那封信,打算离开覆云楼。“祈姑娘,已经很晚了。不如,就在覆云楼住一晚吧?”探查完客人的记忆,花了足足五个时辰,天幕的星子已经闪烁着微冷的光,像往事被翻起,虽散碎却历历在目。
她笑着摇了摇头,还是执意要离开。一个女子,虽然霸道又蛮横,可是让她这么晚一个人走夜路回家,似乎太不尽人情了。罢了,谁让我心肠好呢,她没有买成桃花酒,我就送她回家,当做是补偿吧。手上划过一道白光,她惊讶地升起到半空中,蓝色的衣角在风里飘动,变得寂静陈旧。“祈姑娘,不用害怕。你这么晚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还是我送你回去吧。”她的身影渐渐淡去,消失在茫茫的黑夜里。
远处未眠人家醒着的灯火,似一朵朵盛开的昙花。我叹了口气,转身拍拍濯尘的肩,“团子到现在都没有回来。”换做从前,它就算是在外面疯玩,日落之前都会回家,而今天……我把手搭上他的肩头,“你一点都不担心它吗?毕竟……是你把它扔出去的,不要像祈雨凉一样,失去了,再后悔也没有用哦。”
他烦躁地拍掉我的手,“白倾辞,你的想象力能不能再丰富一点?团子是只鸟!而且还是跟你似的傻不啦几的傻鸟。”
我正色道,“你没看出团子很喜欢黏着你吗,虽然它一点都不喜欢跟着我这个主人,你不疼它,我还是很疼它的。如果你把它弄丢了,不要以为我会放过你……”他突然抬起手,玩味地眯起眼睛,我下意识地后退,每次他做这个动作都意味着他在打什么小算盘,下一句话十有八九是鄙视我的。“白痴——”果然,没什么好话。他摊开手,一个毛绒绒的蓝色小脑袋探了出来,欢喜地“啾”地叫了一声,圆滚滚的身子和傻傻地绿豆眼,除了是我家团子还能是谁?
“它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怎么都没有发现。“在察看祈雨凉的记忆的时候,它就回来了。我顺手就抓过来了,你看得太投入,所以就没有发现。”他的拇指轻轻抚了抚团子头上的那撮小绒毛,脸上是前所未有的温和。我甚至以为顾以陌的执着和放弃让濯尘这样的人都被打动。团子依偎在他的掌心里,扑棱扑棱羽翼——濯尘还是比祈雨凉聪明的,他知道团子依赖他,就算他把团子从窗外扔出那么多次,但是他还是可以放任它呆在掌心撒娇。
这样的濯尘,好像比那个只会板着脸,烦躁把团子赶走的濯尘好多了。“愣着做什么。呆得跟这只傻鸟一样。”一句话瞬间毁掉他在我心里重新建立的高大形象。“为什么每次都是我啊……”貌似他才跟团子一样吧,懒洋洋的。
他难得地拿了一撮小米撒在团子面前,团子受宠若惊。我们身为无常,不吃东西没有关系,不过团子折腾了那么久,早就饿扁了,小尾巴翘着,吃得很专注。我郁闷地掌心朝上,暖黄色的光晕缓缓漾出,祈雨凉的身影出现在眼前的画面里。
我明明用法术把她送到家门口,她却没有进门,而是转了身,一个人踢着石子慢慢的走,却不知不觉到了顾府门前。
门口守夜的家丁显然认出了来人,“祈姑娘?您这么晚到府上来,是有什么急事要找少爷吗?”她有些惊讶,“你怎么会知道我是谁?”家丁笑了笑,答到,“少爷大婚时你来过,那时你没有请帖,就是被我拦了下来。事后少爷狠狠训了我一顿,说是祈姑娘以后若是想到府上来不用请帖也不用通报,直接请进来就是了。”
她忽然轻笑,低声喃喃,“原来,他也会训人。我以为他从来都像软柿子一样呢……”可惜她到最后才明白,这个软柿子所退的一万步,都只是因为需要他退让的这个人,叫做祈雨凉。
家丁望着失神的她,疑惑地问,“祈姑娘?”她回过神来,歉意地笑笑,“算了。我没什么事。”转身离去。她终究还是没有勇气踏进这里,她怕看见他,看见那个昔日寸步不离守护着她的人此刻却守护着别人,怕看到他们夫妻美满地依偎在一起,是她错过,失去,再也不可触及的幸福。
弈棋转烛事多端,饮水差知等暖寒。半句诗,她知道他或许会懂,再惋惜,一切也都回不来了。所谓世事无常,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如果是因为刚饮下不懂得冷暖,那么用十年的时间来品味,也该足够了吧。
她离开,没有看见顾府的门扉上用篆体刻着剩下的那半句诗,因为岁月的侵蚀,狠狠刻下的诗句虽描着朱砂,炽烈的颜色却变得陈旧而寂静——如膜妄心应褪净,夜来无梦过邯郸。
落日的余晖洒在濯尘的一袭黑袍上,像是最先盛开的暮色,带着柔软细腻的微光。他安静地坐在不远处的椅子上,手里握着一本书,圆滚滚的团子安分地坐在他肩膀上。看着他的侧脸,我恍惚间想起最近总是反反复复地做的一个梦——梦里有个看不清面容的女子,穿着杏子红单衫,四面是浩浩白水,偶尔有一叶孤舟划破平静的湖面。每当我要靠近她的时候,她就消失在岸边袅袅的炊烟里。隐约能感觉得到她淡淡的愁绪,像是在等待曾陪她看人间烟火的温暖和寥落。
一直在看书的濯尘忽然抬起头来,没好气地说,“盯着我做什么?没看到那两个小家伙来了吗。”我闻言转过头去,门口果然站着两个飘忽的半透明身影,一黑一白,傻乎乎的样子。
我有些无奈地扶额,这俩新无常是什么毛病,怎么每次看到我和濯尘就光顾着傻乎乎地站着,难怪濯尘每次都懒得搭理他们。
“你们是碰到什么麻烦了?”冥王说过,他们有不懂的事情都可以来请教我和濯尘。那个新任的白无常诚恳地点点头,有些面露尴尬地说到:“我们在收魂的时候碰到一个很蹊跷的魂魄,不管怎么样它都不肯跟我们走,死死附在肉身上。据簿子上记载,这个人阳寿已尽,但我们用了很多办法都带不走它,如果错过时辰,是要被冥王责罚的。所以……我们就想来找前辈帮忙……”
她所说的这个情况我和濯尘也曾遇到过。若是普通不肯跟无常走的魂魄,通常我们稍微施点法术也能把它勾走;而这两个小家伙遇到的魂魄,大概是有道行极高的旁人相助,我们才无法按正常流程把它带走。
还记得千年前我和濯尘曾碰上过一个将死的凡人,我们就守在床边。不过这个凡人似乎是某只千年树妖的夫人,我们守在床边时,一直遭到他恶狠狠的注视。那只树妖修炼得道,眼看就要成仙,却为了一个凡人女子废了千年道行,只为护住她的魂魄。我和濯尘连她的肉身难以靠近,更不要说勾走魂魄。无奈之下,还是请了冥王亲自出马,才收回魂魄。
看着那俩小家伙满面愁容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他们,碰到这种情况,老前辈我也没辙,你们只能去找冥修搞定……
一直默不作声的濯尘忽然开口,“你们可曾见到有人阻拦你们收魂?”
两个无常相互看看,然后茫然地摇摇头。这就奇怪了,当时那只树妖阴森森的眼神到现在我都没有忘记。如果能做到护住一个魂魄,还把自己藏起来,不被发觉一丝一毫的踪迹,那这个人的身份必定不容小觑。濯尘嘴角挑起一抹笑,站了起来。“白倾辞,跟他们走一趟看看吧。把店交给楼下的伙计就好。”两个小家伙喜笑颜开。我郁闷地关好房门,跟着他们一起下了楼。
新来的小伙计肩上搭着白布,正忙着倒酒送菜,看见我和濯尘,咧嘴一笑,“两位老板这是要出去办事?”
“嗯。我和二老板没回来之前,要是有客人来买桃花酒,就说老板不在,不售桃花酒。”濯尘冷着脸说完,径自走出覆云楼,两个小家伙跟在他的身后。真不知道他每天板着一张脸到底累不累,我朝小伙计歉意笑笑,“别介意,大老板就是那个脾气。我们没回来,店里就拜托你们啦。”他看起来并没有在意,“哎。二老板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