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投资退税的范围和比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应少于5年。只要不少于5年,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40%税款,再投资不足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退税款。
再投资退税的计算应根据归属年度确定适用税率,然后将归属年度的再投资额还原为税前利润额,最后计算退税额。
假设A企业是设在经济特区的一家外商投资企业,B是A企业的外国投资者。B从A获利润82万元,直接再投资于A,增加注册资本。若A企业实纳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15%,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这样,B再投资的退款额,计算为:82÷[1-(15%+3%)]×15%×40%=6(万元)。
若A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免纳地方税,此时B再投资的退税额为:82÷(1-7.5%)×7.5%×40%=2.659(万元)。
目前,我国存在一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大部分从中央、地方科技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转制而来。它们以推进科技进步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宣传公益为主的科学研究、技术咨询与服务活动。因此经济收入较少,活动经费紧张。为了鼓励社会公益类科研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号文件),规定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75招折旧计算避税法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这不仅是为了收回投资,使企业在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而且是为了把资产的成本分配到各个受益期,实现期间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
从会计信息的分析中可知,累计折旧的多少,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也体现了企业生产潜力。累计折旧越多,企业固定资产净值越少,表示固定资产已老化,生产能力降低,需要企业筹集资金,积极引进新的设备;累计折旧越少,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就越高,表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期短,成新度较高,生产能力强。这些信息对企业管理者进行决策和财务人员进行资金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外,从每期计提折旧额中,可以确定企业所要负担的固定成本主要部分,这些折旧额主要是通过“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进入到成本或费用中的,对企业的利润有着直接的影响。企业管理当局或会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可以利用信息及其所产生的作用来对企业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进行一系列预测和决策,以便加强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企业财务状况角度分析问题。累计折旧与企业其他成本、费用有着显著的特点,它是一项不需要现金流出的成本费用,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现金流入,在分析现金流动量时,必须重点考虑累计折旧所带来的影响。所以累计折旧不仅从成本、费用上对企业会计信息产生作用,而且还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固定资产存在状况,是企业管理当局及会计信息使用者不可忽视的一项内容,在整个会计报表体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因此,怎样计算折旧便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固定资产原值;(2)固定资产残值;(3)固定资产清理费用;(4)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的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很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以下几种:1.使用年限法使用年限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使用年限法又称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它将折旧均衡分配于使用期内的各个期间。因此,用这种方法所计算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中都是相等的。
其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原始价值-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使用年限2.产量法产量法是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会随着使用程度而减退,因此将年限平均法中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改为使用这项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数量。
其计算公式为:每单位产品的折旧费用
=(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残值)÷应计折旧资产的估计总产量3.工作小时法这种方法与产量法类似,只是将生产产品或劳务数量改为工作小时数即可,其计算公式为:
使用每小时的折旧费用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残值)÷应计折旧资产的估计耐用总小时数4.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使用早期提得多,在使用后期则提得少,从而相对加快了折旧的速度。加速折旧有多种方法,主要有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折旧方法的多样性造成分布不一样,税收不一样。我们有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原始价格是5万元,预计残值为800元,使用年限为5年的固定资产,有三种折旧办法:直线折旧法每年折旧相同;双倍余额递减法先折旧多,后折旧少;年数总和法先折旧多,后折旧少。我们把折旧额乘以33%,就是折旧额为企业当年节约的所得税,直线折旧额每年节约数是相同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每年节约的数是由大到小的,年数总和法每年节约的数也是由大到小,那么从节税的角度我们喜欢用哪个方法?第二个方法节税最多。我们可以适当选择三种方法节税,这里并不是说什么情况下三种方法都是最好的,因为我们的税率有变动。我给大家举一个例子,高新技术企业如果两年免税的话,你采用哪个方法?第一个。道理很简单,你前面抵这么多的税没用,因为你前面不交税,你后面才交税,所以直线折旧额是最有用的,所以你不要形而上学说这个东西最好,而要把前后左右状况搞清楚。
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但这并不是指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或多提折旧,因为不论采用哪种方法提折旧,从固定资产全部使用期间来看,折旧总额不变,因此,对企业的净收益总额并无影响。但从各个具体年份来看,由于采用加速折旧法,使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摊提较多而后期摊提较少,必然使企业净利润前期相对较少而后期较多。
在税务上,关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允许即使不是因该固定资产破损、撤走、废弃等,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也可以从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其淘汰处理的估计值,作为资产报废费用而列入费用之中。例如当固定资产停止使用,此后按照一般的方法也不存在继续使用的可能性,或为生产某种特定产品而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于产品生产被终止,该固定资产也不可能继续获得使用等。在这些情况下,可以允许进行“有形淘汰”,亦即作为固定资产,其经济上的使用价值已近极限,这时可按其原有状态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可作为资产报废费用而算入费用之中。这种处理方式在节税方面是比较有效的。因为一般地,固定资产的价值较大,在生产被终止的阶段上其残值还是比较可观的,如果不作这样的处理,那么每年在账面上将占有一笔不小的金额,显然对节税不利。
在事业年度中期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折旧资产,采用定额法或比例法计算其事业年度的折旧限额时,一般必须根据下式计算,即:折旧限额=该事业年度每年的折旧限额=在该事业年度中开始使用之日至事业年度结束时的月份数/该事业年度的月份数。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计算简单化起见,也可在得到税务当局认可的前提下,使用所谓“二分之一”的简单折旧方法,即假定折旧资产在整个事业年度期间使用,那么其折旧限额为该折旧资产事业年度折旧限额的1/2。到底采用上述公式来计算折旧限额,即按月比例计提折旧还是采用简单折旧的方法,对节税最为有利,这主要视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的购入情况而定。如果在事业年度中前半期资产的购置数量多于后半期,则最好是按月份数比例计提折旧;如果是后半期购置的资产数量多,则最好是采用简单折旧的方法。
从企业税负来看,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年限平均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自然损耗法(即产量法和工作小时法)次之,快速折旧法最差。这是因为年限平均法使折旧平均摊入成本,有效地遏制某一年内利润过于集中,适用较高税率,而别的年份利润又骤减。因此,纳税金额和税负都比较小、比较轻。相反,加速折旧法把利润集中在后几年,必然导致后几年承担较高税率的税负。但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为有利。因为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较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
累计折旧账户不仅调整固定资产账户,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成新度及生产能力状况,而且对各期的成长、费用将产生重大作用。它又是一项具有弹性的成本项目,其折旧的计提是人为估计的,所以要正确把握好尺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办事。
第76招材料计算避税法材料计算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业本身的成本计算方法。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企业的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和原料、材料等存货的计价,应当以成本价为准。在各项存货发出或领用时,其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选用先进先出、移动平均、加权平均和后进先出等其中的任何一种。上述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确定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之前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材料是企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因此,材料价格波动必然影响产品成本变动。但是在材料市场价格处于经常变动的情况下,材料费用如何计入成本,直接影响当期成本值的大小,并通过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大小。
根据我国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材料费用计入成本的计价方法有以下几种:1.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是以材料先入库则先发出这一假定为前提的,并根据这一假定成本流转顺序对发出材料和结存材料进行计价的一种计算方法。因此,在先进先出法下材料费用计入成本时,是根据材料的入库时间,按先后次序,将先入库的材料优先计入成本。
2.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在计算材料单位成本时,用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期各批收入的材料数量作权数计算材料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期初结存材料的金额+本期收入材料的金额)÷(期初结存材料的数量+本期收入材料的数量)发出材料的成本=本期发出材料的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期末结存材料的成本=期末结存材料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3.移动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是指在每一次收到材料后,以各批收入数量与各批收入前的结存数量为权数计算材料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在移动平均法下,企业材料入库每次均要根据库存材料的数量和总成本计算新的平均单位成本,并以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确定领用或者发出材料的计价。这种方法实际上也是一种加权平均法。
4.个别计价法个别计价法也叫具体辨认法,是在每次领用或发出材料时,查明其入库时的实际成本(采购成本或生产成本)作为该材料的成本。5.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是以后入库的材料先发出这一假定为依据,根据这种假定的成本流转顺序来确定领用或发出的材料和期末库存材料的计价。每次领用或发出的材料是假定后入库的材料,期末库存材料则是最先入库的材料。
上述5种不同的计价方法,产生的结果对企业成本多少及利润多少或纳税多少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材料价格总是不断上涨的,后进的材料先出去,计入成本的费用就高;而先进先出法势必使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对较低。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使用。如果企业正处在所得税的免税期,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法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将当期的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