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党派
一、中国共产党
1949年10月,建立中共永登县天祝区委员会(乡级)。自此,天祝始有中国共产党组织。
(一)中共天祝县委
1950年5月中共天祝自治区工作委员会成立,区工委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1956年,中共天祝县委成立;1967年8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全县各级党组织瘫痪。1971年,县委、县革委会合署办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与县革委会分署办公。
1979年1月成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05年,县委设工作部门6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和党校。县级机关党委改为县直机关工委,作为县委的派出机构,设在组织部;老干部工作局归口组织部管理;县档案局作为事业单位划归县委;政策研究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机要室、经济工作部职能并入办公室,保留其机构名称;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并入宣传部,保留机构名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并入政法委员会,保留机构名称;台湾工作办公室职能并入统战部,保留机构名称。但在机构运行上,仍然按原有体制运转。
(二)基层党组织
中共天祝自治区委员会成立后,大力培养和发展党员。1952年11月,全区设立了6个工作委员会。1955年4月,在一区安远乡组建了全区第一个乡党支部。1956年底,全县共有基层党委6个,总支6个,支部85个,党员1137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306人,女党员90人。
1961年12月,全县共有17个公社党委。
1963年,全县40个公社中设党委3个、总支33个、支部7个。
1966年2月,全县共有党委30个,总支3个,支部360个,党员2494人,其中女党员257人。
1983年5月,县委撤销了14个公社党委,重新建立了松山、永丰、金强、夏玛、哈溪、祁连、莫科7个区工委,下辖32个乡党委。
1985年,全县共有基层党委23个,总支14个,支部370个。党员总数为4862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1201个,女党员426人。
2004年,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对党组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2005年,全县共有29个党委(其中:乡镇党委17个,机关党委12个),20个总支(其中:机关总支15个,乡镇总支2个,企业总支3个),428个支部(其中机关支部123个,乡镇支部240个,企业支部53个,社区支部12个);党员8298名,其中女党员1143名,少数民族党员2762名,流动党员408名。17个乡镇党委是华藏寺镇、打柴沟镇、炭山岭镇、石门镇、赛什斯镇、松山镇、安远镇、哈溪镇、抓喜秀龙乡、大红沟乡、祁连乡、旦马乡、朵什乡、西大滩乡、东大滩乡、天堂乡、东坪乡党委,2个乡镇总支是赛拉隆、毛藏乡总支;12个机关党委是林业局、教育局、水利局、经贸局、广电局、卫生局、供销社、城建局、电力局、公安局、打柴沟粮库党委和县直机关工委。18个机关总支是天祝羊场、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农业局、工商局、畜牧局、粮食局、乡企局、商业局、二轻局、农机局、个私协、计生局、文体局、环保局、国税局、工商联总支。
(三)历届党的代表大会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一届一次党员大会1955年7月16日至21日在安远召开,出席正式党员38人,列席候补党员3人。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二届一次党员大会1956年6月4日至10日在安远召开,出席正式党员70人,列席候补党员96人。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三届一次代表大会1960年3月23日至26日在安远召开,出席代表278人,候补代表6人,列席116人。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四届一次代表大会1962年7月27日至31日在安远召开,出席代表180人,候补代表19人,列席48人。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五届一次代表大会1964年5月20日至29日在安远召开,出席代表182人,候补代表15人,列席150人。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六届一次代表大会1971年1月2日至9日在安远召开,出席代表245人。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七届一次代表大会1979年1月5日至8日在安远召开,出席代表263人,列席34人。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八届一次代表大会1984年1月15日至19日在安远召开,出席代表159人,列席57人,旁听6人。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九届一次代表大会1987年4月16日至19日在安远召开,出席代表160人,列席51人。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于1990年4月5至7日在华藏寺镇召开,159名代表参加了大会。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1993年3月21至24日在华藏寺镇召开,153名代表参加了大会。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1997年11月21至23日在华藏寺镇召开,193名代表参加了大会。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10至12日在华藏寺镇召开,211名代表参加了大会。
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2006年11月10日至11日在华藏寺镇召开,123名代表参加了大会。
(四)党的工作
1.组织工作
1950年5月,中共天祝自治区工委设立了组织部。
1952年6月,刘延礼、张德元、曹文彬等第一批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至1955年全县已有党员107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24人,女党员2人。1956年,随着农牧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党的队伍迅速壮大,全县有党员1137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306人,女党员90人。至1988年,全县共有党员4969人。此后,党的队伍迅速扩大,至2005年增加到8298名,增加了67%。
1985年8月起,分期分批进行整党,到1987年5月完成。1991年6月开始分批在全县推行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1992年开始,利用冬闲,以村级组织整体化建设为主,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整治。1995年后,围绕“五好”(即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条好路子、一个好机制、一套好制度),进行“五好村党支部”、“六好乡镇党委”、“农村基层组织先进县”的三级联创活动。2001年始,开展“双培双带”工作(将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将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共产党员),至2005年建成“双培双带”示范基地37个,投入资金557.5万元,使一大批共产党员成为致富带头人,一些致富能人经过培养,吸收到党内。中共天祝县委于1997年被省委授予“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先进县”称号。
自2001年起,先后制定了《天祝藏族自治县提拔任用科级干部实行公示制暂行办法》、《中共天祝县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先后两次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共选拔任用36人。
2.宣传工作
1950年,宣传部组织工作队分赴全区各地,向广大农牧民宣传党的宗旨、任务、路线和拥护新政权活动,在全工掀起了建设新政权、拥军拥政的高潮。
1952~1956年,在全区农牧区宣传“不分不斗,不划阶级”和“牧工牧主两利”的政策,开展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
1958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使宣传工作在“大跃进”中脱离实际,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宣传工作陷入混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在新时期的总路线、总方针,并在全县分六批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揭批“四人帮”运动,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1980年、1981年先后在全县农牧区宣传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进入90年代,完成了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集中进行了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宣传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1999年,制定和完善了各级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2000年,结合“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集中进行了思想教育和学习提高活动。2001~2005年,在全党开展宣传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先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三个环境”(投资环境、发展环境、干事创业环境)大讨论,制定了《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天祝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等学习制度。
1989年,在全县建立“红白理事会”103个,积极提倡婚丧事新办简办、勤俭节约、崇尚科学的新风尚。1991年,全县22个乡镇全部建起了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在全县开展“三个塑造”(文明塑造、形象塑造、诚信塑造)工程。
至2005年底,全县建成文明示范小区3个,安全文明小区2个,地级文明单位18个,县级文明单位113个,县级以上文明乡镇5个,文明村63个,150个农户创建成地级文明示范户,8600户农户成为县级“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商业无假货一条街1个,树立地(市)级“十佳公仆”、“十佳公民”各6名。
1994年,武威报社驻天祝记者站成立。2000年,《天祝报》创刊发行,每周一期,共刊发182期,2003年12月2日停刊。1989~2000年,在地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4000余篇(条)。2001年至2005年的旅游节及县庆之际,县委县政府先后在兰州、天祝举行省内各主要媒体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媒体分别对天祝进行集中报道和宣传。
3.统战工作
党的统战工作早在自治区成立之前就开始了,中共武威地委派出工作团,深入天祝藏区,用党的统战理论和统战政策教育团结了一大批民族宗教界中上层人士,为自治政权的成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78年,按照上级的政策规定,全面开展了落实各项统战政策的工作,对错划右派分子全部进行了摘帽和安置。调整了天祝县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对台属分别作了安置。同时,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原工商业者、民族宗教人士落实了政策,对历年错划阶级成份的,分别给予了纠正;开放了寺院,成立了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
自1990年开始,县委不断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努力为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服务。2003年建立了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有重点地培养党外后备干部。2004年,制定了《中共天祝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县级领导联系党外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名单,进一步加强了党与统战对象的联系。1994年,县委统战部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天祝县分别于1999年、2005年两次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1992年6月,中共天祝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成立。开展对台工作和海外宣传工作。8月,县上成立活佛转世工作指导小组。先后组织实施了东大寺鲁迦堪布佛、达隆寺达隆佛、天堂寺莫科佛和华藏寺华藏佛的认定和坐床。
1997年5月,开展了天祝县第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此后,将每年的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各项宣传活动。2004年,县委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1990~2005年的4次县庆期间,组织召开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共有159个(次)集体和453名(次)个人获得表彰奖励。
4.纪检(监察)工作
1955年7月,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成立了纪律监察委员会;1956年10月,改称中共天祝藏族自治县委员会纪律监察委员会;1979年1月,中共天祝县委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1982年,先后为全县14个公社配备了纪检专职干部。1985年,在22个乡镇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检小组。至1988年底共查处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违反财经纪律和计划生育政策等案件200多起(件),有247人受到了党纪处分。
中共天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下设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科、审理科、信访科和县委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纠风办)、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15个乡镇成立纪委,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20个县直部门配备了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
1989年,县纪委同有关部门在22个乡镇和县直机关党员中开展形势、纪律、法制、民族团结“四个教育”;开展廉政建设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制定《党政机关保持廉洁的规定》、《天祝藏族自治县科级、副科级干部廉洁守则》等7项配套制度,县纪委与检察院、监察局、公安局等8个单位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互通信息,协同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