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我省目前的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示范性职业技能考评中心布局不够合理,有的还没有建立,急需完善。当务之急,就是要创建全省性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龙头,带动各项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促进人才的均衡发展。在全省优选现有的优质职业培训教育资源,把国有大中型企业培训中心作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同时还要打破部门界限,优选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工科本科院校增挂“技师学院”的牌子,通过这种方式组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构建高技能人才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形成网络。
(三)企业职工培训,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职工培训状况参差不齐,有些中小企业,甚至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我省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私营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和单位,职工培训搞得不好,许多根本没有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和鉴定工作更是无法进行。四川省企调队对81家抽样私营企业的调查显示,“中、小、私营企业的技术工人技术等级最低,技术等级全部在中级工及以下水平,从总体上看,中级工及以下水平的技术工人占68.5%;文化水平最低,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占了83.3%,比总体水平高45.3个百分点”。这类企业迫切需求中、高级技术工人,然而,这类企业不具备举办企业培训中心和培训学校的条件,这就提出了中、小企业职工培训如何开展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首先各级政府要为这类企业提供培训的单位、师资、设施、设备;要由政府出面解决好培训的经费,同时要以立法的形式解决好职工的工学矛盾,建立良好的学习激励机制和强制培训措施,做到职工有地方学习,有经费学习,有时间学习,并且以立法形式确立职工的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以促进这类企业职工职业道德、文化水平、技术技能素质的整体提高。
(四)我省技工学校的基础设施设备、基建费用等长期得不到落实,全省缺乏职业技能培训专项经费
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滞后,最主要的表现之一就是政府对职业技能培训的专项经费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培养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培训经费严重不足。长期以来,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技师高技能人才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得不到政府的经费支持,导致这类学校教学设施设备落后,校舍建筑面积严重不足,有的甚至是危房,教学质量得不到物质保障,师资无法进修提高,这一问题严重阻碍了我省高技能人才的建设。希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情况,建议省人大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培养高级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的专项扶持经费,直接拨付给承担我省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技师学院(不分所有制形式)。
(五)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方面仍然存在制度、理论、实际操作、技术、物质条件等方面的缺陷或不足,需要总结、完善、提高
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需要地方立法来确立地位,增强《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确保高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规范性和法律效力,在理论方面还应该深入研究,完善体系,探索出更加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便于实际操作的高技能人才评价考核方法,同时要促进各地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考核的物质条件,规划建立高技能人才的考试中心。在高技能人才实现四个突破,即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方面,要在实际考核鉴定工作中有所实践,总结经验,稳步推进。要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交流、保障七环节落到实处,每一个方面都要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营造高技能人才学习、工作、生活、待遇和充分调动高技能人才积极性的优质环境。
三、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立体宣传提升认识,措施到位真正重视
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被列为人才强国战略的重点,被纳入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抓好人才工作的重要议程。高技能人才在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对数以亿计劳动者的带动中的巨大作用,已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但由于在各行各业特别是用人企业,社会大众和有关部门,还没有引起全面高度重视的情况下,特提出以下两条对策建议:
(1)加强立体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认识水平。所谓立体宣传就是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对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地位和巨大作用进行宣传。因为从面上讲有许多人不重视,所以要广泛宣传;因为从认识层面上讲,有些人高度不到位,所以要深入宣传;因为从时效持续性看,有的宣传周期短,轰动效应,过后就忘,所以要持久地宣传。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立体宣传,使全社会真正认识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从而使认识不断得到升华,与时俱进地提升到更高的认识平台。
(2)各项措施到位,真正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们常常在认识的领域谈认识,这是认识的误区,讲起来比什么都重要,做起来就看不出有什么重要,这是实践中惯犯的错误。认识与实践这种矛盾性的悖论,希望不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重犯”。要有切实可行的办法,把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列入各级政府、各行各业的发展规划,列入任期目标,加大统筹力度,加大资金投入,进行过程监控,进行评价,不断改进推动,形成良性发展。只有各项措施真正到位了,才能证明认识上真正重视了。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消除障碍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是系统工程,政府统筹乏力,难于形成合力。要有序地高效地进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就必须健全高技能人才队伍领导机构建设以加强领导,就必须进行统筹协调规划,以消除各种障碍,为此,建议成立以下一些机构来领导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成立“四川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立“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在各行业也应建立本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业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有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才有相应的组织保证,才能通过统一领导机构,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宏观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建设资源,统一评价机制等措施,形成强劲合力,在整体联动中消除观念、体制、机制、环境等障碍。
(三)完善法规有法可依,配套政策按章办事
国家和省上已有一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法规政策,但是这些法规政策中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定还很薄弱,不成系统,而面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这项崭新的系统工程,没有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难于把这项工作搞好。建议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门立法,并配套有关政策与规定。
(1)制定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条例》或《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条例》,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交流、保障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对组织机构、实训基地、经费来源、师资队伍等重大问题,有明确说法,这样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2)除了带法规性质的《条例》之外,各级政府、各个行业还应制定配套的有关政策和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按章办事过程中,有序、高效地展开。
(四)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
高技能人才已成为国家建设急需人才,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从初级、中级技能到高级技能、技师和高级技师,靠自然成长,需要相当长时间。为了加快培养各行各业需要的大量高技能人才,必须分类建立相应的培训考试机构,形成培训网络体系,形成技能人才由初级向高级、技师的终身教育体系。
(1)在国家级重点技校、高级技校、省部级重点技校、部分优秀职业技术学院、工科大学中,择优组建一批技师学院构成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主体。同时,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有条件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择优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建立相应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负责本地通用工种民营企业、社会上无人组织的人员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
(3)在各行各业,根据需要应建立本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基地),培养本行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五)加快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提高国家考评员素质
我省是人口大省,也是人力资源大省,高级技能人才需求量大,要建立起相应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将需求大量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师资。现有师资队伍不仅数量少,而且结构性缺陷严重。要保证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必须先培养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培养可分步进行。
首先,在充分发挥现有师资队伍作用的同时,各个培训机构可以采取多种渠道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担任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理论教师或技能训练教师。
第二步,如果成立了“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可由该中心担负起培养或组织培养全省高技能师资队伍的重要任务。
第三步,时机成熟,可组建“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师范学院”,专门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的各类专门师资。
职业技能人才的水平鉴定,主要依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还要加大对各职业高级考评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考评水平和工作质量,以适应对高技能人才进行考试评价的需要。
我省要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大战略,就要建立相应的师资培训机构,培养高质量教师和国家考评员。
(六)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分类指导高技能人才培养
对高技能人才的科学评价,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系统工程中的重要内容。高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包括五个方面:即在评价内容上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在组织实施上,坚持行政指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在管理体制上,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真正建立起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这种评价体系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衡量技能人才的主要标准,这是评价体系的创新,有利于引导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向健康方向发展。
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分类指导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指导:一是对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进行分级指导;二是对知识技能、技术技能和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进行分类指导;三是对学校、企业、社会不同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进行分类指导。
对不同等级、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放到统一的国家标准中,放到科学的评价体系之中进行评价,通过科学评价进行分类指导。
(七)加快技术系统开发,确保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系统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的国家标准、教材和题库系统。而目前在近2000个职业分类中,只有300多个职业有国家标准,在部分通用工种和少部分行业特有工种编有教材和题库;更为严重的是,绝大多数职业的高级工、技师、高技师还没有制定国家标准,更不说教材开发和题库建设。为此,建议如下:
(1)积极组织各行各业的力量,主动参加国家劳动保障部组织的有关职业的国家标准、教材、题库开发工作。
(2)一些职业的国家技术支持系统,还未开发出来之前,先组织本省力量,进行地方技术支持系统的开发,或加强对外交流,加强泛珠三角区域交流,借用兄弟省市的技术支持系统,来搞好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训与鉴定工作。
(3)组织各行各业、各企业的行政与技术力量,对国家尚未开发的特有工种,进行针对性的开发,以确保我省各行各业、各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培训与鉴定的技术支持系统及时投入使用。待时机成熟,把我省开发的技术支持系统逐渐与国家相应职业的技术支持系统接轨,融入国家技术支持系统。
(4)高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系统,应重视数字化、网络化、模块化等现代化的建设。
没有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就没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而技术支持系统开发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故必须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必须纳入政府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