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之前中稻的亩产量,最好的田可达到400多斤,一般的田一两百斤。当时八队的稻米总的来说是不够吃的。中农以上可常吃稀饭和杂粮,算是够吃了。贫雇农的稻谷更少,前面提到的一户贫农,一家3口只有一块田,收获300斤稻谷,平均每人一年只有100斤谷,折合成米不超过70斤。这样的家庭主要靠玉米、粟米、红薯等粮食度日。一些人回忆,每天能吃到一顿干饭,是非常大不了的事情。这一时期的农民,追求的是吃饱饭。“吃饭”这一今天看来最起码的生存要求,在当时是许多人显得奢侈的一种追求。确实,在最基本的食物要求得不到满足之前,奢望能够产生什么远大志向,谈什么改造和发展,都是空中楼阁。今天的学者批评一些贫困地区群众具有“得过且过,没有追求,缺乏上进心”之类的“贫困文化”,看来应更加深入地去理解。
(第五部分)“土改”至包产到户
前的稻作变迁一、双季稻的种植
1952年实行土地改革以后,开始有人种双季水稻,即改一年一造为一年两造。上潘屯这个时候也有人开始种双季。最初是一些人听说可种两造,就开始试种。1952年双季稻面积还很少,只是少部分人试种,大部分人仍是种一造。
种一造的人不相信可以种两造,害怕种了没有收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只有少数人种某种作物时,虫灾特别厉害。试种两造的人是为了增加产量。1953年国家开始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查田定产,上潘屯的单造粮食亩产被定为460斤。而实际的粮食亩产,到1963年整个二塘公社的平均数早稻只有262斤,晚稻256斤。由于虚报亩产,因而定下的粮食征购任务很重,有的家庭为了完成统购任务,需要将一造收获的粮食全部交售给国家,还有的家庭即使一造的粮全部交完也不够。在这种压力之下,双季稻试验性的出现,在眼见试验成功的事实之后,村民纷纷改种双造。到1956年合作化进入初级社阶段之后,按上级要求,水稻就全部改种两造了。
二、小株密植
小株密植是与原来的大株稀植相对的新式插秧法。传统上,武鸣县农民插秧时每蔸达到10多20苗,株距非常宽,为1尺×1尺或1.2尺×12尺。合作化以后,为了增加粮食产量,政府推动小株密植的方法,每蔸插5到7苗,株距为6×5,6×6或6×4(寸)。村民一开始觉得密植不好耘田,又害怕收成不好。经过示范,在增施肥料的情况下,证明小株密集要比大株稀植的亩产量高得多。村民才逐渐采用小株密植的方法。推行小株密植花了很长时间,从1954年起,一些互助组就试行小株密植,之后逐步推广,但始终没能做到全部合理密植。1958年建立起人民公社制度,在“大跃进”思想和“浮夸风”影响下,为了提高产量,公社指示推行“蚂蚁出洞”插秧法,即在一行上一株接一株密密插下,株距约1寸。这是因为当时领导主观上认为这样能提高产量,所以才推行这一做法,实际上的效果并不好。到1960年,这种过度密植的方法就被废弃,重新实行适度密植。
但是,1964年的二塘公社农业发展规划报告显示,整个二塘公社1964年早稻面积种植规格为6×6的有2200亩,5×5的有374亩,共占早稻面积81.1%,稀植面积(超过6×6)894亩,占早稻面积18.9%,其中6×7的有290亩,7×7的有159亩,8×8的有397亩,10×10的有48亩。1964年晚造,规格为6×6的仅有1128亩,其余2066亩都没达到合理密植的要求。由于缺乏材料,笔者也不知道该对这一情况作何解释。但它可以说明农民对传统有强烈的执著,不愿轻易改动。
三、化肥与农药的使用
上潘屯对化肥的使用始于1957年高级社时期,最先开始用的是肥田粉(即碳酸氢氨)。农药六六粉也在这一时期开始使用。六六粉的作用是杀死钻心虫。其用法是跟草木灰、泥土混合,在禾苗抽穗前,撒在稻田中,这时稻田的水要保持二寸高以上。
化肥的使用量从1950年代到1980年代呈逐年递增趋势。化肥以氮肥为主,1960年代的氮肥有硫酸铵、硝酸铵、氯化氨、氨水、尿素。磷肥有钙镁磷肥和磷矿粉。钾肥也在1960年代开始少量使用,有氯化钾和硫酸钾等。在1970年代开始使用复合肥。
村民非常重视化肥的使用,为了获得化肥,每年向国家上交的粮食,除公粮、购粮外,还要交数量很多的双超粮,以换取化肥供应。如1975年上半年八队的分配表显示,当年上半年粮食总产量为113261斤,交公粮10468斤,购粮42617斤,双超粮11050斤。由于当时不懂化肥合理搭配,农民特别喜欢要尿素,对于有时供给磷肥和钾肥有意见。实际上根据1980年代的土壤调查,上潘屯的土地富含氮,缺磷,应少用氮肥,多用磷肥。这一点村民现在已经普遍知道。
农药的使用跟随时代发展,六六粉用了几年就不用了,改用其他农药。1970年开始用背式喷雾器。
四、插秧机的推广与废弃
这里所说的插秧机为人力插秧机,每台需2~3人操作。1959年武鸣县引进了广西59—3型,1960年县农机部门组织力量对该机进行改进,同年成立插秧机厂。1963—1965年广西省党委在武鸣县内进行“四化”(机械化、水利化、电气化、化学化)试点。推广人力插秧机属于“四化”试点工作之一。二塘村八队也在这一时期(1965年前后)开始使用插秧机。
1967年,县里推广南宁插秧机厂出产的广西65型插秧机,此后一直使用的就是这种型号的人力插秧机。1969年4月,中央第八机械工业部和广西省革命委员会在南宁联合召开全国水稻插秧机现场经验交流会,与会代表3000人参观了武鸣县双桥公社大面积使用广西65型插秧机现场。1970年,在湖南株洲市召开的全国第二次人力插秧机现场会中号召全国水稻产区要做到“省省有武鸣”,更促进了县内人力插秧机的推广。
二塘村八队的插秧机是在这一背景下使用的时,时间约在1965—1980年。其间队里最多时有5部插秧机。县里要求80%的田要用插秧机插,但实际上机插率最高的1971年全县也只达到61.9%。八队的机插率估计不会超过这一数字。农民反映,插秧机并不好用,需要把秧分得较匀称,放进秧夹,插下的秧株大小不一,还需要人跟在后面补正,因此并不比手工插秧效率更高。农民并不愿意使用,但在当时不得不按上级要求使用。
“省省有武鸣”使武鸣因插秧机而闻名全国。二塘村八队有人被派去湖北教当地农民使用插秧机。1970年代,武鸣有人去贵州参加铁路建设,当地人听说有武鸣人,也请去教使用插秧机。1972—1973年,武鸣县内的插秧机使用率有所下降。为保住“省省有武鸣”的声誉,县、公社、大队层层召开动员会、现场会、检查验收会等,强调使用人力插秧机。机插率又有所上升。1974—1978年,八队的机插率在40%左右。随后由于使用的稻种变化,水稻需插的秧苗更为小株,插秧机实在不适应需要。县里放松了插秧机使用的要求,因而插秧机很快遭到废弃,到1980年,八队就不再使用插秧机了。
插秧机的推广使用,明显是一种不符合生产要求的领导意志由上到下得到贯彻的结果。在集体化农业经营体制下的农民,没有生产的自主权。而下级只能服从上级的行政指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外行指导内行”的“瞎指挥”情况。在这一体制下的农民,只被当作公社这一政经合一的组织中完成任务的机械性工具。而农民已经在长期只能执行上级决策的处境中养成了服从“上级”的习惯,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被压抑了。尽管农民可以在生产中获得知识,但他们的知识在没有得到“上级”的认可,并转化为“文件”之前,能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农民有自己的想法,但生产活动接受的是“上级”的指挥。这种个人思想与生产行为分离的矛盾,决定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低水平,也是集体劳动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
五、水稻品种的选择
水稻品种在武鸣县的引进和推广工作,解放后一直受到政府的重视。县里1953年成立有农林技术指导站,1955年改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文革”初解体,1973年复设。1958年成立了武鸣县水稻良种示范繁殖农场,1973年改为县农业科学研究所,1982年又改称县水稻良种繁殖农场。各个公社(后改为乡镇)还有农技站。这些机构在良种引进推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根据二塘村八队农民的回忆,水稻品种经常更换,每一品种种的时间都不长,通常一种品种只种一两年。品种来源是由生产队长去找的,往往根据上级的推广工作进行选择,再就是根据群众口传,听说哪种品种好,就想办法去找来种。在同一造水稻往往要种不同的品种,以错开农时和分散风险。品种选择主要由生产队长决定,而生产队长除要遵照上级指示组织生产这外,一般能从本队利益出发,想法比较能代表农民。
据1998年出版的《武鸣县志》对全县水稻品种的记载:1950年代的早稻品种有15个,中晚稻品种13个。1960年代以矮秆品种为主,早稻品种有19个,中晚稻品种有18个。1970年代有早稻品种26个,中晚稻品种6个。1980年代有早稻品种22个,中晚稻品种10个。
二塘村八队作为一个集体的最小生产单位,显然不可能种过所有的品种。下面记录的是村民对集体化时期记忆较为深刻的稻种的印象。
中山红,米呈红色,50年代种植,产量高,米不好吃,只种了一年,后来不再种。
水芽36号,是细米品种,米很好吃,但亩产量不高。60年代种过两三年,因产量低而不种。
60年代种得最多最久的品种是矮仔粘,亩产800~1000斤。矮仔粘的谷粒容易落到地上,所以后来不愿种。60年代还种过珍珠矮,亩产也有800斤。
70年代种过“青小金早”,这是一种早熟品种,成熟期只有70多天,米也好吃,试验田的亩产达1000多斤。因为太早熟,老鼠特别多,并且管理时间上与其他农活相冲突。种了几年后就不种了。“科情6号”在种“青小金早”之前种植,也是早稻品种,米质像糯米,亩产600~700斤,种了两年就不种了。
包胎矮,从1970年代种到1980年代,种得最多最久,包产到户后还种了几年,后来才被其他品种代替。1998年版《武鸣县志》记载:平均亩产309公斤,迟熟,长势旺盛,叶片硬直,抗病耐寒,适应性广,一般亩产300~350公斤。
以上列举的只是二塘村八队过去种植过的水稻品种的一部分。可以看出,选择品种的标准并非只有产量一条,“好吃”这一因素也十分重要,此外,还要考虑生长期,抗倒伏,抗病虫害能力等因素。这反映出,农民对自己的大米,不仅有数量的需求(吃饱),还有质量的需求(吃好)。在合作化以后,平均口粮可分到每人每年400斤稻谷,尽管还不能每顿吃干饭,但每年所分的稻谷,加上一些杂粮的补充,基本上是够吃的。另外,八队的工分值在1970年代起达到每天工分(10分)0.7元至0.9元多,比较高。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八队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对“吃好”的追求是合理的。
并没有人明确表示某一时期用一种品种取代原来的那一品种错了,这说明当时的品种选择决策得到群众认可。生产队长管理下的生产好坏直接与自家的利益有关,所以他的决策是综合考虑后以劳动效用最大化为目的的结果。可以认为,1962年改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后,集体化之下生产队长的决策,能在较大程度上反映普通农民的经济意识。
六、集体化下稻作变革的原因
二塘村八队的水稻种植水平在集体化的30年(1952—1982)中得到了巨大发展,无论是耕作技术、农具、品种、农药还是化肥都变化极大,尽管有过一些曲折,但成绩是巨大的。至少,粮食产量的增加,使农民的“吃饱”要求得到满足,并进而追求“吃好”。技术进步也使农民种水稻的劳动效益有所提高,不再像过去那么累。
变革的主要力量来源于国家层面的行政力量,由于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的国内粮食总是不足,粮食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国家“以粮为纲”的发展策略长期推行。相应的建立起大量的农业技术研究发展机构,农用物资产业的发展也得到国家的大力扶持。在组织层面上,建立起众多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行政直接干预生产,农业生产技术的使用、化肥、种子、农药的使用都成为考量工作的指标。尽管经验表明,这种做法并非最能促进生产发展的方法,有时会造成不良后果;但在客观上,行政力量促进了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即国家主导了水稻技术的发展,而技术发展又通过组织传递到每个生产单位中。二塘村八队的水稻种植水平的发展就是在这一条件下得以实现的。如行政力量直接导致了双季稻的推广、小株密植移栽法的实行。而农药、化肥使用的增多首先得益于国家支持下的这类物品供应量的增加。
从宏观上说,在粮食增产这一目的上,国家与生产队都有同样要求,所以国家主导的农业服务与管理部门能不断创新技术并设法使之应用到生产中。在微观上,个人的劳动效率并非直接与利益分配挂钩,所以个体劳动的积极性不高。一般人每天劳动记10工分,如果一个人比另一个人做得多,他的工分仍然是10分,按工分分配,他不能多得一点利益,所以就不会有努力工作的动力。而且,有的劳动力被抽到外地做工,仍然要回到队里参加分配,还有一些村干部或什么代表之类常常去开会,没有参加劳动,也同样记10工分。在村劳动的村民有意见,就消极怠工。有时生产队长对工作的安排也有定量任务式的,如规定某天每人要割一亩稻谷,那天就有人早早出工,半天就完成了任务。但大多数工作难以定量安排,或村民有对应的办法。如在砍甘蔗时,如果规定按重量定任务,村民就选大根的砍;如果规定按根数定任务,村民就选小根的砍;总体而言劳动效率并没有提高。这些情况说明,大多数村民对集体劳动的安排是不满的,会想方设法以尽量少的劳动获得尽量多的工分,也就是使自己的劳动效用最大化。由于以上原因,决定了集体化时期稻作有很大发展,但又受到局限的特点。
(第六部)分包产到户以来的稻作
变化及农民经济意识
一、技术不断进步的稻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