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就业能力概念的界定以及就业能力影响因素的分析,现提出就业能力假说的基本命题。
命题1:从单个大学生的角度,就业结果(能否就业与就业质量)取决于其就业能力的大小。
由于就业能力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大小只能通过具体指标来反映。就业能力的大小与高校提供的高等教育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大学生个人的努力程度及其结果密切相关。因而,命题1可以转化为以下两个子命题。
子命题1.1:高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培养模式和就业指导工作通过影响就业能力的大小而决定大学生的就业结果。
子命题1.2:大学生个人努力的程度及其综合素质、就业意愿和就业行为通过影响就业能力的大小而决定其就业结果。
如果证明了子命题1.1和子命题1.2,就等于证明了命题1.
命题1是基于单个大学生的分析,如果放宽数量限制,将单个大学生放到大学毕业生群体中去讨论就业问题,就得到命题2.
命题2:从大学生群体的角度,就业结果(能否就业与就业质量)取决于相对就业能力的大小。
影响大学生群体大小的因素主要是招生规模。在我国,大多数一般普通高校的招生总规模都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的,他们在招生方面的权利主要体现在招生总规模既定条件下各专业招生规模之间的分配问题。因而,命题2可以转化为以下两个子命题。
子命题2.1:政府控制的高等教育招生总规模通过影响相对就业能力的大小而决定大学生的就业结果。
子命题2.2:高校各专业招生规模的调整通过影响不同专业的大学生的相对就业能力大小而决定大学生的就业结果。
如果证明了子命题2.1和子命题2.2,就等于证明了命题2.
以上命题只是一种假说,是否正确还有待实践的检验。如果这种假说得到了证实,它就可以上升为一种理论;否则,它仍然只是一种有待验证的假说。下面要做的工作就是实证检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