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然灾害与农村贫困的相关关系
自然灾害不仅仅会影响自然生态环境,而且会导致整个社会经济循环系统功能的减退,从而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长期性制约因素。自然灾害与农村贫困呈正相关关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灾害导致农村贫困率上升
我国的自然灾害大多发生在贫困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据统计,我国现有国家级贫困县592个,有366个分布在西部,所占比重高达61.8%。这些县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落后,自然灾害频繁,人们的抗风险能力极差。从中国西部地区的区位状况来考察,西部地区集中了全国主要的大山、高原、沙漠、戈壁、裸岩、冰川以及永久性积雪地域,受东南季风与西南季风的影响强烈,寒、暖、干、湿季节变化很大。内蒙古高原旱灾、风沙灾害严重,土地沙化,草原退化;西北地区的黄土高坡,地形破碎,沟壑纵横,土质疏松,导致水土流失,泥沙泛滥。秦巴山区和横断山脉,山高谷深,地势险峻,地质构造复杂,常有滑坡、泥石流灾害发生;以贵州为中心的喀斯特高原丘陵区,山多地少,耕地零碎,土质贫瘠,石漠化威胁严重;以新疆、青海、西藏为中心的沙漠高寒山区,海拔高,气候寒冷,水资源严重缺乏,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这种复杂多样的地理条件,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导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使西部农村的贫困率不断上升,1989年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平均为11.4%,而西部八省区(甘肃32.2%、青海23.7%、内蒙古23.5%、陕西20.3%、云南19.0%、宁夏18.9%、新疆18.7%、贵州17.8%)平均高达21.7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36%。2006年西部农村贫困发生率为5.1%,仍比全国平均贫困发生率2.3%高出2.8%。据张晓等人对水旱灾害与农村贫困的研究结果,水旱灾害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平均每提高10%,农村贫困发生率就增加2%~3%,按成灾面积比例和受灾面积比例估算灾害弹性系数分别为0.26和0.17。
(二)自然灾害导致农村返贫现象严重
官方资料表明,进入21世纪以来,全国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趋缓。1986—2000年,全国贫困人口每年平均减少600万~700万;但此后速度陡然放缓,2001—2003年三年间全国共减少贫困人口300万,平均每年只有100万;而在2003年,又出现了赤贫人口,人均年收入低于637元,不能解决温饱。这是贫困问题的首次反弹。国家扶贫办政策法规组副组长何平指出:“天灾是导致贫困人口上升的原因之一。”“2003年的灾害虽然不像1998年洪灾那样在社会上引起轰动,但波及面却很大,即洪灾一条线,旱灾一大片。”
随着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世界银行“秦巴”扶贫项目和“西南”扶贫项目的实施,一部分农户已相继脱贫。但是,一遇自然灾害,农业生产遭受损失,农民收入大幅度减少的返贫现象十分严重。研究表明,在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北五省区,1999年贫困县已经解决温饱人口的返贫率分别达到了31.7%、35.8%、65.7%、43.2%和27.6%。贵州省遇到灾年的农村返贫率高达20%以上。地处秦巴山区的平昌县,1993年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粮食减产31.5%,以贫困户数和贫困人口计算,返贫率分别为90%和85%。其中,重灾的笔山镇农区,返贫率高达95%。值得注意的是,在世界银行“秦巴”扶贫项目中,1998—1999年脱贫农户为8%,而返贫农户达到11.5%。另据李小云等专家调查,在他们所调查的西部6个省、11个县、20个贫困村、200多户农户中,大部分农户都受到自然灾害和环境退化的影响。2006年四川、重庆受严重旱灾影响,大量人口返贫,其中四川绝对贫困人口增加49万人,低收入人口增加54万人;重庆绝对贫困人口增加8万人,低收入人口增加2万人。
另据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的调查结果:2003年我国绝对贫困人口中有71.2%是当年返贫人口。在当年返贫农户中,有55%的农户当年遭遇自然灾害,有16.5%的农户当年遭受减产五成以上的自然灾害,42%的农户连续两年遭受自然灾害。2003年我国当年返贫人口有近1747.5万。青海省玛多县在20世纪70年代号称“全国首富县”,人均牲畜头数曾经超过100头。由于土地沙化和草场退化,草场载畜量大减,目前该县已经沦为全国有名的贫困县。由此可见,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是西部农村落入贫困化陷阱的重要根源,这极不利于西部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直接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社会的实现。
(三)自然灾害造成农村贫困地区基本建设落后,文化、卫生、教育水平差,人力资源素质低下
据统计,目前在国家级贫困县的17万个行政村中,不通道路的比率为20%;不通电的比率为18%;不通电话的比率为2/3;不通自来水的比率也高达2/3。西部12省(市、区)的情况更为突出,1999年西部12省(市、区),通电村为89.5%,通邮村为75.6%,通公路村为79.8%,通电话村仅为19.3%,通自来水村仅为9.2%。从文化、教育卫生来看,乡、镇建有小学的占88.5%,有中学的占70%,有卫生院的占95.1%,有广播站的占73.7%,有汽车站的占32.7%。在一些特困山区情况就更加严重,如重庆武隆县后坪乡箐口村处于高寒地带,土质贫瘠,气候恶劣,常有滑坡,泥石流灾害出现。由于不通公路,从乡政府到该村步行单程要3~4小时,如果带上50公斤的物资行走则要6~7小时。村民带烤烟到烟草站去出售,从天刚亮开始走,到收购站已是下午了。村子附近没有学校,孩子们上学要走两小时的路。全村的广播、电话入户率为零,电视入户仅有一家。这是贫困地区农村落后和农民生活长期处于极度贫困状态的主要原因,这种区域性贫困很难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变。
有关调查表明:在现存的2600多万赤贫人口中,五保户占1/5,残疾人占1/3强,生活在不宜生存的环境中者占1/4,另有一些人则常年被疾病困扰,没有劳动能力,受教育水平极低。其中很多人集老、病、残于一身,很多人听不懂普通话,很多人居住在三年不见雨水的地方。农村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源往往素质较低,使扶贫项目难以找到附着点。
(四)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据统计,1984年农业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是11.5%,1994年这一比重高达21.2%,高出9.7个百分点。近年来,我国每年因洪涝,森林、草原火灾,农作物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09%。尤其是,我国西部农村既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又是生态脆弱区和自然灾害的重灾区,自然环境恶化,耕地零碎,土层瘠薄,石漠化现象十分严重。同时,西部农村贫困地区往往又属传统农业生产区,极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加之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极大地影响了西部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我们从劳动生产率和农民人均收入的比较来看,西部地区农村大大低于全国农村的平均水平。2002年西部12省(市、区)谷物每公顷单产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8.0%,小麦每公顷单产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9.9%,大豆是全国的80.8%,油料作物是全国的83.7%。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从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来看,西部地区普遍低于东部地区,尤其是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622元,而内蒙古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268元,广西为2095元,西藏为1691元,宁夏为2043元,新疆为2106元,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6.50%、80.00%、64.50%、77.92%和80.32%。西部地区农村与发达地区农村相比,差距更大。2003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496.3元、天津为5861元,上海为6658元,南京为4923元,广州为613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上海与最低的西藏相比是3.94:1。2006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3587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最高的一组(所包含的城市及其对应收入)依次是:上海9200元,北京8620元,杭州8515元,天津7936元,厦门6868元;而农村民民人均纯收入最低的一组(所包含的城市及其对应收入)依次是:贵州1951.22元,甘肃2134元,云南2250元,陕西2260.2元,新疆2727元。最高收入的上海与最低收入的贵州相比是4.71:1。两年来,这一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有扩大的趋势。
善治水者,逐无用之水,循序归壑。留有用之水,灌溉田亩,以济舟楫。则水不但无害于民,且有益于民,在乎人之利导耳。
——(清)冯道立《水利说》
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在人口快速增长与经济迅猛发展的现实条件下,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协调导致了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因此我国的减灾抗灾任务十分艰巨。但是,我们既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和生态为代价,换取一个时期经济的较快发展,也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换取当代人的经济利益,而必须通过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整治大江大河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力度等,来积极主动地、标本兼治地减灾抗灾,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经济体系和社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