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人,住口!”对面牢房中,安泽正在享用夜幕降临的第一顿美餐。
“我偏不住口!”戈斯琳越是大声的咒骂着。
安泽本是乐得安静,可多了一个戈斯琳,舒适的安静也就变得奢侈了。
活了这么久,各种生活都体验过,他唯独没有体验过牢狱的滋味儿,无人打扰的寂静能让他的思绪和心情完全放松。其实,血族人生来就应该呆在这种不透光的隐秘世界,他也开始放弃见阳光的梦想。
这里没有卑躬屈膝的趋炎附势,没有背叛维克多的歉疚,更没有对司徒醉晴敷衍似的宠爱,他也会忘记自己有两个三人混血的骨肉,他像是到了极乐世界,总想起与芷兰初见的刹那——
古韵悠然的中土,不知名的古老小巷,灰瓦砖墙,大红灯笼光芒橙黄。
他就停在那古朴的过道顶檐上赏着夜色,芷兰正从一顶轿子里走出来,长发高绾,鬓边簪着的飞凤金步摇上缀着细小的珍珠流苏,衬得那微笑柔媚出尘。
看着那笑,他仿若喝了最美的酒,微醺晕眩,全身酥麻。只可惜,当初牵着她的手的,是白发飘逸的初临,他们是举世无双的绝代佳偶。
芮莎太后曾经怂恿他杀了初临,再杀芷兰。
当他看到芷兰微隆的腹部时,忽然改变了主意。他可以借用那个胎儿,实现自己扩张族群的梦想,隐匿于黑暗的血族人得见天日,他们都会感激他。
他跟踪芷兰三个月,并趁初临不在她身边时,与她混熟,对她好,举手投足无不优雅周到。
可,纵然他做的再好,她的眼里心里也只有初临,还有那个小小的女孩——初言。
但是,他不能没有芷兰的相依相伴,凡是他想得到的东西,从未失手过,除非他主动放弃——就像放弃血族王位。
孕期中的灵族女人是最衰弱的,于是,芷兰在即将临盆时,被他转化成了血族人。
在起初的三百年中,她总是想回到初临身边,他们真正纵情快乐的日子屈指可数。
安泽曾经试图杀死初临,可惜,初临的力量诡异强大,他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想起芷兰,他又忍不住失笑,把杯子里的血饮尽,他拿起餐巾按了按唇角,开始品尝起维克多命人给他奉上的餐后甜点——香血冰激凌。
戈斯琳疯子似的在那边大吼大叫,让他的好心情大打折扣。
“戈斯琳,你知不知道,就算做囚犯,你也很讨人厌?!和你相比,司徒醉晴倒是也可爱多了,呵呵……”
“维克多是个混蛋!我恨他,我要杀了他!”戈斯琳仍是狂躁的撞击着纯银的牢门,“我要杀了初言那个贱人!”
“我可不同意。说起来,我还照顾过初言一段时间哩,在她最初的一百岁中,我时常和芷兰带着她去山上采花。那个小丫头算是我的继女,我爱芷兰,也爱她。”
他的爱屋及乌,比一般人强烈,此生最遗憾的事就是,他没有将初言转化为血族人——也只有将初言转化为血族人,初临才会痛不欲生。
当他和司徒醉晴俘获有身孕的初言时,本是想将她转化,但是,尝试过三次都以失败告终。
原因很简单,她怀有的是维克多的骨肉,维克多的血刺激她脖颈上那枚标志专属于他的罂粟烙印,庇佑初言。除维克多之外,任何一个血族人都无法将她转化为吸血鬼。
“你和维克多一样,都是疯子!初家的女人都是该死的贱人!”戈斯琳仍在声嘶力竭的咒骂。
“芷兰不是初家人,她姓冷。不过,如果你再骂维克多,我会亲手杀了你!”
“哼哼,你以为你能出的来吗?你虽然是维克多的亲哥哥,还不是被他像囚禁猪狗一样囚禁在这里?”
安泽的耐心一向不好,他从脖子上优雅的取下餐巾,拉开牢门,慢条斯理走到了戈斯琳的牢门前,威严的气势凛冽迸射。
戈斯琳顿时缩进牢房最里层的角落里,她没想到维克多囚禁安泽会不锁牢门,这到底算哪门子的囚禁?
安泽也不想太为难她,“戈斯琳,这里是皇室专用牢房,瞧瞧,这里有吃的,有喝的,有舒服的棺材,还有浴室、书房、钢琴、梳妆台,连地上的地毯都比你的公爵小姐府邸柔软一百倍。我拜托你,让我安安静静吃完那杯味道鲜美的香血冰激凌吧,否则,我会为了剩余的半杯冰激凌多一向杀人罪!”
戈斯琳不敢再发出任何声音,但是,她却在心里低咒,他和维克多一样怪癖多不胜数,又恐怖,又变态,是个迷恋灵族女人的疯子!
安泽对她突然的安静非常满意,“就这样乖乖的,看在你是我堂妹的份上,第二份冰激凌,我可以赏给你!”
说着,他又返回自己那边,把另一杯冰激凌放在戈斯琳的牢门口,“吃吧!吃了心情会好一点。”
戈斯琳的确已经饿了很久,闻到血腥味儿獠牙蹿出唇角,迫不及待的冲过来,端起那杯冰激凌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吃完之后,她的确已经冷静下来,并想到一个既能让自己脱罪,又让初言必死无疑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