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戈斯琳和冷毓墨初识时,他曾给她一样定情信物。
他说,那东西在危急时刻可以救她的命,还让她把它藏在手臂的肌肤之下,以免被其他血族人发现。
这些年她活的安稳,一直都没有用过,上一次被维克多挂在了刑场的型架上,她被吊着手臂,根本无法使用,这次倒是不同了。
她见对面的安泽已经坐在沙发上翻看书本,便悄悄的转身进入浴室,关上门,打开水龙头。
手上丹蔻指甲犀利变长,忍痛在左臂离手腕三公分处深深的划开一道血口子,拨弄着里面的血脉,找到一枚三叶草形状的蓝色宝石。
“找到你了。”她惊喜的感慨着,手臂上的伤口愈合,她将宝石放在水中清晰干净,“三叶草,我以毓墨王子的名义召唤你,请来帮我,请马上来帮我……”
蓝宝石光芒辉煌充斥正个浴室,一股回旋的冷风凭空席卷而起,浴室中摆放的一应物件都坠在地上。
对面牢房的安泽听到声音,大声的问,“戈斯琳,你在搞什么鬼?”
“没事,我不小心滑倒了。”
“麻烦的女人!”
浴室中,一个身穿洁白连身裙的十四五岁的女孩出现在戈斯琳面前,娇俏的圆脸,清秀可人,脖子上一枚三叶草吊坠,晶莹闪烁。
戈斯琳试探着问,“你就是三叶草?真像个可爱的小天使。”
三叶草有点不耐烦,她本是正忙着联络那些灵族首脑,却没想到被引到了这里来。“我从不帮吸血鬼的忙,不过,看在你与毓墨王子的关系,说吧,到底有什么事?”
“我有一封信,请你帮我送去血族皇陵。”
“血族皇陵?皇陵中都是死人,他们怎么读信?”
“应该读信的只有一个人,你杀一个守卫丢尽那口棺材就万事大吉了。”戈斯琳说完,忙抽过墙上挂着的浴袍,咬破手指,在上面开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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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言醒来时,看到棺床一旁的床头柜上的闹钟显示20:35。
“竟睡了两天?”她咕哝着翻个身,转向身旁背对着她的男人,他栗红色的卷发柔顺莹亮,却比往常长了许多,本是垂至衣领,却成了披肩长发。
初言揉了揉眼睛,伸手抚摸那艳如绸缎的发丝,“维克多,你的头发……怎么会变成这样?”说着,她偎近他的背,撒娇似的说,“我还是更喜欢短一点的,像是簇拥的花瓣,那样才美。”
他翻了个身,幽冷一笑,“看来,最厉害的吸血鬼杀手也不过如此,身边换了人竟也没有发现,我和我的儿子长得有如此相像么?”
“啊——”初言惊叫着拖拽着被子裹住身体,匆忙逃下床,“你的儿子?维克多是你的儿子?你……你是血族先王?”
初言戒备的打量着他,他的确与维克多十分相像,只是个头稍微矮了点,头发长了点。
那张脸虽然与维克多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却不像维克多那样阴邪空灵,而是气质沉稳阴森,或许是太年长的缘故,他的眼球是诡艳的紫红色,眼窝也凹陷的厉害,显得鼻子和颧骨格外突出。
具体来说,维克多美艳的像天使与恶魔的完美结合,而他的老爹阴森的像刚爬出棺材的恶灵。
“血族先王,他们是这样叫我的。也难怪,我睡了这么久,他们大概都忘记我的名字怎么写了。你却应该知道,我的名字叫瑞克斯.莱切斯特,是你外公冷隐东的老朋友!”
初言扯起沙发上的睡袍裹在身上,“你……你到底想怎么样?”
瑞克斯这才从床榻上坐起,耸肩,佯装茫然地失笑,“我能怎么样呢?你不但是我孙儿的妈咪,还是我儿子最爱的女人!”
初言冷哼,“你就不必在我面前卖关子了,你不想怎样,又怎么会跑出棺材?”直觉告诉她,这个血族先王比冷隐城更难对付。
“你果真是比戈斯琳更聪明的女人,难怪维克多会对你如此痴迷。”瑞克斯感慨一笑,“给维克多写一张字条,说你永远都不会再见他,而且你要做到这句话!”
“不!”初言不会被任何人支配,“我不会写,我也做不到!”
“你会写的!”瑞克斯笃定一笑,轻轻一抬手,手指指向初言右手中指上的宝石戒指,戒指光芒忽闪,瞬间化为锁魂剑出鞘,初言的手不由自主的握住,抬起,架在了她自己的脖子上,任她怎么移动手臂,都无法挪开分毫。
“瑞克斯,就算你杀了我,我也不会写!”
“你是在自讨苦吃!”
“你最好是看看清楚,如果我死了,维克多会恨你,蓝斯诺也会恨你,我的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和弟弟都会想尽办法的找你复仇。你为自己的儿子选了一个龌龊的王后,给他一个失败的婚姻,你还嫌他的生活不够糟糕吗?”
瑞克斯慵懒的活动了一下筋骨,“如果没有你,维克多会更幸福!”
“哼哼……如果你对幸福的定义是孤独永生,他的确是够幸福!瑞克斯,你的复活已经颠覆血族历代君王传承的规则,血族祖先的亡魂不会放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