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邵怀春还是个学生,正在肆无忌惮地挥霍着青春的时候,她收到了一封信。
一封名曰“情书”的信。
“······你优雅的身影总是在我的脑海里盘旋,你开朗的笑容总是时时出现在我的梦境里,我希望能有个机会站在你的面前,把我的心情当面向你诉说······”
情书啊,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收到情书,所以在信中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见到了那个人。
事后,这件事不知道被好友拿出来嘲笑了多少次,事前大家都还在猜测到底是什么样的男生敢给号称“中性美人”的她写情书,一定是个眼光非同寻常的,有大度胸怀的男生。谁知道,最后却是······
那个新入学的小学妹,情窦初开,迷蒙的大眼只看见了意中人英姿飒爽的一面,从此沉迷的一发不可收拾。在一些或真心或“有心”的建议下,也可以说是唆使下,才有了那封“情书”。
总的来说,在“花木兰”的外表下,她的内心也是很小女人的好不好?喜欢可爱的东西,喜欢带有蕾丝花边的衣服(虽然不敢穿),爱美,爱长发披肩(虽然不适合)。一切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她都加倍的喜欢,所以她真的有好好反省,为什么爹妈给她的是这一张脸?
但有些事情,既已成了事实,就没办法更改了。“情书”的事,对她的打击甚大,因为她的梦想就是做一个女人味十足﹑娇柔可爱的女生。有一次甚至被人问到她到底是男是女,她当时恨不得把那人生煎活剥了,你那两只眼睛难道只是用来翻白眼的吗?老娘是女人!女人!
“朋友,真的很抱歉,是我没有仔细看路,撞到您了真对不起。您看起来也没什么不良反应,咱们就此别过好吗?”这个场景真的好熟悉,好像在前不久才上演过。但她真的好累,待会还要回去“复命”,她不求别人会怜香惜玉,但可以体谅一下她此时的处境好吗?
“你的歉意我收下,但是这个怎么办?”云舒凡指着被踩脏的鞋面和沾满尘土的衣服,脸色阴沉地像是被人家挖了祖坟。今天真是出门不利,本来只是不想看到老六那张脸而出门来散个心,偏偏被七妹缠上了,现在又被一个冒失鬼弄的如此狼狈,陷入如此尴尬的地步。枉他一直自诩潇洒风流,虽然在这里能认识他的人几乎没有,但在大街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还是有碍他的形象。
只是脏了点,伸手掸一掸不就好了嘛。邵怀春佝偻着腰,在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心想大爷的,好狗不挡路没听说过吗?
“那您想怎么办呢?”好吧,即使面前的是条狗,她也只能忍气吞声,谁叫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呢。无论在哪里,外地人果然是受排挤的。
“怎么办?撞了人难道就这么算了不成?”云舒凡越想越气,觉得从没有像今天这么形象大损过,“你要是肯跪下来替我舔干净,本大爷就可以考虑放你一马。”说完,把右脚向前伸了伸,黑色缎面的靴子上印了半个灰白的脚印,煞是显眼。
邵怀春听了这话,慢慢抬起头,双手在腰间揉了揉。累了一天了,肌肉早就酸痛不止,肚子也已经唱起了空城计,她现在只想大吃大喝一顿然后找张床狠狠地睡一觉。但是面前有只疯狗挡道,让人不胜其扰,烦不胜烦。
“我说这只是很小的一件小事,人和人之间难免会有一点摩擦的嘛,再说我也已经道过谦了,您也只是痛一下,又不是掉了肉,何必要这么死缠烂打的呢?看您也不像是一般人,这样在大街上找我这样一个无名小卒的茬,您不觉得有失身份吗?如果您一定要让我负全责的话,那我只能把全部身家都赔给你,重新买件新衣服吧!”绣有青竹的荷袋,是戚叶白“赏”的,因为绣工精致脱俗,所以才被邵怀春一直保留着。将里面的碎银全部倒出塞到对方手里,邵怀春长出一口气,果然,不是自己的钱花出去就是爽快。
“真是能说会道,”云舒凡在看到对方的相貌时,眼神中就有了异样。从那罕见的短发到眉目眼神,纤细的脖颈,匀称的骨架,细细打量了一番,蓦地一笑,“你说的也不无道理,那此事就当从没发生过,你走吧。”看着被强塞在手中的银子,他不由失笑,这点数量当然不够买他身上的任何一件东西,但上面残留着身体的余温,让他不禁握紧手,心里一阵悸动。
“这人说话倒是颇为有趣。”云舒咏等对方走远了,方才看向一直收不回目光的云舒凡,嘴角露出讥笑:“怎么,五哥是看上那个小子了?”要不然也不会大发善心,这么轻易放人。
“哼,我的事情还用不着你来管!”云舒凡收回目光,瞪了她一眼,然后甩袖离去。
“你的事我是管不着也不想管,但我知道,那个小子要倒霉了。”云舒咏再次看向邵怀春离去的方向。她知道五哥偏爱外貌清美秀气身材纤细的男子,而刚才那人应该正和他的心意。虽然现在把人放了,但相信不久的将来,那人也将会是五哥囊中的一份子。哈,说出去真是让人笑掉大牙,堂堂浮云山庄的五爷竟然爱男色,如果把这件事透露出去,不知道那张自以为是的脸会是什么表情。当然,这事想想就好,她是不会说出去的,而且也和她没关系。
“什么!晚上还要加班?”
天色将黑的时候,邵怀春在一家馄饨铺子里找到了三宝,来不及寒暄,先吃一碗馄饨垫垫肚子。当再要第二碗的时候,才听到三宝说晚上还有事情,这才不管不顾地大叫起来。铺子只是在大街上搭起的一个棚子,来这里吃饭的多是出苦力的,环境本就嘈杂,听见这么一喊,只有几人回头瞄了一眼,其余人依旧大声聊天大口吃喝。
“你叫什么呢?”三宝扯下她的肩头,低头小声说道:“主子说了,既然白天没发现什么,那就晚上继续,反正盯着库房总是没错的。”
“你以为是人都是傻子?”邵怀春打掉肩上的黑爪子。她第一次见三宝时还以为是天色太暗,所以看人显得黑不溜秋的,后来才发现,这小子是真的黑。“我怀疑我们白天就已经打草惊蛇了,没人会傻的当天晚上继续作案吧?反正我不去。”从早上到现在,累都累死了,只想快点投入棉被的怀抱,她才不想去遭那份罪呢。
“主子说了,如果你不去,后果自负。他也许会发发善心,赠你一口薄皮棺材。”
棺材!?
邵怀春打了个冷颤,她差点忘记了自己的肚子里还有个药丸子,现在恐怕早已消化的连渣都不剩了。想起来就觉得可恨,那个姓戚的!真是虚有其表,肚子里都是花花肠子,也不怕哪天遇到克星。这下子,不去也得去了,没办法,小命捏在别人手中呢。
“你的主子太不厚道了。”本来美味的馄饨也变成了难以入口的毒药,“他难道不知道要以德服人吗?用胁迫的手段让别人给他做事,也不怕遭天谴。”余光撇到三宝似乎要反驳的意思,邵怀春抬手打断他,“你看看你小小年纪就开始给他做这些事,你的家人不反对吗?不怕你出事吗?雇佣童工可是犯法的,这一点他知不知道啊。”
三宝本来要说的话被打断,嘴唇阖了阖,却好像忘了要说什么,最后只憋出一句话:“主子是好人,不许你这么说他!”
“你的主子是好人,那我是什么?我可是受害者哎。”
半夜的时候,邵怀春最终还是和三宝两人趴在冰冷的草丛间,准备守株待兔。
“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你眼中的主子是好人,但在别人眼中他也可能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你还小,不可能完全看清一个人,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人是很复杂的动物。”将伪装的树枝往身前拉了拉,只露出两只眼睛,邵怀春打算利用等待的时间给三宝灌输正确的人生观。
“我爹娘死的时候,亲戚中间没有一个愿意收留我的······我快饿死时,主子找到了我,说要想填饱肚子,就得付出努力。他没有说收留我的话,只是给我一份差事,让我能够养活我自己。在我心里,主子就是好人。”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三宝的语气中没有伤感抱怨,有的只是一份属于孩子般的执着,在他心里认定的人和事,那就永远不会变。
邵怀春想起下午在馄饨铺子里对三宝说的话,突然觉得很对不起他,她不知缘由就乱说一通,希望这小子没放在心上才好,想想自己还不如一个孩子。看着在黑夜里越发明显的白眼珠子,邵怀春一笑,伸手在他头顶揉了揉。
“你,你干嘛?”三宝大怒,正打算跳起来反击,却突然听到一声异响。
有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