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道是老子哲学最重要的观念。道的基本属性是自然。在老子哲学中,自然是从属于道的。道法自然,意思是道以自然为法,但这里的自然,不是名词,不是今人所理解的外在的自然界、自然物,而是自以为然、自其然而然,没有外在约束,没有外在强迫的意思。道法自然,意思是道以自己为法。道成就天地万物,完全不带有任何目的性、功利性。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的根本。
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根,道化生了天地万物,成就了天地万物,但道成就天地万物,完全是自然而然的,道成就天地万物不是为了谋求什么,也不是为了证明什么,更不是为了得到什么。
1. 道法自然
《老子》第二十五章讲: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应当以地为效法的对象,地以天为效法的对象,天以道为效法的对象。道以什么为效法的对象?按一般人的理解,道以自然为效法的对象。
但这种理解是有问题的。台湾一名学者就这样认为,他认为在《老子》一书中,“道”并不是最高的范畴,在“道”之上,还有一个“自然”。“道法自然”,就是道以自然为法。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如果在“道”之外还有一个比道更高的存在,那“道”还是道吗?道之所以为道,就在于在它之上、在它之前没有任何一个比它更高、更前的存在。
这里关键是对于“自然”一词的理解。我们现在讲自然界,讲大自然。但是自然界的这样一种提法,在中国古代基本上是没有的。也就是说,“自然”这个词,我们现在把它当成了一个名词来用,但是在古代,最起码在《老子》一书中,它不是作为名词来用的。
“自”,就是自己;“然”,就是样态。“自然”,就是自己使自己成其为这样一种状态,而没有外在力量的强迫,没有外在压力,没有外在制约,没有外在限制,等等,这是“自然”一词的本义。
“道法自然”,不是说道之上还有一个自然,而是说,道应当以自己作为效法的对象。道使自己成其为自己这个样子、这个样态,而不是其他任何一个事物使道成其为这样一个样态。
所以,“道法自然”,实际上不是别的,就是道性自然,道的本性就是自然。
“自然”这个词,不能做名词讲,而是作为一个形容词。形容没有任何外在压迫,没有外在制约,没有外在限制等这样一些含义。
《老子》第十七章讲: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太上,下知有之”。这里讲的“太上”,不单单是一个时间的范畴、概念,更重要的还是一个价值的范畴、概念。“太”就是无以复加,就是最好的。
最好的政治统治、政治统治的模式、政治统治的方式是什么?应当是“下知有之”。什么叫“下知有之”?就是作为普通百姓,作为下面的人,只知道有这么一个统治者,而这个统治者做了什么事,不知道。也许他做事了,也许他没做事,但是百姓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事。这样一种模式,这样一种体制,在老子看来是最好的一种模式。
西方经济学理论中有一句话:“管得最少的政府,其实就是最好的政府。”这句话作为现代经济学的一种理论,其实在老子思想中早就有这样的思想。
“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的状态是,领导者做了很多事,做了很多有利于、有益于民众的事,所以民众亲爱他、赞誉他,这叫“亲而誉之”。比如说,人们知道黄帝,我们现在称自己为炎黄子孙,但是黄帝做了什么事,大家都不知道。尧、舜、禹、汤做了什么事,我们知道,所以人们赞美尧、舜、禹、汤,人们没有赞美黄帝的。但是按照老子的观念来讲,黄帝是比尧、舜、禹、汤更为伟大的人物。
“其次,畏之”。再其次变成了“畏之”,就是人们害怕他。人们为什么害怕他?因为他很厉害,因为严刑峻法。任何一个人,如果触犯了刑律,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比如说秦始皇这样的人,人们害怕他,但是他的地位就比尧、舜、禹、汤要低。
再下来,第四个层次是:“其次,侮之”。就是说,再其次,人们连怕他都不怕了,不管他怎样的嚣张,不管表面上如何厉害,人们都不怕他。人们敢批评他,敢辱骂他,这是最低的一个层次。
老子接着讲: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我们讲前面这些话,其实是为了讲“自然”。“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就是说事情合乎它自身的轨道而运行、发展,但是就百姓而言,他认为没有一个人干涉自己。百姓认为不是因为别人干涉我,而使我成为现在这个样子。好像是没有人管,自己想做什么事就做什么事。百姓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不是别人教导自己这样做,不是因为别人劝告自己这样做,而是我自己这样做。我自己这样做,就是所谓的“自然”。
在“太上”的时候,人们只知道有一个帝王,有一个管理者,而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事,这样一种状态,就是一种“自然”的状态。这种状态,在老子看来是一个理想的状态。
《庄子?天地》篇讲:“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这样一种状态,就是一种“自然”状态。
除了直接讲到“自然”之外,《老子》一书中还间接地讲到一些话,我们从这些话中,也可以体会到老子所讲的“自然”是一个什么样的含义。
比如第二章讲:
万物作出了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不辞”,也就是不司、不掌控。生养万物而不以万物为己之私有,为其所当为而不自以为事,功成事遂而不以功臣自居。这样一番作为在老子看来就是“自然”。
《老子》第五章还讲: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什么叫“刍狗”?“刍狗”就是祭祀过程中,用草扎起来的一种祭祀品,一次性的,祭祀完了就可以扔了。
“天地不仁”。在儒家看来,天地是仁爱的化身。阳光雨露,哺育万物。哺育万物以后,又把这一切给予人类。所以在儒家看来,天是一个仁慈、仁爱的形象。而在道家看来,在老子看来,“天地不仁”,它“以万物为刍狗”。因为天地间的万事万物,在天地看来,都是一样的,都是没有差异、没有区别的。
“圣人不仁”,这里的圣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圣人,而是一个有职位的人,也就是统治者。一个统治者,“以百姓为刍狗”,是说这个统治者不是亲爱某一些人,他对一切人都一样。
这里说的“不仁”,“天地不仁”、“圣人不仁”,不是说他们不做对民众有利的事,不是说他们只做对民众有害的事,不是这样一个概念,也不是这样一个含义。而是他做任何事,或者他不做任何事,都没有一种考虑,没有一种想法,是要故意做这件事。也不用刻意去思考,因为做了这件事可以对他人、民众带来什么样的好处,会不会带来什么好处。他没有刻意想,因为没有想,所以他做这件事的时候,就是“自然”的。
《老子》第七章讲: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不自生”,也就是不自私其生,不以一物为自己私有的财产。“不自生”的状态,其实也是一种自然的状态。《吕氏春秋?贵公》篇讲: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子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至公矣。
不刻意、不自私、不以功臣自居,无所偏爱,无所求索,并非为了通过做某事而得什么,这就是“自然”。
我们现在还讲这样一种话,说谁自然谁不自然。导演告诉演员:你应当自然一些。自然一些是指,别太戏剧化,别太为演戏而演戏,你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要紧张,不要拘束。这个意思,其实就是“自然”这个词本来的含义。
“自然”不是别的,就是没有外在约束,是怎么样就怎么样,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怎么说就怎么做,这才是“自然”。
2. 自然是道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