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时,志怪小说兴盛。其中,旨在自神其教的"释氏辅教之书",为志怪小说的大宗。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涂,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宏观谈到了中国小说与宗教的密切关系,尤其关注到中古志怪小说"非有意为小说",表明时人对这些作品深信不疑,相信作品中的人与事都是真实可信的。据孙昌武考证:六朝释氏辅教类作品大都散佚,鲁迅在《古小说钩沉》中曾辑录一些故事断片;典型作品还有在日本发现的三种观音应验记,即宋傅亮的《观世音应验记》、宋张演的《续观世音应验记》、齐陆杲的《系观世音应验记》,共辑录了八十多个观音故事,成为中古志怪小说中释氏辅教类的典型形态。
而《洛阳伽蓝记》则保存了不少"释氏辅教之书"。
《洛阳伽蓝记》以佛寺为叙述中心,紧紧围绕佛寺来叙事、写人、状物。何兹全在1998年4月4日的《中国文化报》刊文《佛教史研究的新领域》说:"五、六世纪(南北朝后期),每一个寺院都是它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中心。"这样,作为文化活动中心的佛寺,就与志怪小说结下了不解之缘,就与人们的社会生活尤其是与人们的精神生活结下了深深的缘分。日本民俗学家柳田国男指出:"传说的核心,必有纪念物。无论是楼台庙宇、寺社庵观,也无论是陵丘墓冢、宅门户院,总有个灵光的圣址、信仰的靶的,也可谓之传说的花坛发源的故地,成为一个中心。"在《洛阳伽蓝记》中,佛寺往往成为"传说的核心、灵光的圣址、信仰的靶的、传说的花坛发源的故地",成为志怪小说的策源地、传播中心。这样,我们就能更加深刻懂得杨衒之在《洛阳伽蓝记》自序中说的,"今之所录,止大伽蓝,其中小者,取其祥异,世谛俗事,因而出之"。杨衒之实际上深刻地看到了佛寺与小说、叙事文学的密切关系,中小佛寺"取其祥异,世谛俗事,因而出之","取其祥异"牵出不少志怪小说作品,这些志怪小说多与佛教及其传播有关,值得重视;而"世谛俗事"则牵出许多志人小说作品。
范祥雍在校注《洛阳伽蓝记》时,写了十分著名的论文--《洛阳伽蓝记校注·序》,这篇文章成为20世纪研究《洛阳伽蓝记》的经典名文。文章全面论述了《洛阳伽蓝记》的内容与文学成就,高度评价了《洛阳伽蓝记》在中国小说史上的地位,认为它是小说史上重要的一环:固然这一部书可以作为整个的一篇游记小说来读,同时我们必须知道在这一大篇小说之中还含有无数杂事短书的小说。因为每记一寺都有它的历史或故事,有的寺还有和它相关的神话或异闻,这一部分大都可以一则一则独立的来看,作为魏晋以来《搜神》、《志怪》、《世说新语》一类小说来读,它是继承了这一类小说发展而来的产物。
宋代修纂的小说类书《太平广记》迻录了不少则......我们如果不读《洛阳伽蓝记》,很难了解中国小说史何以会由魏晋《搜神》、《志怪》、《世说新语》一类的小说忽然跃进到唐宋传奇一类的小说?......总之,我们读这部书好像读小说,比读魏晋以来《搜神》、《志怪》一类杂事短书,粗陈梗概的小说;比读《世说新语》一类残丛小语,略记言动的小说,都觉更加快意。我想这是由于书有体系,有史有文;不仅谈神说怪,猎奇拾遗,而且叙述婉转有致,文辞秾丽秀逸,富于小说趣味的缘故。到了唐人传奇,大都自觉地创作小说,"作意好奇","尽幻设语",叙述就更加曲折,文辞就更加恣肆了。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中国小说从魏晋,经过南北朝,直到唐宋,它的历史演变的过程。纵观整部《洛阳伽蓝记》,志怪小说作品主要有:
宣忠寺记寇祖仁与城阳王元徽的恩仇故事;愿会寺记神桑及其被砍伐的故事;光明寺记佛像捉贼故事;永和里记董卓旧居发生的董卓向邢峦索还旧物的故事;崇真寺记比丘惠凝死而复活的故事;平等寺记佛汗故事;平等寺附记太原王庙的故事;景宁寺附记刘胡兄弟放下屠刀皈依佛教的故事;秦太上公寺记樊元宝传书故事;白马寺记沙门宝公故事;洛阳大市记狐妻截发的故事;菩提寺记死而复活的崔涵的故事;开善寺记已成为死鬼的韦英回故居寻找旧妻的故事、侯庆家佛像夺子性命的故事;永明寺附记孟仲晖家里佛像夜行又忽然消失的故事等。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这些志怪小说作品吧。
(一)宣忠寺记寇祖仁与城阳王元徽的恩仇故事
宣忠寺载庄帝杀尔朱荣,城阳王元徽曾参与其事,为庄帝出谋划策。后尔朱兆谋反,擒得庄帝,欲捉拿元徽:及尔朱兆擒庄帝,徽投前洛阳令寇祖仁。祖仁一门刺史,皆是徽之将校,少有旧恩,故往投之。祖仁谓子弟等曰:"时闻尔朱兆募城阳王甚重,擒获者千户侯。今日富贵至矣!"遂斩送之。徽初投祖仁家,赍金一百斤、马五十匹,祖仁利其财货,故行此事。所得金马,缌亲之内均分之。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信矣。兆得徽首,亦不勋赏祖仁。兆忽梦徽云:"我有黄金二百斤、马一百匹在祖仁家,卿可取之。"兆悟觉,即自思量:"城阳禄位隆重,未闻清贫,常自入其家采掠,本无金银,此梦或真。"至晓,掩祖仁,征其金马。祖仁谓人密告,望风款服,云:"实得金一百斤、马五十匹。"兆疑其藏隐,依梦征之。祖仁诸房素有金三十斤、马五十匹,尽送致兆,犹不充数。兆乃发怒,捉祖仁,悬首高树,大石坠足,鞭捶之,以及于死。时人以为交报。
杨衒之云:"崇善之家,必有余庆;积祸之门,殃所毕集。祖仁负恩反噬,贪货杀徽,徽即托梦增金马,假手于兆,还以毙之。使祖仁备经楚挞,穷其涂炭,虽魏侯之笞田蚡,秦主之刺姚苌,以此论之,不能加也!"这是一则志人兼志怪的跨类小说,《魏书·城阳王徽传》也记录了这个故事,《元徽墓志》也叙述了城阳王徽之死:"铜驼兴步出之叹,平阳结莫反之哀......春秋一,永安三年岁次庚戌,十二月六日,薨于洛阳之南原。铭词云:'聪、耀为虐,冠履飘沦,压焉斯及,殄瘁奄臻,剖心奚痛,歼我良人。'"在北魏王朝晚期,朝廷上层充满动荡,人们为了权势,尔虞我诈,纷纷自相残杀,让北魏步步走向衰亡。
在权势纷争中,城阳王元徽曾经有恩于洛阳令寇祖仁一家,元徽投奔寇家。寇祖仁却恩将仇报,"时闻尔朱兆募城阳王甚重,擒获者千户侯。今日富贵至矣!"贪占了元徽带来的金一百斤、马五十匹,分给族人,于是斩杀元徽,将元徽头颅送给尔朱兆。惨死的元徽离奇托梦给尔朱兆,怂恿尔朱兆索取寇祖仁"贪占"的黄金二百斤、马一百匹,借尔朱兆之手惩罚忘恩负义者,于是尔朱兆"捉祖仁,悬首高树,大石坠足,鞭捶之,以及于死。"寇祖仁聪明反被聪明误,机关算尽却反误了卿卿性命。托梦这一情节成为整个故事的关键环节,故事尖锐讽刺了没有道义节操者,充分肯定了元徽的彻底复仇行为,假借奇幻情节来完成整个故事的叙述,也借此尖锐讽刺、谴责了忘恩负义者。
这一故事中,作者两次写到人物内心活动,一次是元徽托梦后,尔朱兆自思量:"城阳禄位隆重,未闻清贫,常自入其家采掠,本无金银,此梦或真。"另一次是寇祖仁:祖仁谓人密告,望风款服,云:"实得金一百斤、马五十匹。"两次心理活动描写,都自然妥帖,使故事的展开自然而合情合理,读来让人信服。
最后,作者淋漓尽致表达了自己的心声,直接站出来,义正词严地评论道:"崇善之家,必有余庆;积祸之门,殃所毕集。祖仁负恩反噬,贪货杀徽,徽即托梦增金马,假手于兆,还以毙之。使祖仁备经楚挞,穷其涂炭,虽魏侯之笞田蚡,秦主之刺姚苌,以此论之,不能加也!"用"魏侯之笞田蚡,秦主之刺姚苌"两个著名典故加强对寇祖仁的批判讽刺,这是史家笔法,沿用《左传》"君子曰"、《史记》"太史公曰"写法,对历史人物盖棺论定,作出鲜明强烈的道德评判。故事结尾处冷冷加上一句,"时人以为交报"。"交报"一说,既有中国本土民间宗教思想,即著名的"崇善之家,必有余庆;积祸之门,殃所毕集",又有佛教思想的影响,表明北魏洛都民众对于佛教的接受理解,并将其用在人事评判中,可见佛教善恶因果报应观深入人心,说出时人共同的看法。后来该故事被《法苑珠林》"怨苦篇"收入,为更多的人所知晓。
(二)愿会寺记神桑及其被砍伐的故事佛堂前生桑树一株,直上五尺,枝条横绕,柯叶傍布,形如羽盖。复高五尺,又然。凡为五重,每重叶椹各异。京师道俗谓之神桑。观者成市,布施者甚众。帝闻而恶之,以为惑众。命给事中黄门侍郎元纪伐杀之。其日云雾晦冥,下斧之处,血流至地,见者莫不悲泣。六朝志怪小说善写神异之物。这是一则名物兼佛教圣物故事,写神桑的神奇灵异:"直上五尺,枝条横绕,柯叶傍布,形如羽盖。复高五尺,又然。凡为五重,每重叶椹各异。"树形、叶果都无比奇异。全篇聚焦神桑,以桑为叙事中心,叙写简明,给人触目惊心的印象,神桑为愿会寺招来众多布施,唤起了更多民众对佛教的崇信。而离奇的是:天子命人砍伐,"其日云雾晦冥,下斧之处,血流至地,见者莫不悲泣"。云雾晦冥暗示了悲怆感伤的情景、氛围,"下斧之处,血流至地,见者莫不悲泣",更写出神桑的奇异,见者莫不悲泣,至此戛然而止,将这诡谲怪诞事物抛给读者,让人慢慢咀嚼。"伐木血出"故事亦可参见《风俗通义·怪神》"世间多有伐木血出以为怪者"条。
这则故事与中国咏物文学有密切关联。《洛阳伽蓝记》有十分浓厚的咏物倾向,记述了大量佛教圣物、圣迹,一定程度上,《洛阳伽蓝记》也是中国古代咏物文学名著,既上承《山海经》、《尔雅》、汉散体大赋"咏物"传统、六朝地理博物小说写法,写出中国本土民间古老的"植物崇拜"、"图腾崇拜";又融入了外来佛教思想旨趣,寄托了宗教情意,尤其民众在虔诚庄严的宗教氛围下,其哀婉之情更深。
另外,值得重视的是,在正史《魏书·灵异志》也记录了这一故事,研究这类志怪小说,应该与传世文献如正史著作、出土文献如墓志等结合起来,打开视野,力求贴近历史。董乃斌在《诸朝正史中的小说与民间叙事》中谈到了民间叙事与官方叙事、文人叙事的复杂关系:从民间叙事→文人叙事→官方叙事;从民间口头叙事→作家文字的艺术叙事→史官御用钦定的经典叙事。神桑之类神异故事,当时人深信不疑,杨衒之也正经八百讲这一故事。在古代中国,历史著作与古典小说一直关系密切,纪实与虚构相伴相生,先秦《左传》、《国语》、《战国策》就有不少虚构的故事、虚构的人物语言,所以钱锺书说:"《左传》记言而实乃拟代言。谓是后世小说、院本中对话、宾白之椎轮草创,未遽过也","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记言特其一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子部小说家类杂事之属后按曰:"记录杂事之书,小说与杂史最易相淆。诸家著录亦往往牵混。今以述朝政军国者入杂史,其参以里巷闲谈词章细故者,则均隶此门。"
透过这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我们隐约可感到当时社会宗教氛围之浓,北魏晚期的社会动荡加剧了这类故事的产生,加快了这类故事的流传;同时,这类故事弥漫开来,就会让社会更惶恐、人心会更不宁,这类故事往往也成为社会动荡的触媒、导火索。所以,文学对社会生活不只是反映,也会干预影响社会生活。文学与生活的关系从来就是相互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