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人才考察的方法。随着人才管理制度的改革,人才考察的方法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经常使用的方法有下面几种:
——察法。这是有关人员根据自己的观察与判断来考察人才的一种方法。如通过与人才的个别谈话、讨论问题和解决问题等的具体接触,以及观察其工作的日常表现和作出的成就,来判断人才的思想品德和能力,对人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观察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由于缺乏客观评定标准,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并受到观察者个人的情感、好恶、识别能力和水平的限制,所以不容易对被观察者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为了使观察法更科学,就要建立工作记录、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等相应的配套制度,以扩大观察的范围和角度,尽量避免主观随意性和个人好恶。
——调查了解法。这是通过查阅人才档案、个别访谈、开座谈会、民意测验、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人才作出全面、公正评价的一种考察方法。由于这种方法具有民主陛和群众性,一般说来,能够正确反映人才的实际情况。但是,由于有时众说不一,特别是对有些人才争论比较大时,往往使考察者难下结论,从而使问题复杂化。在这种隋况下,切忌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偏听偏信,不能正确地对待被考察者;一是议而不决,使被考察者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正确的态度应是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式,对被考察者作出完满的结论。
——考试测评法。这是通过考试、测评的方式,考察人才的一种方法。
考试一般分笔试和口试(面试)两种,主要考察人才的思维能力、业务知识和文字表达水平。
测评一般采取个人述职、群众或有关人员评议打分、领导审查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人才的德、能、勤、绩等全面情况。测评的关键是测评数据的量化问题,如把被考察人员的“德”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等若干等级的依据,应具有直观性和可操作性,否则,参加测评者就不好判断打分,测评就会流于形式。有时测评并不打分,只以评议或鉴定的形式进行。这种方式比打分简便易行,但比打分带有更多的主观随意性。
——成果鉴定法。这是借助于直接鉴定人才的劳动成果来考察人才的一种方法。这里所说的劳动成果是指达到一定水平的、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创造性的成果,而不是一般的工作成绩。如科学论著、科技成果、管理经验、临床操作成果、文学艺术创作等。成果鉴定法之所以能够成为考察人才的重要方法,是因为劳动成果中凝聚着人才的智慧、知识、意志、创造性和奉献精神。通过劳动成果,我们更直接、更深入地了解了人才的全面情况和突出特点,能够对人才作出准确的评价。对于集体创造的劳动成果,要特别注意个人在成果形成过程中的作用。
以上所说的各种方法,都有其长处和短处,所以,在人才考察的实践中,它仃硐驻并不是被单独使用,而是互相结合、互相交叉,取长补短,共同发挥作用。另外,考察人才的方法也不仅这些,还有许多新的方法不断在实践中涌现出来。
3.先秦诸子关于人才考察和识别奸臣的论述对我们今天的启迪
(1)为我们提供了考察人才的具体方法
正确地认识、评价人才,识奸防奸,历来是一个难题。然而先秦诸子却从多角度来总结、概括这个问题,为我们提供了有借鉴意义的具体方法。关于人才的考察,先秦诸子认为可以通过三条途径进行。一是通过对一个人的言论、声调、表情、年龄、社会地位、人际关系、日常生活等外在方面的观察,来判断一个人的德性、气质、忠勇;二是通过谈话、提问、设置各种场景,来考察一个人的思想、品行;三是通过到群众中、实践中调查了解,再加上综合分析,来对一个人的全面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可以说,先秦诸子提出的这三条途径,对于我们今天的人才考察,都有启迪作用。
尽管这三条途径中所包含的一些具体方式,今天已不再适用了,但他们提出问题的思路和角度,仍值得我们研究。特别是第一条途径,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我们今天的人才考察,比较侧重于后两个途径,也就是说经常用谈话、提问(考试)、调查了解等方法,对一个人是不是人才作出判断。这固然是重要的,但却是不全面的。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十分广泛,除了工作单位外,还有许多社会交往,因此,我们的考察不能仅仅局限在单位以内。应扩展视野,通过一个人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交友、生活习惯等,对一个人进行深入的了解,以防一些表里不一的人,以假象欺骗群众。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对一个人内心世界的考察。先秦诸子认为通过对一个人的言论、声调、表情的观察,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内心世界,这种说法虽有些绝对,但并不无道理。一个人的内心可以隐藏得很深,但在一定时候、一定事件、一定人群中,总要通过自我表现。
反映出来,当然不一定是先秦诸子所说的这些方式。只要认真观察,还是能够发现一些问题的。只不过我们往往不大注意或者说不太重视一些偶然的流露,因此,也就自动放弃了作出正确判断的许多机会,从而使人才考察出现某些偏颇,甚至严重的错误,不管是历史上,还是当代都有值得吸取的教训。当我们了解了先秦诸子的思想后,就要自觉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以期当代人才考察更全面、更科学,更适应时代的要求。
(2)重视对人才品德的考察
先秦诸子提出的考察人才的三条途径,主要侧重于对人才品德的考察,几乎没有涉及考能、考绩问题。这虽然是一个很大的缺陷,但也表明先秦诸子重德的用人思想。
先秦各家对“德”的理解不尽相同,但在用人上一般都强调德,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老子作《道德》篇,其政治标准是爱民;孔子讲“为政以德”,“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骥”即好马,比喻杰出的人才,也是将德、将仁、义、礼放在首位;孟子主张实行仁政,讲“民为贵”,认为“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作为君子的首要条件也是仁和礼;墨家所说的贤者,首先要重道,要讲兼爱、非攻,要为人民兴利除害,也是将德放在首位;管仲在《立政》篇中说:“君子所真者四:一日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不仅讲德,而且只有大德达到了仁的境界,才能掌握国家大权;荀子也主张“论德以定次”,即爵位、次序按列,突出的也是政治标准;法家所讲的德与儒墨不同,认为只有变法改革才是“至德”,明法、尊君才符合德的标准,用人时也是首先考虑德。
我们党历来重视对人才“德”的考察,不管是“又红又专”、“德才兼备”的提法,还是“德、智、体”,“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标准,都把“德”放在首位,认为“德”是人才的灵魂。但是,在选才、用才的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两种偏向:
一是由于重德,就把德抬到至高无尚的地位,以至只讲德,不讲才。“文化大革命”前,我们党曾有这种偏向;一是口头上重德,而实际上却重才轻德,把才作为选拔、使用人才的主要标准。这是粉碎“四人帮”后,在纠正过去“左”的错误倾向时出现的另一种错误倾向。直到今天,这种倾向仍有很大市场。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我们确实需要大批有才能的各式各样的人才。但是,有才并不意味着有德。如果仅把才能作为选拔领导者和高层次管理者的标准,那么我们选才、用才的标准就会发生偏颇。因此,在大力加强人才工作的今天,我们应该重新学习先秦诸子“重德”的用人思想,坚持我们党把“德”放在首位的用人标准。实践证明,一个道德败坏、品行不端的人,无论多么有才华,都不应该成为我们选才、用才的对象。在诺贝尔奖的评选中,除了有政治态度这一条件外,还有“家庭生活严肃”、“为人公正”等不成文的标准。资本主义国家都可以把“政治标准”放在选才的首位,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做到这一点。当然,也要注意摆正德与才的关系,不能重德就不讲才,而是德才并论,德为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