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以感情留人。感情招人、留人的内涵十分丰富,现在应主要解决好四个问题。首先是要为人才创造一个宽松的、有利于发展的学术氛围,使人才敢于在学术问题上争鸣、辩论,说实话,保障学术民主和学术自由;其次是要允许各种创新尝试的失败,不能一有闪失,就用舆论、政策压人,打击人才的积极性;再次是帮助人才营造一个和谐的人际环境,建立一支能够协作的团队,使人才的长处得以发挥,短处得以谅解和包容。特别是不要计较人才的一些个性,使人才能够心情愉快地工作、学习、研究;最后要解决好困扰人才的一些较大的实际问题,如进修、住房、夫妻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
三是以教育留人。所谓以教育留人就是加强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实践证明,一个热爱祖国、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刻苦钻研的人,是不会过分埋怨客观条件的。因此,各级党委要注意加强对人才的思想教育,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引导他们把个人成才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克服自身的缺点错误,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长为党和人民真正需要的合格人才。
事实上,“以利招才”、“以权位招才”、“以礼招才”往往是相互结合的。只给人才优厚的待遇和官职,却不知尊重、信任人才,并不一定能够真正留住人才;而只在表面上尊重、信任人才,却不知尽其所能尽量解决人才的实际问题,同样也不会真正留住人才。因此,要真正招致并留住人才,就应尽力把这三方面完美地结合起来。
四、选拔人才的具体办法
古代与今日,选拔人才的方法,有的相同,有的各异。我们要学习古代人的思路和经验,不断完善今天的人才选拔制度和方法,使优秀人才通过正常的途径脱颖而出。
1.考试
西周的官办学校采取逐级考试的方法选拔人才。人仕考试分为三级五等进行。先由乡大夫进行“秀士”、“选士”的考试;再由司徒进行“俊士”、“造士”的考试;最后由学政大司乐从“造士”中选出优秀者上报给天子,交给司马量才录用。被录用的人称为“进士”,由政府授予官、爵、禄。对于技术、军事人才的选用,一般也要经过严格的考试,主要考实际技能。
在人才选拔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的今天,我们也打破了以往传统的选拔人才的方法,开始使用考试公开选拔人才,而且这种方式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与先秦时代所不同的是,我们从来不用单纯考试的方法来决定一个人才的命运,而是把考试(笔试、面试)同审查、试用等方式结合在一起,择优录用,这就使以考试选拔人才的方法更公正、更合理。当然,由于今天的考试制度实行的时间并不长,因而还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并不像先秦时代那样完备;考试的内容和程序也较为繁杂,有时并不能真正体现一个人的实际能力,所以还需进一步改革完善,以真正调动而不是压抑人才的积极性。
2.招聘
先秦时代并不叫招聘,而叫招贤,主要指一国国君下令招贤、求贤,也包括国相、将帅或某个部门、某个单位的长官招贤。招贤一般有两种办法:一是国君派人直接征招某个贤人,如秦穆公征召蹇叔;一是出招贤榜,如秦孝公招来商鞅,楚悼王招来吴起。燕昭王筑黄金台招士,也属于这一种。
我们今天的招聘,也是人才选拔制度改革的产物。它与考试、审查相结合,是一种较好的选拔人才的方式。招聘可以破除“求全责备”、“论资排辈”等条条框框的限制,有利于发掘社会上被压制、埋没的各种人才,促进人才流动,使人才脱颖而出。
但是必须看到,由于招聘中的某些环节并不十分严密,所以拉关系、走后门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必然影响招聘的公正、合理性。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招聘制度,使其在人才选拔上起到更好的作用。
3.自荐
毛遂自荐的故事几乎人人皆知。其实吴起在鲁国杀妻求将,也有自荐的成分。冯谖贫乏不能自存,投奔孟尝君又不受重视,于是三次弹剑高歌,无非是希望得到重用,也应属于自荐。这些自荐之人,都在历史上作出过一定贡献。
目前,我们也采取自荐的方法选拔人才。前面提到的考试、招聘法,其实也有自荐的成分。但总起来讲,自荐法应用并不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受封建思想的影响,许多人缺乏竞争意识,不愿出头露面表现自己。当然,这里也有怕担责任的成分,怕毛遂自荐后,搞不好工作,人家笑话;二是领导对毛遂自荐的人并不十分放心,甚至还有轻视、看不起等其他看法,因而影响自荐法的实施。
其实,自荐法是一种较好的选拔人才的方法。这种方法既可以使不被他人、社会所了解的人才脱颖而出,又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的理想、抱负,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应该向古人学习,一方面大力推行自荐法,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自荐制度,使自荐同考试、测评、择优录用等方式相结合,以避免自荐中的盲目性和某些偏差。
4.推荐
管仲时齐国曾制定了推荐贤才的法令,要求推荐政治人才和军事人才,并规定推荐人才是地方各级官员的任务。有人才不推荐,叫做蔽贤、蔽才,要分别情况给予处罚。
孔子主张“举贤才”,也是说用推荐的方法选拔人才。一是“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认为每个人都要推荐自己了解的贤才。这样,自己不了解、而别人了解的贤才,也不会被埋没。二是“选于众”,“举直”、“举善”。即当权者从众人中选拔那些正直的、表现好的人。
孟子也同意实行举荐的办法,但比孔子大大前进了一步。他主张既要充分征求人民的意见,又要进行实际调查了解。
左右皆日贤,未可也;国人皆日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
以贤举贤,又是古人一种推荐人才的办法。这实际上是一种伯乐相马的办法。英雄识英雄,人才识人才,有时确实能够发现、选拔出真正的人才。
推荐法也是我们目前普遍采用的一种选拔人才的方法。它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它包括领导推荐、群众推荐、专家推荐等,是广泛发掘人才的好形式。其中的。专家推荐,实际上就是“以贤举贤”,这也是我国人才选拔制度改革的产物。当然,推荐还只是获得人才信息。被推荐之人是否被任用,还要经过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核、研究后才能决定。这往往会出现组织决定与群众意愿不—致的矛盾,影响被推荐人和群众的情绪。因此,作为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考虑群众、特别是专家的意见,减少不一致的矛盾,既保证推荐工作的质量,又保证推荐工作名副其实。
5.选举
选举制是我们国家一直采用的选拔人才的一种方法。它彻底破除了封建社会所实行的世袭制、等级制和特权制,把挑选人才的权利交给广大人民群众,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体现和具体运用。选举制有利于废除干部终身制,使干部能上能下;有利于把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各级各类领导岗位上来,保持领导班子的朝气;有利于克服用人问题上一的不正之风,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可以说,选举是选拔人才的较好方式之一。
但是,选举制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有时为了搞平衡,如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的搭配,不得不附加许多人为的因素,使民意不能完全体现;有时大范围应用选举法时,由于缺乏对候选人的深刻了解,也往往使选举流于形式。因此,我们在坚持选举制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选举制,使其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6.任命
任命制在我国已有很长的历史,直到现在仍然沿用。所不同的是,社会主义时期的、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后的任命制,已不是个人或少数人意志的体现,它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民意测验、群众推荐等形式相结合,也是体现民意的基本方法之一。
但是,任命制毕竟是权力意志的体现,如果没有正确思想指导,不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就容易出现个人说了算或以个人好恶作为评价人才标准的弊病,以及其他方面的不正之风。因此,应该以法律的形式,对任命制作相应的规定,保证任命制置于集体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以减少或者避免任命制可能带来的副作用。
7.聘任
聘任制是当今社会普遍实行的一种用人制度。它既带有自荐的性质,又带有任命性质。因此,自荐制和任命制中容易发生的一些问题,聘任制中也容易发生。所以,对聘任制要加强监督和指导,也要辅助测评、考察等手段,从而使这个人才选拔制度更加完善,更加适合时代的要求。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新的人才选拔方法还在不断涌现。如助理制、梯队制、任期制、挂职锻炼制等已普遍实行。只要我们严格按照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的方向一直走下去,不仅会产生更多的选拔人才的新方法,而且一定会打破现实存在的、人才选拔上的种种禁忌,为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更良好的社会条件。相信一个人才辈出、群星争辉的时代,在改革、发展的浪潮中肯定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