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教育资源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必要的条件保障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的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91年8月,原国家教委颁发了《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中小学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人们对中小学图书馆的认识在改变,图书馆在中小学的地位逐步提高,作用被广泛认同,图书馆的规模和数量在扩大,建设和管理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以计算机网络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的迅速发展,促使我国中小学图书馆在办馆理念、管理方式诸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2年前发布的《规程》显然无法指导和规范新世纪现代化的中小学图书馆的建设和管理。于是,教育部有关部门几经商讨,多次修改,反复征求意见,修订了《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终于在2003年3月颁发了《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这个《规程(修订)》适应了新时期的发展要求,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的体现。
新颁布的《规程(修订)》与原《规程》相比,除继续强调了中小学图书馆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办馆的基本条件和基础管理的规范之外,还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了新的理念、要求和发展方向:一是服务课程改革,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了要“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合作和活动能力。”因此《规程(修订)》总则关于“图书馆的基本任务”中着重强调了“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过去大家都把图书馆当作“第二课堂”,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研究性学习的兴起,很多学校的学科教师都把语文阅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课以及研究性学习课挪到图书馆来上,图书馆教师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把图书馆办成名副其实的“第二课堂”。
二是多方投入,增加藏书和设备,建设设施先进的现代化中小学图书馆。教育部在印发《规程(修订)》的通知中,第一、第二、第七、第八条以及《规程(修订)》第二、第十九条都提到了加大投入的问题,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设立图书专项经费,保证中小学图书馆(室)购买图书资料的需要。学校要多渠道筹措经费。积极鼓励企事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捐助。”这是我国社会经济多元化在教育和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中的一种反应。《规程(修订)》的第四章还特别强调了要增加近几年来在中小学图书馆新出现的计算机、扫描仪、刻录机、打印机、以及不同功能的阅览室、电子资料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等现代化设备设施。此外,对生均藏书量、报刊和工具书品种的要求都有了相应的提高,并对入藏文献的学科分类比例作出了规定。这使中小学图书馆的基础建设有了可操作性。
三是顺应潮流,逐步实现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主的现代化管理方式,实现区域资源共享。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加之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实施以来,我国中小学的信息化建设“热火朝天”。因此,《规程(修订)》的第十七条中明确指出,“图书馆应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馆要重视和加强图书馆与校园网(城域网)的结合,实现网上电子图书资源共享。”教育部在印发《规程(修订)》的《通知》强调指出“中小学图书馆(室)的现代化是中小学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将中小学图书馆(室)的信息化建设作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数字图书馆和图书资源中心的建设。对建有或在建局域网或城域网的地区,要以某个中心学校或教育部门网络中心为依托,建设图书中心,辐射周边学校,实现资源共享。”这为我们勾画了一个以资源共享为目标,以计算机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为基础的现代化中小学图书馆事业的宏伟蓝图。
四是因地制宜,逐步实施,加强指导、评估和督导。《规程(修订)》的标准和要求,对经济发达地区来说,有些方面可能已经超过,但对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还是一个暂时难以企及的高标准。所以,教育部在印发《规程(修订)》的《通知》中强调:“未实现‘两基’的贫困地区图书馆(室)建设标准继续按‘两基’验收标准执行;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向新《规程》相应标准靠齐;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按新《规程》一类标准执行,在图书馆(室)的管理、建设、使用效益以及图书馆(室)现代化等方面达到较高的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图书管理工作和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并将其列为对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的一项内容。”《规程(修订)》的附则中还特别指出“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规程执行,各地乡镇中小学图书中心的建设参照本规程高标准要求执行。”也就是说,即便在经济较差的地区,还是要集中财力,参照《规程(修订)》高标准来建设中小学图书中心,确保高标准的课程资源的建设水平。
总之,《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积12年的实践经验,结合了新时期教育对图书馆工作要求,突出了时代特征和现代化要求,突出了对管理工作和管理人员的要求,突出了可操作性,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奠定了工作依据。本套丛书就是根据《规程(修订)》的精神,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的供中小学图书馆教师业务培训之用。
中小学图书馆(室)的现代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项工程浩大的基础建设。原《规程》的颁布,解决了一个学校有无图书馆(室)的问题,而12年后的今天,《规程(修订)》的颁布,给我们指明了中小学图书馆(室)在新世纪里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