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本馆臣《提要》曰:“此本不分卷,盖后人合而编之……每书之下,抄撮史书,各为之注。前后无序跋,亦不载注者名氏。”据《故宫善本书目》第二编《天禄琳琅录外书目》明本集部著录:“《咏史诗》不分卷,一册,唐胡曾撰,不著作注人名氏,明内府刻本《释文三注》之一。”知与《四库》本的底本“不分卷”、“不载注者名氏”相合。又据《唐音统签》卷六四五胡曾小传谓:“内府注释本载一百四十九首……查有《广武山》一首失载”。案此所谓“内府注释本”即明内府刻印《释文三注》本,《统签》所录亦即此本,参下节表列可明。兹检《四库》本,适为一百四十九首,且无《广武山》一首,知与明内府刻本同。
又《四库》本按所咏史事的时代先后编次,起《不周山》,迄《汴水》,而内府本亦同,观《统签》即知。案《百川书志》卷六史志三史咏类著录:“《咏史继编》一卷,大明清源王懒云继胡曾之作也。自出一意,凡百四十九事。”亦可作为一条证据,盖明内府本载胡曾《咏史诗》一百四十九首,故王氏和作也是一百四十九首。
合而观之,可知《四库》所用之底本,乃明内府刻印之《释文三注》本,绝无可疑。
前已证知《四库》本注文乃南宋初人所为,而胡元质正是南宋初人。且《四库》本源出《释文三注》,而《释文三注》在元代即有刻印,去南宋初不远。故疑祖本即胡元质的原注本,惟不明是否为其所刻。张政先生说:胡元质注本“各诗按年历改编,系旧本如此抑即出于胡氏之手今不可知”。据以上所考观之,似应为胡元质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