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等华生念完,说道:“葛莱生算是苏格兰场警探中最聪明的人了。他和雷斯瑞德是警界中的佼佼者,都敏捷而勤奋。但这两人彼此嫉妒,暗中互相较劲。这案子如果让他们俩一块儿合作,那一定是要闹笑话的。”
见福尔摩斯一副悠闲的样子,华生有点诧异,说道:“你怎么还不走呢?这事可不能耽误!”
福尔摩斯说:“这又与我有何相干?即使我破了这案子,功劳也不归我——只因为我并不是官方人士。”
华生说:“但他此刻是来求你帮助的。”
福尔摩斯说:“正是,他知道我的才能在他之上,所以向我求助,然而成功以后,他们是绝不会承认功劳是我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去瞧瞧吧,也许可以凭我个人的能力解决这案子。即使我在破案后得不到什么,至少也可以让他们自愧不如。我们出发吧!你跟我一起去吧。”
“你要我一同去?”
“是啊,你如果没有别的事,不妨同行。”
华生觉得与其在屋子里无事可做,还不如一起去看看,于是跟着福尔摩斯上了一辆马车,急速朝勃力克斯顿路前行。在距离发生命案的屋子一百码左右的地方,福尔摩斯就要求马夫停了车,坚持下车步行。
劳列斯登花园街三号的外表看上去很可怕。那里有四幢屋子毗连着,离街道略远,两幢有人居住,两幢空着。那幢空屋靠近街道,有几排紧闭的窗户,玻璃上贴着字迹模糊的“招租”牌子。每座屋子的前方,各有一个小园子与街道分隔开来,园中还有些枯树。一条黄色的小路,是黄泥和石子交砌而成的。昨天晚上曾下过雨,所以小路很泥泞。园子的外面,围着三尺高的短墙,墙头装着木栅。有一个高大的警察靠着短墙站着,他周遭围着几个看热闹的人,都伸着脖子朝屋子里瞧。
华生以为歇洛克·福尔摩斯势必要立刻奔进屋去展开侦查,可是他并不急,反而在屋子外面的小径上踱来踱去。他先瞧瞧地上,又仰起头来看看天空,接着又瞧瞧房子和那短墙上的木栅,这样观察了一会儿,才又缓缓地走上小路,眼睛盯着路两旁的草地。路上有不少的足印,他停下来几次,有时他脸露微笑,并发出满意的欢呼声。
在屋子的门口,一个白脸细发的大个儿,手中拿着一本小册子,奔出来和福尔摩斯握手,那人高兴地说:“你真的来了!一切东西,我都没有移动。”
福尔摩斯指着小路说道:“那地方就除外了!如果有一群水牛从那里经过,也不会比现在更混乱。葛莱生,我想你在答应别人践踏以前,一定已做了记录吧?”
葛莱生道:“我在屋里面忙着。我的同事雷斯瑞德先生也在这里,外面的事全归他管。”
福尔摩斯向华生瞧了瞧,他的眉毛扬了一扬,露出轻鄙的神情,说:“有你们二位在,第三个人当然不可能再找出什么了。”
葛莱生搓着双手,答道:“我想我们已各尽所能了。这实在是一件奇怪的案子,我想一定合你的胃口。”
歇洛克·福尔摩斯问道:“你是不是坐车子来的?”
“不是。”
“雷斯瑞德也没有坐车子吗?”
“正是,先生,他也没有。”
福尔摩斯道:“那么,我们到里面去看看吧。”
他问了这两句莫名其妙的话后,便进屋去了。葛莱生跟在后面,脸上满是不解的表情。
屋中有一条短甬道,直通厨房和办公室,地板上没有铺地毯,却积满了灰尘。左右两旁各有一扇门,一扇似乎已有好几个星期没有开过了,另一扇是进入餐厅的门。凶案就发生在餐厅里。福尔摩斯跨步进去,华生也跟着一同进去。
那是一间宽大的方形屋子,没有任何摆设,显得非常宽敞。墙壁上糊着廉价的花纹壁纸,有不少霉点,有几处已剥落,露出黄色的墙。在门的对面有一个壁炉,炉壁外框是用大理石砌成的。炉台的一角放着一根红色的蜡烛,那里只有一扇污暗的窗,所以室内的光线显得十分昏暗。
尸体仰面躺在地板上,眼睛好像凝视着那褪色的天花板。这人约四十三、四岁,体格中等,肩膀很宽,一头黑色的鬈发,下巴上还有些短硬的胡子。他上身穿着礼服和背心,下身穿一条淡色的裤子,硬领和袖口都十分干净。他身旁的地板上有一顶礼帽。他的两手握着拳头,手臂张开,但两条腿则交叠着,似乎他死前曾受到惊吓,脸上才露出这种恐怖的表情,害怕中似乎还带着怨恨。死者的面容很恐怖,低削的额头、扁圆的鼻子、高突的颚骨,他不自然的姿势,都让他看起来像一只猿猴。
这时,雷斯瑞德走到餐厅门口站住了,并向福尔摩斯打招呼:“先生,这案子一定会成为骇人听闻的怪事。我也不是新手,但竟一点头绪也没有。”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尸体旁边,跪下来仔细查验。他瞧了一会儿,便指着四周的血迹,问道:“你们确定尸体身上没有伤痕?”
那两个侦探同声回答:“确定没有。”
福尔摩斯道:“那么这血迹一定属于第二个人了。”
他边说手指还不停地在这里触触,那里摸摸,然后又解开死者的衣纽,仔细检查。突然,他的眼中又露出茫然的眼神。最后,他用鼻子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瞧了瞧他的靴底,问道:“这尸体一点儿也没有被移动过吗?”
“我们只在检验时略略动过。”
福尔摩斯道:“你们可把他送走安葬了,此刻已没有再查验的必要了。”
葛莱生早已预备好一副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来将尸体抬出去。当他们抬起尸体时,忽然“叮”的一声,一枚戒指滚落在地板上。雷斯瑞德忙拾了起来,很惊讶地看着。
他喊道:“这是一个结婚戒指啊!一定是有一个妇人到过这里。”
福尔摩斯问:“现在你这样呆瞧着它是没有用的。你在他衣袋里查出了什么东西?”
葛莱生答道:“一只金表,号数九七一六三,伦敦白劳特公司制造;一条贵重的艾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镌着‘共济会’的徽章;一枚金扣针,上有狗头图案,狗的眼睛是两颗红宝石;另有一个俄国皮的名片匣。名片上印着‘依拿克·兰勃,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人’的字样。这名字和他衬衫上E.J.D.三个缩写字母恰好相合。此外,没有钱包,但有些零钱,约七英镑十三先令;另有一本薄伽丘的《十日谈》,扉页上签着约瑟夫·史坦格逊的姓名。另有两封信,一封是写给死者的,一封是寄给史坦格逊的。”
福尔摩斯问道:“什么地址?”
“寄到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由本人自取。这两封信都是从戈恩轮船公司发出的,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出的日期。可见这个不幸的人正准备回纽约去。”
福尔摩斯问:“你可曾打听过那个史坦格逊?”
葛莱生答道:“我已立刻朝这方面进行了,一边在各报登载广告,一边派人到美国交易所打听,但到现在还没得到回复。”
福尔摩斯问道:“你有没有问一些你觉得和这命案有特殊关联的事情?”
葛莱生悻悻然道:“我所要问的事,都在电报中说明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笑了笑,正要说什么,忽见雷斯瑞德搓着双手,很得意地从刚才陈尸的房间里出来。
“葛莱生先生,我发现了一个最重要的物证。假如我没有在墙壁上仔细查验,这一点也许要被错过了。”他的两只小眼睛闪闪发光,好像他已抢在他的同事之前先下了一颗棋子,禁不住洋洋得意。
“瞧这里!”他欢呼道。
只见,在墙纸的破损之处写着一个血红的“RACHE”字。雷斯瑞德得意地说:“你们认为怎样?这要点之所以被忽略,就因为这屋角是全室最黑暗的地方,因此没有人到这里来查看。想必是那凶手用他自己的血写的,看,这里还有血滴落下来的痕迹!我想这一定是那人想写一个女子的名字——瑞契尔(Rachel),但还没来得及写完。这肯定与一个名叫瑞契尔的女子有关。”
福尔摩斯闻言就从口袋中拿出一卷软尺和一面圆形的放大镜检查起来。他在室内踱来踱去,有时站着,有时跪着,更有一次他竟趴在地上。他一会儿低呼,一会儿微叹,有时又吹着口哨,以表示他的得意和失望。他大约检查了二十多分钟,几次用软尺测量地板上一些痕迹的距离,然后又去量墙壁。在一处地板上,他很谨慎地用镊子取起一小撮灰色的尘土,放入一个信封中。最后又用放大镜查看那面墙上的血字,仔细查验了每一个字母。查验完毕他似乎很满意,便将软尺和放大镜又放进口袋。
葛莱生和雷斯瑞德两人见了福尔摩斯的种种举动,都很诧异,并带着几分轻视的表情,同声问道:“先生,你认为怎么样?”
福尔摩斯答道:“现在我要和那位发现尸体的警察说几句话,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瑞德瞧瞧他的笔记簿,答道:“他叫约翰·莱斯,此刻已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宁顿公园路奥特兰场四十六号找他。”
福尔摩斯将住址记在小册子上,对华生说:“走吧,我们去找这个人。”然后又回头向那两位探员说:“我告诉你们一件事,对于这案子应该有些助益——这是一件谋杀案。那凶手是一个男子,他的身高在六尺以上,应是个壮年人,他的脚很小,穿着粗皮的方头靴子,抽一种印度的雪茄。他和那个被害人是同乘四轮马车来的,拉车的马,蹄铁有三个是旧的,前面一个是新的。我猜想那凶手的脸色赤红,右手的指甲特别长。这些线索虽还不算完备,但对你们办案多少有些助益。这个人是被谋杀的,中毒死亡。”他走到门口,又回头说道:“还有,雷斯瑞德,那‘Rachel’一字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因此,你不必费工夫去找那位瑞契尔小姐了。”
说完,他便匆匆走了,任那两个探员张大了嘴,目送他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