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拿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这样浅显的道理谁都明了,但知易行难。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很容易达到的境界,它需要“胸藏万汇凭吞吐”的大器量。在企业管理中,老板都会为自己的过错而痛悔,但不少人痛悔归痛悔,受伤的虚荣心却还要疯狂地寻找能够掩饰伤口的更大虚荣,于是,情不自禁地要去惩罚别人;而那些无辜地受到惩罚的“替罪羊”,或迟或早势必都要奋起自卫。这样“拿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最终受到惩罚的还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点也不假。
惩罚员工,是一件慎重的事,如果惩罚错了,不仅要向被惩罚者赔礼道歉,还要主动惩罚自己。这样,才能赢得员工的谅解,才能树立自己良好的形象。
彼得是一家广告公司的创办者,他的第一份工作在巴黎。有一天因为一件事情,彼得与上司发生了争执,虽然彼得是正确的,而彼得的上司却动用权威压制了彼得的正确意见。彼得当时住在一栋青年宿舍里,每周房租七美元,而彼得的上司则住在一栋别墅里。第二天一大早,彼得接到了上司的电话。上司在电话里说:“我想了一下昨天的事。我要告诉你,你是正确的。我承认我错了,并且为昨天对你的不公平评判向你道歉。”彼得的上司年收入40万元,而他竟然向一个年薪不到2000美金的年轻人承认错误。这让彼得感慨万分,认为上司是全巴黎最伟大的人。
有些主管认为领导者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进行自我批评似乎脸上无光,会降低自己的威信和领导形象。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主动承认错误、承担罪责所表现出来的大度正直、责任心以及爱护部下的行为,正是一个好的领导者所必备的素质。它在某种意义上会使已缺失的威信得到恢复,乃至强化,以后批评员工的错误也理直气壮。如果领导者将过失推脱给他人,文过饰非,表面上他在维护自己的领导尊严,实际上却失去了人心。以后员工犯同样的错误后,领导批评他时,员工就会想:领导犯了这样的错误都没有作自我批评,为什么我犯就不行呢?这样的领导还有何威信可言?而且,他的做法会使手下人对领导者失去信任,与领导离心离德,意志消沉,等待领导者的只能是企业倒闭破产。
除了自我批评之外,领导者也要虚心听取员工的批评意见,不能因为自己大权在握就忘乎所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要不得的。同时,在接受批评时也要注意自己的态度和方法。
领导者勇于自我批评和接受批评,向下属道歉,表现了领导者虚怀若谷的胸襟,也为员工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而且拉近了与员工的距离,还能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营造了一个实事求是的工作氛围。
作为领导者的上司,对下属的批评也有批评错的时候。批评错了就应该勇于向下属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赔礼道歉。惩罚员工错了,就应该惩罚自己。惩罚自己,只会使自己的威信更高。
惩罚自己,还有比伏剑而死更难的吗?
惩罚员工,是一件慎重的事,如果惩罚错了,不仅要向被惩罚者赔礼道歉,还要主动惩罚自己。这样,才能赢得员工的谅解,才能树立自己良好的形象。
春秋晋国有一名叫李离的狱官,他在审理一件案子时,由于听从了下属的一面之词,致使一个人冤死。真相大白后,李离准备以死赎罪,晋文公说:官有贵贱,罚有轻重,况且这件案子主要错在下面的办事人员,又不是你的罪过。李离说:“我平常没有跟下面的人说我们一起来当这个官,拿的俸禄也没有与下面的人一起分享。现在犯了错误,如果将责任推到下面的办事人员身上,我又怎么做得出来”。他拒绝听从晋文公的劝说,伏剑而死。
“不要拿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这样浅显的道理谁都明了,但知易行难。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很容易达到的境界,它需要“胸藏万汇凭吞吐”的大器量。在企业管理中,老板都会为自己的过错而痛悔,但不少人痛悔归痛悔,受伤的虚荣心却还要疯狂地寻找能够掩饰伤口的更大虚荣,于是,情不自禁地要去惩罚别人;而那些无辜地受到惩罚的“替罪羊”,或迟或早势必都要奋起自卫。这样“拿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最终受到惩罚的还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点也不假。
正人先正己,做事先做人。管理者要想管好下属必须以身作则,该惩罚自己的时候就要惩罚自己。而惩罚自己,还有比伏剑而死更难的吗?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示范的力量是惊人的。不但要像李离那样勇于替下属承担责任,而且要事事为先、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旦通过表率树立起在员工中的威望,将会上下同心,大大提高团队的整体战斗力。得人心者得天下,做下属敬佩的领导,将使管理事半功倍。
不能“一竹竿打倒一船人”
R公司是一家中等规模的企业,发展一直很平稳,但这两年受大环境的影响,业绩一直在下降,各部门也都在苦思对策,希望可以化解目前的危机。经过冥思苦想,终于颁布了一条最新整改措施。
“为了激励员工士气,从即日起,各部门开始做业绩评比,到月底交财务部结算统计,落后的部门全部减薪一半”。这是公司老板突然召集各级干部开会,在会上郑重宣布的。
整改措施逐级传达后,员工普遍反映强烈,大家都没想到,老板会想出这样过激的作法。而看到大家不愿接受的神情,老板却振振有词地说:“你们没看报纸吗?人家香港公务员不也准备减薪?”
老板说到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一个月后,绩效较差的三个部门果然被宣布减薪一半。尽管此前大家都知道会有这种结果,但内心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希望老板是故作声势吓吓人,目的是让大家有紧迫感,有危机感。然而员工良好的愿望代替不了现实。按照最新整改措施,绩效较差的三个部门果然被减薪一半。于是,公司中下层开始出现一些不满的声音,工作上也普遍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于是谣言四起,到最后,连老板“没钱发薪”的说法也“造”出来了,有些还传到同行的公司那里去了。这时老板才发觉事态严重,重新思考对策,终于收回他的决定,取消颁布不久的“最新整改措施”,恢复原来的制度,这样一场风波才平息下来。
惩罚是企业老板的“杀手锏”,但“杀手锏”也像一把双面刃,有两面性,用得好,确实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用得不好,却能挫伤员工的工作热情。本来,有时候,可以因为个人的错误惩罚一个团队,有时候却正好相反,却是一个团队惩罚了老板一个人。
不否认,目前许多管理者对于员工中迟到早退及不守秩序的现象实在很头痛,尤其是一些老员工,他们的能力对公司而言,可能已经没有加值的效果,但却经常倚老卖老,客观上破坏了公司的制度,老板之所以想出以扣薪代替责骂的方法,原来是想借此排除管理者的人情压力,惩罚犯错的员工,纠正其不当的行为,可是这种“一竹竿打倒一船人”的作法,却让许多员工的内心产生不平衡,而且员工对公司和老板产生了不信赖与不满,这样的后果,远比扣薪厉害得多。
利用扣薪来处分员工,在本质上是为了阻止员工继续犯错,改善其工作态度,这种方法本身并没有错。但问题在于这个方法的具体运用上,像R公司的政策,不合理的地方就在于,它以一个部门为单位来扣薪,而每个部门的工作内容是不一样的,同一部门每个人的工作也是不一样的,最后却“享受”同样的减薪对待,他们能接受吗?
员工们普遍认为,我们的老板除了会惩罚以外,没有什么好的管理方法。其实,惩恶扬善是一种较好的激励方式,但惩罚滥用就会失去原有的激励作用。惩罚用的过多,也是管理者的一种无能表现。特别是惩罚不看后果,到头来,惩罚的苦果只有自己来尝了。
薪酬改革制度是激励员工还是人才流失?
W公司是一家成立不久的装饰设计公司,主要业务是面向商场、酒店以及房地产开发商,以大项目为主,定位较高,目标是在十年内做到全国同行业排行前五名。2005年,公司的业务非常饱和,但到年底却发现全年利润只有11%,而且年初公司承诺员工的提成及奖金还尚未扣除。
公司老板非常震惊,认为是目前的薪酬制度没有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养懒了员工。于是提出2006年度的改革薪酬制度方案:对设计人员一律实行“低底薪、高提成”的薪酬管理办法,同时与回款率挂钩。要求每个设计人员每个月至少要完成15万元的项目,底薪由原来的3000~6000元,一律降为1500元,不能完成者降职为设计助理,底薪为800元;同时实行末位自动淘汰机制。
结果,改革方案实施不到两个月,就自动“淘汰”了好几名优秀的设计师,有的主动提出辞职,有的不辞而别。设计室只剩下两三个提不起放不下的一般员工,基本处于瘫痪状态。这时老板才急了,一方面紧急撤销改革方案,一方面主动出面请回原有的设计师,可是,他们都婉言谢绝——担心老板的“政策”一天一个样。
为什么在业务饱和的情况下,公司的利润只有11%?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预算工作不到位,也可能是对过程没有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还有一种可能是设计项目接了很多,但没有重视回款,总而言之,是财务管理不到位、职责划分不明确造成的。
可是老板却把板子打在设计人员屁股上,实施人员“低底薪,高提成”的薪酬管理办法,他没有想一想这样的措施出台后,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模糊了设计和销售两者的界限,增加管理难度。本来,设计师是主要的技术劳动者和价值创造者,设计师的主要职责就是出色地完成设计项目。但老板现在提出的每月15万元的项目指标,就要求设计师不仅能做项目,还要能谈项目,并保证项目的回款。这样的话,设计师其实就多了两项工作职责:拉活和要钱。而一般情况下,销售与设计分属两个职能序列,销售与设计对能力与专业的要求也不同。因此两者的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也不同,但现在该公司所采取的策略,模糊了两者的界限,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与此同时,老板设定的考核指标——每月完成15万元的项目,考核结果直接与设计师的升降、提成挂钩。以月度为考核周期,设计师的升降频繁,这个月的岗位是设计师,下个月就变成设计助理;这个月工资1500元,下个月只有800元,定位和工资的不稳定性,不仅给员工心理造成较大压力,同样也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再说,将设计人员的底薪从3000~6000元降到1500元,幅度非常大,势必会引发设计师的不满和抵触情绪,很有可能会出现消极怠工甚至人才流失的严重后果。
果然,老板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惩罚的机制落实到自己头上来了。
薪水较高,就要辞退?
辞退,作为惩罚的一种形式,一定要慎重,尤其是对于经验丰富的中层员工,不能因为他们的工资水平较高,为了节省成本而把他们打入另册。
现实生活中,却不时有这样的事件发生。
某著名通讯公司的高先生,近日被公司辞退,和他有相同命运的还有其他几名同事,都是公司的中层雇员。无独有偶,另一著名软件公司的四名经理人员,包括技术高工、市场管理人员也遭到同样的辞退。所有以上这些人员得到的辞退解释都是说他们的考核不及格。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考核不及格”只是掩人耳目之说,实质性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薪水普遍较高,换一种惩罚方式而已。
可以这样说,公司将高先生等中层雇员辞退是极其错误的,这种方式的直接后果是公司失去了一群有见识、有资历的人才,日后恐怕也难以找人替代他们,对公司是一个极大的损失。
中层雇员比高层更熟悉日常经营活动,他们不直接从事操作工作,因此有较深远和大局性的思考,从而更能找到解决问题和增长利润的方法;他们从基层做起的,长时间建立起来的关系网络,使得他们容易了解员工的想法,能进行有效的沟通,从而在心理上团结员工,鼓舞士气;他们出面对各方利益进行协调,不但能有效兼顾雇员的需求和公司目标,而且也比基层雇员和高层雇员更具有说服力。
中层雇员有其特定的心理预期,他们的温饱、安全、社交的需要已经基本得到实现,现在更注重的是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相比基层雇员,他们现在更渴望的并不是纯粹的金钱收入,而是职业生涯的发展,而且相比高层雇员,客观上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等待中层去争取。他们已经意识到时间的宝贵,开始思考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还有多少未竟之业,并真正开始有意识、有计划、有能力地进行自我职业生涯的规划和管理。
虽然中层雇员的薪金较高了,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但他们最看重的并不是纯粹的金钱,而公司却主要因为薪金的问题对他们进行裁员,可从说公司有很大的失误。
解决起来其实很简单,针对他们现在更渴望的对他们能力和才华的承认,对他们更多地进行精神激励和内激励,使得他们对公司产生更强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从而对自己的职业选择和发展坚定信心。
也可以放权参与,将原只专属于高层的一些决策权力下放到中层,满足了中层的心理需要,增强了他们的参与感,使得他们有满足感和自我提升感。对公司而言,既没有增加任何成本,又将决策重心下移,有利于公司民主管理,赢得更多员工的人心。
还可以实行“下海制”,让他们离开总部,去寻找合适的企业。对中层雇员而言,母公司赋予他们这种挑战性的工作,他们在感到压力的同时,更多地将它视为职业生涯发展的转折和机遇。
如此种种,可以形成双赢的格局,何乐而不为?为什么一定要将他们辞退呢?这不是惩罚他们,而是惩罚公司以及将他们辞退的策划者。
用行政和经济手段惩罚员工是老板的无能
人才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任何一家企业的老板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有的老板却不能善待好不容易找到的人才,把千里马等同于一般的马,把他们当做一般员工看待,而在他们想跳槽离职时,又实施行政和经济手段惩罚。
伟业公司就是这样的典型,该公司老板的手段“高明”之处在于“奖金的发放”。
本来,奖金的发放就应该体现在工资当中。即使单发,月奖,应该在本月末或第二个月月初发放;季度奖,应该在本季度末或下一季度初发放;年终奖,过年前就必须发放到员工手中,让大家过一个欢乐的春节。然而伟业公司的奖金发放制度比较奇怪,去年的奖金要今年才发,而且要分三次发,其中第三次居然还要拖一年再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说白了就是用经济的手段限制人才离职。如果企业所需要的人才一旦提出离职,部门主管的第一反应是直奔财务室,告知冻结该员工的全部奖金,也不论这奖金目前所处的状态。什么都免谈,即使是辛苦了一年该得的年终奖也成为你为公司所作的“贡献”。
按照这样的操作方式,无论员工,且不说是关键部门的人才,不管你什么时候提出离职,都会损失一笔应得的收入。就像入了“套”一样,工作年限越长,套得就越深,损失就越大。
现代社会是流动的社会,作为一个职业人,是不大可能一辈子为某一企业工作的,这也是不可抗拒的社会规律。但伟业公司一贯把正常离职的员工当成阶级敌人,采取敌视态度,用设有陷阱的劳动合同和高额违约金来“套牢”员工,留得住人留不住心,又何必呢?再说,老板凭什么不给员工应得的劳动收入呢?这样的老板,就不怕员工拿起法律的武器同你较真,把你推上被告席?
用行政和经济手段惩罚员工是老板的无能,其结果,受到惩罚的还是老板自己。
用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往往是不少老板的通病,当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的,即使错了也不承认,总要千方百计为自己找借口,开脱自己的责任。“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只是在他们种出来的“错误”得以证实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时,才后悔莫及。到时,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