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有祯
前些日,盂县文物管理所现任所长赵培青交给我一份你们联合署名、发在山西省考古年会上的论文——《盂县东周遗存及相关问题研究》。自然我以古城破坏时见证人的身份,还要说不同的意见。
论文的第三点“关于盂、仇由、原仇山”的内容,用了我的《厹由考释》稿件。你从称作“刘先生”的家中拿走,在省城的考古年会上回应。你竟然说沿袭相传的仇由城是赵国城,仇由古城待你们发掘后出现。敢想敢说,不是坏事,但却属臆测武断,故弄玄虚。不妨先看这有根据的史料引用,正印证了我的这一观点。《左传》哀公四年:“十二月……齐国夏伐晋,取邢……盂,壶口,会鲜虞,纳荀寅于柏人”。你们为了说“此盂的地理位置应在太行山以东的华北平原,去邢台不远”,就让邢与盂靠得近一点。可为什么不想想,删掉了盂之前的任、栾、鄗、逆畤、阴人,能不影响到对历史事件的理解?杨伯峻先生在《春秋左传注》中指出,邢,即今河北邢台。任,在今河北任县东南。栾,在今河北栾城,赵县北。鄗,在今河北高邑、柏乡。逆畤,在今河北保定完县西南。阴人,无考。壶口,在今长治市东南壶关县。从这些注释,可以得出一个概念:这次战争主要发生在晋国近齐与鲜虞一侧的边界带上。你们赞同历史家顾栋高关于齐距晋国盂远的推测,否定了地理学家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说的这盂是晋分祁氏七县时的孟丙封地。我看不过也像用甲骨文说“盂”一样,虽然博学,可它并不在今上党,当是在沁阳。你们说的“华北平原”有盂,更是靠不住的话。
由此可见,你们就没有将《左传》中关于这次战争的文字记载与背景联系着看。齐国伐晋,会合鲜虞,把荀寅从鲜虞移置在柏人,已说明他们是联合行动。荀寅在数年前与范氏围赵鞅于晋阳,此时又因赵鞅攻邯郸逃往鲜虞。《左传》说:“邯郸降,荀寅奔鲜虞,赵稷奔临。”可知,他们出逃时取道邢、临、鄗、栾等地,这一带也正是齐国攻取了的地方。一年后,果然赵鞅伐鲜虞。《左传》说:“治范氏之乱也”。荀寅与范氏联盟。这些记载都说明,齐国伐晋时,鲜虞并不在袖手旁观。从鲜虞与主战场的角度看,孟丙的盂并不远,也是这边界带上的一环。盂县现存的古城始建年代与这次战争的时间相当,我把它作为鲜虞取盂、与齐在东线呼应的根据。可是,你们说晋阳东北孟丙的盂,“不仅在晋的版图内,且在晋的腹心”。依然不用证据,说孟丙封盂时“仇由国已经存在”。既然盂与仇由并存,盂与仇由也一定接壤,那盂又怎么会在晋的腹心?我虽孤陋寡闻,也不敢在对起码的历史常识不熟悉时就无根据地妄加裁断。像这样概念不清、逻辑混乱、自相矛盾的观点,竟还说古城与仇由无关。所以,这里还需再说古城的事。
因为你是北京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我就参照北京大学教授们的著述,将你们还“参考”了的我的调查报告t2地层及出土陶片再作分析,看你把古城的时代定在战国是不是合适。这里就拿城墙下灰坑H4的IV式盖豆为例说明。它与晋南侯马BI式盖豆相似。在张辛教授《中原地区东周陶器墓葬研究》一书中,把晋南侯马四期8段的瓦纹盖豆界定在公元前500年至公元前400年。你们正是利用了考古学分期年代跨度大的特点,只取下限,不说明切头取尾的理由。我可以举出与你们意见不同的依据。既然这件城墙压着的遗物在春秋晚期到战国早期都可出现,那么识别它就需要了解与它相关地层遗物的关系。像城墙上灰坑里I式盆的下限在战国初期,就排除了墙下IV式盖豆也在战国早期阶段的可能性。IV式盖豆自然靠近上限公元前500年,古城的始建当在此左右。我把墙上的I式盆定在战国初,也是依据张辛老师、邹衡教授的《晋豫鄂三省考古简报》的。
城墙上的I式盆与简报中天马春秋晚期到战国初的盆形近。此外,墙下灰坑H3出土的I式盆也与天马的春秋中期盆相似。这说明,H4 IV式盖豆的出现,与H3 I式盆有着时间上的顺延关系。我对这些器物的类比和鉴定,得到《考古》编辑专家们的认可,不会出现大的偏差。本来,以此判断古城的存亡,顺理成章,可你们孤立地硬把墙下IV式盖豆以下限定在战国早期,比墙上H1的遗物还要晚,这岂不等于看着城墙说:“没有呀!”还有古城在战国初曾经的毁弃也不容置疑。城墙上灰坑H1出的陶片都很大,III式黑皮褐陶盆几乎是少半个。还有饰瓦纹粗绳纹的黑皮红褐陶大板瓦。它们显然不是筑城时的遗物,而是城破时的物证。如果把它们看成是墙内的遗物,以此将古城的上限定在战国早期,那岂不等于说:先有瓦顶,后筑墙基?这是多么荒唐的逻辑!
说古城始建在春秋,还因城墙自身的特点。t2的墙体夯层厚7—9厘米,土质坚实,有密集的夯窝,窝径3厘米大。这里把夯窝的照片附上。1988年,我还拍摄了你们论文中说到的二年前发掘的那段西墙。墙体夯层厚4—9厘米,符合春秋时期的特征。你们出于需要,先把西墙6米宽以外的墙体推掉。即使物证在前,也不想把不合口味的证据留下来。论文第二点“北村东周古城”里说我“误将香水河西岸的一个长290米的高台地上的土围子当作古城的一部分”,“将古城的西墙当作城内墙”。这是以偏概全,曲解事实。比如,你们在北关东周墓地还发现了宋元墓葬和出土的瓷碗,难道能说成这是仅有宋元遗存的地方?这高地东部现在还有东周的墙体,且上面说的遗迹尚存,我都拍了照片留在这里。原报告上平面图中的香河是现河道。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香河改道前,高地和北村古城连在一起。你们察看时,我把改道的事讲得很明白。现在仍然故意把原本在香河东岸的高地,说成在西岸,又把高地说成没有东周遗迹的“土围子”,抹掉了古城在布局上具有的春秋晚期的时代特征。我的调查报告多半是春秋以前的内容,战国早期以后的缺少。你们“参考”后还未见到“春秋陶片”,却能证明“古城时代及文化性质应和墓地相当,也应是战国早中期城”,这无异是在削足适履。你即便想说明墓地那些出土有戈、簇、青铜剑、五鼎的墓与古城关系,也不能不顾事实,把古墓没有而古城却有的战国以前的历史抹掉。看来,这是你习用的一种思维方式。像本来题目为《盂县东周遗存及相关问题研究》,给人的印象还以为盂县的东周遗存只是其中之一。仅仅在盂县一次不完整的发掘就转换成了晋东区域性的考古文化。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如此把握不定,所论如何能够中肯?这种缺乏实事求是态度的论文,自然会把一座春秋晚期始建的仇由古城说成只“是战国早、中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