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琨璋 韩利忠 赵培青
2003年夏秋,山西省考古研究所、阳泉市文管会和盂县文管所对位于盂县县城北部的北关东周墓地和北村东周古城进行了科学的、系统的发掘,共清理东周墓葬45座,出土大量的东周时期遗物,内涵十分丰富。本文以此次发掘所获的材料为基础,结合文献资料,对晋东地区东周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及相关历史作一梳理,抛砖引玉,以期有获。
一、关于东周墓地
1.范围、布局与方向
墓地位于北关村北的一个高地上,在历史上因人为和自然的因素曾遭破坏,现存东西约300米、南北约100米,面积约30000平方米,金龙大街东西向从墓地中部穿过,对墓地造成相当程度的破坏。
因为此次工作是配合盂县金龙大街的修建工程,考古发掘仅针对大街通过的部分,面积约12000平方米,占墓地现存面积五分之二,所以,对整个墓地的范围与布局不甚明了。从现有资料看,有几个特点:
墓葬分北南向和东西向,以北向和东向为多。
北南向的墓葬大致东西并列、南北成排。
有对子墓,此类墓葬多东西向,且规模较大。
2.墓葬形制
墓葬均为平面长方形的斗状竖穴土坑墓,墓口大于墓底,墓壁自上而下呈坡状向内斜收,斜收程度因墓主身份和时代早晚而异,部分墓葬的墓壁在距墓底1米处变为直壁或略向外斜张,墓口大于墓底。
墓口普遍长4米、宽3米,大型墓墓口长6米、宽5米,小型墓墓口长3米、宽2米。墓底距地表普遍4—5米,深者达7米,墓口距地表1.5—2米。
墓土填土为五花土,经夯打,夯层厚薄不匀,薄者仅数厘米,厚者达十多厘米。
墓壁经明显加工,平整光滑,局部有工具痕迹,足见营造之时的认真与虔诚。
3.葬具
除3座瓮棺外,其他东周墓葬中,仅M47是1棺并且是生土二层台,其余41座墓葬均有棺椁和熟土二层台,普遍1椁1棺,棺椁为木结构。
椁的大小依墓底空间面积而定,椁由底板、立板和盖板组成,在底板下有2~3道垫木,立板的四角结合构造因塌陷朽烂不详,盖板也因塌陷朽坏只可依稀辨认当时用料的多少和尺寸,M29的椁是由十多块不太规整的石板砌成,是为殊例。
棺的长度1.8—2.0米,宽0.5—0.7米,高不详。
4.葬式
绝大多数是仰身直肢葬,仅数座墓是仰身屈肢,小腿与大腿间为直角。
5.随葬品
绝大多数墓有随葬品,少者两件,多者如M42,多达二十余件。随葬品种类有陶器、青铜兵器、车马器、货币、装饰品、小饰品等。饰品、钱币和铜剑随墓主人在棺内,陶器等在头端或脚端的棺椁之间。
陶器是随葬品中大宗,总体制作精良,分泥质和夹砂两种,泥质陶器大部分磨光,部分有彩绘,较好的陶器有暗纹,暗纹图案有网格纹、云纹、禽兽等内容。纹饰有绳纹、凸旋纹等。
陶器种类有鼎、豆、壶、鬲、高柄小壶、甗、盆、罐、小罐、双耳罐、舟、盘、匜、带流盆、三足钵、钵、筒形器、鸟柱盘、灶等。
青铜兵器有剑、戈、镞等。剑共出土8把,分别出自8座墓,有3把最为精美。戈4件,还有车马器、玉石器、饰品、空首布。
6.时代与文化内涵
(1.年代
根据侯马晋都新田的研究成果,结合邯郸、太原等地的考古材料,我们认为,北关东周墓地的时代约在战国早期到中期。
文化内涵
墓地从早到晚具有相同的文化因素,属于同一文化系统,从墓地布局、墓葬形制、葬俗及随葬品等诸因素看,该墓地属于以晋文化为代表的中原文化系统。主要表现在:
A。墓地布局排列有一定规律,且有对子墓。
B。墓葬形制与中原地区同时期墓葬相同,均是平面为长方形的口大底小的竖穴土坑墓。
C。葬具均用棺椁制度,以仰身直肢葬为主。
D。随葬品以陶礼器为主,主要组合是鼎、豆、壶,并辅以舟、盘、匜,这同中原地区同时期墓葬礼器组合相同。以鼎作为礼器组合的核心,有一鼎、三鼎墓,最高为五鼎墓,这正是两周时期中原地区传统文化特色。同时,我们注意到,该墓地又有地域特色,主要表现在:
a。鼎以夹砂为主,形制上与中原地区有别,普遍有圆肩,耳外撇。鬲的形态不稳定,肩上有附加堆纹。双耳罐不与中原地区一体化。
b。不见青铜器礼器,流行使用青铜器兵器随葬。
c。石棺墓的存在,同样的墓葬在河北平山访驾庄发现。
我们认为,北关墓地是战国早中期的赵国墓地。
二、关于北村东周古城
古城位于新建的金龙大街东段,东为水泉村,南为北村,当地百姓即称此地域为“古城”。《考古》1991年第9期曾发表刘有祯文《山西盂县东周仇犹遗址调查》曾就该城作过简要介绍。
1.位置
古城北有香水河,南临秀水河,正北与原仇山正峰相对,将原仇山作为风水中的案山来考虑,北风、向阳、近水是古城的特点,可见选址立城时曾颇费心思。向西约2公里即此次发掘的北关东周墓地。
2.城垣
古城在历史上和近些年遭严重破坏,现仅存西墙和北墙的小段。《调查》一文误将香水河西岸的一个长290米的高台地上的土围子当作古城的一部分,将土围子残存的西北角当作古城之西北角,因此,将古城的西墙当作城内墙。我们在调查中对土围子进行了钻探,在其夯土墙中发现了宋金时期的残瓷片和大量煤渣,从而确定土围子是宋金以后的遗迹。
西 墙 在北村北边,正位于将要通过的金龙大街上,残存长37米,方向北偏东26度。前些年,这里曾是制砖厂,砖窑设在城墙上,并大肆破坏墙体,制砖用土已将周围大片农田和大段城墙挖掉,使砖窑和残存的城墙及周围成为一个高出现在地面3米多的“孤岛”,据《调查》文,在1987年调查时,该段城墙还残长160米,可见破坏的程度和速度。
此次,我们对西城墙做了发掘,墙体下部宽5.8米,残高1—1.5米,平地起夯,夯层清晰,厚7—9厘米,夯土为花土,结构细密,不见明显夯窝,墙体向上逐渐收分,版筑缝尚存。
北 墙 在水泉村西,偏东116.5度,长67米,地面现存40米,高3米,宽6米,地面下深2.2—3.5米。城外有城壕,城壕距城墙3—5米,宽7—9米。筑城方法是先挖地基,夯起后再建墙。
北墙向南的城内有少许农田,其余大部已被县城覆盖,基本无存,我们在西墙内约50米处布探方发掘,基本不见与城同时期的文化层,仅从零星的陶片、再参考《调查》一文的资料可判断古城大约与墓地同时。
三、关于盂、仇由、原仇山
“盂”之地名,早在春秋时已有之,今盂县之北有原仇山,本地有丰富的关于仇由古国的传说,足以让人产生种种联想。
1.盂
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有“盂”方,但材料极少,可见到三组,陈梦家在讨论殷墟卜辞时认为,其“年、月、日并地名无法缀联”,商王帝辛曾伐盂方,其中涉及到“臬”,从水臬声,《水经》“沁水出上党涅县谒戾山”注云:“沁水即涅水也。”臬、涅古音相同,所以,臬水即沁水,故盂方当去沁水不远。
史料中最早有关“盂”的记载是《左传》,该书中盂地地名有五处,三处分别在周、卫、宋,其余两处在晋国。前三处本文暂置不论,后两处如下:
《左传·鲁昭公二十八年》,晋魏舒分祁氏之田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为三县,各设大夫,其中就有盂,其大夫为孟丙。考察这十个县邑,均在汾水两岸或附近,可见,此时之盂地不仅在晋国版图内,且在晋腹心,去晋阳不远。
《左传·哀公四年》有“十二月……国夏伐晋,取邢……盂、壶口,会鲜虞,纳荀寅于柏人”,此处出现“盂”,考察齐所取晋的八个城邑及当时的历史事件背景,此盂非上盂,此“盂”的地理位置应在太行以东的华北平原,去邢台等地不远,而不在晋之腹心之地,顾栋高《春秋大事表》认为“晋为大国,齐不应深入至此”所言极是。
汉置盂县,仍在原春秋时期的盂县旧置,当在晋阳附近。
《水经注·汾水》“汾水……又西迳盂故城南……”表明,至少在北魏时期,盂故城还存在并且其地理位置就在汾水的右岸附近。
隋开皇十六年,更名为盂县并将治址迁建至今县治址,此今盂县用名的开始。究其命名的来历,韩万德先生在《故园纪事·盂县县名的来历》一文中提出:“此县之命名,则因县城四周群山环绕,峻宇雕墙,中部低凹平坦,其状如盂,故名之矣。”此意可能沿袭明清以来的文人雅士对盂之含义的看法,似有道理,实乃臆测,盂之名较大的可能性却是借用古地名。中国历史上地名更迭、变异、地名随人迁徙的例子举不胜举,多矣!
今天的盂县西距汾河约百十里,且有重山阻隔,与北魏以前的盂县有明显的地理差别,二者不是一回事。
2.仇由
今天,盂县境内有关仇由的词文题记很多,但多是明清以来文人雅士的作品。
《吕氏春秋·权勋》:“中山之国有厹繇者,智伯欲攻之。”东汉高诱注:“厹繇,或作仇酋,国之近晋者也。”
《战国策·西周》:“昔智伯欲伐厹由,遗之大钟,载以广车,因随入以兵,厹由卒亡。”注云:“智伯,晋卿智襄子之孙也。以仇犹为厹由,狄国,或作仇首也。”《汉志》“由”作“犹”。《史记·樗里子传》作“仇犹”。《韩子》为“仇繇”。《吕氏春秋》、《刘外纪》为“夙繇”。厹,音求,字又作求。
《括地志》:“并州盂县外城,俗名原仇,夷狄之国也。”
据此,时仇由为中山国的附属国之一。《史记》、《战国策》、《吕氏春秋》、《韩非子》等史料皆载仇由国是被晋国的智伯灭掉的。
《今本竹书纪年》载,周贞定王十二年,“智瑶伐中山,取穷鱼之丘。”《水经注》卷十二:“涞水又东北,迳西射鱼城东南,而东北流,又迳东射鱼城南……<竹书纪年>曰:‘荀瑶伐中山,取穷鱼之邱。’穷、射字相类,疑即此城也,所未详矣。”笔者案,涞水即拒马河,在今河北涞源、易县一带,入永定河,属海河水系。东周时期的中山国,据已发现的考古资料和有关的研究成果,在今河北的灵寿、平山、行唐、新乐一带。拒马河在古平山国之北一百余公里,晋在古中山国西南,智瑶伐中山由太原盆地出娘子关下井陉是捷径,而断无逾距注山绕代地长途奔袭之理,况且,代地当时新为赵所征服,赵襄子与智伯又不睦。而仇由国正好在晋与中山之间,是伐中山的必经之地,先取仇犹,此属合理,所以,疑“穷鱼”“仇犹”发音接近,穷鱼可能就是仇由,二者恐非偶合。若确,则仇犹国被灭时间当为是年。
细考孟丙封盂和智伯灭仇由的时间,显然,孟丙被封为盂邑大夫时仇由国已经存在,而且是在57年之后才被智伯所灭,仇由在被灭掉后才被纳入晋国的版图。据此,可以肯定,盂和仇犹不属一地,至少在战国以前,仇由之地根本不属盂所辖。
韩万德先生在《故国纪事·盂县建制隶属沿革考》一文中提出,“孟丙所封之晋邑不含仇犹之故土,汉盂县亦非囊括今盂县之全境,其各自应有不同的建置”,所言极是。
3.仇犹、原仇山
今盂县县城北5华里有原仇山。
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灭智氏,原属于智氏的仇由之地归赵,赵在原仇由国故地建原仇城,并于原仇城以东二十里又筑置皋牢城。秦庄襄王三年,秦将蒙骜攻赵,得赵之榆次、狼孟、新城等三十七城,置太原郡统领,原仇城、皋牢城归太原郡管辖。赵之“原仇”可能有“原仇由之地也”之意。山与城名孰先孰后,不详。或山名古已有之,城名随之;或山因城得名。
北关东周墓地的时代相当于战国早、中期,墓地的文化内涵属以晋文化为主体的中原文化系统,同时有少量非中原文化的因素。北村古城的时代为东周,因资料原因,其上下限不详,但从其地理位置看,它应和墓地有密切关系,其时代及文化性质应和墓地相当,也应是战国早、中期城;又因其时代及地理位置均与赵所置的原仇城吻合,所以,它应是原仇城。至于春秋时期的仇由古城所在地还有待进一步工作和新的资料的发现。
四、盂县东周时期遗存发掘的意义
1.此次发掘是对阳泉地区乃至晋东地区东周时期遗存的首次科学的考古发掘,遗存的内涵揭示了这个地区在东周时期的部分文化面貌,为我们以后认识该地区东周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全貌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资料。
2.北关东周墓地的时代为战国早、中期,仇由被灭是春秋晚期,二者无涉。在县城以东约15公里的“曲曲城”有座古城,据调查的资料,有春秋时期的陶片,其时代、内涵及性质值得关注,或许与仇由古城有关。
3.仇由是被智瑶灭掉的,事在春秋晚期。智氏灭仇由后,原仇由之地可能归智氏所有,韩、赵、魏三家灭智并尽有智氏之地。综观晋国及三晋在春秋晚期到战国时期的历史,智氏专权时期,卿家对晋国的瓜分已现端倪,赵氏已拥有晋阳及周围地区,太行山以东邯郸周围的华北平原也归赵氏,赵、韩、魏三家灭智并瓜分晋国后,赵氏为强,原属智氏的仇由故地可能归赵氏所有,这样,赵可将其政治中心晋阳与太行山以东的华北平原连成一片,晋东地区是赵氏由晋阳到华北平原的必经之路,所以,在盂县出现晋文化内涵的东周墓地和城址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