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艺术家作品中,所蕴含的最精华部分莫过于直觉,对于这一点,有很多东西可说,但如果把所有这些要说的东西都放在一起讨论,会阻碍艺术家对艺术现象的知性探求。直觉很“害羞”,如果盯得太紧,很容易就消失。毫无疑问,后天学习和训练太多,可能会使一个学生自然直观的感受丧失,而只留下有关表达方法的冷冰冰的知识。这无疑是危险的,因为在学生心里,留下的只有冷冰冰的表现手法。对艺术家来说,如果他在创作自己希望的最佳作品时,“胸中有丘壑”,并且有意识要做好,那么正如拉斯金(Ruskin)所说“不在彼身内,但通彼身过”,可以说,他就成为了媒介,意识通过他才找到表达的出口。
天分可以形容为“我们拥有的”,创造能力却是“拥有我们的”。现在,虽然我们对“拥有我们的”力量没有控制能力,虽然毫无保留地任由这种力量影响我们可能也很好,但是毫无疑问,艺术家要做的事情就是认识到自己的天分已被充分发掘,可以作为合适的表达工具,表达任何需要他表达的东西。但是追求真正的艺术,知性分析那些难以捉摸的事情到何种程度,则由他个人的性情决定。
倘若学生意识到这点,并且认识到艺术训练只能使表达的方式日臻完善,真正艺术的问题远高于此,而且只能意会不能言传,那他就会知道再练多少都不够。在此影响之前,他肯定还是个孩子,如果没有长者用他们的知识教他卸下模仿的外套,接触绘画的技巧,他就没有足够能力,无法充分地用形态向别人表达自己的意图。伟大的艺术作品只在艺术家的创造性本能具有良好组织的情况下产生。
绘画技术的学习可以分为两部分,分别称为形态和色调。本书主要讨论形态。但是转入正题之前,必须先说明,关于艺术的本质,我们的目的不是像在一小篇中那样为了达到任何最终结果,而只是提供一些信息说明下文是从哪个角度来写的,以免产生误解。
现有艺术定义的多样性证明了某些疑问。以下是我想到的例子。
“艺术是通过个性表达的自然。”
但倘若如此,那么建筑呢?音乐呢?于是又想到了莫里斯(Morris)对艺术的定义:“艺术是对工作中乐趣的表达。”但是这种定义并不适用于音乐和诗歌。
接着又想到了安德鲁·朗格(Andrew Lang)的定义:“(艺术)是区别于自然之外的一切事物。”这似乎太过宽泛而不得要领,而托尔斯泰对艺术的定义为:“一个经历了某种感觉的人,有意地将这种感觉传递给他人时所要借助的方式。”这种定义更为接近真相,并涵盖了所有的艺术形式,但是仍然远远不足以概括艺术,因为它没有提及韵律。
我们的感知将生命事实传达给意识,并刺激着构成我们真实生活的思想和感情世界。思想和感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凡有什么精神感知,尤其当它们第一次在我们心中萌发时,总会伴随着一些感情出现。但是,在这里有一个大致分野,其中一个极端就是我们所说的纯粹理性,另一端为纯粹感觉或情绪。艺术,我认为,是表达心理活动感性一面的方式,这种心理活动往往和更为纯粹的理智面密切相关。这种感觉较为感性的一面也许是最卑微的,而与理性相关的感觉,对逃脱纯理智的感知的那一点点敏感性,则可能是最高贵的体验。
纯粹理性所寻求的现象世界,是根据感知传达给意识的事实所构建的,它精确有规则,不受我们思想中的人性因素影响。纯粹理性试图超越人类立场,确立一种更加稳固准确的观点,不受变化无穷的人类生活影响。因此,人类用理智发明机械仪器来衡量我们的感性知觉,所得出的结果就比单纯用人类肉眼观察所得到的更为准确。
尽管在科学中利用机械仪器记录事实使得观测更为有效,但艺术所处理的那些感觉上的事实,只能够由感觉仪器——也就是人——来记录,这是任何机械发明替代品都不能掌握的。
艺术理性不是从机械准确度的立场来对事物产生兴趣,而是感兴趣于对鲜活意识——也就是每个人体内感性一面的观察。各位艺术家对相同事实的描绘大相径庭,而众多科学家对相同事实的表述则基本相同。
除了与众多体会紧密相连的感觉之外,各项艺术中都有着特定情感,这些特定情感都隶属于某种相关的感性知觉。换言之,某些情感只能用音乐表达,这些情感与声音相关;某些情感只能用绘画、雕刻或建筑传达,这些情感与形象和色彩相关。
抽象形式和抽象色彩——即与自然外观无关的形象和色彩——拥有一种情感力量,例如音乐中的声音与自然界的事物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这些声音只与我们的神秘感知——和谐感、美感或韵律感(三种感知为同一事物的不同层面)有着联系。
这种内在的感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事实,在某种程度上,所有种族(当然是所有文明的种族)都有这种感知。当我们理解了遥远民族(例如中国和日本)的艺术,就会发现我们的和谐感与这些民族惊人的一致。尽管他们的艺术发展线路与我们迥然不同,但是一旦对新鲜事物的惊奇之感消磨殆尽,我们就会踏上理解的征程,发现他们的艺术其实遵循同样的和谐感。
除了与表达方式直接相关的感觉之外,表达最意味深长的艺术之间似乎有着很多共通之处;我们内心似乎有个共同的中心,艺术对此趋之若鹜。也许位于这个中心的正是所有人共有的崇高的原始情感。宗教团体和虔诚的善男信女在注视神秘而广袤的宇宙并凝思自己在宇宙面前的渺小时,会产生与外部世界沟通并建立联系的渴望。还有与生命乐趣相关的情感——崇高生命精神的悸动、生活的喜悦、情欲的渴望,以及与死亡和腐朽相关的悲伤和神秘,等等。
但是,艺术的技巧与这些深层的动机无关,艺术关乎感知,深层动机通过感知寻觅到表现方式;在绘画领域,其表现方式是直观的大千世界。
艺术家能被所见的任何事物感染,从而进行艺术表达。对艺术家而言,没有什么是不完美的。俊美的人物身穿华丽的衣衫可以入画,而衣衫褴褛的悲惨人物同样可以成就一副巨作;美轮美奂的建筑物可以构成伟大的画作,丑陋的贫民窟同样可以。同一个画家,既画出了阿尔卑斯山,也画出了大西洋铁路。
艺术家眼中的世界就像是一件美丽的衣衫,有时可以让他觉得世间万物都有来世或真理。他的意识可以感应直观事物的另外一面,并隐隐约约感觉到一个“凝固的、细微的声音”,迫使他向别人解释自己的感受。我认为,正是这种无处不在的内在意义的表达,使我们认识到了美。这让我想起济慈(Keats)的那句话:“美即是真理,真理即是美。”
因此,对真理和美两者的热爱可以共存于艺术家的作品之中。寻找内在真理就等同于寻找美丽。对于那些视野超越不了寻常事物之狭隘局限的人来说,对于只能把卷心菜看成普通蔬菜的人来说,当艺术家把卷心菜呈现在画纸上时,他们会惊讶不已,并且认为艺术家将这些平庸的东西过于理想化,也就是说艺术家用一些理想化的手段有意识地“篡改”了卷心菜的外表;而其实他也许只是诚实地表达了其他人没有意识到的、更真实更深层的视觉。平庸并不是对事物的真实看法,它只是种肤浅看法。
“艺术是通过有形的方式表达无形的情感”,弗罗芒坦(Fromentin)这句话表达了同样的思想,并赋予了艺术在人类作品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美丽的事物似乎使世界更和谐,从而给不完美的生活带来看似无法给予的、更深层次的平静。依我之见,我们的平静一刻,总是与某些美丽的形态相关,蕴含着和谐的火花。如同水手的罗盘一样,我们永不停歇,直到指针静止在某一特定的方向。在美丽的瞬间(因为严格来说,美丽更是一种思想状态,而不是特定物体的属性,尽管某些事物的确比其他事物更具有引发美的能量),我们似乎瞥见了感知背后更深层的真理。这种感知,虽然比较迟钝,不可捉摸,却是一种更崇高和谐的回音,它存在于事物另一面。谁敢说若没有这种感知,我们还可以朦朦胧胧地感受到这些事物?
但是我们必须小心踏上这些崇高的境地,转向更为实际的关注点。笔者在其作品中突出了那些视觉外观上的元素,这些元素表达了更深刻的意义,使画家能够激起其他人感知这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