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年前被查出患了慢性肾炎,现在在家里休息。不过,她不可能是廖勇立的情人,她很爱她的老公。虽然她老公只是一个没什么情趣的小职员,事业平平,为人小气,但她对他一直都是一心一意,有求必应的。据我所知,就在半年前,她还给她老公买了一款价值不菲的数码相机,因为那人喜欢摄影,谁都知道这爱好就是烧钱,当然埋单的都是容喜,几年前,她还为他租过一间小屋作暗房。”莫兰用不以为然的口吻说。
她记得有一次问姜容喜,你老公为你买过什么?她居然一时答不上来。而莫兰知道,自他们相识以来,那男人几乎一毛不拔,就连他们结婚办喜酒的钱,也大都是姜容喜负担的。作为一个理智精明,见多识广的现代女性,甘愿生活在这样一个吝啬自私的男人身边,不是因为爱情还会因为什么,所以,莫兰肯定,姜容喜不可能是廖勇立的情人。
“她有什么缺点吗?不要尽说她好。”
“她的缺点就是太爱她那个没本事的老公。这方面她一点都不精明。”
“照你这么说,他们应该很相爱,但他们没小孩。”高竞提醒道。
“现在结婚不生孩子的人大有人在。”莫兰觉得他的观点真是土得掉渣。
这理由显然马上说服了高竞。
“好,下一位。”他道。
“那就说说燕淑。”
“就是语无伦次,惊慌失措的那个。”他说。
“燕淑确实很胆小,平时碰到小虫子都会吓得魂不附体,更别说碰到这种事了。”莫兰的脑海中闪现出赵燕淑那漂亮纤细的身影,廖勇立的情人会是她吗?莫兰拿不准。燕淑当然不会主动去找廖勇立,但如果他反过来去找她,她会拒绝吗?
“她几岁了?”
“比我大一岁,27。”莫兰轻叹了一口气,燕淑这几年的遭遇,她很清楚,“大学期间她谈过三次恋爱都没有成功。她心地善良,喜欢小孩子,那时候,她说她的梦想是开一家幼儿园,当然这梦想没实现,不过毕业后,她曾经在一家幼儿园工作。”
“曾经?”他又抓住了一个词。
“是啊,其实这份工作很适合她,但因为她跟一个学生家长闹出了绯闻,所以她后来不得不辞职了。现在她在一家运输公司当文秘,这工作是她亲戚帮忙介绍的。她在几年前嫁给了那个学生家长,现在她已经是一个8岁男孩的继母了。我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我平时很少跟她联系,她也从来没有主动给我打过电话。昨天看见她,我也吃了一惊。”
“你见过赵燕淑的丈夫吗?”
“我只见过两次,一次是在婚礼上,另一次是在马路上。他看上去蛮老实的,至少她从来没有抱怨过他什么,他们经济条件一般,但还过得去,燕淑在用钱方面很节俭。他们不见得有多相爱,但他们是最平常的夫妻,关系稳定,风平浪静。也许只有他们才会白头到老。”
“不抱怨并不代表真的满意。”他用惯常的嘲弄口吻说,“她有什么缺点吗?”
“反应慢,没有条理,到哪儿都喜欢带一堆没用的东西,把地方搞得乱七八糟,还有就是喜欢学人穿衣服,买东西,没主见。”其实燕淑的缺点不少,但莫兰对她总是同情多于反感,所以她不想在高竞面前多说她的坏话,于是说,“还是来说说戴柔吧。”
“宽嘴巴、小眼睛的那个。”他道。
她不得不承认,高竞的评价十分精当。
“她跟我同岁,在广告公司任职,为人爽快大方,不拘小节,爱看时尚杂志,喜欢逛街买衣服、半夜泡酒吧和吃西餐,每周大致有五个晚上跟朋友们一起度过,她是个交友广阔、生活潇洒的人。英语很棒,她曾经的理想是要嫁给老外,因为她总是觉得只有老外才能真正欣赏她这种异国情调的长相。毕业后,她大约交过十个老外男朋友,其中还有一个黑人,但没有一个成功的。她现在的目标是要在一年之内俘获她老板的心,她的老板是瑞士人,她已经暗恋这个人很久了。所以戴柔也不可能是廖勇立的情人。”莫兰这么一分析,就觉得刚才自己的怀疑真是太离谱了,戴柔根本不可能喜欢廖勇立。
“你刚刚说什么?她爱吃西餐?”
“对。”她点点头,脑子里突然灵光一现,她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问。如果戴柔喜欢吃西餐的话,那么她很有可能经常光顾廖勇立的餐厅,这也就说明,她跟廖勇立很可能在这种接触中建立了某种隐秘的关系。
这只要拿着她的照片去那家餐厅问问服务员就可以马上获得答案。莫兰想,如果高竞真的拿着她们几个的照片去询问的话,没准被指认次数最多的是她自己,因为几乎每隔两周她就要去一次廖勇立的餐厅。于是她说:“就算经常去廖勇立的餐厅吃饭也并不表示有什么特殊的关系。”
“至少可以说明两人其实有联系,而不是像她所说的,她只是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才有机会跟他说话。”高竞道。
这么说,他已经找过她了。
“她是这么对你说的?”
“我看了她的口供。她显得很无辜,说自己毕业后就没跟杜小美和廖勇立联系过,结果突然收到请柬,兴冲冲地赶来赴约,却不料发生了这样的惨案。给她录口供的警官说,她很恼火,一点都不悲伤。”高竞道。
她不可能悲伤,她一向讨厌杜小美,而且一旦讨厌就永远不会改变,莫兰想。
“你们在大学里搞的那个社团叫什么来着?”高竞问。
“烹饪社团。当时张素萍也是其中的成员,发起人是她的一个同班同学。我们都是这个社团的成员,因为不是同班同年级,所以年龄有些落差。”
“既然关系这么好,那毕业后你们为什么都没有跟杜小美联系?”
“其实是,杜小美刻意不跟我们联系,”莫兰把包好的馄饨一个个排成队,觉得它们圆圆胖胖,煞是可爱,“最后那几次活动她都没参加,借口各种各样,但给人的感觉就是她没兴趣再跟我们交往了,所以我们后来也不叫她了。”
莫兰并不是不知道曾经一口一声叫她“亲爱的”的杜小美为什么会突然放弃跟她们交往。但老实说,她不在乎,毕竟她跟杜小美是两种人。
当她发现丈夫出轨的时候,她不会写信威胁,也不会跟对方拼得你死我活,因为那样做,用母亲的话说,太有失风度了。万事随缘,不要强求,母亲曾经一再告诫她,以前她不觉得,现在她觉得这是至理名言。如果她继续纠缠在那段毫无希望的婚姻里,恐怕就不会看清楚自己其实未必爱那个人,未必需要那段婚姻。但可惜从来没人告诉杜小美这个道理,所以她才会以为自己一旦拥有就不能失去。杜小美从大学期间就对相貌英俊的廖勇立情有独钟,她刻意回避她们是因为她那时正在追求他,她不希望两人的关系因此受到影响,多么幼稚的想法,他还不是照样背着她跟她们交往。
“说说杜小美,她这个人怎么样?”
“养尊处优的富家女,以公主自居。”莫兰瞥了他一眼,问道,“你知道这种人最叫人受不了的是什么吗?”
“是什么?”
“爱炫耀,而且一旦开口,就说个不停。”莫兰想起了昨天杜小美说“一千条疤”时的得意表情。
“没错。”高竞表示赞同,随后问道,“昨天她都说了些什么?”
“她说自己怀孕了,而且夸口说就算她身上有一千条疤,廖勇立也会永远爱她。”
他突然笑了,露出一排诱人的白牙齿。
“你笑什么?”她回眸瞪了他一眼。高竞就是这样,不笑的时候好像是全天下最严肃的人,但一旦露出笑容,就变成了阳光大男孩。
“她没怀孕。”他很平静地吐出这四个字后,又立刻补充了一句,“法医说的。”
莫兰惊得目瞪口呆。
原来她是故意这么说的,难道她只是为了显示她跟廖勇立的爱情有多么牢不可破?也许正是她那番话才激怒了在场的某个人吧,这么说,她们中真的有人是廖勇立的情人?会是谁呢?莫兰觉得额头直冒冷汗。
“她昨天真的是说得太多了。”莫兰叹息道,又禁不住为杜小美抱不平,“但凶手也太残忍了,就算想杀她,也没必要砍她的手指吧。”她一想到从汤里捞出来的那只湿漉漉、冒着热气的手指就毛骨悚然。
“那手指是假的,做得很逼真。”高竞笑着说。
“假的?”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但她马上想到,发现尸体时,她并没有核对过杜小美的手指,而警察似乎也不会特别告诉她们这一点,也许警察一开始还认为杜小美是六指呢。
“是塑料的,好像是从什么洋娃娃之类的东西上揪下来的,但戒指是真的。”高竞好像在欣赏她脸上惊讶的表情,“现在初步估计是凶手杀完人后,撸下了被害人手指上的戒指,装在一个假手指上,扔进了汤里。”
“可是凶手为什么要干这些多余的事?人都死了。”莫兰觉得他的分析不太可信。
“可能是为了讽刺杜小美吧。”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杀人是有预谋的。”高竞冷静地说。
“对,她至少要先准备好一个假手指。这东西还挺难弄的。”莫兰想象不出,到哪里去弄这种跟真人手指差不多大小的塑料手指。这时候,她忽然想到,昨天桌上的那个手指的确看上去比杜小美本人的手指要胖好几圈,可当时她认为那是被汤泡大的。
“你觉得你们几个人中谁最有可能弄到这种东西?我是指塑料的人形玩具。”高竞问。
莫兰想了想答道:“其实戴柔和赵燕淑都有可能。戴柔前几天跟我说,她最近正忙着为一家成人玩具公司策划广告文案,对方公司很可能会向广告公司提供样品。至于燕淑,她喜欢买大型洋娃娃,她喜欢孩子,我不是说了吗?”莫兰想象着温柔美丽的赵燕淑把杜小美的戒指套到假手指上的情景,就觉得不寒而栗。
“好,我去调查一下。这事你先别跟别人说。”高竞叮嘱了一句,又不知不觉把目光对准了桌上的馄饨。
“好的。你还有什么问题吗?”莫兰问道,她准备狠下心肠把他打发走。
他避开了她的目光,不太情愿地站起了身。
“没有了。那我先走了。”他低声说,随后向外走去。
看着他脸上失望落寞的表情,莫兰忽然感觉自己的嘴在一瞬间失去了控制,其实她应该一个字都不说,但她还是说了。
“你……”她刚说了一个字,他就停下脚步,转身充满期待地看着她,“你回警察局?”她问道。
“不一定。还有很多事要做。”他答道。
“你们食堂午饭一定不错吧?”她问道,注意到他的眼睛里满是失落,她有些心软了。
“我不去那里。”他说。
“你不去那里?”
“我车里有面包。是在你楼下的便利店买的。”
面包?他居然中饭只吃面包。而且不是面包房新出炉的现烤面包,而是便利店出售的冷面包。从法国回来后,她就对面包产生了抗拒心理。她估计自己在半年内都不会碰面包了。她眼前出现了他坐在车里啃干面包的情景,心里忽然觉得有些不忍。
“我下午还有事,可能没时间回局里了。”这时,他装模作样地抬起手臂,看了看腕上的表,勉强朝她笑了笑,说,“我可能来不及了,我先走了。莫兰,你昨天受惊了,今天好好休息吧。”
这最后一句话彻底打败了她。
“既然你来不及,那就算了,我本来还想请你吃我们家的馄饨的呢。”她带着几分对自己的藐视,不太情愿地笑着对他说。
她没想到这句话竟然让他如此心花怒放,他马上咧嘴笑了,眼睛里的落寞一扫而空。
“没关系,我来得及,我只要跟他们说一声就可以了。”他立刻声明道。
“那你要吃多少个?”莫兰看到他笑都有些后悔了。
“25个。”他一边说,一边指着桌上最胖的那排说,“最好是这一排,这是你一开始包的,馅最多,我都观察过了。”
给你吃就不错了,还要挑。莫兰白了他一眼,但还是把他点名的那排馄饨小心翼翼地放进了盘子。
她在下馄饨的时候,他一直站在旁边看着,直到监督她的确放了25个下锅,才带着满脸笑容回到了客厅。
“你吃得好像太快了吧。”吃馄饨的时候,她发现他狼吞虎咽。
“我早饭没吃,我知道中午有馄饨。”他喜滋滋地说。
啊?!
乔纳!莫兰的脑海里忽然出现了这个名字。一定是乔纳在捣鬼,她究竟想干什么?干吗要我用馄饨喂饱敌人?难道他们姓高的害我害得还不够吗?她决定晚上等乔纳回来好好跟她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