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越来越深,雪越下越大。一开始雪粒落在漫天的黄沙上时,坐在驿站里的两个人还能听到沙沙的声响,渐渐地便听不到雪粒坠落的声响,只剩下呜咽的寒风。
“听,雪落住了。”白丙华往火堆里添了一把沙棘木,换了个坐姿。“照这样下去不到明早就会存下超过一米,别说是人了,就是狍子也会陷进去。”他喝得有些多了,眼睛变得狭长,面带微笑,好像这场雪是专门为自己而下的,又像是向杀手炫耀没杀了自己是明智的选择。
寒气从门缝底部渗透进来,火是旺的,但燃料明显不够了。杀手说:“你女儿长啥样?是高是矮?是胖是瘦?眼睛大不大?鼻梁高不高?”
“眼睛和身段跟他妈妈年轻时很像,但鼻子更像我。”白丙华把双手向后撑在地上,半躺着说,眼神里满是骄傲。
“哦。蓝眼睛,卷头发。”杀手喃喃自语。
“你认识我妻子?”白丙华猛地坐起,瞪大了腥红的眼睛看着杀手,因激动过度每一道纵横交错的皱纹缝隙里都被涨的通红,整个脸看上去像一张烧红的铁丝网。
杀手把脸别在一旁假装喝酒不言语。
“果然是你杀了她,还有我的儿子。”白丙华浑身筛糠般颤抖,眼里放出的凶光甚至盖过了刚进门时的杀手。
杀手明显有些慌张地后撤了一步,军大衣摩擦在地板上被突出的棱角勾住,呲啦一声扯出了一条大口子。杀手一只手又伸向藏刀的袖筒,像是在提醒白丙华自己才是持刀者。
“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算我杀的,你知道该找谁,我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刀能抗拒持刀者吗?”杀手反问。
白丙华把脸埋在手心里,发出了如孤狼般的呜咽声,好久才缓过来。
“该死的贾正义!”白丙华欲哭无泪,咬着牙缝挤出这三个字,像是要把这个名字拆解、咬碎再像浓痰一样吐进面前的火堆里。
“我不能告诉你是谁,这是行规。其实我不太适合当杀手,因为我记性太好,能清楚地记得杀过的每一个人以及他们死前的每一个表情和说过每一句话。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就会跳出来跟我说话,给我讲他们的故事,这让我失眠。你知道的,长期失眠会让人变得暴躁,身手也会大打折扣,这感觉简直差极了。要不是因为我使得一把好刀又孤身一人无牵无挂,我宁愿换一个别的职业。”杀手云淡风轻地絮叨,每一个字却像是一把利剑直插老者的心脏。
“那我妻子和儿子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跟你说些什么?她告诉过你生前贾正义这个畜生是怎么折磨他们的吗?”白丙华努力压抑着不让自己表现得过于激动。
“这我不能告诉你。是为你好,相信我。”杀手说。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像是什么东西被钝器重击折断轰然倒地的声音,划破被冻僵的黑暗和呜咽的寒风真真切切传了过来,杀手的敏感神经再次被挑动。
“我应该老早就杀了你,一定是你女儿搬救兵来了。我犯了两个杀手不该犯的致命的错误:贪婪和怜悯。你这个老狐狸!”匕首再次抵上了白丙华,这次是胸膛的位置。
白丙华挺直了胸膛,微闭双眼,一心赴死的神态:“我说过了,你太紧张了。来的时候你一定没发现离这里一百米处的那根巨大的枯木,据说是土著狸族专门用来绑入侵者的。如果你再细心一点,应该还看见了枯木下面的森森白骨。”
“我不会再上当了,同样的错误不会犯第二次的。”杀手手腕用力,白丙华现出痛苦的表情。
“你一定是太着急想杀我而忽略了这根枯木,我等你的时候曾试图拉断它用作取暖的柴火,可惜我的马死了,在拉这根枯木的时候累死的,就在快要拉断它的时候累死的。”白丙华瞳孔放大,看着身前逐渐熄灭的炉火,绝望地摇了摇头。“可惜了我那刚满十四岁的女儿,和刚在小镇上买下的院子,还有足够你们俩下半辈子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的万贯钱财。”
杀手再次动摇,收了力道但未收刀:“你为什么要把女儿嫁给一个杀手,还是一个杀了他父母和亲弟弟的杀手,这说不通。”
“我没得选。”
“怎么没得选?”
“在这里,只有你能保护她,我知道贾正义这条狗是不会放过她的。这个恶魔孙子,简直糟蹋了正义这两个字。”白丙华从鼻孔里嗤了一声,像是要把黏在鼻腔里的贾正义嗤进炉火里烧死。
杀手揪住白丙华油腻腻的衣领,把他的脸拉到自己的鼻尖下,想从老者的眼神里确认自己想要的信息。可他再次失望,老者的眼神里除了哀怨和愤怒,只剩下一心求死和自己死后女儿无人照看的不甘。
“凭你的财力,完全可以买通狸族蛮子杀回南国,又怎会甘于受死,你又想骗我!”杀手阴阴地笑了笑,庆幸自己没被酒精麻醉了头脑,相反,酒精反倒使自己的脑子变得更加活跃起来,放在平常他是说不出这么高明且有深度的问话的。
杀手再度用力,白丙华的胸前开出了一朵红玫瑰。
“罢了,你给我个痛快吧。”白丙华从牙缝里倒抽了一口凉气。
杀手反倒犹豫了。
“看来你是不了解狸族蛮子,他们部落几千年来从未离开过北塞,只是不断加高城池固守,从不主动掠夺,当年铁木真横扫北境之时都未能攻破城池将之征服,这也使得狸族部落得以保存传承至今。他们又怎会因为区区钱财而南下,冒这违背祖训之大不韪呢。”杀手松了松劲儿,白丙华得以喘息的机会,连连咳嗽着。
“照你说的,这狸族部落虽不主动掠夺,但也排斥异族,你女儿怎么进得城池,又怎么购得院子,还指望着安享后半生?更何况,你起初说的是镇子而非部落,拿我当猴耍呢?”杀手简直有些佩服自己了,自从来到这所破旧的驿站后脑子就像开光了似的灵活起来,他恨没早些遇见老者,恨没早些喝上这俄国烈酒,不然自己何苦要风餐露宿当这劳什子杀手,干脆能改行当侦探了。
“你忘了你刚才说的话了?”白丙华意味深长地看着杀手,满带微笑。
“我方才说了那么多话,怎知你说的是哪一句。”杀手揪住衣领的手用了用力,提醒白丙华不得忘乎所以。
“蓝眼睛,卷头发。”
“那是说你女儿!”
“对。你再想想。”
“莫非……”杀手陷入了沉思。
“没错,我妻子本就是狸族人士,女儿遗传了她蓝眼睛和卷头发,还有……”
“还有,白如凝脂的皮肤。”杀手抢过话头喃喃自语,眼睛看向门外的黑暗,像一只贪婪的毒蛇正盯着低头觅食的鼹鼠。
白丙华盯着杀手左眉上那道蜈蚣般的伤疤,好像蜈蚣突然活过来一般,正沿着额头慢慢向上爬呢,不禁打了个寒颤。
外面风声更劲了,寒气也更重了,炉火上最后一截沙棘柴头正努力发挥着余热。一分钟过后,蓝色的火苗扑棱了一下就熄灭了,只留下一堆红红的炭火,被风一吹,白色如柳絮般的灰烬腾空而起又飘飘洒洒落在两人的头顶,白丙华本来麻白的头发变成了白头翁。
驿站陷入一片黑暗中。
“如果我真找了帮手,这会早该破门而入了吧。你想好了吗?早些动手,运气好的话明一早还能碰上南下的驼队,不耽误你领赏钱。”白丙华仰着脖子,作出一心赴死的姿态。
“你女儿叫什么。”杀手问。
“白小艺。”
“我要见她。”
“这才对嘛,我未来的女婿,等你见到她才会明白,你刚刚作出的决定是何等的明智之至。”
杀手下定决心,收回了刀,还撕开白丙华的前襟衣物,在伤口处撒上了止血的药粉。上药的时候,白丙华发现这只蜈蚣的嘴角好像有血,像是刚刚觅食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