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是巴黎最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豪华酒店,酒店大堂里纹理考究的大理石将整个大堂装点得极尽奢华,穹顶是手工绘制的彩霞天空,镀金的水晶吊灯更是给人们带来了满屋的辉煌璀璨,几乎给人一种十八世纪的法国宫殿一般的氛围。
加长的黑色宾利缓缓停在酒店门口,车门打开,邢漠北率先下了车,身后很快就随之下来一个纤细的东方美人。
叶亦欢一身香槟色的长款单肩礼服,抹胸的样式露出了她精致美丽的锁骨,单肩的款式却又为她平添了一分半遮半掩的娇羞,端庄却又不失性感,长发绾成松散随意的发髻,细白的手腕上挂着一条精美的蓝钻手链。
弯起的手臂递在她的面前,叶亦欢仰头对上邢漠北温润的眸子,笑了笑,抬起手臂挽住了他,两人并肩走进酒店大堂。
昨天才到了法国,今天就开始了各种应酬,还真是让她有点目不暇接。
侍者很快为他们地上香槟,邢漠北抬手对着一个法国人笑着示意了一下,低头在她耳边轻声问道:“怎么样?还紧张吗?”
“还好,最近习惯很多了。”
是习惯了很多,从前段时间开始,她就在不停地辗转于一个又一个的宴会或者是酒会,和世界各国的顶级珠宝设计师见面,参加一场又一场的采访或是拍卖会。
有不少珠宝公司向她伸出了橄榄枝,其中也不乏一些国际上的奢华大牌,可是得知她已经是大发的设计总监之后都惋惜而感叹的摇了摇头。
邢漠北笑着问她,“在我那里,会不会觉得屈才了?”
阿多尼斯大赛的冠军会有三百万美金的奖金,这一大笔钱如果用在参赛者的自创品牌,那是绰绰有余的,他也问过她有没有想过自己做公司,可是却得到了否定的答案。
“我觉得在你那里就蛮好的,如果我自己开公司,光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把自己搞晕了,或许我画图还有点天赋,可是对金融这种东西真是一窍不通,我难道要带着员工去喝西北风吗?”
她有些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却遭到了邢漠北说她数死早的调侃。
上次问了她之后,他已经渐渐地想通了一些,感情这种事情强求不来,他虽然曾一万次的想要拥有这个女人,可是他终归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性格,顺其自然或许会得到更好的结果。
所以他现在虽然仍然在期待她的回答,只是不再那么强求了,比起两个人以后尴尬陌路,他宁愿没有进一步的关系,哪怕维持现状也好。
“老板,酒店到了。”
加长林肯在灯火璀璨的酒店前面缓缓停下来,坐在前面的安迪回头小声提醒了一句,声音里有些担忧和小心。
一道暗哑的男声缓缓传来,“就会已经开始了吗?”
“开始了,受邀嘉宾都已经到场了。”
后座的凌南霄终于缓缓睁开眼,他虽然穿着一身英气逼人的藏青色礼服,搭配了同色系的领带,可是脸色却青白的有些吓人,眯起眼迷茫的看了看外面奢华的夜色,又抬手按了按太阳穴,缓了好半天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在地球另一端的法国巴黎。
“下车吧。”
二月的巴黎还在下雨,细细密密的雨点打在酒店外面的水晶灯上,华美的像是空中坠下来的钻石,地板上的水痕倒映出这座几乎可以和博物馆媲美的酒店,美轮美奂的夜色令人称奇。
外面冻得让人让人忍不住哆嗦,凌南霄刚迈下车,肩头就落上了雨水,酒店的侍者恰时递上了雨伞,却被他抬手挡去了。
安迪忍不住担心,“老板……”
前不久才从大难中死里逃生的老板,几经生死劫难,可是在身刚刚有了一点起色之后,就立刻开始了不停地长途跋涉。
从夫人去了纽约,老板就一直跟在她的身后,随着她辗转于不停地国家城市,换了一班又一班的飞机,这样高负荷的旅程,他真的很怕老板会承受不了。
“我没事。”凌南霄淡淡的笑了笑,甚至宽慰他道:“我就是有点高兴,终于能和她站在同一片土地之上了。”
他现在的要求已经变得越来越少,能和她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城市就已经满足,如果实在要贪心一些,那么能在同一个屋檐下看着她,就是最大的心愿了。
爱一个人,守一座城,他已经彻底的体会过了,没有她的日子,榕城的冬天都变得那么难捱。
凌南霄扬了扬唇角,习惯性的理了理袖口,脸上又恢复了一贯的倨傲,“走吧,来这里不是为了看夜景的。”
设计界的巴黎红会果然不是说说的,一走近会场就能感受到那分矜贵高雅的气氛,衣着华丽的人们从他身边走过,口中讨论着熟悉的珠宝词汇。
凌南霄随手拿了一杯红酒便在会场里闲适的转悠起来,脸色虽然平淡无谓,可是眼光却在紧张而期待的张望着,寻找着他的勒妮。
是的,他都已经知道了。
她的辉煌,她的骄傲,她的过去,他都已经知道了。
他做完手术出院之后,特地去了一趟叶家,找到了那次无意间打开的那个木匣子,他后来总能想起叶亦欢当时慌张无措的模样,所以他想,那个盒子里一定装了什么惊天的秘密。
他去叶家的时候,正巧叶书华在家,联姻破裂,他也没有一点用处,叶书华甚至连表面的客套都懒得维持,不冷不热的嘲讽了他好半天,才放他去楼上取叶亦欢的匣子。
沉甸甸的红木盒子捧在手里,他甚至等不及回家再看,坐在车里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来。
最上面的依然是那个日记本,他拿出来翻了翻,其他全是证书和奖状,最下面的是一张烫金的邀请函,他伸出手去拿起来,心脏却飞速的跳动着,直到翻开信封,看到上面欧式的英文字时,他却重重的震住了。
勒妮一次就像是一把重锤砸在了他头上,让他几欲晕眩,翻来覆去的确定了即便才震惊的相信了上面的内容。
原来她就是当年名噪一时的勒妮,是把他都打败了的那个天赋异凛的天才少女,是那个神秘而又低调的设计师。
勒妮这个名字曾经响彻了设计界,他自然也是铭刻于心的,他总觉得她的设计手法和设计理念似曾相识,可是却又总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每一次天启杂志评选,勒妮永远高居第一,而他只能屈居第二。
他不甘过,崇拜过,仰慕过,关于勒妮的设计,他每一个都有去细致的钻研,甚至试图去寻找她本尊,可是关于这个女人的资料实在是太少,到后来她渐渐销声匿迹,他也就把这件事淡忘了。
可是他从来都没想过,原来自己曾经崇敬赏识的设计师,竟然就是自己最最亲近的边人,是他朝夕相对却又狠心推离的妻子。
他爱的女人,原来不是他在嘲讽诋毁她时,一文不值得小学老师,而是一个连他都要甘拜下风的设计天才。
那本日记他已经没有勇气再去看,因为当他翻开扉页,看到她娟秀的笔记写下他名字的一刻,他就知道,这里面一定还有更多他不知道的事,他已经不敢再过多的去深究。
精致的邀请函像是点了火一样,熨帖着他的指尖都是烧灼般的感觉,可比起这些,这些真相才更让他心痛。
他懊悔,愧疚,甚至觉得自惭形秽。
曾经讽刺过她的话,排山倒海一般的涌进脑中,他甚至有种羞愤欲死的悔恨,她那么优秀,会不会在他讽刺她的时候,偷偷的在心里冷笑,觉得他真是一个目空一切的跳梁小丑?
可他知道她不会的,她总是觉得自卑,觉得她配不起他,到最后他才明白过来,其实是他配不上她。
配不上她的优秀,配不上她的纯粹美好,也不配拥有她那么飞蛾扑火的爱情。
同样的,他也想起了她受伤的右手,她那么有天赋,却失去了最重要的右手,她当时一定是比谁都痛苦难过吧?可是这一切他全都不知道,让她一个人独自承受了那么久。
一想到这些,凌南霄就觉得心上仿佛被一只大手扼住了一样,疼得他几近窒息。
可是同时,他又觉得万分骄傲自豪,他的女人如此优秀,他也觉得与有荣焉。
在得知她去参加了阿多尼斯大赛之后,他也不管自己的身子状况是不是允许,立刻赶到了美国。
她光芒万丈的站在舞台上的一刻,他都看到了,她对于自己作品的解释,他都听到了,也都听懂了。三个原材料就像是他们的三个阶段,从脆弱易碎到利欲熏心,可是他们还没迎来最后的坚不可摧,她就要放弃了么?
不行,他决不允许,他要给她钻石一般闪亮珍贵的爱情,容不得她抗拒或是放弃。
觥筹交错的酒会,叶亦欢也能应付的来去自如,这和她小时候去参加的那些酒会不一样。那时叶书华只把她当做一颗棋子来利用,她也必须要装出最得体大方的笑容,随着叶书华去见一个又一个的富家公子,就像是橱窗里供人选购的玩偶。
可现在不一样了,来参加这种酒会都是难得一见的大人物,寒暄过后便开始了长长的谈话和交流,她也可以站在人群之中侃侃而谈。
她总是很珍惜这些时候,她和自己的梦想错过了太久,当初奉为神祗的大师前辈们就在眼前,她自然是不能放过一点点请教学习的机会。
只是她不知道,在她看不见的角落里,有个男人贪恋而缱绻的盯着她脸上那抹自信的光芒。
酒会进行的如火如荼,邢漠北已经被一位南非的钻石开发商叫了去,叶亦欢搞不懂他们商人之间的利弊,借着这个机会躲到了外面的露台上去吹风散心。
被称为“浪漫之都”的巴黎果然名不虚传,那种古典与现代交融的韵味,是任何一个国家或城市都无法拥有的厚重和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