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小生活优渥,用锦衣玉食来形容也不为过,榕城乃至京都的馆子,大大小小的他都吃了个遍,可是却没见过眼下这道菜。
凌南霄慢慢走过去,俯身问了问,油而不腻,香而不浓,他肚子不期然的咕噜了一声。
听到响声的叶亦欢从厨房里出来,凌南霄冲着那盘菜扬了扬下巴,“这是什么?”
“是问政山笋。”叶亦欢从餐桌上扯了湿巾擦手,将碗筷为他布好。
问政山笋?
凌南霄挑了挑眉,这么文艺又精致的菜名,这样不为人知的菜色,她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
“刚做出来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可能是我热了两遍,把最好的味道都热没了。”叶亦欢语气里难掩遗憾和失落,却抬头冲他笑了笑,“不过没关系,如果你觉得好吃的话,下次我再做给你吃。”
她也不知道怎么就有了这样的勇气,竟然主动为自己争取下一次的机会,凌南霄看着她清澈见底的眼眸,心里忽然一动,旋即不自在的别开眼,轻描淡写道:“下次再说吧。”
过了这么长时间,两个人终于能平心静气的坐下来吃一顿饭,叶亦欢小口小口的扒着米粒,不时地抬头偷偷瞄他一眼,又急忙低下头,唇角隐隐浮上了一抹笑容。
她真希望时间能过的慢一点,再慢一点,如果无限延伸下去就好了。
凌南霄慢条斯理的低头吃着饭,从始至终都未抬头看她一眼,可是却感受到了她热切的目光。
他忽然想笑,这难道也算是一种心灵感应?
凌南霄夹了一片笋送进嘴里,笋经烧焖入味极透,味质脆嫩,混杂着香肠、香菇等芳香,清爽而又新鲜。
叶亦欢紧张又忐忑的看着他,终于忍不住问他,“怎么样?好吃吗?”
他不知她是什么时候去学来这样他闻所未闻的菜色,看着她期待的神色,不为安慰她,只觉得自己该说一句实话,于是便轻轻地点了点头,含糊的“嗯”了一声。
她的脸上立刻绽出了笑容,有些坐立不安似的,扒了两口米饭又钻进厨房。
凌南霄不知道她在搞什么鬼,看她进进出出,直觉的她绕得自己眼晕,不由得蹙眉道:“你晃来晃去的干什么?能不能安安静静的坐下来吃饭?”
叶亦欢站在厨房扬声道:“等一下,我在做汤,马上就好,你再等一下……”
其实她今天做的菜已经够多了,他实在是不知道她又做个汤是几个意思,只好清冷着脸色吃饭,也不想过多的去管她。
叶亦欢很快就端出了一个汤盅,一步一步走的小心翼翼,大概是盅有点烫,她往桌上一放,马上抬手摸上耳垂,不停地小声道“好烫,好烫”。
凌南霄抬头看着她的小动作,忽然就顿住了。
大约是因为厨房的热气蒸腾,她的脸色泛着绯红,动作带点孩子气,又有些俏皮,和往日淡然处之的模样判若两人。
她一勺一勺的将汤舀进小瓷碗里,“我刚刚看你回来的时候很累,所以想给你弄个汤来缓一缓。幸好今天做了甲鱼,顺道弄了个甲鱼汤。”
她说完,两手捧着小碗,言笑晏晏的递给他面前,见他缓缓伸手接下,又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一顿饭进行的平和而又安静,凌南霄觉得自己今天大概是真的又累又饿,平日里她做饭自己扫都不扫一眼,今天却吃得风卷残云似的。
他吃得这么顺口,她一定又有了来叨扰他的借口。
这么想着,他眼底浮上一抹懊悔,忽然觉得自己真是没劲透了,一直坚持的抗拒她的壁垒,居然被她这么一顿糖衣炮弹就打得落花流水。
难道真的如张爱玲那句名言,要征服男人的心,先要征服男人的胃?
凌南霄越想越觉得烦躁,嘴里的甲鱼汤忽然也变得索然无味,正想像以前一样把碗摔在桌上给她脸色看,却发现碗里的汤早已见了底,他在不知不觉中早已经喝光了……
看着喝的精光的汤碗,凌南霄自己都有点鄙视自己,不禁在心底迸发了一句国骂。
叶亦欢看他吃得差不多了,不给他反应的机会,笑笑的接过他手里的碗,“你先去洗个澡吧,我去收拾一下厨房。”
她捧着一摞碗碟转身进了厨房,他也没有再坐着不动,上楼准备洗澡睡觉。
踏上楼梯的前一刻,他忽然鬼使神差的回了头。
远处忽然有“嘭”的巨响,一朵巨大的烟火绽放在漆黑的夜空中,叶亦欢抬头看了一眼,娟秀清丽的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她就站在洗菜池边,一身家居式的白裙,露出两条纤细匀称的小腿,熟稔而仔细的收拾碗筷,厨房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间或有碗碟叮叮当当的声音。
外面闪烁着万家灯火,一切静谧而又温暖。
凌南霄心里一跳一跳的,似乎有什么念头呼之欲出一样,他急忙转过头,步伐匆匆的上了楼,将一切都甩在了身后,像是在躲避什么一样。
那一刻,他并不知道,其实这就是家的感觉。
叶亦欢收拾洗漱完回到卧室时,凌南霄已经睡下了。
他向来严谨自律,熬夜晚睡这种事从来都不做,生活习惯异常规律,甚至有些乏味。
叶亦欢蹑手蹑脚的上了床榻,他给她的依旧是一个背影,可是想到他今天的态度和语气,心里还是小小的开心了一下。
其实凌南霄并没有睡着,他心里还在想着她那盅汤,她一眼就能看着他疲乏倦累,甚至用心给他煲了汤。
除了父母,鲜少有人会这样重视他的情绪与身子状况。
凌南霄虽然冷漠,可他的心到底不是石头做的,说一点都不感动,那一定是骗人的。
他睁眼看了看外面浸凉的月光,身后一束灼灼的目光却炙烤着他的背,他甚至不用去特意的看,就能立刻感觉到。
其实他知道的,她一直都是用这样毫无保留的眼神看着他,很久很久之前,他给她讲一些美术知识,她趴在桌子上,含笑盯着他,那眼神,有崇拜,有迷恋,甚至有点点花痴。他讲得口干舌燥,回头却只见她笑容轻扬,一副神游太平洋的样子,于是一巴掌拍在她脑袋上。
“你知道我讲得这些知识有多宝贵吗?别人花钱都学不到的东西,你能不能认真一些?你再这样,下次不给你讲了。”
“噢。”她撇撇嘴,指尖点在他刚刚画好的图纸上,嘟囔道:“可是你这里都画错了,线条这样勾出来显得太生硬了。”
他一怔,眼中却闪过一抹愕然与惊赞。
其实他一直都不知道,她虽然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可是他讲的东西,她也一个字不落的都听进去了。
那样珍贵又难得的回忆,再后来的日子里,再也没有过。
曾经那个真心微笑的女孩,已经死在了那场倾盆大雨之中,死在了她利用性命垂危的申恬强逼他结婚的时候,死在了他们签下登记结婚的一刻。
或许,也死在了他心底的最深处。
凌南霄蓦然觉得很烦躁,动作很大的翻动了一下,告诉自己要摒弃一切有关叶亦欢的东西,强迫自己赶紧睡觉。
大约是因为那顿晚饭留给叶亦欢的印象太好了,接下来的几天她几乎每天都是笑意盎然的。有时候作教案,写着写着也能笑出来,杭璐一抬头看到的就是她笑得像个傻子一样的脸,直觉的自己见了鬼似的,甚至问她是不是出门的时候脑子被夹了,怎么这么不正常。
她只笑笑,什么也不说,杭璐白她一眼,低声道了一句,“天天被你这么笑着,我也是深深的醉了……”
她也不管杭璐的揶揄,一个人顾自的高兴着,甚至忘了一件重要的事。
直到她接了一个电话,这才想起来她那枚四叶草的项链还没找回来,难怪连日来她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遗失了什么一样。
电话是上次那个森纳先生打来的,十分和气的告诉她自己捡了她的项链,本打算赶紧送还给她,但是最近的公事比较多,因而便耽误了,希望她不要介意,也不要太过担心,并且约了她下周六在一家咖啡厅见面,当面还给她项链。
叶亦欢没想到一个陌生人竟然会心地这么好,除了感激便是感动,在电话中连连和森纳先生道谢。
可是挂了电话之后,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这位先生的声音听上去十分熟悉,清润温雅,醇和低柔,可是她总也想不起究竟是在哪里听过,只好安慰自己大约是认错了。
其实叶亦欢并不知道,就连凌南霄也一改往日的阎王脸,脸色变得缓和了一些,算不上温柔,可也能说是清清润润了。
安迪送他去医院的时候还在腹诽,莫不是申小姐醒了,否则老板怎么会突然脸色变得这么好。
然而他的想法还没落实,凌南霄就接到了一个极其突然地消息。
正是傍晚将至的时候,仁济医院十五楼的高级病房区静谧极了。
高级病房的坏境整洁雅致,凌南霄的臂弯里挽着一束山茶花,动作轻缓的推开了一间病房的门。
坐在病床榻边的杜梓涵听到响声便站起来,看到凌南霄后笑得有些苦涩,“姐夫。”
“嗯。”凌南霄将臂弯里的山茶花仔细的插进花瓶里,幽黄的小灯打在花瓣上,映射出好看的影子,终于为这间死气沉沉的房间填上了了几分的俏丽气息。
其实凌南霄也不知道山茶花有什么寓意,只是看着那娇嫩的粉色十分讨喜,像是从前那个娇俏的申恬一样。
他看着沉静的申恬,转头看向杜梓涵,“怎么样?”
杜梓涵有些难过的摇头,“一点起色也没有,医生也说……情况很不好。”
凌南霄攥紧拳头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的灯火阑珊,一想起医生对他说的那些话,他就觉得整个脑子都嗡嗡作响。
“凌先生,申小姐现在的情况不是很乐观,创伤性患者大多会在三年的死亡,申小姐现在虽然还保持着生命体征,可是已经全身衰竭了,再这样下去,申小姐怕是撑不了多久了……”
“最多还能有多久?”
“保守的来说,大概只有三个月的时间,申小姐的肌肉已经开始萎缩了,并且有许多并发症。”
“那就没有什么苏醒的办法了吗?”
“这个很难说,大多数的患者都是以亲情疗法和物理疗法为主,这两个我们也一直在做,可是效果并不显着。不过之前有护工反映过,申小姐对外界的刺激反应还是比较强烈的,我们建议您可以做一些能引起激烈刺激的,比如说病人一直期待的什么事,来努力一下。作为外人,我说句不该说的话,当初申小姐转入我们医院,听说是在婚礼的时候出了事,如果可以的话,我建议您可以重新给申小姐一个婚礼。"
凌南霄的眼光微烁“这个……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意思吗?”
“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可是……”他不知为什么,叶亦欢期待的目光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竟有些迟疑,“就没有别的办法吗?”
“凌先生。”医生的语气也变得凝重起来,“这个是最快最有效的办法了。”
凌南霄一手撑在窗户上,低垂着头想隐去自己此时的痛苦,透亮的玻璃上却映出了他的沉痛之色。
死马当活马医……他从来没想过,这么无望的词,也会用在申恬的身子上。
凌南霄转过身,靠着墙壁看着躺在床榻上的女人。即便是处于昏睡之中,脸上没有任何脂粉气,可是她的容颜看上去却十分精致,秀眉被仔细的修成好看的平眉,如翼的长睫投下浅浅的影子,唇角微扬,似乎一直在做着一场不愿醒来的美梦一样。
可是现在医生说,她可能再也醒不来了。
两年前她有很多愿望都没能实现,比如说那场没能完成的婚礼,再比如说那个未能降临到这个世上的孩子。
而这一切,都是他现在的妻子叶亦欢所为!
凌南霄看着申恬静和的睡颜,垂在身侧的手慢慢收紧成拳。
或许,他真的要走这一步了。
好不容易到了一个周末,经过一周的操劳,叶亦欢想要睡一个自然醒的觉,一大早却被安迪一个电话扰醒了。
凌南霄有一份开会要用的文件忘了拿,安迪让她帮着找一下,一会儿会派人去拿。
她大约天生就不是一个闲适的命,最终还是说自己会给他送去。
安迪一听她这样通情达理,又感动又惋惜,夫人出身名门,又这么会为别人着想,老板为什么会不喜欢她呢?
安迪说的那份文件,是一份关于下个季度主打产品的设计报告,叶亦欢前两天打扫房间的时候就看见过,所以没有费多少时间就在书房的字台上找到了。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后,她打了个车便赶去了阿达玛斯。
路上闲来无事,叶亦欢便翻开了那份设计报告。
下一季度的主打产品是一款流苏手链,手链是由三串枕形切割钻、揽尖形钻石和圆形明亮式切割钻石流苏交相辉映而组成的,呈现出独特的形状和瑰丽色泽,设计堪称精致绝妙。
叶亦欢手指抚着那副设计图,不由自主的扬起了唇角,这样独特而华美的设计师,除了凌南霄,全国也再难找出第二个人。
除了……
她垂首看了看自己的右手,明亮的眼神渐渐黯淡了下去。
阿达玛斯的写字楼在榕城中央商务区,这地方无论是什么时间段,都难免有点堵车。
离大厦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可是她坐的车却被堵在了中间,看那样子,一时半刻是松动不了了。
她虽然不在阿达玛斯工作,可是对于他们的流程还是比较清楚地,这个报告应该是下一季度产品发布的关键,如果耽误了时间,凌南霄一定会很生气的。
想了一下,叶亦欢还是下了车。
正午的太阳有些大,这里到阿达玛斯起码也得要四十多分钟,叶亦欢又穿了一双小高跟,心下一横,还是小跑着过去了。
路上堵得正瓷实,叶亦欢一路小跑着从那些车重穿梭,大约是跑的太急了,一个没注意,脚下竟然被扭到了。
这一下扭得不轻,她险些一下扑在地上,好在及时扶住了旁边的护栏,才得以幸免。
叶亦欢抬头看了看,阿达玛斯的大楼就在不远处了,她抬手抹了一把额头上渗出的汗,咬了咬牙,一瘸一拐的走过去。
叶亦欢赶到的时候,整个人已经上气不接下气,细细密密的汗不停地从额头上流下来,几乎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前台小姐依然是那天那个,这一次她对叶亦欢的态度明显恭敬了许多,一直低眉顺眼的,那样子甚至可以说是用畏惧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