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亦欢不由得愣住了。
微凉的晨风卷起她的发丝,道路两旁的梧桐叶哗啦啦的响着,周围有汽车鸣笛的声音,有人群熙攘的声音,身边有情侣走过,她隐隐的听到两人耳鬓厮磨的情话,明明那样喧嚷,可是她却清楚的听到了自己心脏砰砰悸动的声音。
“你知道凌南霄吗?”
“凌南霄?不知道。”
“你怎么连他都不知道啊!京大经管学院的才子,辩协主席,京大篮球队队长,这种风云人物你都不知道,真是让人无语。今天放学咱们去京大吧,见见这个传奇的男人。”
那是她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彼时她只觉得拥有这样多光环的男人,定然是优秀而孤傲的,他们之间也不会有什么交集,因此并没有很在意,只当听传闻一样,左耳进右耳出,听过一次便抛之脑后。
谁知同桌却很坚持,放学后当真拉着她去了京大。
初夏时节,京大满是意气风发的学生,她们两个穿着附中的校服,像是两个小萝卜头一样穿梭在人来人往的大学校园里,眼里满是艳羡和憧憬。
人群匆匆走过,兴致盎然的讨论着篮球赛,同桌急忙拉着她跟了上去。
她一向是个波澜不兴的性子,即便被这样拖着拽着,也是没什么兴致,可是看同桌一副热情高涨的模样,只当舍命陪君子,心里却满满都是刚刚从杂志上看到的素描和油画。
可人生偏就是这样无常,纵是她这般漫不经心,在她蓦然抬头的一瞬间,高大的男生猛地跳起,目光沉着而冷静,薄唇抿成一条线,神色那样自信,却又那样漠然。
周围忽然噤了声,所有人都屏息等待着,那一刻,就连不懂篮球的叶亦欢也感觉到了那紧张的气氛,攥紧拳头,目光紧紧胶在那个人的身子上。
他只扬手一扔,篮球划过一条优雅的抛物线,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就那样轻轻松松的进了篮筐。
周围霎时响起了震耳发聩的欢呼声,她的唇角情不自禁的弯出了笑容,男生意气风发的跑过球场和队友击掌,随即转头冲人群中的教练笑了笑。
细碎整洁的墨发,深邃立体的五宦,笑容带着独特的倨傲,眉宇间都透着一分沉着自信,举手投足之间是满满的稳重与笃定。
那一刻,世界都为之静止,她的眼里再也看不到其他,只有场上那个笑容轻扬的大男生。
下一秒,她忽然就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得慌乱而有力。男生的视线从场外的观众中掠过,她忽然觉得他的视线似乎在自己的身子上多停留了一秒,急忙低下了头。
再抬起头时,男子已经沉着着目光重新投入了球赛当中,可是她却烧红了脸,甚至耳根都热的发烫。
球赛结束后,她的目光依然胶在那个高大的男生身子上,看着他和队友嬉笑打闹。直到同桌挽着她离开,她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那时的她一定不知道自己的眼神有多么惊艳和迷恋。
回去的路上,同桌一直都在兴奋地叽叽喳喳,不停地念他的名字,甚至忽略了比平时还要沉默的她,直到同桌反应过来,转头去看的时候,不禁叫了一声,“呀,你的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发烧了?”
她这才晓得抬手去摸,脸上滚烫的温度,心跳加速的声音,就连她自己也以为是病了,慌慌张张的道别回家。
可那一天是夏至,是这一年当中最长的一天。
她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人一样躺在床榻上,红着脸,捂着心,睁着眼度过了那漫长的一夜。
后来她常常想到他,上课从不走神的她却成了经常被点名的对象,就连午夜梦回时也是他高大挺拔的身影,久久不能散去。
她是那样一个后知后觉的人,在感情上那么愚钝不化,直到很久之后,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
“老师?老师!”
耳边忽然传来了急躁的喊声,有人扯了扯她的衣袖,叶亦欢这才懵懵的回过神,低头看到了一脸不高兴的邢乔。
小朋友仰着一张皱巴巴的小脸,撅着嘴不满的看着她,“老师你想什么呢,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呢,你有没有秘密啊?”
叶亦欢不好意思的笑笑,伸手揉了揉他的发顶,“老师当然也有秘密了。”
“你也很喜欢那个人吗?”
“我……”叶亦欢顿了顿,复又长长的吸了一口气,视线落在远处相互告别的小夫妻身子上,眼里有着艳羡,“是啊,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
邢乔仰头看了看老师的脸,他虽然不懂大人的世界,可是却看到了老师眼底满满的柔情和一抹特有的光,那个瞬间,老师显得特别美丽。
校园里忽然传来了上课铃声,叶亦欢急忙拉起邢乔大步跑起来,“糟了糟了,都怪你这小鬼,一会儿上课都要迟到了。”
邢乔跟在她身后吭哧吭哧的跑着,上气不接下气道:“这能怪我吗?还不都是因为老师你走神,如果今天迟到了,是你害我的,不许罚我值日……”
叶亦欢:“你这么小气真的好吗?”
叶亦欢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的景色怔怔出神,进了十月的天,秋高气爽,对面教学楼的爬山虎已经长得很高了,早上的和煦的日光染透了整个校园,隐隐传来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一切都是那么明朗,充满了生活的新机。
其实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初见凌南霄的情景了,不是忘记了,而是他们的曾经太美好,太过深刻,甚至深刻到完全可以掩盖过她那时的惊鸿一瞥。
她忽然想到邢乔那封天真的小情书,七岁的孩子都有种不管不顾的冲劲儿,而她在凌南霄的厌憎之下,竟然对自己多年的感情萌生了退意。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右掌心,忽然觉得有一股勇气从心底蔓延开来。
她不能退缩,她历经七年跋山涉水的爱情,怎么能轻易就这么退出?
叶亦欢从包里翻出手机,仰头做了一个深呼吸,手指微颤着按下一个一个数字,最终按下拨出键时,心情愈发忐忑。
电话响了很久都没接通,彼时叶亦欢并不知道,此时凌南霄正在给一众高管开会,工作中的男人永远魅力无限,他手指轻点着桌面,随意两句话就让平日里趾高气扬的高管们变得低眉顺眼,一时气氛沉闷而又紧张。
铃声在会议室里回荡开来的时候,凌南霄的脸上先是出现了愠怒,他向来以工作纪律为先,最讨厌开会的时候被电话什么的打断。正想训斥是谁的电话打扰了会议时,却猛然发现声音来源于自己。
一时间,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凌南霄身子上,他蹙眉拿出手机,屏幕上跳跃着一串数字,尾数是不知疲倦的四个0。
这电话是叶亦欢打来的。
凌南霄的目光一瞬不瞬的盯着那串数字,它不停地在跳跃,就好像是有无限的耐心一样。
手指慢慢移向挂断,可是却迟迟没有按下去。
众人只见得老板的剑眉越蹙越深,墨黑的眸子里闪着异样的光芒,是烦闷,是郁结,是犹豫不决,却没有该有的不耐和恼怒。
这么举棋不定的样子,和那个行事果决的大老板真是不像,大家正猜测着电话是谁打来的,却见凌南霄猛然起身,沉声道了一句“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便匆匆出去了。
中断会议去接电话,这种事还是凌南霄接手公司五年以来的头一遭,惊得会议室里的一众高管眼珠子都撒了一地。
电话一直没有接通,叶亦欢一颗忐忑不已的心,终于慢慢被降了温,带着失望想要挂电话。
她不知从何时变成了这样优柔寡断的性子,在凌南霄日积月累的冷漠之中,她渐渐地也变得谨小慎微,战战兢兢,甚至开始自我防弊,不再像以前那样敢说敢做。
结婚伊始,她其实也常常给他打电话。
那时她只是想让他知道,那一刻她很想他。
最开始的时候,思念成疯,她给他打电话,每次电话一接通,她就赶忙挂掉,那一刻,心跳加速的仿佛要跳出来一样。
仿佛只要电话通了,不需要他说话,她也很满足。
他不愿意接她的电话,她想,发短信他总会看见的。于是她找了很多有趣的段子和一些养生的小知识发给他,偶尔也会关切的提醒他天气变化,或者是殷勤的叮嘱他吃饭。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个月,有天晚上凌南霄下班后,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他把手机扔在她面前,蹙眉对她道:“你打电话只响一声是什么意思?以后没事不要乱给我打电话。也不许再给我发那些无聊的垃圾短信,你几岁了?还需要天天发这种东西来调剂生活吗?”
她坐在沙发上,仰头看着面前高大的男人,墨眉紧蹙,眼里充满了不耐和厌烦,一举一动都在控诉她的无聊。
她低下头,轻声说了一句,“我知道了。”
他冷眼看他,转身子上了楼,隔天便换了手机,自此他的手机里也再也没有出现过她的短信,即便是打电话,也不会超过一分钟。
杭璐甚至开玩笑的说,凌南霄的电话就像她手机里的一座墓碑。
电话久久无人接听,叶亦欢一时的冲动终于宣告失败,然而就在她要挂断的一刻,那边却忽然接起来了。
凌南霄站在会议室外面,有些疲累的捏着眉心,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漠然,“你有什么事?”
他本来不想接这电话的,开会时来电话这种事,已经让他完美的领导形象有了裂痕,可是他忽然想起了昨天叶亦欢苦笑着说“你几时相信过我”的样子,心里竟有些不忍,破天荒的在会议中途接了电话。
他自己都觉得这举动简直是莫名其妙,以前即便是看到她再难过的样子,他也没有心软,他想大约是她那样凄凉绝望的眼神是第一次出现,所以他才会动容。
他不该对叶亦欢这样狠厉的女人心软的。这么想着,凌南霄的脸色骤然变得清冷漠然。
叶亦欢大概也没想到他竟然会接电话,一时有些无措,张口结舌了半天,第一句话却是,“你是不是在开会?对不起,我打扰你了,我先挂了……”
她这样诚惶诚恐的样子,让凌南霄不期然的拢了眉心,原本准备讥刺她的话,到了嘴边忽然说不出来了,舌头一卷,只有不耐的催促,“知道打扰了就不要再浪费我的时间,有什么事就快点说。”
叶亦欢沉默了一下,轻轻询问,“你今晚下班会回家吗?我刚学了一个新菜式,做给你吃好不好?”
这个借口真是烂的出了高水平,叶亦欢说完,自己都悔恨的想咬舌。
凌南霄从不待见她做的饭菜,她说什么不好,偏说这样的理由,简直是自己挖坑自己跳。
果然,那边的男人没怎么犹豫的便说:“到时候再说吧。”说罢,便挂了电话。
叶亦欢听着电话里传来的盲音,眼中原本的光芒在顷刻间便湮没殆尽,郁郁的收了手机。
而那边的凌南霄,在挂了电话之后,看着手机上那一串冰冷的数字,一时间竟然觉得分外碍眼。
他蹙眉想了想,终于把联系人改成了“叶亦欢”,然而在把手机收回口袋里时,却又顿住了脚步,拿出手机重新把她的名字改成了“叶子”。
看着那两个字,他一张清隽冷毅的脸上总算是染上了笑容。
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微微扬起的唇角意味着什么。
连着开了两场大会,凌南霄下班之后已经快要晚上八点多了,安迪开车向来很稳,等红灯时,他抬头看了一眼坐在后座的老板,脸色略有些疲惫,双眼微阖,眉心却轻轻拧在一起,凝重而冷然。
最近和大发珠宝的竞争很激烈,那边一直在和阿达玛斯竞争下一季天启珠宝杂志的封面专题,几次商讨都无果而终,十分让人头疼。
前面就是分流的十字路口,安迪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老板,还去医院吗?”
其实安迪也不过是例行公事的问一句,毕竟老板去医院的频率只比在公司要低一那么一点点,他甚至已经打好灯打算拐弯了,后座的凌南霄忽然说:“回家。”
凌南霄回到家的时候,叶亦欢正准备往下收盘子。
她今天早早就赶回了家,买了不少食材,准备做一桌丰盛的菜。
尽管他没有给她一个明确的答案说自己一定会回来,可她还是抱了一线希望,想着他如果回来可以看到一桌子热腾腾的的饭菜,心情也会好一点。
可是她等了很久,菜热了两遍,他还是没有回来,她终于意识到也许这又是一场无疾而终的等待。
然而就在她收拾饭桌的时候,他竟然回来了!
凌南霄长身玉立的站在玄关口,臂弯上挽着外套,蹙眉看着餐桌旁的叶亦欢。
她的手上还端着盘子,脖子上挂着粉白色的围裙,看到他显然很诧异,微张着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有点滑稽,又隐隐有点可爱。
“你……怎么回来了?”
她还是有点不敢相信,凌南霄转身将外套挂在衣架上,轻描淡写道:“不是你叫我回来吃饭的么?”复又转头看向她手上的盘子,墨眉一挑,弯唇戏谑道:“怎么,你叫我回来吃饭,自己反倒先吃完了?”
他用这样开玩笑的语气和她说话真是少之又少,其实他以前也常这样逗她的,可是那已经是太久远的事了,久远到叶亦欢一直以为那是自己曾经做过的美梦,现实中他从未这样对待过自己。
而现在,他再次这样说话,叶亦欢的鼻头一酸,让她一瞬间竟萌生了想哭的念头,手上一抖,盘子险些掉在地上。
凌南霄对自己这突如其来的态度显然也愣住了,回过神后脸上闪过一抹尴尬和窘迫,随即扯了扯颈间的领带,皱着眉粗声粗气的催促道:“你还愣在那里做什么?不是说给我做饭吃吗?快点!都要饿死了!”
叶亦欢被他这么一喊,这才反应过来,急忙道:“你等一下,这些菜有点凉了,我去热一热。”
她转身便匆匆进了厨房,凌南霄则上楼去换衣服。
待他再下来的时候,一桌子菜已经准备的很齐全了,宫保鸡丁,红烧甲鱼,这些家常菜自然是不在话下,可是还有一盘他不认得的,四片笋铺在花纹萦绕的瓷碗里,上面浮着一朵冬菇雕成的花,黑色的冬菇花下面用了笋做花叶,黑白相称,格外精致,最底下是用肉堆成的小小的山堆,看上去十分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