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瓷回到昼锦湖畔的木屋里,重绯正在找她。重绯问她,“天庭的命令下了没有,未晞是否已被处置?”她疲惫地摇头,坐在竹椅上,把她杀了仙娥,私改天庭命令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重绯。
重绯难以置信,她竟敢杀了天庭的仙娥,骗过了执法仙吏。“你可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天庭很快就会查出那个仙娥是被你所杀,你当万劫不复是你受得了的吗?!”清瓷难过地笑了,“我只是个小酒杯,就算万劫不复又怎么样。濯尘上仙赐予我人身,要我保护未晞主子。她生,我就生;她死,我也要跟。如今她去了冥界,我跟着她就是了……”
重绯眼睁睁看着她浑身如同摔在地上瓷杯,裂开一道道蜿蜒丑陋的疤痕,身体正在一点一点散在风里,化作无数小小的,闪着白光的粉尘。他没有伸手阻拦,清瓷是要跟着她的主子……
她轻叹“好可惜……我那么晚才得以化作人形,要是我比未晞主子先出现在濯尘上仙身边——呵,怎么可能呢,没有未晞主子就没有我啊……濯尘上仙对未晞主子那么好……我再羡慕又有什么用呢……”她自言自语着,声音越来越微弱,她的脚已经不见了,腿也在往上慢慢消失。
她像是在唱着悲歌一样,又像是在凄凄哀哀的诉说,始终分辨不出,因为她的声音太过虚弱。“我为他笑着,却又为她哭泣;我为他活着,却又为她死去;我为他迷惘,却又为她顿悟;我为他寻找,却又为她失去……我是该死也跟着未晞主子的,因为是濯尘上仙的命令……就算我被烧成灰烬,万劫不复,也该如此。”语毕,她的身子完全消散干净,重绯只看见她的魂魄幽幽飘荡,绕着木屋数圈,终究随着未晞的方向而去了。
重绯看着空中残留的银白色粉末,沉重地叹息。他赶到冥府,把事情告诉了我和冥王。他的意思,是求冥王尽快让未晞的魂魄投胎,否则天庭发现仙娥被杀,追到冥府来,未晞和清瓷都会魂飞魄散。好在现任的冥王和我们是旧识,他了解清楚之后,立刻吩咐下去,让未晞的魂魄不必等在众魂身后,过了奈何桥,喝下孟婆汤之后,就让她直接投胎。他甚至还帮未晞找了一户家境很殷实的人家。
地面忽然有被阴风卷起的微尘,细小瘦弱的魂魄迎面飘了过来,在空中飘忽不定。“清瓷……”这曾是我用了千年的酒杯,为了未晞,我赐她人形,她也一直谨记她的使命,保护未晞到最后一刻。她像是在应答似的上下飘动。“你其实大可不必这样的……”我是说过,如果未晞死,她也必须跟着,但我没想到她会做出这么大牺牲。
“把她拿下!”身后突然传来执法仙吏的怒吼。很显然,天庭已经查出她胆大包天地杀了传令的仙娥,还私自改了天庭的命令,派了人手,来抓她的魂魄回去受罚。冥王皱紧了眉头,向前走了几步,欲开口说些什么,最终却还是没有说出口。毕竟是清瓷触犯天条,犯下滔天大罪在先,他也不好出手阻拦。
冥王有些不忍地看着她虚弱得几欲散开的魂魄被锁链死死困住,动弹不得。“你们打算怎么处置她?”怒不可支的执法仙吏没好气地答道,“她的魂魄,要放到烈火里焚烧,直到成为灰烬为止!”烈火锥心,比魂飞魄散还要可怕。
她的魂魄终于支撑不住而散开,即使这样,执法仙吏还是把她支离破碎的魂魄都带走,待他们浩浩荡荡离去之后,冥府又只剩一片死寂。“终于走了……”冥王松了一口气,然后伸出了手,他掌心里还有一小缕清瓷的魂魄——“还好我反应得快,抢了一点回来。”重绯看了一眼他手心里的魂魄,担忧地说,“这还有救吗……”冥王找来一盏莲花灯,划破了掌心,把血引进灯里,那缕虚弱的魂魄被一起放了进去。“先养着看看,过个一两千年的,应该可以化作人形吧……”未晞投胎去了人间,清瓷也得冥王眷顾,养在莲花灯里,我终于可以安下心来做无常。
一千年的时光一点一点流淌干净,未晞百世轮回,却因为第一世就弄丢了那个玉镯,我的千年道行没能保护她,也无法改变她的命格,只能世世遭受病痛折磨,一到二十岁便魂归冥府。我心里对她始终是存有愧疚的。
至于清瓷,她在莲花灯里养了一千年,却只是皱皱巴巴像个婴儿,冥王看着她直叹气摇头,最后把她送到了孟婆那里,灌下一碗孟婆汤,送她去了人间。冥王说,刚好这一任的白无常快任职期满,等她在人间长到十五岁,就把她带来冥府,顶上那个白无常吧。十五年光阴对我们无常来说就像是晃神之间罢了,那一日,我奉冥王之命去往人间,目的是把转世为人的清瓷带回冥府。
冥王告诉我,她喝过孟婆汤,早已不记得我曾是上仙,也不记得她是有幸化为人形的小酒杯,她在人间的名字,叫做白倾辞,及其好认,因为她的发色还是像千年前一样,三千银发,如白雪皑皑。既然都忘却了,就不要再提起,与我与她,都是不愉快的回忆。
我赶到的时候,她差一点点就中了欢颜蛊……就算转世为人,也不至于变笨这么多吧?那个操控着蛊蝶的老者与我怒目相视,质问我为何坏他生意,我轻蔑地只回了他一句话,“这是我们冥府下一任的白无常,你想让你的蛊蝶跟你一起死?”他知道冥府的人他惹不起,所以很识相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看着呆愣愣的白倾辞,我似笑非笑地说了两个字,“白痴。”她恼羞成怒,踮起脚尖欲抓住我的衣领,我轻松躲过,告诉她,“我是莫濯尘。”她一脸的茫然。我知道,她一点都记不起来以前的事情了……其实这样也好。她稀里糊涂地跟着我到了冥府,做了千年的白无常。她常说我是她最默契也最缺心眼的搭档,说话恶毒一点都不留余地。她那股活泼的样子倒是和当初一样,一点都没有变。
她变成了我最熟悉的人,陪我走过了不知多少个千年,我总是叫她白发老怪物,然后看她气得张牙舞爪却无可奈何。未晞的影子已经在记忆里渐渐淡去,只是偶尔想起来的时候,还是会觉得有些愧疚和惋惜。她原本可以在天庭好好待下去,是我太自私,反而害了她。未晞走了,我酿酒的习惯却没有变,年年卯月之时,我都会到昼锦湖畔采桃花的花瓣酿酒。后来,因为重绯实在太忙,极少能有时间来冥府,所以我换了一个酿酒的师傅,她就是孟婆。
她教我酿桃花酒,酒香幽幽,凡人所饮,变可以忘却心中最重要的那个人整整十年。再后来,我和白倾辞任无常一职期满,冥王问我们作何打算时,她满心期待地开口,说她想在人间开一间酒楼。很长一段时日之后,会有仙吏带她任职别的事务,而我,大概会回到天庭,继续做我的上仙……她毕竟当了我千年的搭档,想到终究要分开,所以我就同意了她很无聊的要求,在人间开了一间叫做“覆云楼”酒楼。
我很清楚她在人间开酒楼的目的,不过是想天天品尝人间的佳肴,从前当无常时,每每收魂结束,她总会趁机在人间买糖炒栗子。我则面无表情的把她拽回地府,她一路鬼哭狼嚎说我丧尽天良。现在陪她开了间酒楼,算是有良心了吧……
我们在覆云楼里卖两种酒,一是梨花酿,二是桃花酒——世间总有人要靠时间为针,缝补心伤,桃花酒不过是遮盖住那些细密的针脚,遮盖住那些尖锐细小的疼痛。
她很惬意在人间的日子,借售桃花酒为名,看每个客人的故事,空闲时出门买些衣裳和胭脂,甚至为了打发时间还养了一只叫团子的小鸟,她活得越来越像一个凡人。
买桃花酒的客人形形色色,有洛府的杀手,有青楼的花魁,甚至还有冥王当时未过门的冥后。自从把桃花酒卖给冥后之后,我和孟婆酿出了更好的桃花酒,不仅对凡人适用,仙妖也是一概如此。从皇室的王爷,到有着百世姻缘的狐妖和竹妖,还有一个嚣张跋扈的衣铺老板,每个客人的故事白倾辞都能看得动容。她说,其实人间才是最美的地方,因为这里有情,也允许有情,不似冥府和天庭,戒律规条太多,反而束缚了本心。
想起在很久之前的昼锦湖畔,未晞也曾说过,仙境比不上人间。
或许是被白倾辞沾染上的凡间之气所感染,我也开始习惯像一个凡人一样生活。我偶尔也会和白倾辞那个白痴下棋,不得不说,她的棋是我见过的所有人里下得最差的一个,常常没多久就输的一踏涂地。不知道为什么,她养的那只叫团子的鸟跟我的感情比跟她还要好,常常在我午睡的时候缩到我的肩头,起初我总是习惯性的把抓到手里的毛绒绒的那团丢出窗外,反正它会自己回来;后来,我竟奇迹般的容忍它和我一起午睡。我想,大概是千年来,我习惯了白倾辞各种奇形怪状的想法和脾气,以至于对她养的鸟都能这么包容。
如果有一天叫我离开人间,离开覆云楼,离开这个白痴一样的白倾辞,我还是会舍不得的。我已经习惯以覆云楼大老板的身份自居,天天欺负讽刺那个真的很二的二老板白倾辞,天天和她吵吵闹闹,偶尔陪她下一盘胜负已定的棋,也习惯在她算账算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帮她喂一下那只叫做团子的鸟,然后和一大把年纪还是孩子气的她抢大厨研制出的新菜。
——直到未晞再次出现在我面前。
冥府的两个小家伙说他们碰到了麻烦,有个魂魄不知怎么的用尽方法也收不走。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会不会是轮回了不知道几世的未晞。我破例让白倾辞跟着我和他们走一趟,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急切过。白倾辞疑惑地跟在我身后,走得慢吞吞。
当我看到床上那个人的时候,一切都明了了。即使她轮回百世变换千副皮囊,未晞还是未晞。她手上那个玉镯流光熠熠,里面是我的千年道行,只守护她一人。她的这一世没有病痛,却还是在二十岁死去,只是因为我身为上仙时的千年道行,无常根本无法带走她的魂魄。
白倾辞坐到床边,探上她的额头。我看到她渐渐变了脸色,也猜到她看到是未晞还是我的婢女时的记忆。白倾辞盯着我,问我是不是认识她。我沉默了很久,只是唤出了她的名字,未晞……我还是没有把这个秘密说出来,而是划破手腕,下了血咒,让任何人不能近她的身。
千年之前我无法偿还的,现在是该偿还的时候了。
原本淡去的记忆如同汹涌的潮水翻覆而来,每一个细节都清晰明了,床上的她又仿佛是一身杏子红单衫,还是往日的样子,手里拿着那支半开的桃花,浅浅的幽香。我扔下他们,回到覆云楼。
楼下新来的小伙计热情地打招呼——“大老板,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没有理睬他,径自上了二楼。推开那个熟悉的房间,团子黏上来,我没有扔开它,也没有看它一眼。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入梦散,放在床边的桌上。这个冗长的梦,该醒一次了。团子察觉出我的反常,默默地飞开,退到房间的最角落。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她,看到她就在离我那么近的地方,这段记忆几乎就要被深深掩埋,再也察觉不出一点气息。我不可能再是覆云楼的大老板,也不可能再陪着白倾辞。我欠未晞的,实在太多了。我已经不记得我还有没有和未晞初见时捧出的真心,我不能许她在这段长梦酣眠里没有太多的痛苦和挣扎,睁眼时就是地老天荒,但我至少要让她后世不要再这么饱受折磨。
白倾辞很快就赶了回来,她的模样模糊成当时的清瓷那样,散落着三千银发,手执我赐给她的仙剑,亲手杀了传令的仙娥,鲜血染红她身上的白纱。赐她剑是为了另一个她,她的狠心果决却是为了我。是时候,该让她知道一切了。连我自己都骗不了自己,再瞒,又怎么能瞒得下去呢。
我说,“白发老怪物,如果让你看一次我的记忆,你会不会觉得你很幸运?”她沉默半响。“当然……那个未晞……是你什么人?”我仰头饮下入梦散,看过我的记忆,你就会全部知道。她已经不再是我的什么人,却是你曾付出一切要守护的主子。
你其余的魂魄,至今还在重兵把守的炎洞里遭受火刑,千百世来从未熄灭。你知道吗,连执法仙吏都难以置信,他从未见过散碎成那样的魂魄的意志还这么坚定,无论如何都无法让你化为灰烬。
我看了那么多别人的故事,最终却看到的却是自己的身世,多讽刺。
孟婆汤把一切都冲刷得太干净,如果不是濯尘,我怎会知道我原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酒杯,化为人形却是为了赠与他人。我终于知道,濯尘心里一直都埋有那么一个人,一旦想起,心里就会掠过浮云般的温柔,被血脉里的感情牵引,天涯海角,莫失莫忘。
千百世轮回,变了太多太多。从前身为清瓷的时候,我只能躲在很远的地方,看他对未晞好,看他把我当做礼物,来表达对未晞的好。我用魂魄碎散,身投烈火为代价,才让他注意到我;如今我做了无常,成了他口中的白发老怪物,有了清瓷没有的阅历和想法,有了清瓷没有的与共默契,有了清瓷没有的位置和熟悉,却还是经不起他一次的回忆翻覆。未晞,其实一直都在,从未离开。
我看到眼前的濯尘衣袂翩翩,在风里翻飞,一袭绣有桃花的淡雅素色丝绸锦缎,墨色长发用一根简约的墨绿色的簪子高高挽起,脚踏一双勾金边白色短靴,灼灼其华,熠熠生辉。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