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家儿,北京话,情人的意思。
傍,有依靠的意思,如“傍大款”。傍上了便衣食不愁。傍家儿,则是双方感情上的互相依恋。
北京人管情人节叫“傍家儿节”。
找个傍家儿,也就是找个情人已被越来越多的人理解,有的人甚至说:在当今这个熙熙攘攘的社会,出现什么怪事都不足为奇。
但对当事人来说,事情就绝不会那么轻松。
他们是同学,恋爱期间曾遭大人极力反对,故他们的结合是不易的。婚后几年由于感情深,能互相尊重、理解、关心、体贴。随着家务事的增多,孩子的教育问题,婆媳关系的处理等等,造成了诸多矛盾,彼此没有及时交流思想。他则把这些小矛盾点点滴滴记心头,而她自认为做好家务,尽一个母亲、妻子之责也可以了。她整天忙这忙那得不到关心、体贴,也感委屈。虽然感情上也觉得与丈夫渐渐疏远了,却没想到与之谈心,更没重视。
他开始不爱回家了。即便回家,也不多说什么,回来就是倒头大睡。
后来她了解到,他在外已找到了可以谈心的女朋友,可以向其诉说一切。虽然她很委屈、痛苦,可这一切已太晚了。她也是个重感情,工作、家庭责任感都较强的女人,孩子都快10岁了,却因为夫妻间缺乏交流,使第三者有机可乘,从而导致家庭破裂。
婚姻已经得了绝症。
斗转星移,沧海良田,世界上的一切都在发展变化之中。处在经济转轨时期的中国社会,人们的观念必然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几千年的婚姻价值观、婚姻道德观都会在这动荡的改革年代中破碎、解体、消失,而又重新生长、形成、发展,这是新旧事物更替的铁的规律。
古老的《圣经》故事中说,有一回被上帝逐出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从山顶上往下推石头,石头翻滚着落下山去,亚当和夏娃惊诧不已,想要阻止却无能为力。上帝则袖手旁观,反正你们已经出了伊甸园,你们自己的事情,还是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现如今生活中的亚当和夏娃们又在推石头了,这回他们推的是婚姻的巨石,一旦真的推下山去,将肯定无法回归原位。
中国的婚姻从来都是质量最差,稳固性最好经久耐用的冒牌货。婚姻这种契约从来都是左手给予我们一些权利和自由,右手又限制了我们许多权利和自由。尤其是似乎已经病入膏肓的中国婚姻,再不吸收新鲜的养分,不进行必要的调治,必将走向衰亡。
我们每时每刻都可以听到这样的感慨和抱怨:初恋时谁也不懂得爱情,等搞懂了爱情的时候已经丧失了选择爱情的资格;因为搞不清楚婚姻到底是个什么,抱着一种好奇心、神秘感去探寻求索,等终于弄明白了婚姻的全部内幕时,却早已深深地陷入了婚姻深不可测的泥坑沼潭之中。懊悔当初轻言我们的爱情是认真的,更后悔当年怎么阴差阳错般地登记结婚。
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之下,傍家儿现象出现了。傍家儿又被称为情儿。
情儿现象当今已经成为一种近似公开的文化现象。到底现在有多少男女在婚外有情儿,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但有几点是用不着怀疑的:一是这种情儿,明的、暗的,经常的、偶尔的,精神的、肉体的,认真的、游戏的,总之已经非常普遍,绝不是少数,更非个别,二是情儿大都从“地下”走到“地上”,并不回避公众目光,甚至不回避当事者的配偶,大多成为一种公开的秘密;三是有情儿在今天是一种炫耀自身某种能力的资本,一种自豪的依据,也是一种流行的时髦。
过去见面打招呼关心的是:身体好吗?后来改成:什么时候离婚啊?现在则变为:又换情儿了吗?这种调侃,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
过去大凡男女在婚外偷情者,一律称为“通奸”,男的就是流氓,女的叫做破鞋,这类事是最不光彩的,“奸情”一旦败露,众人的唾沫星子都能把这对天打五雷轰的“狗男女”淹死。绑在市井外面示众,剥光衣服游街,不是被淹死、烧死,就是自杀身亡,往往是这类男女的归宿。几千年下来,此类凡例不胜枚举。
改革开放以来,这类人有了一个新称呼:“第三者”,这真是个含混其词的称谓。谁也搞不清这个第三者是怎么排出来的?若是一个人同时有若干婚外相好,会不会出现第七者、第八者,乃至第N者呢?发明这个称谓的人真该荣获诺贝尔奖金,因为这个叫法太高明了,高明得谁都弄不懂“第三者”的确切含义是什么。好在很快又有了新的叫法:婚外恋。这倒是比较明确,婚姻以外的恋情嘛。直白、简捷、朴实、易懂。90年代将那些为亨受奢华而投入款爷怀抱的女孩称为“傍家儿”、“小蜜”、“二奶”,引申一些,凡是在婚外结交的男女,并保持着一种超出友谊、友情范围的情感之人便统称为情人,叫得亲切一点就是情儿。
情儿现象是对得了绝症的婚姻做出的哭脸。
婚姻,在男人和女人眼里是不一样的两种东西。男人的生命中,成家立业是两件大事,但成家是一次性的事情,而立业是永久性的事业。男人结婚,就是把女人接进家中,找个位置固定下来,好像是在自家庭院里栽了一棵树。心情好时可以攀枝折桂,观花赏月;疲倦之时可以依偎着憩息。至于那棵树的感受,他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理会的。他觉得他给了她一座可以得到庇护的庭院就已经足够了。
女人则不同,她结婚嫁给一个男人,生命的全部也就在此了。恋爱时,男人因为她的花开得美丽,在树下流连忘返,一片深情。结婚后,她更希望男人能天天守候在树下,呵护着花朵直至一生。如果男人做不到,就会出现前面说过的那种结局。但男人确实也做不到。前文的那个他,便去找了可以谈心的女朋友。
女人常常被比做美丽的鲜花,而男人则不是护花使者,就是采花大盗,事实正是如此。
中国有句俗话:家花不如野花香。这和人们常说的“孩子永远是自己的好,老婆永远是别人的好”是一个意思。野花并不是对女人的贬义词,只是区别于家花。而去采的男人必定是有了“家”的,只不过家中的花已经失去了对他的吸引力,过去千姿百媚的妙龄少女,已变成红颜尽失的半老徐娘,明日黄花已经枯萎,男人开始在婚姻的墙外去寻花探艳,野花有着巨大的诱惑力。
情夫是采摘野花的已婚男人,但是还有一个野花多不多,让不让采的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人们价值观念的急剧变化,自我价值感和自主意识的增强,社会价值倾向于张扬个性解放和强调个人自由;再加上一些女性对男女平等和女性解放的错误理解,商品经济大潮中不可遏制的物欲对女性的诱惑和冲击,使得越来越多的女性变得“现实”起来,“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今朝有酒今朝醉”、“莫使金空对月”,鉴此种种,野花开遍了原野,可谓四季野花飘香,在客观上也造成了一大批采花的男人。
中国婚姻的动荡,除了爱情需要转换和更新的因素外,性生活质量的低下,同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当然,社会需要一定的规范,婚姻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出于双方的自愿的婚外性行为,很难说清楚到底是合乎不合乎道德,合乎哪种道德。
其次,这种婚外性行为常常带有某种偶然性。有一位中年工程师,夫妻感情不错。他与一个女技术员长期共事,相处得也很好。一个晚上,他在与女技术员工作到很晚以后,突然感动她非常之美,他情不自禁地吻了她,她也没有拒绝,继而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他很后悔,告诉了妻子,并且得到了妻子的谅解。
一位女性科员,丈夫大她近十岁,且有性功能障碍。可他们感情尚好,又有孩子做纽带。于是这位女性就在外面有了几次“艳遇”,她所结识的性伙伴有未婚的、也有结婚的。他们都没有表示爱她,更没有娶她的意思,她也没有离婚再嫁的想法。她只是感到性的方面无法在丈夫这里得到满足。她的丈夫心里也十分清楚这点,只是装作不知道罢了。这实在应看成是对性生活缺憾的弥补。
某君,一位工商局干部,家有贤妻,相貌也不错。某君在家时,就甜言蜜语,把妻子逗得眉开眼笑。但某君在外面却有相好,并且经常换。因为某君的工作使许多人有求于他。所以,这些人经常给某君“发”情儿。某君自然乐意笑纳。
漂亮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女人哪个男人觉得不好?能做到“目不斜视”、“坐怀不乱”的君子实在是不多。如果不用男人付出什么代价,女人就轻而易举地投入自己的怀抱,又有几人会拒绝品尝“野味”呢?从理论上说,男人的本性没有太大差别,只要他的性机能正常,心理没有障碍,都会对那些年轻美貌、天生丽质的女性有一种天然的欲望,甚至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
杰是记者,静是大公司的商业代办,男才女貌,自由恋爱,两个爱得你死我活。浪漫的爱情使他俩都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一对。不久,他们结婚了。现实的婚姻很快就窒息了婚前的浪漫,静嫌杰太不拘小节,坚决不让杰抽烟,厌烦他在卫生间里看书。杰则腻歪静总是逛不够商场,还不能忍受静的洁癖。
正好这时杰的一个大款朋友把一位够档次的情儿发给了杰,杰就跟她泡在一块。有时回家晚了,静要询问,杰就说有采访任务。静习惯了以后,也就不问了。
杨的情况又不同。杨是银行信贷员,经常要往贷款单位跑。某家公司的一位女性慢慢同杨挺熟,但也仅是熟而已,俩人起初都没往旁处想。杨每次去,公司老总都要请一顿饭,日子长了,几位老总开始开杨和这位女性的玩笑,这么开来开去的,俩人最后弄假成真了。俩人都有家,又都不愿让自己的家庭受到影响,就保持着这份恋情作为自己家庭生活的补充。
这些傍家儿,或者说这些有情儿的男人,大体就是这么些表现,他们可以分为这么几种类型:
第一类,就是那些不能始终将妻子像花儿那样呵护的。这类人婚姻出了毛病,自己当负主要责任。但他们不会意识到这一点,只好去找婚外情来填补,家庭成了他逃避的场所。
第二类,则情况不同。这类人可能因各种原因不能离婚,不敢离婚,但这并不等于他们不需要爱情。他们出人头地,有机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异性,这其中当然会有崇拜、敬慕、爱恋着他的女人,如果他也喜欢她,当然就会形成一种“艳遇”,在不影响他的前程,或者干脆说就是保持他现有婚姻的前提下,他成为情夫,而女方只能是“野花”,尽管她是自愿的,她爱这个男人,愿意为他作出牺牲,男人当然也爱她,只不过自己的前程仍旧排在了爱情的前边,爱情是对他生活中缺陷的弥补。
还有一些男人属于有权有势有钱的淫棍,他们的目的就是玩女人,他们与“野花”之间毫无平等意识,更无爱情可言,只是为了满足他们几乎已经变态的性欲,而顺着“野花”一路采过去。这种人又可分为两个类型。
第一类男人是利用自己的权势来吸引女人。他们往往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可以为女性办成几乎所有她们想办的事情。而且一切都是那样的名正言顺,轻而易举。他们并不需要付出什么,却得到了女性意外的回报。权力这东西确实迷人,有了权力,什么都会有,在中国权力比金钱还好使。有钱能使鬼推磨,而有权能让鬼为你变出大把大把的钱来,还是权力好。
当然并不只是做官人才有这种以权采花的机会,只要你有一定的特权,就可以得到女人。如演艺界的女孩子渴望成名,就会被一些男人利用。你奉献出青春美貌的肉体,我给你大红大紫的机会。你若不愿意,谁也不会强求,想出名成家的人多着呢!男人是姜太公垂钓,女人则是觅食的鱼,愿者上钩!你要得到吗,总是付出吧!这也算“等价交换”,大家都摆平了。
第二种男人纯粹是为了淫乐。他们都是些款爷级的暴发户,有的是钱,可以满足一切女孩子的物质享受。金银首饰、高档住宅,让一些急欲快速脱贫的女孩子眼花乱,急于投进他们的怀抱。“傍大款”包二奶,形容的基本都是这类人。
有了“傍家儿”现象,自然也就会有性搔扰。性搔扰的目的,也还是想找“傍家儿”。
性骚扰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它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存在。据国际劳工组织对工业化国家女雇员的调查,20—70%的妇女经常性地受到性骚扰。发展中国家女性遭受性骚扰的现象,正成愈演愈烈之势。
北京姑娘虽然都“厌烦”性骚扰,但一般的反应却又出奇的“平缓”。据一份调查资料显示,受到性骚扰的女性,有47%感到惊慌和害怕,37.5%感动反感和讨厌,17.5%的人不知所措,还有的感动委曲和无奈。但感动愤怒的却只有一人。在众多的被骚扰者中,上告的只有二人,与骚扰者搏斗或反抗的仅一人,35%的人婉言拒绝,有高达45%的人不采取任何行动,25%的人采取逃避的办法,为此而自杀或谴责自己的,仅有二人。
北京姑娘对性骚扰如此对待,不采取行动或不声张,有多方面的原因。“不敢”是一方面的原因,就是怕日后遭到打击报复,对自己不利。一位民办机构的受骚扰女性在电话中声称:“我很喜欢这份工作,可我的上司不断骚扰我,被我拒绝后,他十分恼火,不说任何理由就把我辞了。两个星期后,又不说任何理由地把我请了回去。我的男朋友感到奇怪,单位的同事也议论纷纷,好像我与上司有什么暧昧关系似的。我目前的处境十分糟糕。”
另一个原因是怕自己名誉受损,清白的名声受到“污染”。一位投河自杀者说:“我被救起后,单位里风言风语,没有人理解我,我至今感到很痛苦。”蒙受性骚扰的女性,不仅正当的就业权利受到威胁,不仅在心理上受到巨大的伤害和压力,而且在情感上也受到不小的侵害。她们大多不敢也不便把此事告诉丈夫或男友,怕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影响自己的感情生活。
某女士在国家某事业单位工作,刚到单位时,她的直接上级对她关心备至,无论是工作、学习还是生活,都给予极大的帮助和照顾。某女士打内心里感激这位好“领导”。但两月以后,“领导”便有些不规矩了,经常在中午休息时间骚扰某女士。某女士起初也是忍声吞气,不敢声张,因为她有家有孩子,而且对自己的工作比较满意,不愿就此得罪领导而丢掉饭碗,更不愿由此而引出闲言碎语。某女士就这样一直“忍受”了很长时间。直到有一天中午,“领导”把某女士叫到办公室,乱摸乱吻,摸了上身摸下身,并欲褪掉其裙、裤,强行非理时,某女士才挺身反抗。某女士不客气地大骂了“领导”一顿,并将此事反映给单位有关领导。
很多“丽人”之所以长期受骚扰,跟“丽人”们当时的暧昧态度有密切关联。某女士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对“领导”的行为提出异议,“领导”当然有理由相信“某女士”是乐意的。最后走到“强行非理”的一步,对“领导”来说是很自然的。所以受骚扰的“丽人”千万不要产生“不好意思”、“见不得人”、“别让人知道”等错误观念,导致事情进一步恶化。在态度上吞吞吐吐,欲说又咽,欲露又藏,最后往往只得依对方的意图行事,即使拒绝了对方,也容易使对方产生误解,认为你只是表面上不好意思,心里还是愿意接受的。
表面上不好意思的“丽人”当然也有,但那毕竟不是大多数。大部分女性还是渴望“清白”、渴望“真诚”的。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克服软弱寡断的心理毛病。“丽人”们应当建立起这样的意识,就是对自己不乐意的事情,有勇气说“不!”不必因为拒绝了一件事情而感动不好意思,拒绝的时候,应该态度坦然、大方、明朗,避免被误解猜疑。做到了这一点,即使对方有些失望和遗憾,也不致于对你有太大的仇恨。你的态度和表情已向对方表明,你是一个纯洁正直的女子。对方或许会立即“软”下来,弱化骚扰“丽人”的企图。怕“丢掉铁饭碗”、怕“得罪对方”、怕“引起闲言碎语”、怕“拒绝对方不近人情”……,是万万不会有好结果的。
性骚扰现象在合资企业较多见。一对青年夫妇通过热线电话咨询:妻子是一家合资企业办公室的秘书,一有空隙,经理便对她动手动脚。她对这份工作很满意,不想离开目前的单位,处境很为难,不知如何是好。另一位小姐向热线电话投诉说,她单位的领导经常对她进行性骚扰,在被拒绝后,领导就四处散布谣言,说这位小姐行为不检点,最终对小姐的正常恋爱造成很大影响。
这些月薪千元以上的合资企业秘书或兼职秘书,有50%的人承认自己受到过上司的性骚扰,因这类事情涉及个人的隐私和声誉,不排除还有不少有隐瞒真相的情况。若把这类“小姐”也计算在内,比例无疑还要高得多。实施性骚扰的“家伙”多为40—50岁的男士,其次是30—40岁,50—60岁者。在合资企业,性骚扰的方式主要是物质引诱,同时并以口头邀请、暗示威胁等手段。这些“家伙”都是高级的“心理学家”,很能抓住女性不敢声张,怕丢饭碗、怕引起闲言碎语、爱贪小便宜等心理。
很多被骚扰的“丽人”不打热线电话寻求帮助,也不找朋友倾诉,而是把它闷在肚里,“谁也不说”。别人问及此事时,她们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镇静和“老道”,普遍认为自己“能对付”,少数人认为正可乘此机会“利用他”。
“国有”单位的“丽人”情况也不会好多少。某局副局长潘某迟迟不批准N小姐的“转干”申请,N小姐来找他时,他便指点迷津:“你是为转干的事来的吧,恐怕不行了……当然有些遗留问题,还是可以解决的……”N小姐明白局长的用意,只得邀请局长“有空儿到我家作客”。局长百忙之中“抽空”到了她家,不一会儿窗帘就拉上了。没过几天,N小姐的转干申请批了下来。
据调查,“国有”单位领导实施性骚扰的一个主要砝码,是公家的权和公家的钱,这是其区别于合资企业的一个显著特点。“国有”单位实施性骚扰者,主要有三类人,一是把持各种关口、隐蔽性收入很丰厚的“XX长”;二是能支配业务经费、能开假发票报销费用的“XX经理”、部门负责人或业务员;三是权力很大、身居要职的“XX领导”。某粮食转运站副站长乔某,为了博得安小姐的欢心,经常开着公家的小轿车、面包车为安小姐办事,有时一次就送给安某价值13000元的摩托车和价值5900元的高级组合音响,这笔费用无疑都是让“公家”报销。
由性骚扰的对象转而成为情儿,这类事情不算少见。性骚扰是傍家儿现象的延续的说法,大概可以站住脚。而这些现象的出击,说明婚姻本身有着它不可避免的缺陷。
首先,婚姻要求当事人双方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这就决定了婚姻不仅仅是一种男女共筑爱情巢穴的愉快享乐,而且同时伴随着沉重的负担。在现阶段的中国,人们的经济收入普遍不高,社会保障系统还不够健全,各项社会公益服务还不能尽善尽美,绝大多数的婚姻当事人必须为经济费神。紧张的工作,繁杂的家务,还有老人、孩子再加上事业上的追求,大家都感动生活得太累,以致使不少人对婚姻产生恐惧和厌倦,试图从与婚姻共生的责任与义务中解脱出来。其次,婚姻是排他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把正常的生理需求限制在固定不变的一个人身上。日日夜夜、岁岁年年的机械重复,使得男女在性生活中产生疲倦和厌烦,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性爱的质量,婚内的性生活会变得索然无味,生理上会有种种减少、敷衍甚至拒绝性生活的反应和行为发生。在心理上,由于结婚,便不能享受婚前那种社交的自由,尤其不能随心所欲地与要好的异性朋友一起共处,而只能与一个人厮守在一起,互相牵制、束缚。在情感上,婚姻要求人们放弃再次选择的机会,从而失去爱配偶以外异性的权利。而在人的一生中,让其自始至终只爱一个异性是很难做到的,因为爱情毕竟与婚姻有着巨大的差别。拒绝来自婚姻以外的爱情,确实意味着拒绝了许多美好和珍贵的东西,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不公平和莫大的遗憾。再次,婚姻会使得当事者在事业发展的时间和空间上受到限制和影响。无论怎样精心安排筹划,怎样科学调整处理,婚姻与事业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有人统计,大思想家中几乎有一半的人都拒绝结婚,而哲学家、作家、艺术家们的婚姻又常常比一般人有更多的烦恼、痛苦和不幸。文化知识水平越高的人,越不能与他们伴侣共享白头偕老的天伦之乐,对事业的追求和痴心,的确让不少婚姻陷入危机甚至解体。最后,婚姻使得当事人的社会关系复杂化,增加了一大堆大辈小辈的亲戚。多了一双父母,多了一些叔姑舅姨,当事人要牺牲许多时间,耗费不少精力去面对这些亲戚团队,舍弃了自己的兴趣、爱好、休闲机会不说,弄不好还要招来不尽的烦恼。
现存的婚姻确实存在着这些缺陷,但绝不能以这些缺陷为理由去搞什么性自由,性解放。这些不仅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所不允许,也遭到世界各国有识之士的唾弃。
古老的中国、古老的北京,正在步入小康的北京人,在感情问题上,也正面临一个新的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