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会了在电脑上敲日记,天知道我曾经对这样的无病呻吟有多厌恶,如今竟也沦落至此了。平时我不会这么神经,不过,在精神状态不算太正常的时候,我就乱无章法地在电脑上写几句话给书伟,并不会通过网络送给他看,那些话,只是点一下鼠标就会消失的文档,我写:书伟,以前上课时说,电视里演的是别人的人生,我们不需要关心太多,我们应该拿更多的时间来过自己的人生,可是,书伟,我好像已经不打算过自己的人生了。
书伟,时间不断在改变,你送我的书,还在我的床头,你说给我听的话我也记得清清楚楚,但,到底,我没成为你希望看到的那种人,真是抱歉,我仍然爱你,即使我是如此爱你,你一样浑然不觉。
书伟,时不时就想起你那张对我来说,实在很欠揍的脸。我想,再给我一次机会重新遇见你,即使我知道你是个GAY,我还是会爱你一次,爱情,就是这么个会把自己搞到乱七八糟,活见鬼的事情,尤其,对于我这样一个,不太能平心静气过日子的人而言。
有一天晚上,我在电脑前敲字给书伟,我说,你是飞过我头顶的太空船,把我变成没脑子的克隆人——
我这样写的时候,想起在图片里看到的,外星人长的那个德行,就忍不住狂笑起来。我的笑声在环境清幽的,异国的夜晚,听起来颇为诡异。我的寓所,虽然狭小,但因没什么家具,又显得那么空旷,空旷得我听到自己的笑声,会吓一大跳。可即使是这样,我也不愿意再找室友分担租金,我喜欢一个人待着,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放屁就放屁,再适意不过。我不交男朋友,甚至没这方面的欲望,也超级没志气,相信我现在是那种就算无情也不会惹恼任何人,多情也不会打动任何人的女生,我的光芒在国内已经用尽,现在的我像块品质不好,见了水便难看丑陋,一蹶不振的布料那样,安分守己,非常自暴自弃地度日月。
我和前室友单小舞仍保持密切的联络,我一如既往地喜欢小舞,和小舞聊天,让我觉得自己离家乡很近,我们都警觉地不提肖瞳瞳,但我知道,我现在所承受的一切,肖瞳瞳和我一样在承受着。小舞告诉我可欣已经回学校上课了,当时书伟让她暂时办休学的建议实在英明,她也说可欣一回学校就问起书伟,得知他生病还难过地哭了。小舞说这些的时候我会尽快跳话题,我只想读书完回去看望他和舅舅,想念他,不代表我愿意从别人口中知道他的消息。
当然,除了租看影集和想念书伟,我也学会了别的,比如骑单车,谢天谢地我终于会骑了。我还学会了打工,学会打工不是因为我爱工作,我只是怕我爹妈破产。我也有自己的计划,我计划存点钱买辆哈雷机车骑,骑哈雷,适合我。我的工作是在家PUB做做侍应,兼学调酒,我学得很好,也喜欢自己的工作环境,那是间GAY吧,我也不明白自己好好的干吗一定要选家GAY吧打工,不过我确实因此认识了一个好朋友,他叫大卫,他的男朋友叫卢卡斯,他们有个习惯性动作,很像舅舅与书伟,他们常共坐在PUB一角的长沙发上,大卫累了就躺下来,头枕在卢卡斯的腿上,两个人慢条斯理地聊天,身上带着股西方人少有的恬淡与清静,我有时候会对着他们两个看很久很久。日子有功,我与大卫处得逐渐熟悉,常与他聊天,卢卡斯不是会聊天那一挂的人物,他负责听大卫说话,大卫说的话大家都喜欢听,大卫叫我长辫子精灵。
温哥华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做梦梦见书伟和舅舅,还是华山路的那栋房子里,书伟枕在舅舅的腿上,他们两个都睡着了,面孔平和安详,舅舅的额头上依然有块面粉污渍,唯一不同的是,书伟的头发全白了。
我因这个梦,在第二天发狂地想家,在宿舍楼下一片晶莹的冰雪里等公车,我真恨不得身边就立着个黑衣的,捧着本书看,有点颓废,下巴上长满胡碴的儒雅男子,我想书伟,发狂发狂地想。上课恰逢考试,我抬头的一瞬,竟见到书伟的一张脸,他微笑着对我说:“咏哲,加油哦。”与他给我上第一堂课的样子一般无二。我清楚地知道,这是幻觉,可我的幻觉让我的心隐隐作痛,我含泪写我的试卷,很想把我的英文试卷换成中国字。真要命,在温哥华,没有哪个老师会为了不让我哭而取消一堂考试,也没有哪个老师再读小王子和聂鲁达的诗给我们听,更没有人如书伟那样飘逸出尘,是朵穿着裤子的云,书伟就是书伟,只有一个,别无分号,我却离开了那么可贵的他,来这里看蚯蚓字,我好怄哦,这是我离家之后,第一次情绪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