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效果不好,书伟无奈唤我:“咏哲。”
我武装好自己,鼓足勇气面对他,“好啦,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不用跟我道歉。”
书伟缓缓点头,问:“丫头,你会不会怪我回来?”
“不会,你若不回来,舅舅以后知道你的状况,会疯掉的,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原谅自己轻易离开你。”
书伟笑了,纵然他是个病人,苍白憔悴,可笑起来依然很温暖,他像舅舅那样,亲厚地顺顺我额前的一绺发丝,“长辫子精灵,我并不愿意把事情搞得这么混乱,七零八落,我没办法,生命是场华筵,提前退场,非我所愿,最后的时间,我不想浪费。我不能在我死后,让家明连个到我灵前看望我的机会都没有,他对我来说,很重要很重要,我不能让我的家人,连他是谁都不知道,所以,我非回来不可,你能理解吗?”
“是,我知道。”我上前抱抱书伟瘦弱的身体,无数句“我爱你”在我心底喉头滚来滚去。他身上带着股干净的药味,温和,轻软,忧伤,我不敢贪恋他的温柔,警觉地只抱他一下下,由衷说,“我知道,你和我的舅舅一样,对我也很重要,所以,请你保重,我读完书,就回来看望你和舅舅,麻烦你们一定等我回来……”书伟,对不起。
机场的广播一声声催登机,我爸妈还有舅舅在不远处等着,松开书伟,我咧嘴对他笑,“我走了,再见。”
转身的瞬间,他叫我:“咏哲,等等。”他仍习惯的,从口袋里抓了一把糖,像平时那样,放进我的掌心里,说:“一路顺风。”说完顿了顿,不甘心全给我,孩子气地又把糖拿回去两粒……
在温哥华寓所的冰箱里,有只塑料小盒子,里面装着四粒太妃糖,这是我最宝贵的财富,千金不换。在回国前,我不打算吃掉书伟送给我的糖果,一来担心香甜的味道不适合在异乡品尝,怕刺激出眼泪,二来也怀着哪天带着太妃糖去见书伟和舅舅,借由此糖生出更多糖的梦想。
UBC是所好学校,师资雄厚,学风鼎盛。我重修了学科,选读海洋研究,选择这个科系,是因为我觉得,离海近的地方,可能离书伟也会近一些,我很高兴,终于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了。还有件事情,令我觉得幸福,是我宿舍附近的车站,恰是第一次遇到书伟的地方。夜晚,从我卧室的窗口,就能眺望到站牌那里的灯光,我偶尔会生出神思昏然的念头,说不定,我会在那站牌下再遇书伟呢?
再上路,在路上,路尚在,路过爱情的人都知道,越想忘记的事情越忘不掉,尽管我的理智常告诫自己,有些感情既然对自己并无半分实际好处,不如忘掉,但事实上,我每天都背着沉甸甸的记忆,在温哥华努力地生活着。我不愿意自己意志消沉,终日愁眉苦脸,半死不活。我知道,自己和许多人相比,生平实在已是太过顺遂,所以,我不敢对自己,对周遭,对这个世界有任何抱怨,但我也没办法对生活投入太多热情,所以,我懒洋洋地悲伤着,无所谓地做一个顺民,听说,顺民大多都活得比较久,虽然,我也不清楚人是不是应该活很久,可我对死亡这件事情确实感到害怕,所以,我得卖力地把日子过下去。
有许多平时从书里看到的感情,奇迹一样在现实里得到验证,我能够了解到故事里杨过为什么肯在十六年后跳下寒潭,也知道红楼梦里的林姑娘为什么口口声声,我只为了我的心,我更明白李文秀只身单影地回江南一点都不潇洒,我也明白确实有很多很多人与事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生活中一些幽微细密之处待得一一清楚之后,我开始怀念自己当年可贵的愚钝,虽然今日的我仍不是个聪明人,但我如今再也回不去当年的样子了,长大,也不见得有多愉快。
读书的日子,我尽量把自己的时间料理得简单明朗不琐碎,在想吃的时候才吃,想睡的时候才睡,我的MP3是肖瞳瞳送给我的那曲叫《时光的印记》的曲子,这首曲子时时唤起我对家乡,对家人的温暖记忆,我直听到耳朵起了茧,仍固执地不肯换。街上的录影带店有成套的美国长剧,我全部租回宿舍,一季一季地看,懒得弄饭,冰激凌罐头果腹,困了就睡在沙发上,不刷牙不洗澡,邋遢得像只鬼,也确实像只鬼那样撒着欢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