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努尔哈赤发布“计丁授田”令
天启元年(天命六年、1621年)七月十四日,努尔哈赤在辽沈地区发布了“计丁授田”令。“计丁授田”的制度是从牛录屯田发展而来。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努尔哈赤在他统辖的地区内实行牛录屯田的制度,他规定:“每一牛录出男丁十名、牛四只,以充公差。令其于空旷的地方垦田耕种粮食,以增加收获,储于粮库。”(《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第1册。)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在四旗制的基础上,努尔哈赤建立了八旗制度,他又重申了前两年的牛录屯田的制度,说:“又念国人苦于粮赋,特令一牛录出男丁十人、牛四头,以充公役,垦荒屯田。自是粮谷丰登,修建粮库,并委大臣十六名、巴克什八人,以掌记录库粮,收发赈济事宜。”(《满文老档·太祖》册4.)
牛录屯田制是在封建国家掌握土地的前提下,建立在封建领主劳役经济基础上的一种封建剥削制度,它把女真农奴以及其他各族农奴牢固地固定在封建土地上面。
天启元年(天命六年、1621年)七月十四日,努尔哈赤进入辽沈地区,控制辽河以东广大地区后,发布“计丁授田”的命令,这种土地制度继承了明朝的封建军事屯田制和后金固有的牛录屯田制,把后金的生产关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计丁授田”的土地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记载于《满文老档·太祖》之中,七月十四日,该书载,“为分田事先期传谕各村”曰:“海州地方拨田十万垧,辽东地方拨田二十万垧,共征田三十万垧,分给我驻扎此地之兵马。至于我众百姓之田,仍在我地方耕种。尔辽东地方诸贝勒大臣及富家之田,荒芜者甚多也!该荒芜之田,亦列入我所征之三十万垧田数内。如不敷用,可取自松山堡以内至铁岭、懿路、蒲河、范河、珲托河、沈阳、抚顺、东州、马根丹、清河、孤山等地之田耕种。若仍不足,可至边外耕种。……本年所种之粮,准其各自收获,我今计田每丁给种粮田五垧,种棉田一垧矣。尔等不得隐匿男丁。隐则不得其田矣!嗣后以不使花子求乞,乞丐僧人,皆给以田,勤加耕作,每三丁合种官田一垧。每二十丁,以一人充兵,一人应役。”(《满文老档·太祖》册24.)
同年十月初一日,努尔哈赤降谕汉人说:“辽东五卫之民,可耕种无主田二十万垧,又从该无主田内拨出十万垧给海州、盖州、复州、金州四卫之民耕种。”(《满文老档·太祖》册27.)后金在这三十万垧的土地上,实行“计丁授田”的土地制度。
努尔哈赤所发布的所谓“计丁授田”的命令,就其实质而言,就是把后金国凭借武装进攻攫得的“无主之田”(其实绝大部分田地是有主的),按丁授给满汉人户让其耕种,这些取得土地的满汉人户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归于后金国家。后金把土地分为官田和份地两种,分得土地的满汉人户,除了耕种自己的份地以维持自家的衣食外,还要以无偿的劳役耕种官田,这就是所谓劳役地租。满汉人户为取得份地向国家承担的义务主要有劳役和兵役两种。
努尔哈赤发布“计丁授田”的命令,标志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东北地区的满族社会中的确立。
第二节 后金有条件地释放宰赛
天启元年(天命六年、1621年)六月,努尔哈赤遣人告知“宰赛传语其妻,以马万匹、牛千头来赎(宰赛)”。(《明熹宗实录》卷11.)努尔哈赤觉得,这时放了宰赛,也不会对后金构成什么威胁,并且恰恰相反,倒有利于他争取蒙古喀尔喀五部,所以做出上述决定。
八月初三日,蒙古喀尔喀翁吉喇部,为赎回宰赛贝勒,向后金送来马二千匹、牛三千头、羊五千只,并送来二子一女为人质,替回宰赛,派遣的使者都在初三日这天到达。后来,努尔哈赤把宰赛作人质的女儿嫁给了大贝勒代善。
八月初九日酉时(下午5-7时),努尔哈赤率四贝勒皇太极、阿敏贝勒与宰赛各刑白马一匹盟誓。誓词说:“我满洲国与尔宰赛蒙古国,素相和好。然尔宰赛轻信叶赫之言,杀我使者和托,援助获罪之叶赫,侵我乌扎路。再又助明,三次与明盟誓,欲征伐我。又兵至铁岭,杀我属之人,掠夺牲畜。故天厌尔恶,以尔畀我。我不忍杀生擒之人,留尔养之。但念收养必得其益,遂将尔释还。倘尔宰赛不念养父之恩,不思众弟之情,归故土后,复生贰心,则天必谴责,降罪于身,以至于死。倘我骗取畜产,不释尔还,则殃及我身,以至于死。”
八月十五日,德格类阿哥、济尔哈朗阿哥、岳托阿哥、阿济格阿哥在距城五里处杀牛羊,迎接代替宰赛贝勒本身送来的作人质的两个儿子,带到城里。当时汗、诸福晋、诸贝勒到新建住房的地方去(即东京城),在那里引导二人谒见汗,八旗杀八头牛,设宴。
八月十七日,赐给宰赛贝勒蟒缎镶沿黑貂皮朝衣、貂皮皮袄、貂皮帽、猞猁皮子、密线靴、玲珑腰带及雕花撒袋、弓箭全副、备雕鞍马一匹、明甲一副、盔、甲蔽手全副、次等甲一百副。
八月十八日,诸贝勒亲至十里外,宰杀二牛、二羊设宴,为宰赛贝勒饯行。派雅克禅布库、伊萨穆、博齐三人送行。(《满文老档·太祖》册25.)至此,被后金羁押了二年多的宰赛得以返回故乡。
第三节 后金兴建东京城
天启元年(天命六年、1621年)八月,努尔哈赤命令兴建辽阳新城,即后来的东京城。关于东京城的兴建时间,(《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4、《满洲实录》卷7、《清太祖高皇帝实录》卷8)都认为是在天命七年(1622年)三月,但是《满文老档·太祖》却认为是在天启元年(天命六年、1621年)八月,本书认为《满文老档·太祖》的记载更可信。
天命六年九月十四日,努尔哈赤说:“该辽东城年代久远,业已老朽,且城垣广大。我若出征,必致守城陷于危难矣。东有朝鲜,北有蒙古,此二国皆与我陌生。若舍此西征大明,则必有后顾之忧。需更筑坚城,酌留守兵,以解后患,即可安心南征。”
诸贝勒大臣上谏说:“若弃所得之城郭,所居之室庐,于新地筑城建房,恐力所不能,劳苦国人也!”
大英明汗努尔哈赤说:“我与大国构兵,岂能即图安逸乎?尔唯虑一时之小劳苦,而我所图者大也。若惜一时小劳,何能成将来之大业耶?可令汉人筑城,至于庐舍,可令各主营建,如此,其劳无几也!”做出决定后,从八月开始,在太子河北岸的山岗上建城池,这就是东京城。(《满文老档·太祖》册26.)这条史料,看来是后来补记的。东京城距离辽阳城(辽东城)八华里。至次年(天命七年、1622年)三月,东京城修建完毕。
据《盛京通志》记载:“东京城在太子河东,离辽阳城八里,天命六年建。周围六里零十步,高三丈五尺,东西广二百八十丈,南北袤二百六十二丈五尺。城门八:东向者左曰迎阳,右曰韶阳;南向者,左曰龙源,右曰大顺;西向者,左曰大辽,右曰显德;北向者,左曰怀远,右曰安远。”(《盛京通志》(百三十卷本)卷18.)
汗宫建立在人工修建的高约七米、面积约为二百五十六平方米的土台之上,成为整个东京城的制高点。
第四节 努尔哈赤囚禁族弟阿敦
天命六年(天启元年、1621年)九月十八日,《满文老档·太祖》记载道:“执阿敦阿哥。其罪由乃因挑唆大贝勒、莽古尔泰贝勒与四贝勒不和,诋毁国政,并用谗挑唆其他小贝勒。经诸贝勒商议,奏闻于汗。汗面讯拟罪。诸贝勒及众执法大臣拟将阿敦阿哥交八旗杖毙。汗曰:‘尔等所断甚当,我非怜惜此人,昔在萨尔浒时曾有言,凡有恶罪之人等,不得由我等亲杀之,当囚于木栅高墙之内。今若违前言而杀之,何以取信于国人!宜囚留之。’遂缚以铁锁,囚禁于牢中。”(《满文老档·太祖》册27.)
阿敦为努尔哈赤之从弟,是满族崛起及后金开国时期的重要人物之一。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阿敦是努尔哈赤属下镶黄旗的掌旗大臣。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努尔哈赤称汗,建立后金国,在建国大典上,阿敦站在汗的右侧,旧满文的制定者额尔德尼站在汗的左侧。这两个人共同接过八旗诸贝勒、众大臣尊努尔哈赤为“天任抚育列国英明汗”的文书,“捧到汗前,放在桌上”,在后金国成立时,阿敦曾起过特殊的作用。(李林:《重译满文老档·太祖》卷5;《满文老档·太祖》册5.)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四月十五日,后金军攻克抚顺,镶黄旗固山额真阿敦引导抚顺游击李永芳与努尔哈赤会见,不让下马,互相拱手相见,(李林:《重译满文老档·太祖》卷6.)促成了李永芳投降后金。
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二十一日,后金军攻下辽阳之后,阿敦荣任辽东“都堂”(巡抚),成为后金在辽东的军政首脑。这一年他所管辖的牛录多达四十五个,占后金的所有牛录数的五分之一。这时他达到了权力的顶峰,深得努尔哈赤的信任,甚至连后金立储的机密大事,努尔哈赤都要与他商讨。但也就在这个问题上,他向代善泄露了机密,一头从权力的顶峰跌落了下来。
天命六年(1621年)九月,努尔哈赤在立嗣的问题上,欲图放弃代善而确立皇太极的想法已经溢于言表了,但他还有些犹豫不决,他想征求一下侍卫阿敦的意见。努尔哈赤的从弟阿敦“勇而多智,超出诸将之右,前后战胜,皆其功也”,很得努尔哈赤的信任。
努尔哈赤秘密询问阿敦说:“诸子中谁可以代我者?”
阿敦回答说:“知子莫如父,谁敢有言?”
努尔哈赤说:“弟(但、只)言之。”
阿敦说:“智勇俱全,人皆称道者可。”
努尔哈赤说:“吾知汝意之所在也。”阿敦的意思是指皇太极。
代善听说这件事后,非常不满。就在努尔哈赤与阿敦密谈的前后,皇太极已经采取措施,将四大贝勒中除代善以外的人,即阿敏和莽古尔泰拉拢到了自己的周围。他还想借助这两个人的帮助,密谋除掉大阿哥代善,以便独得储位。皇太极的图谋被阿敦发觉后,阿敦为了讨好代善,便秘密地对代善说:“皇太极与莽古尔泰、阿敏将欲图汝。事机在迫,须备之。”阿敦所言,决非空穴来风。代善面见其父努尔哈赤,很委屈地哭泣着。努尔哈赤很奇怪,问他哭泣的原因,代善把阿敦对他说的话全盘告诉了努尔哈赤。努尔哈赤召来二子一侄(二子为莽古尔泰和皇太极,一侄为阿敏),问讯此事,三人异口同声地说:绝无此事。于是努尔哈赤责问阿敦,并以离间汗之诸子的关系为名,将阿敦“锁扭囚之密室,籍没家资”。(《李朝实录·光海君日记》卷169.)
努尔哈赤囚禁阿敦,甚至有人怀疑他继而又杀掉了阿敦,这正如朝鲜人所说的,“是坏其长城也”。但努尔哈赤这样做,无疑是嫁祸他人,借此掩盖他的诸子的权位之争,客观上平息了一场剑拔弩张的政治风波。从此之后,直至努尔哈赤病死,他也没有再确立皇储。
第五节 蒙古叛投后金的潮流
天启元年(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努尔哈赤接连攻克沈阳、辽阳,进占辽东以后,蒙古各部诸贝勒台吉掀起了一股从蒙古叛逃、自愿归附后金的潮流。
四月初七日,蒙古巴林部贝勒杜楞属下九十八户、一百二十男丁,携马五十匹、牛四百一十头、羊千只逃来。(《满文老档·太祖》册21.)
五月十四日,蒙古巴岳特部达尔汉巴图鲁贝勒之子、恩格德尔额附之弟莽郭勒台吉率子女、属下三十户人及畜群来归。这是蒙古贝勒、台吉的第一次来归。努尔哈赤命令大贝勒代善出汗城,迎于五里外,宰杀四牛四羊设宴宴之。入城后,莽郭勒下榻于汗衙门,后金设大筵宴之。努尔哈赤说:“前来投我,情属可怜。”遂赐给莽郭勒台吉貂皮子三件、猞猁孙皮子二件、虎皮子二件、貉皮子二件、狐皮子一件、貂镶皮袄五件、獭镶皮袄二件、镶银鼠皮皮袄三件、男女蟒缎衣九件、全蟒缎六匹及紬三十五匹、金十两、银五百两、毛青布五百匹、雕鞍一具、鲨皮鞍七具、玲珑撒袋一件和插有弓箭之撒袋共八件及彩柜、竖柜、碗碟器皿等诸物俱备。(《满文老档·太祖》册22.)
五月十七日,有二十户蒙古人携带妻子、牲畜群从古尔布什贝勒那里逃来。
五月二十一日,喀尔喀蒙古卓礼克图贝勒(炒花)的男五人、女三人、子一人,带马十三匹逃来了。从囊努克贝勒那里,有四十户蒙古人带妻子、牲畜群逃来。从古尔布什贝勒那里,又有三十户带牲畜群逃来。(李林:《重译满文老档·太祖》卷22.)
成吉思汗后裔苏巴海(自称达尔汉诺颜)始称所部为巴林部。最初巴林部服属喀尔喀。六月十五日,蒙古巴林部贝勒杜楞之子阿玉希及古尔布什、萨特塔尔三台吉所属蒙古一百六十户来归。(《满文老档·太祖》册23.)
七月十五日,喀尔喀贝勒卓里克图(炒花)属下六十户来归。七月二十二日,希尔胡纳克杜楞属下蒙古五十户来归。(《满文老档·太祖》册24.)
十一月二十一日,巴岳特部蒙古男妇四十七人,携带羊四十七只、牛三十六头、车二十六辆、马一匹逃来。同日,分两次,从广宁逃来的蒙古人共计四十九人。英明汗努尔哈赤亲自到衙门宴请所有来的逃人。(《满文老档·太祖》册29.)
十二月二十一日,洪巴图鲁所属七户,额布格德依所属十二户,吉郎阿、莽阿所属五户,囊努克所属十户,及另一贝勒所属二户等,共计三十五户,携马四十匹、牛一头、羊五百只逃来。(《满文老档·太祖》册31.)
十二月二十四日,巴岳特部额色依贝勒之子吉尔布什台吉带领八十户一百一十五名男丁,携马二百六十匹、牛一千头、羊两千只叛来。汗御衙门,命台吉叩见毕,设筵宴之。
十二月二十四日,汗以自己族弟吉伯里都吉霍之女给配古尔布什台吉之弟莽果尔台吉为妻。
十二月二十五日,后金向众牛录额真、备御收其毛青布褂,分给随从古尔布什台吉来的僚友们;又赐给雕镶鞍辔、雕刻的撒袋、弓、箭十枝、水牛皮弓、盔甲十件、甲蔽手二对。(《满文老档·太祖》册31.)
第二年(天启二年、天命七年、1622年)正月初八日,后金赐给古尔布什台吉的东西有:貂皮的皮端罩三件、猞猁狲的皮端罩二件、虎皮的皮端罩二件、貉皮的皮端罩二件、狐皮的皮端罩一件、用貂皮镶边的皮袄五件、用水獭皮镶边的皮袄二件、用灰鼠皮镶边的皮袄三件、男女的蟒缎衣服九件、完整的蟒缎六匹、缎子三十五匹、银五百两、雕鞍辔一套、包有石鱼皮的鞍七个、有雕刻的撒袋一个、全部都插有弓箭的撒袋八个、画有画的柜、竖柜、碗、碟子等所有的用具都给了。(李林:《重译满文老档·太祖》卷32.)并以努尔哈赤的八公主聪古图妻古尔布什台吉,赐名青卓里克图,给满洲一牛录三百人,并蒙古一牛录共计二牛录,授一等总兵世职。(《满洲实录》卷7;《清史稿》卷229.)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据《满文老档·太祖》载,努尔哈赤下嫁八公主聪古图给古尔布什台吉是在天命十年(1625年)正月十六日:“汗将其女聪古图格格,嫁与蒙古叛来之古尔布什台吉。”(《满文老档·太祖》册64.)
这里不妨对聪古图之生母进行一下简单的考证。
努尔哈赤的八女为聪古图格格(1612-1646年),是和硕公主,她的生母是努尔哈赤的侧妃叶赫纳拉氏。《清史稿》记载说:“太祖诸妃称侧妃者四,纳拉氏,孝慈皇后女弟,(生)女一,下嫁固(古)尔布什。”(《清史稿·后妃传》卷124.)根据这段话,努尔哈赤的侧妃叶赫纳拉氏是孟古格格的妹妹,本书作者认为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徐乾学所著的《叶赫国贝勒家乘》记载说:“万历壬午十年(1582年)秋九月辛亥朔(初一日),太祖如叶赫国。贝勒仰佳努(杨吉砮)识上为非常人,加礼优待,乃谓曰:‘我有幼女,俟其长,当奉侍,何如?’”经过这次谈话后,努尔哈赤下聘礼聘定了杨吉砮的幼女,她就是孟古格格,时年八岁。次年(万历十一年,1583年)杨吉砮与其兄清佳砮即在李成梁所设的“市圈计”中被杀,孟古格格时年九岁。万历十六年(1588年)九月,努尔哈赤娶杨吉砮之幼女、纳林布录之妹、叶赫纳拉氏孟古格格为妻,孟古时年十四岁。我们从文献上知道,孟古为幼女,没有听说杨吉砮还有比她更小的女儿。即使说杨吉砮在将孟古格格许婚努尔哈赤后又生了一个女儿,那么这个女儿待到与努尔哈赤结婚也是一个老姑娘了。侧妃叶赫纳拉氏与努尔哈赤成婚是在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如果她是杨吉砮的比幼女孟古还小的女儿的话,这一年至少也应该是二十八岁了,是正常婚龄的女子年龄的二倍,努尔哈赤作为一国之主干嘛要那么大的一个老姑娘作为侧妃。再者,叶赫西城已经有了一个老女没有出嫁,叶赫东城为什么又要养另一个老女?因此,努尔哈赤八女之母决不是杨吉砮之女、孟古之妹。
本书作者认为,努尔哈赤的侧妃叶赫纳拉氏是卜寨之女,即叶赫大格格东哥的妹妹,与代善所娶之叶赫女应为胞姐妹,应是孟古的晚辈。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努尔哈赤率领建州军与叶赫金台石、布扬古率领的叶赫军在叶赫东城附近曾进行一次激烈混战,是战双方“死伤士卒甚众”,叶赫病死很多,建州也损失惨重,“奴酋生还,小酋逢箭”受伤。战后,建州“不分昼夜打造甲胄”,且“抄发五部落兵马”,定于“十月更战”。受这次战争威胁的叶赫部为了挽回因为东哥誓死不嫁杀父仇人努尔哈赤而给努尔哈赤造成的面子上的难看,愿意把东哥格格的妹妹嫁给努尔哈赤,把另一个妹妹嫁给代善,让她们承担起建州和叶赫两部和好的重任。这样,努尔哈赤和其次子代善几乎是同时娶了叶赫西城的两姊妹。可能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努尔哈赤又娶了孟古格格的堂侄女为侧妃。当然也不排除该侧妃是金台石之女的可能。
作为对叶赫嫁二女于建州的回应,努尔哈赤将自己的两个族女分别嫁给了叶赫西城的贝勒布扬古和他的胞弟布尔杭古。其中一女比代善年岁大,另一女比代善的年龄小。这一结论是根据1619年大贝勒代善在叶赫西城的言谈得出的。那年在叶赫西城的交战间隙,代善称布扬古为姐丈,称布尔杭古为妹夫,(徐乾学:《叶赫国贝勒家乘》;《满文老档·太祖》册12.)足以证明努尔哈赤把二族女嫁与叶赫西城之事不虚。
侧妃叶赫纳拉氏于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与努尔哈赤成婚,万历四十年(1612年)十二月初七日生女聪古图。天启元年(天命六年、1621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蒙古喀尔喀巴岳特部台吉古尔布什率部来归,授二等子爵,赐号青卓礼克图。天启五年(天命十年、1625年)努尔哈赤将十四岁的八女聪古图嫁给喀尔喀蒙古巴岳特部博尔济吉特氏台吉古尔布什为妻。古尔布什天聪年间为兵部承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