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老渔夫便知道程豫有婚约在身,自然不好强求。
同时,他们也对程豫的身世多了几分疑惑——他既然居无定所,又何来的婚约?还有他怎么会中这古怪的魔光鱼毒?
不过,既然程豫不愿主动说,他们也不好强行去问。
此后,几人和睦而处,过得甚是愉悦,程豫也自愿地成了老渔夫的孙子。
吴笙年纪比程豫大得几月,是以成了大姐,程豫也便是二哥了。三人自在地嬉戏打闹,像是亲生的兄弟姐妹一般。
过了两天,程豫大体恢复,可以上路了。
这是等不起的,吴笙、吴月鹿纵是不舍,也不能挽留他的。
程豫自然不舍,便答应他们——自己求医痊愈后就马上回来。
老渔夫三人将程豫可能用得上的东西全塞给了他,还给了一些钱财,程豫一番推脱后才勉强收下一些。
由此,便可以上路了。
老渔夫要打渔,吴笙腿脚不便,好在吴月鹿今日不必去武馆,便由她将程豫送到最近的漠风镇上,去寻得前往长河镇的法子。
程豫一身打着补丁的灰蓝布衣,肩上搭着个小小包裹——一些衣物和钱财罢了。
吴月鹿也是灰蓝布衣,只是脚穿青绿布鞋。
兄妹二人和老渔夫、吴笙告别后,便手牵手向漠风镇去了。
虽是不容乐观的求医之行,但程豫并没太多负担,他并不去想自己是否能得救——若是只有这么不到一月的生命,何不忘却仇恨使命,痛快地过完呢?
一路上都是沙漠或戈壁,景致枯燥,好在有吴月鹿作伴解闷。
二人一路嬉戏打闹,随意谈心,只是程豫对自己的身世随意搪塞。
吴月鹿心性单纯天真,自然也不会去细想深究——她总是乖巧地对着程豫笑着,露出两颗可爱而洁白的虎牙,若有什么好笑的话,她便“嘻嘻哈哈”地笑个不停。
两人聊着聊着,便聊到了武者的境界。一谈到这里,吴月鹿便开心极了,她说:
“阿豫哥,你可不知道,我在武馆可厉害了!”
“哦?有多厉害?”
“哈哈,我已经到了二阳三阶,师傅还夸我呢!”
在六阳界,对于自幼接受系统训练的正常人而言,在成年前后达到二阳境界便可算是有天分的武者了,而吴月鹿在不到十岁的年纪便已达到,不可不说是天资惊人。
程豫听了,惊讶不已:
“月鹿真棒!我认识的那个齐姐姐一定也会很喜欢你的。”
原来程豫已将齐姝雯之事说给她。
“哈哈,齐姐姐应该很厉害。”
“嗯...你比她厉害,她十四岁才到你这地步呢!”
“我真想见见齐姐姐,阿豫哥会带我见她吗?”
程豫心中一震——自己真的还能见到她么?
不过,为了让吴月鹿高兴,他也只好说:
“当然,你可要乖乖训练,超过齐姐姐,我就会带你见她了。”
“月鹿一定会加油的!对了,阿豫哥,你应该很厉害,应该比齐姐姐还厉害吧。”
听罢,程豫心生忧虑,自从他在那密室吸收了那珠子后,似乎根本无法修炼了,自己现在的武功竟然倒回了一阳一阶——真是怪异至极!
他不好开口,正犹豫之际,却看见了远处的小镇——漠风镇到了!
“呀!阿豫哥,咱们比比谁先到那里!”吴月鹿说完,便撒欢似的跑了。
程豫自然二话不说,笑着追了上去。
走进漠风镇,便见一条碎石铺就的小街贯穿小镇,两旁是低矮的单层石屋,留着小小的窗和小小的门,稀稀拉拉的行人在街上悠闲自在地走着。
已是中午,走了一上午的二人饥肠辘辘,便找了一家小店用餐。
点了几个便宜的小菜,二人便坐下了。
程豫之前从未到过尘隐帝国,对这边并不熟悉,而且这漠风镇又是个偏远无名的小镇,因此对于路线之事,程豫一窍不通。
而吴月鹿自幼长在那渔村,不曾到过漠风镇,路线之事也不能问她了。
程豫向小二、客人一顿打听,才知道街道尽头有一些运货的商队,里面可能会有去长河镇的队伍,跟那领队的说说好话,他便可以带你一程。
两人吃完,便向街尽头走去,果然有十来支商队。
一排排驮着运货箱的骆驼蹲在地上,悠闲地嚼着草,嘴巴一歪一歪的,惹得吴月鹿哈哈直笑。
那些骆驼身后,便是一群坐在地上烤肉喝酒的大胡子商人,这些人大都带着黄色的布巾,穿着白色的袍子。
程豫二人一番打听,终于找到一支去长河镇的商队。一番交流,那领队同意了程豫的同行。
行程有了着落,吴月鹿也该回去了。
行将告别,她不舍地说:
“阿豫哥,等你解了毒,就快回来吧!”
“好!你也要乖乖的,听爷爷和姐姐的话,好好训练才是。”
“嗯,阿豫哥以后也要带月鹿去见齐姐姐哦!”
“好的,月鹿,快回去吧,这会儿动身还能在天黑前回家。”
吴月鹿点点头,又和程豫说了些俏皮话,这才三步一回头地往回走去。
几个时辰后,程豫跟着商队出发了。
“小子,这里到长河镇可得走上六七天,你要是受不住了,就给我说,我给你腾一只骆驼。”领队说,其实是怕程豫耽误了他们的行程。
程豫笑笑,和领队聊起来。
原来,这尘隐帝国大部分被西炎大漠覆盖,不如清灵帝国那般树木丛生。稍大的城市便是在绿洲之地慢慢建成,而这绿洲分布不均,大小不一,是以尘隐帝国的大城小镇四散分布,相距甚远。
而它的皇都——隐城,便是在国内最大的绿洲上建成的,虽不比灵都那般美丽舒适,却也是繁华至极。
一队人走走歇歇,到了天黑便支起帐篷,点起火堆,或烤肉喝酒,或安然入睡。
沙漠的晚上与白天的炎热截然不同,一晚上程豫常被冷醒。
众人歇到日出,便又动身,如此已行了两天。
这一天,一队人仍在前往长河镇的路上,大家哼着小曲儿,牵着骆驼,从容地行进着。
突然,有人发现了异样:
“大哥!前面那小坡下好像有个人!”
“啥?管那些干什么?走走走,别去看,这年头渴死在半路上的人多了去了。”领队说。
程豫果然见那沙坡下有一处白色物体,似乎正是一个人,见这领队无意相救,便自告奋勇:
“领队不嫌弃的话,小弟去瞧瞧,若有什么事,小弟担下便是。”说完,也不等领队答话,便奔向小坡下。
沙中奔跑,黄沙飞扬。
程豫奔得微微出汗之际,便到了那白色物体之前。程豫定睛一看,正是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女。
这少女蜷缩着倒在沙中,一双白布小靴,一身淡青色衣裙,肤若润玉。悬白纱遮脸,脸旁若隐若现,依稀看得出一副带着古韵的精致面容。
她梳着垂鬟分肖髻,插着一支凤纹银钗,钗上吊一青莲翠玉。那玉在大漠的微风中轻轻摇摆,仿佛一片小小树叶。
“姑娘!姑娘!”程豫凑近喊道。
没有答复。
“姑娘,你这般模样,怕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可不能就这么殒命大漠,在下失礼了!”说完,程豫将她横抱在怀,准备返回商队。
见她意识全无,程豫一时心中焦急,汗水直出之际,闻得一股怡人清香,便觉心定神凝。
然而,当程豫往商队的方向看去时,却是空荡一片!
放眼四周竟也没了踪影,只留下正在变浅的足迹。
商队扔下自己走了?
这可如何是好!
程豫无奈地望了望空旷的大漠,又生出一股倔劲儿——没了商队不过是没了带路与歇处,自己照样可以前行!
何况…有这姑娘相伴,她虽不言,但也是自己的一个依靠。
这么想着,他便把那少女轻轻放下,又背在身上,向着长河镇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