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的组成分子是极其复杂的,争利的手段也是千变万化的。一些人仗着自己有一点小聪明,自以为对商场的人情世故懂得比别人多,因而“走火入魔”,认为商场就是人骗人的地方,总想在与别人合作中多捞一点,多占别人一点便宜。于是,他们在与别人的合伙创业时对合伙人没有半点诚意,把对方当成傻瓜,想自己的利益时多,想别人的时候少,斤斤计较个人得失,总想自己多占一点,少做一点。对于这类人,不能与之合作。这种类型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能屈能伸”,就像蚂蟥一样,要与你合作或有求于你时,他的舌头如同蚂蟥咬人时的身体蜿蜒摇动,说话时音调动听极了,这就是所谓好话说尽。一旦目的达到,过去所说的话都会忘得一乾二净,完全站在自己的利益上打算盘,这就是所谓食言自肥。
照这样的说法,没有人愿意与他们合伙做生意,但事实上这类人又常常得逞,原因到底在哪里呢?因为这类人有很大的欺骗性,在实际生活中不容易对他们进行甄别。他们的一大“法宝”就是遇到人们的责难和质问时,能说出一大堆理由来解释,连拍带哄,说得你有脾气都没法说出来。这类人眼睛都亮得很,心里有一杆很精密的小秤,对与自己有关系的人都做过估量。凡是对他的利益有帮助的人,他不仅好话说尽,而且在必要的时候他也自愿吃亏,表示他的豪爽、耿直;可是对于那些不能帮助他的人,他就换了一副面孔,其态度之傲慢、表情之难看、说话之难听,真叫人难以想象。总之,这类人把商场中的坏习气都学到了家,如果再有一点表演天才,喜怒哀乐,学啥像啥,即使商场老手,社会经验丰富的人,也会被他耍得昏天昏地,上当受骗。
二、眼高手低、耐心不足型
一些人不甘心替别人当员工,再加上筹措一笔资金也不太困难,于是便有了自己创业当老板的念头。他们认为,只要有钱,做生意是最简单的事情;只要自己往靠背椅子一坐,自有手下的人替他效命卖力。他们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听起来,他们的想法一点也没有错,只要你肯出高薪,不怕请不到人才,但是请来的人才如何用,这才是决定你够不够资格当老板的关键所在。
还有些人本身贪图享乐,不能从事艰苦复杂的经商活动,但现在每月的收入不足以维持消费水平,看到当老板的很神气,出入有小车,高档宾馆常来常往,应酬时灯红酒绿,轻歌曼舞,于是便想自己去当老板。他们只看到了创业成功后的享受和荣耀,却看不见创业过程中的艰辛。眼比天高、心比山大,没有合伙之前说起创业来豪言壮语,信誓旦旦,发誓要干出个名堂来,一旦进入实质性的运作,需要投入艰苦的劳动时,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时,就没有往日所说的那种干劲了,或是得过且过,贪图享乐,或是工作没有主动性,平日在单位上为别人干事时敷衍应付的那一套坏习气就出来了。很多受过良好教育,家庭环境又不错的,现在个人收入勉强过得去的人,最容易成为眼高手低,耐心不足型的人。他们没有受过生活的磨难,没有经受过创业的挫折,不懂得创业的艰辛,便以为当老板容易,创业容易;一旦需要投入艰苦的工作,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时,便显露出眼高手低,耐心不足的毛病。
三、自以为是、刚愎自用型
三国时代的马谡自认为从小熟读兵书,深知用兵之道,在守街亭时不听副将王平的劝阻,执意要把营寨建在高山之上,结果被魏军团团围住,几次突围没有成功,加上水源又被拦截,军心动摇,终被魏军击败,街亭失守。面对魏军的长驱直入,幸亏诸葛亮大智大勇,上演了一出空城计,方才转危为安。马谡的错误造成街亭失守,军纪不容,诸葛亮不得不挥泪斩马谡,从此,马谡就成为自以为是、刚愎自用的代表人物。
连马谡这样博学多才的人都能犯下弥天大错,又何况普通人呢?一些人自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分析力比别人强,听不进不同的意见,总以为自己的观点与看法是最好的。当别人对他的一些观点或看法提出不同的意见时,他常认为没有必要进行修改。对别人的意见或建议,轻易地给予否决,自己又提不出更好的方法来。思维方法是以偏概全,以点盖面,偏激、固执,不易与人合作。这样的人当然不能与之合伙创业。
缺点当然不可避免,对于一般的缺点与局限,我们在创业选择合伙人时不能求全责备,要求对方十全十美,这事实上是办不到的,因为我们自己都不是十全十美。但对于具有上面所言的三种缺点与局限的人,我们一定不能与他们合伙创业,因为这些缺点错误是本质性的错误,是长期形成的,是很难改掉的。
人也不可一眼看透,认识别人是相当困难的。唐朝大诗人白居易在一首诗中写道:“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在这里,白居易强调了识别人的两个基本方法,第一:实践——试玉要烧三日满;第二:时间——辨才须待七年期。这些方法都值得创业者在甄别与选择合伙人时学习和借鉴。
认清合伙创业的误区
不能光谈主义、谈理想蒙着人家在这儿干,要用一些手段使得大家真正跟你成为伙伴。
——《赢在中国》评委熊晓鸽
创业要多与他人合作,这样才能形成优势互补,才不至于陷入单打独斗的窘境,而挑选合作者并非易事,这其中存在着许多误区,创业时一定要避免身陷其中。
总的说来,挑选合作者存在着五个危害巨大的误区。
误区一:平分利润
在确定合作时往往会有个确定合伙人出资数额的问题。此时,合伙人往往会陷入自动平分股权比例的误区,这样很容易埋下矛盾冲突的种子。
举个例子,如果有三个人合伙创业时,把公司股权分为各得三分之一,而其中一个合伙人在公司开张之前就已经为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或取得了一定数量的销售额,既为公司带来了现金,又创下了声誉;或者是从公司建立到发展壮大,只有一个人是全日制的,另外两个人有本职工作,只是兼职的,那么全日制工作的人付出的劳动是最多的。这两种情况下这个合作人就会嘀咕:“我签订合同,收回销售额(或整天在公司干活)付出的劳动和承担的风险比其他人多多了,为什么要平分股权呢?”这种顾虑是正常的,也是合理的,不应强求他接受这一貌似公平的不公平。所以为避免矛盾,一定要避开平分合作股权这个误区。
误区二:合作者之间不沟通意见
很多创业者认为,大家既然一起合伙创业,感情自然不会是泛泛之交,没必要再多交流、多沟通了。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误区,过分强调过去的交情或友谊,不进行信息沟通,各自觉得“咱们十几年的交情了,这点事他不会在意的”或“这件事他不谅解我的话,那这么多年的朋友就白做了”。那么,以前信赖的基础就开始动摇了,对方不可能对此毫无想法,积累下来,这种感情基础反而会被全部摧毁,大家很可能反目成仇。这就需要合伙人之间多加沟通、交流信息,促进感情以更好地合作。信息沟通缺乏或不畅会使合作人之间对事业没有共同的理解,从而导致在态度、行为上出现不必要的偏离,彼此觉得很陌生、很矛盾,影响合作。
误区三:随便与亲友合伙
在我国,许多私有或民营企业在起步时经常是通过亲友的合伙来实现的,我们在看到有成功的例子的同时,更应看到那些失败的例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前不久,就发生一起投资人起诉他几个兄弟姐妹的经济纠纷案,一个人在日本赚钱,他寄钱回来与亲友合作办度假村,但因为手续不全,结果问题出了不少,而且作为法人代表的亲友侵占他的投资,还不承认他的投资,搞得他十分被动。
家族式合作很容易考虑到血缘关系而忽略现实的经济关系,这样使得大家本来动机不同而硬凑在一块,志不同道不合,冲突必然会发生,而且把年序长幼带入职位划分,家庭事务与公司事务纠缠不清,不利于规范经营和发展壮大。这些失败的例子就是因为让亲友过多地参与,不必要地掺和,而且实行家庭式管理,造成企业先天不足,要么早早夭折,要么发展畸形。
误区四:不订合作协议
中国创业者现在的合伙大多还是朋友或亲戚的合作,这是个特点。有些人觉得,大家是亲朋好友,感情自然不同于陌生的合伙人,谁也不会骗谁,只要事先说好条件,这合作协议可有可无,订立反而怕让对方觉得自己信不过他,那又何必在一块做生意。
事先不订协议是合伙创业的大忌,其实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亲兄弟也要明算账,生意场上的事一定要弄得明明白白,不能什么都搅在里面。再好再亲的亲戚朋友合伙做生意,也都必须建立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使得有规可循。因为未来不可预料,如果生意做大了,规模扩大了,问题也就复杂了,这时没有协议约束,没有大原则,就很容易闹矛盾;如果生意不尽如人意或彻底失败了,没有事先的合作协议的话,大家就会纠缠不清,为争个清清楚楚而损害彼此的亲情或友谊。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合作经营千万不能陷入事先不订协议这个误区。
误区五:角色不明确
因为大家是合伙创业,所以都是老板,谁也管不了谁,这样合作时就容易造成角色分工不明确,合伙人也觉得自己什么都该插手一下,以便了解企业运作,这样就陷入了误区。这种误区的危害性也已有阐述,这里不再多加赘述。
事实上,关于合伙创业的误区还有很多,因为合伙创业实际上既有复杂的经济关系,又有微妙的人际关系,很多情况及问题不是我们所能预料到的,但这里提出来的误区还是很有典型性的,只要正确认识并避免走人这几个误区,其他的相对也就简单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