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朗星稀,可漆黑的山林,透不出一丝光。家声独自穿梭在林子里,脑中自然响起那以往听过的鬼怪故事,一片灌木丛,一块山石,他都能想象出一个怪物,就像他家墙壁上的影子。此刻的他多么思念家中的油灯,以及娘亲手做的烙饼。
他坐在倾倒的一棵枯树上,双腿无聊地晃动,这么大的山林,他不知道狼在哪里,如果无休止地走下去,即使看到了狼,也无力反抗了。他将那柄短剑拔出,拿在手中,对着偶尔从密林中投下的月光,闪烁着一丝光芒。不知不觉靠着树干,他感觉眼皮越来越重,终于闭上了眼睛。他看到年幼的他和哥哥在院子里打闹,看到娘正拿着扫帚满院子地追他,还有那甜甜的年糕让他流下了口水。
忽然间一阵腥风迎面而来,他努力着睁开眼睛,发现东方已经泛白,就快要天亮了,这股腥味让他感觉喉咙里似乎要呕出来,不远处的石头边有几个黑影正撕扯着着另一个黑影,这种腥味他从来没有闻过。
家声屏住呼吸,握着剑柄的手心渗出汗来,本该寒冷的夜晚,他却浑身觉得燥热不安。睁开眼不久,似乎适应了这微弱的光芒,他看到那团黑影有一丝红光闪过,好奇怪的红光,他不禁挪动身体,努力转头向那里望去,可是就是这一动压断了几根树枝,发出噼啪的声响,那不远处的黑影听到了声响,停下了争夺,一齐望向了这边,并发出“呼哧呼哧”的响声。
是狼?家声心中大喜,等了一夜终于出现了。其中有一只如猫一般,无声地慢慢走近,并用鼻子细细嗅着空气中的气味,等走近不到二十步,家声这才看清,那前倾的耳朵,一副狐狸般的脸颊,发着蓝光的眼睛,还有那嘴里泛着寒光的獠牙,这不是狼又是什么?只是这头狼长的好生奇怪,一身火红的毛皮,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就在头狼靠近了十步的距离,它却谨慎地向四周望了一望,是种陷阱的味道。不错,在那个方向,家声用绳子做了一个机关,只要狼踏进那个绳圈,另一端的石头便会快速坠下,将闯进圈子的生物高高吊起。可是,红狼似乎发现了,不再向前一步。后面的狼群仿佛得到命令,停止不前。
家声将短剑握在手中,轻轻一剌,手中一股温热,那是鲜血的温度,他听说过,狼最喜欢血的味道。果然,红狼忽然变得兴奋,口中獠牙全部显露出来,一张大嘴贪婪着嗅着这腥甜的血腥味,新鲜的血液让它们发狂,这味道就像一顿美味佳肴,让它忘却了所有的危险,在它的腿往前迈出的时候,那根控制机关的树棍被它移动,绳圈迅速缩小,一霎那,红狼就已经被悬在了半空,它暴怒,狂叫,嘶吼,蹬着腿却始终在半空打旋,李家声一下从黑暗中跃起,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后面的几只狼就已经飞扑过来,他随手将手中的短剑挡在胸前,一只灰狼张着的大嘴正好咬住剑刃,却被生生地削去了半个脑袋,可是这并不能阻挡群狼的进攻,家声的手臂,两只腿,都已经被狼咬住不放,还有一只狼,爪子已经生生地掏进了家声的腹中,一阵疼痛撕心裂肺,他努力挥动手中的短剑,可那群狼却狡猾地躲开,闪躲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他流血。家声背靠着大树,撕下衣服下摆,用嘴将布条在手腿上打了几个圈然后打上结,那些狼一直兴奋地在不远处等待时机,而那只红狼依旧挣扎不休,仿佛召唤着群狼,让它们一定要将他撕得粉碎。
虽然扎住了被咬的地方,可并不能止住血,很快衣带就被血浸透,渗出,家声只觉得浑身的力气如同流水般一点点消失,手脚变得软绵绵,脑袋也越来越空,那几只狼仿佛察觉到了一切,一步一步向他靠近,他挥舞着短剑,眼睛里的影子却越来越模糊。就在一匹狼突然飞身扑向家声时,“砰”地一声,夹杂着一声惨叫,那只狼已经倒在了旁边,身体扭曲着,嘴里发出一声呜呜的哀鸣,一股腥臭的血流浸透了狼的身子。
家声还没来得及回头看这声铳子声音的来源,又是一声“砰”紧跟着响起,其余的几只狼嚎叫一声,便全部掉头山林的另一边跑去。
“你没事吧?”
家声听出来这是熊七的声音,原来是他救了自己。“我没事。”他回应了一声。
家声休息了片刻,等待着恢复了些体力,站起身子一挥手,将那红狼的脖子割断,没过一会儿,红狼便流干了血,不再动弹,他这才将红狼从树上放下,将绳子卷好,背着红狼一步一步回那个山洞。
“回来了,回来了……”当人们看到李家声背着一个红色皮毛的狼回到寨子时,人们发出一声欢呼。
李三斤听到欢呼跑出来一看,愣住了,家声将背上的死狼往地上一扔,狼脖子还在往外滴着血,嘴巴中似乎还有热气,狼尾和腿还抽搐着,发出吭哧吭哧的响声。家声说:“你要的狼,我给你拿来了!”
家庆和小婉担心了一夜,看到他身上的伤,小婉都哭了,熊七忽然喊到:“快去拿药!”这是家声晕倒前听到的最后一个声音,此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冯家这两天安静的很,听说李家两个儿子去找土匪救人去了,孙来娣恨恨地说他们永远回不来才高兴呢。看着冯永兰每天去学堂喝粥,冯家没有一个人阻拦,因为所有人因为永兰揭发了冯四的事而痛恨她,他们将冯四的死归结在她的身上,见到她也就像看到瘟神似地躲避。冯四死后,孙来娣新提了个管家冯麻子,真名大概没有人记得清了,因满脸麻子所以一直叫这个外号几十年了,这个人比冯四机灵,他从冯林才老爷死后就认识到,冯家的天已经变了,要想在东家好好活下去,就必须看这姓孙女人的脸色。虽说以前他也认为这个女人是个灾星,妖怪一样的,可现在时移世易,便开始用尽心思来讨好她。
冯永福并不经常回来,而且也从不提出将这个女人带去县城,从以前的田不满到如今的二少爷永贵,他们和她的私情他都洞若观火,他不仅向所有人都隐瞒,甚至还不会允许别人的议论,否则他就会去孙来娣那里告个黑状,让那些背后议论主子的得到应有的惩罚。就这样,麻子深得女主子的心意,她的所有主意都让他去执行,他是她在冯家的眼睛。
这两天麻子看她看永兰的眼神很不对,心想如果能够帮她拔了这根眼中刺,女主子一定会好好赏他这条忠心耿耿的狗。
“小姐,永兰又去学堂吃饭了!”麻子试探着。
“哼,这个贱货是存心恶心我咧,做给外人看,好让村里的人都知道我有多恶,对她有多不好。”孙来娣恶狠狠说道。
麻子道:“就是就是,我和永兰小姐说过好几次,家里有的吃的,比外面吃的好,可她就是不听,还说在家里吃不下。”
孙来娣道:“她还吃不下,我才看到她咽不下饭菜呢。”说着站起身子,用手揉了揉腰,继续说道:“麻子,我这几天总觉得腰累,也吃不好睡不香,闻见饭菜还总是犯恶心,你说我这是咋了?”
麻子一天,忙道:“哎呦,小姐这可是大事,你咋不早说,我去找郎中来瞧瞧吧!”
孙来娣:“没必要吧?”
麻子:“必要必要!这可是天大的事。”说着就去请了许郎中。许先生过来后,把了把脉,问了问最近的饮食,又看了看身形,悄悄对孙来娣说,“你这不是病,却是害了喜了。”
孙来娣一听愣了半天,心道天哪,这可怎么是好,不说她并未和冯永福拜过堂,就算拜了堂她也不想为冯家留种,还有就是她自己也说不清这到底是谁的种。她一抬头见到许郎中看她的眼神,忙道:“多谢先生。我…我这就叫人去通知永福……还有先生,能不能请你暂时不要和别人说,我和永福还没有成亲,我怕别人笑话。”说着吩咐麻子给先生家送去两袋粮食作为酬劳。
许郎中知道这是封他口哩,他也懒得管外面的闲言碎语,如今又落了这救命的口粮,何乐而不为。郎中出门时正遇上回家的永兰,永兰见了他以为谁病了,急忙追问,许郎中只说是孙姑娘的事情,并没有说其他的,永兰回房时奇怪地盯了她好久。
孙来娣被盯得心里发毛,正是心里有鬼见啥都有鬼,她只道这个小贱人留在身边一定会坏了她的事,便叫过来麻子,让他想办法把永兰弄得远远的,永远看不见最好。
此时永贵忽然来到她的房间,只见他两个眼圈发黑,哈欠连天,身形比之前更加消瘦了,一见俩人,笑道:“麻子,你也在?”
麻子打招呼道:“二少爷好!”
永贵一点不避讳麻子在场,熟练地爬上炕,拿出烟枪烟灯,开始了吞云吐雾,几口之后,仿佛身上来了精神,问孙来娣:“姐,咋了,有心思?”
孙来娣没好气地看着他:“还不是你妹那个丫头,整天就是气我,气的我胃疼!”
永贵一听,忙问:“哪里疼?要不要紧哩?这个死丫头,养着啥用,还不如卖了算逑!”
孙来娣一听,想出一个主意来:“他可是你亲妹,你舍得卖不?”
永贵一撇嘴,含着烟嘴:“啥子亲妹?迟早泼出去的水。再说爹娘也不管她了,我见了也心烦。哪里比得上你我的好亲姐姐。”
孙来娣啐了他一口:“呸,就是嘴上说说,你们冯家人都是狗掀门帘全凭一张嘴。她和你可是打断骨头连着筋,要卖你卖,我看你有几个胆?”
冯永贵:“好姐姐,你还别看不起我!我卖就我卖,看谁能咋样?卖给人家做了媳妇,还省了嫁妆,她该谢我呢。”说着就吩咐麻子去找买主,说:“听说最近卖儿鬻女的多的是,你去街上给我找个买主来,甭管多少价钱,谈好了告诉我一声就行。”
麻子怎么也没想到,这二少爷要卖自己的亲妹子,永贵见他愣在原地,拿起一个枕头就砸过去:“你个夯货,没听见我说话吗?让你去找个买主或牙子,你还死在这干嘛?”
麻子道:“这要是大爷知道了怪罪下来可怎么得了?”
永贵伸出一只脚狠狠踹了他一脚:“他娘的,天塌了自有大个的顶着,我哥怪下来我担着,你个怂怕个球!”
这边孙来娣也不断给他使眼色,麻子见了,便连声答应着跑了出去。
吃人的世道自有吃人的法则。当人饿很了,其实和野兽没有什么区别。早就有人传现在很多外乡逃荒的已经开始吃人肉,他们舍不得吃自己亲人的肉,所以就相互交换买卖,换着来吃,这样下口的时候不至于难以入口。所以当大灾荒来临的时候,买卖人口的事情特别多。
所以没多久麻子就回来报信,说有人愿意出五两银子买个人,至于买了去干嘛就不重要了,永贵听到后,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他们哄骗永兰说送她去县城她大哥那里,大哥有事找她,就将永兰骗上了马车,在县城外卖了,而实际上只别人出了二十两,麻子还落下个十五粮。这二十两银子如今可是一斗米都换不到了。
永福听到孙来娣有喜的消息便赶回家来,抱着她是又亲又摸:“我的乖乖,你肚子咋这么争气呢,如果你能给我生个男娃,我们冯家可算后继有人了!”
孙来娣没好气道:“如今我有了,你是不是该给我个名分了,要不然人家都笑话哩!”
冯永福有点为难道:“名分肯定会有的,可是……”原来这冯永峰在县里勾搭了一个富户的女儿,姓刁,闺名秀楷,虽说不是大家闺秀,知书达礼,却也是风情万种,家道殷丰,冯永福在城里因一桩刁家的官司结识后便和她有了来往,不久就水到渠成,如鱼得水,那刁家见自家女儿相中了一个朝廷命官也是乐享其成,只还有一个规矩,冯永福不管以后有多少妾室,他女儿都要做正妻。
冯永福在孙的追问下终于说出了实情,这一下就像捅了马蜂窝,被她一顿劈头盖脸地骂,骂得全院子、甚至全村子的人都晓得冯大人在县城里有了个相好。冯永福是求爷爷拜奶奶,好话说了一箩筐,最后又拿了十几根铮亮的黄鱼(金条),这才止住了这场****。可她也提了个要求,虽然是纳妾,可也要行“三书六礼”方才作罢。
永福一听,说纳妾自古就没有这个道理,再说她现在也没个亲爹亲娘,这三媒六聘找谁去下啊?
孙来娣见他不依,又吵得不可开交,并威胁永福说,若不依她,她就带着肚子里的娃去死。
冯永福饶是个官家,可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再说圣人也说过: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去找何人说理?无奈下只得同她说:“你只要找到个长辈,我就以三媒六聘之礼娶你!”他以为这个条件,应该是拒绝她最好也最有效的借口了。可是,他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