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班本学期实际得分10权重。
本学期总分:任几个班,实际得分为这几个班实际得分的平均值。该项分数由政教处每学期统计上报办公室。
(2)升旗仪式权重0.5
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一学期中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该项每周由办公室统计。
(3)课时工作量权重2.0
各科工作量见学校有关规定,凡周课时达规定标准者记10分,不足者记分办法为实际工作量/标准工作量10权重。超工作量者以实际课时计算(不含跨头节数),超过标准工作量一半及其以上者加5分,超过不足一半者按此比例类推。
(4)出勤权重1.0
全勤记10分,病假一天扣1分,因病住院每天扣0.1分;因酗酒、打架等住院按事假处理,事假一天扣2分。旷工半天及以上者记零分。(每天按二课时计算,若请假当天有三课时按1.5天计算,以此类推)。政治学习,教研组、年级组活动缺席一次扣2分。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本项由办公室统计,扣分累积计算,扣完为止。
教学业务权重2.0
(1)教师工作手册权重0.4
按时填写教师工作手册中的每一项内容,内容具体全面的计10分,缺一项扣3分,写得马马虎虎不规范扣1——5分。本项由教务处统计。
(2)备课权重0.6
备课按要求有目的、重点、难点、内容全面,按规定认真规范得10分,每次查备课缺一项扣0.5分,不规范扣0.5分,缺交按检查次数比例扣分。
该项由教务处检查统计。
(3)作业批改权重0.6
各学科每学期作业批改量如下:
语、数、外30次/班(其中含大作文6次)
政、理、化、专业理论课实作课每周3节以上的改30次/班(实作课作业查阅教师实作测试成绩)
音、体、美、书8次/班(5分)
测验批改算一次作业批改。
体育课因无课外作业,按学校规定组织课间操、早操。(3分)。
按时完成每学期体育达标报表(3分)。
组织一次的校运动会或学校大型体育活动。(4分)。
音乐教师负责组织好一次的校艺术节或学校大型活动。(5分)。
美术教师负责组织好一次的学生作品展或学校大型活动。(5分)。
该项由教务处统计。
(4)听课交流权重0.4
任课的行政领导、科组长,教师按工作职责完成每学期的听课任务,听课结束后认真填写教学评估交教务处。完成的计10分,完不成的按比例扣分,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零分计。
教学反馈权重1.0
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各班5名学生或学生会干部,按调查问卷,无记名打分。
教学科研权重0.3
(1)本学期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课件获国家级奖或交流的记10分,省级记8分,市级记6分,区、校级记4分,若在上述级别刊物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按同档次记分,一篇论文同时获几个级别奖或相继在几个级别刊物上转载的取最高分记。参与学校课程改期,写出课改报告的按相应级别记分。
(2)组织集体活动获集体奖励的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一、二等6分,三、四等4分,五、六等2分。
公开课:权重0.2
每人每学年应上不少于1节公开课。记2分。
班主任:权重0.5
按班主任考核办法由政教外统计几分,记分办法为:本学期实际得分/本学期总分10权重。
值班及其它公益活动:权重1.0
(1)凡男55岁,女50岁以下,小孩2周岁以上的女教师职工按值班规定值班。记分为法为:实际值班次数/安排总次数10权重,其它的不值班人员可记8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按参加次数比例记分,其办法为:参加次数/组级次数2权重。
(3)以上两项可累积计分。
(4)一学期旷课4节或旷工一天及以上,直接定为不称职。事假半月,病假30天的,不参加打分,直接定为称职,但不享受学校学期综合奖和年终奖。产假不参加打分,直接定为称职,只享受在职期间学校期末综合奖和年终奖的平均奖金。因评职支教人员不参加打分,记全年平均分,直接定为称职,享受学校平均奖。本人申请学校派出支教人员不参加享受学校平均奖金,直接定为优秀。
(5)以上考核每学期一次,年度总评为上下两学期之和除2,考核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选年度先进、结构工资和发学期综合奖、年终奖的依据。
(6)按考核分数由高到低取15%定为优秀,连续两年考核最后一名者,第二年定格为不称职(校内)。凡考核不称职者,不享受第二年的结构工作。
(7)讨论通过后,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6.行政工作人员量化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
各部门没有任教的行政工作人员、工人、中层以上干部。
考核内容
(1)升旗;
(2)岗位工作量及履职情况;
(3)出勤;
(4)工作计划总结;
(5)教师反馈;
(6)值班。
各项量化分=该项实得分该项权重,各项满分为10分,扣分各项只记到零分,不记负分。
记分办法
(1)升旗:权重1.0
行政工作人员须参加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一学期中每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由办公室负责统计考核。
(2)岗位工作量及履职情况:权重2.0
各行政岗位定工作量,满工作量为9节/周,本项得分=岗位工作量/9节/周10权重。
(3)出勤(含政治学习):权重2.0
上班以签到为依据、迟到、早退每项扣1分。病假一天扣1分,因病住院每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2分,旷工半天以上为零分。政治学习及有关会议迟到、早退扣1分,缺席扣2分,扣到零分为止,不计负分。
(4)工作计划、总结:权重1.0
每位行政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学校实际情况,每学期开始第一周内必须写出本学期工作计划,做什么、怎么做等;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做了什么,存在什么问题,怎样解决等,交处室主任。由处室主任统一交办公室,缺一样扣5分,写得随便不认真扣1~3分。
(5)教师反馈:权重1.0
按行政人员反馈表由教师无记名打分。以教师打分的平均数记。
(6)值班:权重1.0
凡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小孩2周岁以上的女职工须按学期规定完成值班。本项计得分=本学期实际值班次/本学期应值班次数10权重。
其他事项
(1)一学期旷工一天及其以上直接定为不称职,事假半个月,病假一个月以上者不参加打分,直接定为称职,但不享受学校年终奖和学期综合奖。产假不参加打分,直接定为称职,享受在职期间学校学期综合奖和年终奖平均奖金。
(2)本考核每学期一次,年度总评为上下两学期之和除以2,考核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和发结构工资、学期奖、年终奖的依据。
(3)按考核分数由高到低取15%定为优秀,连续两年考核最后一名者,第二年定为不称职。凡不称职者不享受第二年的结构工资。
(4)讨论通过后,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7.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基本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履职年限规定的在职在岗教师。
(2)计算机职称考试合格,继续教育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
(3)履现职期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者。
(4)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者须先支教后申报(申报当年未满40周岁的教师)。
(5)履现职以来担任中层干部三年以上者、担任班主任四年以上者。(财会工作人员按班主任任职计算)
记分方法
达到基本条件的教师按以下办法计分:
(1)工龄:每年计1分(从参加工作到申报之日的年份)。
(2)校龄:从97年开始计,每年1分。
(3)教龄:每年1分。
(4)学历:(以最高学历计,不累计)。其中大专学历5分,本科6分,硕士8分。
(5)在我校担任班主任每年计2分;担任团支部书记、工会负责人每年计2.5分;担任中层干部每年计3分;担任副校级每年3.5分;担任校级每年4分。
(6)履现职期间论文公开发表级别、荣誉称号奖励:(不累计,取最高级别)。其中获国家级奖记8分,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3分,校级1分。
(7)履职考核:履现职以来,考核为优秀者,每年计2分(累计计算)。
(8)全体教职工评议5分(从德、勤、绩、能方面无记名打分计入)。
(9)积极支教者,每年计4分。
不推荐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
(2)当年推荐上报,但没有评上,第二年不能申报。(隔年申报)
推荐办法
根据人事局规定指标公开学校职称空岗数,达到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职评小组审核后达到基本条件者,由学校发给打分表打分,打分分为自评和职评小组审核两项,最终确定分数,按由高分到低分推荐。分数条件相同者,优先推荐参加支教的教师。
8.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安排在每周的星期一下午4:00举行。
(1)教职工通过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关心时事政治,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师德素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4)认真学习现代教学理论,掌握教育教学亲动态,重视知识更新和专业业务提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改试验活动,认真总结经验。
(5)教职工人认真参加政治学习遵守会场秩序,不批改作业,不办私事,不随意请假。
(6)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进行考勤登记,凡因事、病假者不能出席要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因特事急病没有及时请假者,事后要补办手续,凡缺勤者按考勤规定处理。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在校教师必须遵守以下规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2)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3)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勇于探索。
(4)面向全体学习,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习,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5)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6)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考勤管理制度
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每四周有半天的机动假(不计入考核)。
第一条关于迟到、早退
(1)上班后无故不到岗(以10分钟为限)视为迟到,下班提前离岗的(以10分钟为限)视为早退。
(2)上班途中突发偶然事件,例如车坏、塞车等,可于上班时间前提前电话通知学校办公室,半小时以内的计为迟到,半小时后的计为请假。
第二条关于旷工
(1)无正当理由10分钟以上不到岗的;
(2)未经允许或不请假擅自离开作旷工处理。造成责任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罚;
(3)凡有旷工行为的,年终考核评为不称职。
第三条关于请假
(1)病假、事假一律视为请假。
(2)原则上要求提前请假并提交假条。请假一日以内的须经学校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至三天的须经学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的请假须报教育局备案。
(3)遇突发情况允许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及时补交假条。
(4)上班过程中如果外出办私事,须向办公室书面请假,离校时须在学校门卫处登记并在返回时再到门卫登记,以作为计时依据,并根据计时累计计假。
(5)参加家长座谈会、家长开放日、各种会议的须将通知凭证提交学校查验(书面凭证或者短信等),不计假。
第四条关于工伤
因工伤治疗休养的,财政工资照发,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奖金。医疗终结休养期满,应及时上岗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工致残的员工,医疗终结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违法违纪
因教职工自身原因,被司法机关羁押、拘留者,扣发当月工资及绩效工资、奖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关于婚假、产假、计生假、丧假
(1)教职工婚假为三天。
(2)产假、计生假、丧假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该办法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0.人事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各项制度,不断增加人事工作的透明度。
(2)学校教职工的调配,必须严格执行编制定员及学校设岗需要的原则,严格履行调配的各项手续,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能以个人意见取代集体意见。
(3)职称评审工作要严格按政策的规定及程序办理。学校的指标数情况要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凡申报中级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本人申报述职,群众评论,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推荐。凡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必须经学校初级评委会讨论评定后报上级部门审核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
(4)工资的调整、晋升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部门规定的劳动工资政策办理。要实事求是,严防弄虚作假。
(5)学校的评先工作必须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进行,必须顺从民意,学校领导必须把好质量关,真正评出先进、树立榜样。
(6)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要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廉政工作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受贿索贿。要自觉实行回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