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茂密林间的稀疏缝隙,照射到高大挺拔的桦树和榉树树叶上,把叶面照成鲜绿色的半透明翠玉,晒得叶片上晶莹剔透的水珠浑身暖烘烘的,似一条不安分的小鱼向叶端游去,临到叶尖才不舍地颤了一颤,最终还是耐不住大千世界的诱惑,挥别了嫩绿树叶的恋恋挽留,轻巧愉快地微微弹起,毫不犹豫向下落去,啪嗒一声,滴落在少年光洁如玉的额头上,溅起一圈微不可查的涟漪。
霍光摸了摸额头上温热的水滴,抬头望向阴翳蔽日的排排巨树,看着几丝闪耀着金色的光线照射下来,转头对高大的汉子道:“二虎叔,天就要大亮了,估计已是卯末辰初,功课做完了,咱们也该下山了。”
霍光身后的汉子身穿粗布衣衫,外罩一件狼皮缝制的短褂,身高八尺,体壮如牛,一双臂膀粗如树干,从本就宽大的衣袖中挤了出来,一条条坚如铁石的筋肉盘根错节,仿佛潜藏着无尽的力量。
汉子脸上三道爪痕鲜红醒目,一双虎目不怒生威,眼神中却满是一派温和,正是面恶心善的猎首二虎。
看着眼前的少年,二虎心头一阵感慨:按照周翁的安排,与小光儿每日寅时一同入山修行,已经快四年了。
初时自己还想着要在山中照拂侄儿,哪知进了山里,小光儿却似变作了灵猿迅猱,自己这个十里八乡的第一猎首要跟上他的脚步,都禁不住直喘粗气。
有了自己陪伴,周翁把每日山林附近的功课放到了深入山中十五里的密林,多了将近一个时辰的路程不说,深林之中的野物也更滑不留手,比林边的那些蠢物机敏难缠许多。
好在虽然不易捕获,但一路修行下来,隔三差五倒也偶有所获,那些平日里只在山腰附近狩猎的猎户们,也不再抱怨林中的山鸡野兔越来越机警难寻。
数载积累,凌晨入山锻炼腰腿身法,午后练习拳脚兵刃,到底是有名师指点,有多少长进,自家心里最是清楚,但比起小光儿来,二虎却总觉得被落得越来越远。
这小子,还真是随了仲孺兄弟,从小就是文武全才,当年孩子们角抵比斗,有仲孺在,自己也只能做那常年老二。
自家娃娃以后若是跟着小光儿一起学文习武,想必也不会差到哪去——想到这里,二虎不禁笑了笑,对霍光道:“是啊,该回了,要不小光儿要被娘亲训斥啦。”
“二虎叔你才是要快点回呢,回去晚了,小心婶子拿擀面杖追着你打。”对二虎叔的打趣,霍光反唇相讥,露出一口编贝般整洁白牙,映着阳光,笑得一片灿烂。
“得得得,又搬出你婶子压我,叔服了还不行吗?”被霍光抛出最大克星,二虎瞬间丢盔卸甲,连连讨饶,把手中的两只野兔往肩上一甩,加速向村子方向奔去。
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在林中疏忽左右,如白驹过隙,速度极快却轻巧灵动,连胆子最小的芸鸫子都没惊起几只,不到半个时辰,就穿越了十几里山林,来到了山麓。
霍光轻轻抹了把汗水,把背后缚着的山鸡解下来递给二虎,“叔,婶子现在有了身孕,这山鸡你拿去,多给婶子补补。”
二虎也不客套,接过山鸡,递给霍光一只野兔,“好光儿,你婶子最爱喝这山鸡汤,做好了叫你来家里尝尝。这兔子是俺孝敬周翁和义父的,别贪嘴和霍强他们烤去吃了。”
霍光说着“知道了”,扮了个鬼脸,向着村中的大宅跑去。
二虎拎着山鸡,想着媳妇亲手做的热乎乎汤粥,惦念着自己那未出世的孩儿,美滋滋哼着小曲往村西自己走去。
嗯,我家孩儿一定是个和小光儿一样强壮懂事的男娃,等他出生了,就叫他……霍小虎?不不不,还是让里魁老爷或者仲孺兄弟来帮忙,起个威猛壮实的名字吧……
把满脸幸福几乎要从恐怖伤疤中喷溢而出的二虎抛在身后,霍光趁着清早无人,一路奔跑如飞,留下猎户们家中看家护院的狗子们一头雾水,琢磨着每日里天蒙蒙亮就从道路上一闪而过的黑影究竟是什么?
跑到家门前,霍光停住脚步,稳了稳呼吸,推门进入直奔厨房,见到李静姝正在灶台前忙活着,喊了声娘,扬了扬手里的猎物:“娘,这是二虎叔给的野兔,中午可以给爷爷和大爷爷加菜啦!”
李静姝听到门响,就知道是儿子回来了,柔美的杏目笑成了两条月牙,扭头对霍光道:“给爷爷加菜?我看你这小馋猫口水都要滴下来啦!先去把自己清洗干净,到后院吃早饭去,你大爷爷特意嘱咐,有话要对你说。”
霍光吐了吐舌头,放下野兔,蹦蹦跳跳地跑去后院。李静姝心里漾起一阵暖意,这孩子越长越像仲孺了,长身玉立,眉清目秀,再长大些不知会惹多少闺秀碧玉牵扯心肺,就连村里那个出名高傲的霍显,还不是隔三差五找借口拉着霍光谈诗论词,可那双脉脉含情的眼睛却出卖了少女的真实心情。
跟周翁学习这几年来,小光儿眼看着身高猛涨,比傻大黑粗的霍强也差不了多少,身子骨更是结实了许多,虽然不像二虎那般肌肉虬结令人望而生畏,但那紧实的肢体中仿佛蕴藏着火药的爆竹,随时都能被点燃,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力量。
特别是他那一双清澈晶莹的丹凤眼,仿佛深不见底的湖水,干净透明,却深邃悠远。
近一年来,自己常常觉得有点看不透这孩子了,有时觉得霍光身上好像有种面对都尉父亲时感到的杀伐之气;而听着霍光和老师探讨古法济世、新法治国之类的方策,就连被誉为县里才女的自己都有些似懂非懂,只有仲孺回家时,才能时不时插上两句,和那一老一小热络讨论。
虽然只是模糊的感觉,但李静姝觉得,这周翁一定是有着大来历大背景的人物,光儿拜他为师为祖,定然是天大的造化捡到了宝。就连文才全县称道的仲孺,都经常念叨着“今日又受了周翁教导”,对这个义父毕恭毕敬,唯命是从。
只是这种大人物,却心甘情愿在霍家村这偏僻山村终老,不免让人担心,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天大隐情,只希望不会殃及小小霍家村里的这个温暖的小院才好。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李静姝叹了口气,一手端起一盘刚出锅的蒸饼,一手摞着四碟腌渍小菜,送去后院。
霍光看到母亲演杂耍般捧着盘碟走来,忙蹦下凳子小跑过去接过冒着热气的蒸饼,放到饭桌正中,道:“爷爷,大爷爷,请用饭。”
霍磊点点头,周亚夫让霍光坐好,开口说道:“用饭前,我先说两句。”
“不觉之间,我来到霍家村已经四年多,光儿也随我学习文武之道四个寒暑。下个月,就是光儿的十四岁生日,这娃娃也算是半个大人了。”
“这几年下来,光儿日夜攻读,《六韬》《孙子》《左传》《韩非子》《鬼谷子》等领军治世的名篇都已烂熟于胸,袁公通背剑、白氏人杀剑、秦地回忌拳也初有所成,即使放到当年军中,也可算是强卒劲旅。”说着,看向霍磊,“霍翁,依你看,今日之光儿,比之当年那些胜遇新卒,如何?”
霍磊右手食指在桌上敲了两下,略一思量,道:“比之那些新入之卒,或稍胜一二,若是与胜遇军内强者相比,却是还有不足。”
“唉,霍翁怎的如此讲话。那胜遇强兵,放眼整个天下,又有哪个敢说可以战而胜之?就算那匈奴射雕人、鲜卑血刀营、南蛮藤甲军,还不是畏胜遇如猛虎?”说起心爱的徒儿和老来的孙儿,周亚夫比霍磊这个血亲爷爷还要偏袒。
“光儿能在此年纪文武并进,实非易事。所谓‘兵无利刃不威’,如今光儿强则强矣,还缺少一件称手的兵刃。那把虎牙匕首虽然锋利,猎户用着或许得心应手,但毕竟不是战阵之物,无法磨砺小光儿的战场杀伐之气,做不得武将伴身之兵。”
“明日一早,我打算带光儿去一趟郡邑安邑城,寻觅一把沙场之兵,也为之后的功课做些准备。霍翁,你意下如何?”
“周翁对光儿关爱有加,老叟感激还来不及。饭后我二人摆上六博,让周翁痛痛快快赢上几局便是。”
“棋盘之上杀败你这老儿,比食光吞净这满桌美味餐饭还要容易几分,说什么让棋,可不要怪老夫我棋下无情啊!”
两个老者哈哈哈哈一阵大笑,匆匆吃完早饭就跑去书房下棋,留下细嚼慢咽的霍光,食不知味地啃着蒸饼,脑子里全是大爷爷刚才说的话:沙场之兵……莫不是那真正经历过战场杀伐的刀剑?村里就只有霍根叔那张大弓,据说是上过战场的,还射杀过十数个敌兵敌将,村里娃娃做梦都想摸上一把——至于拥有?那真是想都不敢想。
眼下,大爷爷就要带自己去郡邑,寻那重刀利剑,想一想都觉得口干舌燥,心头砰砰乱跳。
稳了稳心神,霍光来到院中,似平时私塾休日里一般,摆好架势,从回忌拳开始,把大爷爷教的拳术剑法各打了三趟,至南越轻灵剑收势,不觉已过了将近两个时辰。
霍光擦了擦额头的细密汗水,正要去外院厨房,问问娘要不要帮忙打水,就见霍显从院门探出头来,笑嘻嘻地冲他招手。
霍光也冲霍显招了招手,迎了上去——这个旁人口中“冷若冰霜”的女孩子,霍光却怎么都讨厌不起来。
虽然以霍光的七窍玲珑看来,霍显的那一点小女娃心思昭然若揭,但是平日里,霍显却从来不像村里其他女孩子那般,不是缠着霍光讲山林里的猛兽,就是在霍光与伙伴们角抵、蹴鞠时在一边大声呐喊助威,恨不得眼里冒出星星来。
霍显只会在霍光蹴鞠时,静悄悄在场边放上一块浆洗干净的湿手帕,或是在塾堂休日里,找霍光谈论一些课业上的问题,偏偏这女娃对《六韬》、《左传》颇感兴趣,还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见解,往往能从一个女生的纤细心思中,发掘出霍光自己研读时理解不到的角度,令霍光也大感助益。
一来二去,两人不光结为了谈古论今的书伴,更是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就连霍强、霍庆这一干顽童,也时不时拿他俩打趣,说些什么“书虫夫妇又啃起了夫子典籍”之类的话。
霍光总是笑笑而过,霍显却每每涨红了脸,却也只是啐上一口,完全没有小时候和霍强打作一团的彪悍风气。
“霍光,上次说的《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我还有几处不太清楚,今日还请你这小先生再给讲讲,可否?”面对霍光时,霍显的脸上总是晴空万里,两个酒窝缀在两边,衬着忽闪忽闪的一对明眸,格外明**人。
“好啊,上次咱们讨论《文公二年》那一段,关于‘君子’还未有定论,后来我有些想法,今日正好切磋琢磨一下。不过……”霍光不好意思地揉了揉头发,“明日大爷爷要带我去郡邑,寻一把称手的兵器,路上行程要五六日,今日要把行囊收拾好,只有午饭前这一会儿能跟你探讨学问了。”
“郡邑啊……”霍显不禁想起了幼年时的高大城墙、宽广府宅,还有每日里迎来送往的贵宾高朋,不过这些都随着爷爷的离开而远逝了,不知何时才能再回来。
少女笑笑,对霍光道:“这一路数百里,可得准备妥当,有周翁随行,倒是也不必担心什么。那安邑城最是繁华,小心挑花了眼睛,买把粗钝菜刀回来。”
霍光已经被少女调笑惯了,也不着恼,看着被誉为十里八乡第一美人儿的好友道:“放心吧,有大爷爷在,指不定就觅到一把明珠蒙尘的绝世神兵出来。娘说给我些零钱,若是看到好看的簪子,我就买一个回来送你。”
“谁,谁要你送的簪子了?你这笨头笨脑的武痴,哪里会挑什么簪子!”吹弹可破的脸庞上飞出一层红晕,为了掩饰尴尬,少女转过身去踢飞了脚边的一颗石子,嘴里说着不要,心里却腾起丝丝甜意:刚还跟娘说这呆子不解风情,原来上个月自己不小心弄折了发簪的事,他竟还记着。
不过,自己可不能和那些庸脂俗粉混为一谈,只知道费事费钱在梳妆打扮上。
对,不能输在这里!
霍显转过身来,对霍光道:“你看,我现在用的簪子,可是用梧桐枝磨的,说不好什么时候就能招凰引凤,不比街市上卖的那些俗物强上太多?你若是有闲钱,不过买上一本心心念念的《商君书》,我也正想看看,岂不两全其美?”
霍光也不矫情,点头答应,两个书友拿了《左传》,就坐在院内的大树下热络地讨论起来。
李静姝把切好的蔬果放在一边,暗叹一声,透过厨房窗户看着自家霍光的懵懂和霍显的老成,感慨着果然还是女孩早熟。
这霍显虽然家境贫寒,但却知书达理、冰雪聪明,除了像她那个娘一般傲气了些,也没什么不好。而且生得明眸皓齿、臻首娥眉,与光儿站在一起,好似一对璧人,端的好看得紧。
李静姝在厨房胡思乱想,霍光却与霍显捧着《左传》聊得认真,时不时还要辩论一番,半个多时辰转眼而过,霍显辞谢了留她吃午饭的李静姝,叮嘱霍光一路小心就回了家。
霍光吃过午饭,进屋收拾行囊,犹豫了一下,把虎牙匕首也装了进去,心里默然道:伙伴,我并不是不要你了,而是需要一把能上得战阵斩得强敌的兵刃。你就再陪我行这一趟吧。
爷爷总跟我说那安邑城是如何雄伟壮阔,总算可以见识一番了。
不过这必定只是我的征途一角,总有一天,我要策马扬鞭,驰骋千里草原、万里江山!
那夜,第一次出远门的少年兴奋得辗转反侧,子时过后才浑然睡去。
梦中,两只形貌奇伟的麒麟呈掎角之势,自一座雄关之中升腾而起,拥奉着一条金甲巨龙破空而去,直抵九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