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然在楼上打了好一顿腹稿,这才下去。方才只是看了沈聿一眼,没看太清,这会倒细细看起他。黑色的呢子大衣搭在门口的衣架子上,身上的西装外套敞开,露出白色的立领衬衫,扣子扣到最上面那一粒,竟也不觉得憋气。
客厅里挂着一盏吊灯,坠着水晶,繁复绚丽。这会天擦黑,灯光是暖黄色的,笼在人身上是暖的,她心里也是暖洋洋的。
待她下楼,客厅里众人似是心意相通一般,齐齐扭头看她。
一肚子腹稿此刻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下意识的唤了声:“三哥。”
她这些年极少见他,他大她七岁,他年少时忙着读书,后来又忙着经商,所以不太相熟。但因着小时候救过她,她和沈晚走的又近,关系倒也不是那么冷淡。
此刻,被喊的人极为淡定的回了一声:“下来了。”面上露了一丝微笑。他似是累了一天,声音有些慵懒,又透着一股消沉。
旁边一个男人倒出声:“这是江然?小姑娘长大了。”
这人穿着一身格子西装,头发分成两边梳到脑后,又抹了发胶,戴着一副金色圆眼镜,乍一看足足的风流公子哥做派,和沈聿身上的老成气质完全相反,她实在是对这种风格生不出什么好感来。只想到一个词,一(斯)表(文)人(败)才(类)。
又发觉自己想的实在不妥,倒有些心虚。随意臧否别人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那人却咧开嘴,冲她一笑。“我是霍岩。”又向她伸出手。
“失礼了,应该我先伸手的。”江然回了他一句,大方又得体。
一屋子的人继续哄闹,接着刚的话题聊,讨论最近国内形势,又说接下来该是如何做,个个都是慷慨激昂。颇有一种“男儿不展凌云志,空负天生八尺躯”的感觉。
待他们说的口干舌燥,沈聿的小厮福哥的茶也上了来回五次,这才作罢,各回各家。
江然空了快一天的肚子,方才也不觉得难受,这会人走完了便只觉得饿,眉毛拧在一起,沙发上的人似是看透她的心思,“锅里有粥,去喝一碗,垫垫肚子。”
“江小姐,你不知道,我们家少爷最会疼人,也不知以后会便宜了哪家的姑娘。”来福冲着她笑。
来福的年纪和她差不多,但是个孤儿,当初生了重病没钱医治被人牙子丢在雪地里,差一点就冻死了,
恰好遇见了沈聿,看他可怜就救了他。他性子活泼,脑子又聪明,便留在沈聿身边伺候起居。这位是个皮猴,但也招人喜欢。
说话间,沈晚回来了,还未进门就听见她喊:“哥,哥,你来了怎么也不提前跟我说?”
待进了屋,脱下身上的大衣又问:“这是来私会佳人?准备让我当姑姑了?”他哥处处都好,除了二十四岁还未娶妻,整天一副清心寡欲的样子,实在令人着急。
“你倒是憋着满肚子的坏水,就会坏我名声,天天没个正形。”兄妹俩又聊了小半刻。
三人又吃了来福下的一碗面,各干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