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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他生我生,我死他死

(人间道前十章存稿终于发完了。十章的剧情连贯度不是太强,多为铺垫,再等三章,就会开始连贯性几十章的样子,然后又会缓一缓。来自一个单机狗的卑微。)

霜叶平铺青嶂红,角方晓挟寒风劲。

银照城内,秋已入色。

有女子一大早便去往了城郊一处专养奇花的园子,准备采撷几朵时节花——催生。

催生此花,是一种只在银照附近地区生长的红色花朵,且只生于当秋不冬的时节。其寓意极好,常用于还未出阁的女子送花,代表着祝福男子早日抱得美人归的美好愿望。

但是此花却不用于恋爱男女之间互赠,多是代表朋友之间纯洁友谊的象征。

丫鬟木笙看见大小姐只摘取了二十二朵催生花,便不由好奇地问道:“小姐,木笙听说此次前往木衣山的公子爷可足足有二十四位,可您只采了二十二朵,是何意啊?”

旁边的丝琴经过木笙一提醒,便又自己数了数三人手中的花朵数目,确实是二十二朵,所以也是极为纳闷。

“对啊,小姐,就算您不算上闻人府上只刚满七岁的小公子,也应该采摘二十三朵啊。”

王思若笑了笑,甜美说道:“催生此花啊,是不能送给心爱之人的,小姐我当然要除去梓琴哥哥那一份啊。”

木笙恍然而悟,随即重重点了点头,算是明白了。

丝琴也是第一次听见这个说法,便赶忙把自己私自藏下的那朵催生给扔了。

但这一幕恰巧被王思若看了去,于是笑望向这个明显有情况的丫头。

丝琴俏脸一红,没有说话,倒是木笙立马说了起来。

“哎呀,小姐,您可不知道,丝琴有喜欢的人了,您还见过呢。就是那天晚上我们在太学府门前帮助的那个傻书生。我们丝琴上次去太学府给您望风,便顺便跟那呆子腻在了一起。”

一旁的丝琴听见好姐妹木笙称呼心爱人为“呆子”,便连忙解释道,“源投公子才不是呆子呢,是个正经儿读书人,木笙你不要胡乱说话。”

“哎哟喂,小姐,这可怎么办,丝琴这丫头有了新欢便忘了我这旧爱啊。小姐啊,木笙我命苦哦。”

向来文静的木笙此刻倒是打趣起来了自己姐妹。

“好啦,你俩就别贫了。小姐我又不是不准你俩谈情说爱,木笙你有本事也去找一个啊。”

“木笙才不去找呢,木笙这辈子就愿意跟着小姐您。”

王思若听了木笙的话语,心头一阵暖意,但是还是用手指戳了戳木笙丫头的额头,佯怒道:“你啊,傻丫头。”

秋风吹过,带走阵阵花香,就是不知道花香终散于何处。

天气渐渐冷了起来,银照城里开始跑起了外官们送入京城炭敬的马车。

一辆炭敬马车缓缓驶过黎府,准备去往隔壁街上的太常府邸。

在大丰,京官待的多是清水衙门,但是由于处于京畿之地,好些大人物更容易见着,所以即便是高一品级的外官,往往也需要多多联络京城里的朋友。毕竟有了官场上的朋友,外官才容易找到向上爬的门路,从而为自己仕途点上一盏明灯。

所以每逢冬季将至,便是外官们各显神通的时候,不过总的还是打着个“炭敬”的名头行事,至于私底下的手段,便不足为外人道也了。

黎梓琴一大早便去往了十四先生居住的雅阁。十四先生虽然平时与人相处,总是不咸不淡,但其实对黎梓琴这个后辈,还算是心肠极热的,亲自教过黎梓琴不少学问和基本武功。

所以,黎梓琴也一直将十四先生看作是自家叔父,极其尊敬这个本领享誉一国的人。

在一条蜿蜒小径上,黎梓琴碰上了刚刚拜见过十四先生的义兄。

大清早的,一见面,两兄弟还是笑脸相迎。

黎浩然春风满面,主动开口说道:“梓琴,多来与十四先生求学便是对的,要把心思多多放在学问一事上。”

黎梓琴态度温和,反正对于府中这一套早就习以为常了。

“兄长说的是。”

“梓琴,听说上次太子宴会时发生了些变故,有个小公子没过几天便自断了一指。愚兄以为,梓琴这段时日还是应该少去那种场合,安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了。”

京城这段时间波诡云谲,黎浩然此言未必没有提醒黎梓琴要谨慎处事的意思,不要过早就进了场子,最后落得惹一身骚的下场。

黎梓琴也不是那种不懂变通的人,此刻也是心领神会,只是不愿显露于脸上而已。

见自己义弟没有说话,黎浩然也见怪不怪,早就习惯了,便越过黎梓琴,只向秀秀笑了笑便独自离去了。

越过几处月亮门,便到了一处幽静地方,十四先生恰在养气,黎梓琴和秀秀便只好在院门处安静候着。

“进来吧,梓琴。”

十四先生睁开双眼,声音洪亮说道。

黎梓琴和秀秀向前走了几步,再执晚辈礼,算是跟十四先生打了个招呼。

“你来找十四叔,为的是长衣山骑射之比吧。”

黎梓琴点了点头,算是默认。

长衣山秋猎时,若是京城公子数目足够,必会骑射竞技,也算是狩猎时一种小趣。最近几十年的秋猎之中,最出名的还要数二十年前仁武皇帝亲临那一次。

当然,仁武皇帝自然没有下场比试,不然在场各位都该发挥不佳了。但是当年秋猎,却是集齐了如今小朝会中不少大员,那会儿他们还被称呼为公子。当年骑射之比,夺魁的正是如今的太尉大人,闻人袭。

所以,秋猎骑射竞技虽说只是一科小乐趣,但门第之间其实也都相互较气儿,不愿谁就落了下乘,尤其是今年太子殿下也会前往,虽说皇帝陛下不会亲至,但仍然不能掩盖此次秋猎之盛。

而十四先生也是骑射高手,所以便有了黎梓琴此番讨教。

“也好,多拉拉大弓,也好洗去你身上那一股华而不实的书生气。你自小骑射便是我教的,基本功自是不弱,而且此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便能练出个境界的,本就是个水磨工夫。”

十四先生又合上双眼,淡漠说道,“叔叔便再教你一门神定的功夫,这事儿也很简单,你只需将叔叔手中这把‘霓虹’挥剑三千次,且要求次次同行同轨,这门功夫便算成了。”

黎梓琴愣了愣,实在没想到十四先生给自己出了这么个主意,开口说道:“十四叔这把‘霓虹’,取材自上古陨铁,并非一般人能够挥得动的吧。要梓琴挥剑三千次,恐怕......”

十四先生仿佛早就猜到了黎梓琴心中想法,随手一提,便将宝剑抛向了秀秀身旁,而秀秀则本能地接过了宝剑。

等到秀秀回过神来,再想将宝剑扔到地上时,却是晚了。

“秀秀,剑是友,并非敌,也不是死物,还望姑娘好生待它。”

不知是不是天生畏惧此人,秀秀连忙抱紧了“霓虹”,不敢大意。

黎梓琴虽然早就知道了秀秀有异于常人之能,但也实在没有想到秀秀功力竟如此深厚,能随手便接过宝剑“霓虹”。此刻骑虎难下。十四叔的意思很明显了,既然女子拿得,男子便更应该拿的起,挥得动,此时便只好接过“霓虹”,捧在怀中。

“你自小就跟我习武,挥不挥得动,十四叔心里还是有数的。而且就是知道你这惫懒性子,我才让你挥剑三千次,而且还必须同行同轨,少一次都不作数。”

十四先生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孩子,叔叔老了,前段时间出了一趟远门,便更加感觉有些事情力不从心了。该落到你们年轻人头上的,始终都是你们年轻人的。你这孩子,从小就是个听话的乖孩子,但是事事只做九分好,不愿求那十分美,这便是错了。”

十四先生此刻就像个老人一般,在唠叨着自家后辈,而黎梓琴是打心里尊重这个叔叔的,此刻听见十四叔说自己老了,便觉鼻尖一酸,将要哭将出来。

“一个大男人,尤其是宰相黎嗣源的儿子,哭什么哭?在叔叔这儿,也不惯着你,你自己寻处安静角落,挥剑四千次去。”

黎梓琴其实不是一个喜欢掉眼泪的人,但总感觉今天与十四先生讨学,心里有些泪意。听见十四先生一声厉斥,黎梓琴收了收眼眶,提剑去往一处角落。

“秀秀姑娘,你就留下吧,先生我还想与你聊聊大十三先生的往事。”

秀秀本来是想跟随公子一起离开的,听得此话,便也立在了原处。

“坐吧,站着作甚。要说起来,你我还算同出一派,有那平辈的关系。”

秀秀捡了块干净地方,自己收拾坐下,口中恭敬答道:“秀秀是公子丫鬟,十四先生是公子长辈,不敢乱了辈分。”

十四先生抚须而笑,然后又给秀秀斟了一杯茶。

“十四有三问,望姑娘解惑。”

“秀秀才疏学浅,未曾学到义父一分智识,只敢说尽力而答,不敢受先生‘解惑’二字。”

十四先生用手指拂了拂茶雾,笑着开口:“你我之间,无需担这些虚礼,我问你答便是。”

秀秀恭敬领命。不知怎地,公子亲近之人,秀秀便会感觉亲近,公子尊敬之人,秀秀便又觉得应该恭敬,或许这就是主仆之间的心灵相通吧。

“第一问,何为神?”

“前世功德圆满,今生转化为神,受一方百姓香火,庇一方百姓平安,以此修得神道,则金身愈固,神位更高。”

“何为仙?”

“生于洞天仙,亦为洞天人。”

十四先生抚须思索,心中啧啧称奇。眼前这个名叫秀秀的女子,跟脚古怪,但是对“仙”这一说法,倒也新奇。

“秀秀姑娘好答,老夫又有一问,问姑娘,何为人?”

“为五谷而生,可养百病,生老病死,概不能外,在此之间,便是人。”

十四先生用剑气驭起院中一块石子,砸向了黎梓琴持剑手背,意即提醒黎梓琴练剑要专心。

“哈哈哈哈,秀秀姑娘倒是不吃五谷,那么老夫便还有一问,姑娘是谁?”

秀秀捉了捉衣襟,有些紧张,然后又蓦然笑道:“公子在处,便有秀秀。他生我生,我死才他死。”

十四先生听闻此话,竟是起身执儒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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