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时间属于奋进者(有一束光)
我没想过欺世盗名,毕竟诸葛亮也算我敬仰之人,更何况我只是来观光的留不得太久,也不会辱他名讳。一旦他们师徒生出怀疑,我就自认同名同姓同字,天下之大何其不有。
亦轩有些诧异的望着我问道“看他说话的语气似乎有些身份,但我没听说过,先生可曾听过这名字?”
华先生撸了撸白须沉思片刻道“诸葛姓氏起源单一,只记得南阳有个诸葛瑾宅心仁厚、颇讲义气,他有个胞弟,容老夫想想。”
华老认识诸葛谨,不记得诸葛亮也不算稀奇。毕竟现在离他出仕还差十年。只是我“善意的谎言”即将被华老轻易的拆穿,心知不好只得赶紧准备托辞。
“诸葛均,那孩子天真聪慧,孔武有力长大是个将才。”华老叹道。
这华老连诸葛家的小孩都记得,却不认得诸葛亮,想必诸葛亮也称得上屌丝逆袭的典范!
哑然失笑!
亦轩弯腰瞧着我笑道“莫非你是他家远方亲戚。”
“算是吧,天下诸葛姓氏本就不多。”想来这乱世,信息通讯极其落后,就算我编得毫不靠谱,无法求证自然说什么都成立,便随口答了。
“对了,诸葛小兄弟,你是那里人啊?”华老问道。
“四川。”我脱口而出。
华老摇头叹道“四川?老夫游历各地,确未曾听说过。”
习惯是一种自我暗示,让人戒不掉,忘不了,像我习惯了萧然每天早上叫我起床,习惯她的一切,但当习惯变成一种“习惯”,就会变得非常可怕,就像现在一样只能胡编瞎造“哦,我是巴蜀人士,家住在一个叫四川的小村庄,先生没有去过并不奇怪。”
“原来如此,莽荒之地,难怪你的发髻...唉!”华老叹道。
发型问题一直都是大问题,古人崇尚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我这已经是大不孝了,难怪华老唉声叹气,但偏又不能在神医面前说自己是有秃头病,真是麻烦!
“戴顶方巾,等长些再束。”亦轩夷然道。
华老点点头,取下我身上银针,叮嘱完一些事宜就颠了。
半饷。
亦轩望着窗外有些哀伤,却很淡然的问我“江淮一带遇上荒年,饿死好多人,听说有些地方都开始吃人了。你还从巴蜀来这里做什么?”
我了解这段历史,至少是书本上的历史,但历史就是历史我们并不能改变什么,从陈北的死我便有了清晰的认识,就算能改变事件的起源、过程,但结果始终确无法改变。
我也曾做梦都想来这个时代找到月英,但跟萧然在一起后,这个理由慢慢变得模糊,再到下墓探宝经历过生死,我已经不确定是否愿意来这个时代,怎还会知道来做什么?
我望着她渐变奇怪的表情夷然道“我遇到了一个人,她离开时藏了件东西,告诉我找到东西就能见到她,找的过程中,我又遇见了另一个人,最后我找到了她留下的东西,便来到了这里。大概就是这样,你明白了吗?”
“那你还想见她吗?”她黛眉微皱。
即然已经穿越到这个时代,自然还是想见上一面,但见到又能做什么呢?她始终是诸葛亮的妻子,而我也必须回去,见她只会生出更多的麻烦。唉~~~相见不如怀念!
我低叹口气,回答道“如果她不知情下远远的看看倒是不错。”
“你堂堂七尺男儿,何须鬼鬼祟祟。”亦轩嘟着嘴不解道。
解释不清,也无须解释。
我试着转移话题道“看你气度非凡、衣品不俗也不像是华先生的学徒。”
她唇角微微上扬,目不转睛的盯着我,让我极不自在。片刻后笑道“你的脑子倒是比你的模样好使,我先收你为徒吧!”
是可忍,孰不可忍。看似客气的说话,竟然暗指我丑!不过以当下这状况,做她的徒弟等同于傍上华佗的大腿,平日背背《青囊经》、跳跳《五禽戏》,吃喝不愁,即便回去以后也能大有作为,最次也能轻松登顶高富帅,完全不亏!只是~~~这师徒关系不妥。
见我没有作声,她疑惑神色稍显即逝笑道“那就这样办,六礼束脩就免了,你那把刀当做六礼!”
原来贼上我这把“堕落的灰烬使者”啦!虽说这把刀救过我的性命,但它却夺走了陈北的生命,这笔买卖倒是划算!
我也不掩饰心中不舍道“全凭姑娘作主!”
“好!此刀从今往后唤作沐月。”她举起沐月的瞬间,有一束光将她包围起来,让她那一抹唇角的弧度,在我眼中竟比太阳还要耀眼。
只是这耀眼的瞬间,并未持续太久,几秒后她便带着“沐月”走了,剩下我一人趴在床上焉呆呆的发愣。
很多的时候人们对于某些事物产生了依赖,一旦突然消失,立马会感觉很不适应。没有网络的时代,百无聊赖!
华先生和亦轩忙着给那个陈瑀治疗采药,这几日来看我的时间少了,我倒是跟两个红衣小丫头越发熟落起来。
丰韵些的叫邦小翠,苗条点的叫邦小红,她俩从小就被父母卖给这宅子的主人邦成毅,俩丫头聪明乖巧,日子长了深得主子喜欢,便为她俩改了姓,在一众家仆中颇有些地位。
从她们闲聊中得知,邦家在殷商时期就已是名门望族,传到邦成毅手中,在这乱世之中依然没有衰败。
邦成毅平日里对饥苦的寻常百姓乐善好施,遇到走南闯北的英雄豪杰总会敬重殷勤的留客,在江淮一带颇有影响力。华老与邦成毅也有些交情,这次来吴县为太守陈瑀治病也是受了他邀请,但书中对陈瑀的记载极少,我对这人没太多印象,只是亦轩曾在我面前骂过两次,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人。
再过了两天,华老一大早来为我换药,又检查了一番便准许我下床进行一些活动。留下亦轩照料我,便一个人去了堂屋,没过多久小翠送来一套白色,双肩绣有一些兰花图案的衣服为我换上,倒是挺合身!但有些像小时候,偷穿老娘旗袍时那种怪异、微妙的感觉。
穿好后亦轩让我转了一圈,说感觉还行,便让小翠将我头发梳好,在脑后扎了个球,又拿了顶方巾给我戴上,瞧了会儿,又把给方巾给摘了。我才发现原来亦轩个子不低,已经超过我的耳垂,感觉脖子以下全是腿。
我急着去翻看战术背包里的东西,谢过小翠让她先去休息。又请亦轩帮忙将背包递给我,并帮助我进行翻查,手机已然没电关机了,移动电源能用的就剩两块,战术手电、匕首都还能用。我也没管亦轩怪异的眼神,当她面儿,把手机接上电源放进了衣服内包里,然后眼睛贼上了亦轩指尖旋转的银笛。
亦轩嫣然一笑道“想要?”
每次见她笑我几乎都说不出话,就使劲点点头。
“我可没想私吞你这破笛子,给我还不稀罕。”说罢她把笛子往我身上一丢,我没接住滑到了地上,背上有伤我蹲不下去,来回弄了几下,还扯得背部伤口生痛。
她看着我滑稽的样子嘿嘿的笑起来,捡起银笛递到我手上也没说什么,就看着我也不松手。
我恭敬的说了一声“谢谢!”
亦轩嗯了一声才松开短笛,表情却突然严肃起来,正色直言道“这短笛可不是刚摔坏的,我捡到你时,它已经坏了。”
血的事实告诉我,这短笛不沾血是没声的,沾血那声你也受不了。便朝她笑道“没事!这笛子原本就吹不响。”
说完把银笛放眼前一瞧,人立马傻了,笛身上裂开一道很长的细口。
完了!妈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