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女厕所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犯罪现场,就像一九八九年的夜总会那样,有着飘散不去的烟味。大部分人白天不会离开这栋楼,因此到了中午就会有一群女人涌进洗手间,在里面大口大口贪婪地吸着烟。就连我们的无烟盥洗室都烟雾缭绕。
我有些同情那些尼古丁上瘾者,尤其是我们的名誉退休董事长,无论何时何地他都毫无顾忌地点上一根。即使是在男人的讲台上,B.格鲁斯二世也要吸烟。然而,大家都知道,他还服用各种药物。跟他相比,那些尼古丁上瘾者简直不堪一提。
在模糊的镜子里,我看见自己精致的西装和今早我把头伸出出租车车窗风干的头发。它们神奇地变得又顺又滑。情况像这般顺利的时候不多,于是我赶忙谢天谢地,默默感谢我所有的星辰都连成了线。今天我是最幸运的女人,因为我要和蒂姆·博伊兰共进午餐,而在此之前,他还没有跟任何女人吃过饭。
洗手间的女人们打量着更为漂亮,不那么睡眠不足的我。蒂芙尼·安蒂诺里是名艳丽的销售助理,别人都更喜欢叫她“裸女郎”。她穿着红色厚底鞋、紧身连衣裤,走进洗手间,看起来美艳绝伦,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她看见我时低声吹了声口哨。她是不是又看出我在竭力隐藏内心的秘密?
“交了新男友?”她问道。
“或许。”
“哇……”阿曼达一边说一边抹着睫毛膏,甚至都没有朝我这边瞥一眼。出于某种原因,她每天中午都要重化一个精致的妆容,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只有新面孔才有新点子。”
克拉丽斯·艾文森是唯一一个跟我平起平坐的总经理级别的女性,她像高中校长一样走进洗手间,喧闹的场所瞬间安静下来。她个子高,动作快,兴奋时甚至会挥舞起她细细的胳膊。在员工管理方面,她和我有着不同的理念。我想成为天使般的良师,而她想成为女校长。当克拉丽斯走进洗手间时,所有的烟头都冲入了马桶,交谈也就此结束了。
“这烟味让人难以接受,”克拉丽斯厉声说,挥赶着面前的烟雾,“恶心。肮脏。非法。我不明白,为什么女总经理就没有单独的洗手间。”她指的是男总经理或拥有更高职位的男性都有私人洗手间,而整个公司的女性要共用一个洗手间。
“真的有必要吗,克拉丽斯?”我说,“除了你和我会用到女总经理洗手间之外,谁还能用呢?”
“当然!”她说着,转动门锁关上了隔间的门。
蒂芙尼对着镜子笑了笑,然后转身,夸张地扭着屁股出去了。我发现她在洗手间里只是看了看自己便离开了,实际上什么都没干。
“说真的,”艾米说,“你今天为什么拾掇得这么美?”
“和猎豹公司的CEO共进午餐,”我边说边胡乱抹着口红,这支口红上难得既没有粘沙子也没有手印,我很难再找到一支布丽吉德没有在她的布娃娃上用过的口红了,“还有,他们新上任的首席投资官。”我性感地扭了一下臀部,艾米和我击掌庆贺。
“什么!”克拉丽斯喊道,她正在紧闭的门后上厕所。
艾米睁大眼睛,把手指放在嘴唇上示意我噤声。但我没有忍住。
“你听说过蒂姆·博伊兰,猎豹公司的CEO?”我天真地问道。
“蒂姆·博伊兰从来不和任何人吃午餐,”她咆哮道,并且伴随着冲厕所的声音重重地推开了厕所门,“他从来不旅行也不社交。”
克拉丽斯站在我面前,树枝一样的胳膊环在胸前。她气急败坏地说:“还有,你为什么没有邀请销售部未来可能的负责人去赴约?”
“呃,因为我现在有一个销售部领导?”我小心翼翼地回答。
“听着,西蒙马上就要退休了,难道这还不明显吗?除了我,没有任何人能胜任他的职位!”克拉丽斯脸涨得通红,既激动又烦躁不安。她为这份工作付出了所有心血,因此任何人会打败她的想法都让她焦虑不安。我有点为她难过。难道她没有注意到,在这儿,没有哪个女人能够坐到那些位置上,我们的执行委员会成员全都是男性吗?
艾米再次打开了水龙头,在镜子里,我看到她在翻白眼。
四季酒店位于东部第五十二大街,里面的服务生穿得比和我共事的男人还要阔气。这里是一个充满鲜花的权力场所,桌子摆放在一个小游泳池的周围。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我曾在这儿订过婚,是和亨利而不是布鲁斯。
那是在我们庆祝亨利从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毕业的晚宴上,突然,他手握一个蓝色盒子单膝跪下,里面的钻戒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我就像突然掉入了一个空头陷阱里,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什么喷泉啊、音乐啊,还有一时冲动,让我魂不守舍,意乱情迷,最终让我说出了“我愿意”与之共度余生的话。在那天降神迹的非凡一刻,我忘了我那份三十岁之前禁止事项清单,开始筹备那场无疾而终的婚礼。
那么我究竟为什么要回到这个鬼地方呢?因为当蒂姆问我“你想去哪里吃午餐?”时有一点我是肯定的:当选择权交到自己手里时,我不能把它抛开。让我选择地点是对我表示尊重。最蹩脚的回答是:“我不知道,你想去哪儿?”或者“等我想好了再给你打电话吧。”不,我有两秒时间来给出一个可靠的答案,它必须是一家不起眼却服务周到的酒店,因此,我脱口而出,“四季酒店怎么样?等下,还是去……”我还来不及反悔,蒂姆已经抢先说道,“是我的最爱,我会提前预约的。”他就这样把选择权收了回去。干得真好!
此刻,我就坐在自己还生活得无忧无虑时所坐在的那个池子的边上。那时我所深爱的男孩是亨利;那时孩子似乎又吵又乱,不适合我;那时我的事业似乎一帆风顺。不过,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能看见酒店的大门,中午十二点半,蒂姆准时走了进来,在白手起家的这层身份下,他自带光环,能使他周围的人都站得更高,靠得更近,都希望能沾上一点他的魔力。他在一张餐桌边停了下来,和某个他认识的人握手。当他身子前倾时,我看到了他的新任副主管,那个放弃了在高盛投资公司做抵押贷款交易,转而为富人在避险基金方面管理大型证券投资的男人。蒂姆非常兴奋能把这样的人才引进公司,和像我这样的人分析投资问题,并且负责公司日常性的投资决定。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