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危险,必须特别关照。公孙弘本着对帝国高度负责的态度,自作主张地将卜式关入大牢。想想真替卜式不值,为国捐款却捐来了牢狱之灾。
老卜总算命好,被关了数年后,赶上大赦,被放回家。啥都不说了,继续放羊。
一年后的元狩四年,卜式所在的河南郡遭遇天灾,政府的赈灾物资一时难以到位,卜式再次拿出二十万钱善款,上缴河南郡守用于赈济灾民。
河南郡守虽然未能名留史册,看来倒是好官,他似乎没拿卜式的钱去炫富、养小三、买爱马仕包、买兰博基尼跑车等,他一面拿钱救灾,一面把卜式的先进事迹专题上报中央。
又是卜式,刘彻看着河南上呈的报告,突然想起这个曾向国家捐出一半家产,只知奉献、不求回报的爱国者,立即决定给予奖励。
现在无人作梗,因为公孙弘已经于两年前病死了——看来心理阴暗的人真是活不长。
刘彻的奖励是赐卜式可以免除四百人戍边徭役的权力,卜式倒没拒绝,只是转手又交给了河南郡。
天下居然有这等样毫无私心的人,刘彻拍案惊奇,于是赏赐卜式农田十顷,并请卜式到中央任职,担任皇帝侍卫。
卜式再次拒绝:我只会牧羊,不会当什么侍卫,皇帝您饶了我吧。
刘彻哈哈一笑:你不是喜欢放羊吗?我的上林苑里也有,你就来给我放羊吧。
刘彻认为,卜式是富而思源、爱国奉献的先进典型,其先进事迹必须在全国广泛宣扬,通过对卜式的宣传学习,带动富豪们掀起向国家捐款的热潮。
刘彻的想法很好,但收效甚微。
卜式的事迹对全国的富商地主们来说,不过是多了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家对于卜式的行为,有惊奇,有赞叹,甚至有嘲笑,但却无人效仿。
刘彻没有看到他期望中的大家踊跃捐款的场面。
大约距此一百多年之前,战国时期著名的结巴思想家韩非子曾提出著名的“道德无用论”,大概是说,礼仪道德在治国中的作用不大,治国,还是要靠重法(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
通过卜式事件,刘彻对韩非的这一观点深以为然,刘彻决定放弃说教,对全国的富商地主们亮剑:既然你们不肯主动向国家输血,国家就要给你们放血。
他把“打击全国富商地主、增加中央财政收入”这一课题交给了时任帝国农业部长(治粟都尉)兼财政部长(大司农)的桑弘羊手中。
桑弘羊,洛阳人氏,出身商人世家,据司马迁先生说,桑弘羊的特长是算术学得好,1000以内的加减法一口清,不用打草稿(以心计)。
在《史记》中,司马迁并未给桑弘羊专门作记,大概他对这种斤斤计较、天天算账的人颇为不屑,其实,这个不被太史公看好的桑弘羊是个极其厉害的人物。如果将中国历史上能力突出、影响深远的经济学家列个排行榜的话,桑弘羊一定能打进前五名。
桑弘羊轻松地向刘彻交卷:从富人手里搞钱,太不是问题了。
张汤——圆滑的酷吏(八)
桑弘羊在刘彻的支持下,推行了两项财政新政。
第一项最简单,谁有钱就收谁的税,专业的说法叫“算缗”。
解释一下, “缗”者,是指穿铜钱的绳子,一“缗”穿铜钱一千文,因此,缗代指钱一千文;而“算”,也是名词,一“算”代指钱一百二十文。所谓“算缗”,指但凡富商地主,都要向政府如实呈报自己的财产数,然后,政府根据私人财产的二缗抽取一算的税。即每二千文财产收缴财产税一百二十文,税率为6%。
另外,政府收取车船税,你家要是有私家马车,一辆车请向政府缴纳一算的税,如果你家的马车从事物流运营业务,对不起,税额增为两算,如果您还有超过五丈长度的私人船只,恭喜你,你还要向国家贡献一算的税收。
“算缗”之法,目标清晰,旨在劫富,收钱没商量。
桑弘羊推行的第二项,则技术含量更高,收益更加明显,影响更为深远,专业的说法叫“盐铁专营”。
桑弘羊经过长期研究市场后发现,当时最赚钱的产业不是房地产业,而是制盐业和炼铁业。这不奇怪,盐作为生活必需品,人人要吃;铁器在农耕时代,无论生产、生活缺不了,于是,少数富商,据山开矿,围水煮盐,逐渐搞成了垄断行业,他们随意控制盐铁产量和价格,获取巨额利润。我前文提到的司马相如那位富可敌国的老丈人卓王孙,就是一位矿主铁商。
桑弘羊的思路是:既然盐、铁皆是天然之物,凭啥让富商独占?既然此行赚钱,何如国家独营?
于是,桑弘羊建议将盐铁的经营收归官府,实行专卖。在产盐和产铁的地方,分设盐官和铁官。
桑弘羊的“盐铁专营”政策,一方面从源头上下手,利用行政手段,一举将帝国的盐、铁行业巨商们全部击垮,体现了帝国打击富商、重农抑商的思路。
另一方面,因为盐、铁人人必需,于是,帝国通过掌控盐铁产销,等于变相地向全民征收了额外的“人头税”,这税收得不显山不露水,在无形之间极大地增加了帝国的财政收入。
刘彻及之后的历朝帝王们都在盐铁专营中大尝甜头,于是,专营制度作为最有实用价值的财政模式被代代承袭借鉴,延续数千年而不绝。
盐铁专营也产生了最著名的副产品:私盐贩子。
在小说中,比较有名的私盐贩子是《隋唐演义》中的程咬金、《水浒传》里的童威、童猛两兄弟和《鹿鼎记》中的茅十八;在历史上,真正搞出大动静的私盐贩子是唐朝的黄巢和元朝的张士诚,这两位仁兄一位终结了唐帝国,一位几乎终结元帝国,都不是善类啊!
再好的政策都需要有人执行,何况如此大规模的经济体制改革。“算缗”和“盐铁专营”的推行,必将触动势力巨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将遇的阻力可想而知。
刘彻的手中正好有一位最冷酷、最铁腕的执行者:张汤,上场吧!
张汤——圆滑的酷吏(九)
对付“算缗”,富人们的对策是装穷。
一夜之间,全国富人似乎全体破产。新衣服,磨洗破旧了再穿;豪华马车,封起来不用;高档酒食,关起门来享受。
国家不是要向我们富人收财产税吗?很好,我大力支持,我向国家“如实”申报资产!现在,大家看到了吧,我不是不交,而是确实没钱!
眼看富人们跟政府玩起“太极”,张汤并不着急,搞经济,自己不算内行;搞人,那是自己的专业!
稍后,由张汤策划的“告缗”对策盛大出台。
所谓“告缗”,就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请大家向政府举报藏匿资产不报、欺骗政府的富户,一接举报,政府立即抄家查点,如经查实,立即没收富人的全部资产。
而对予举报人,政府大肆鼓励:告错不罚,告对重奖,给予举报人罚抄资产一半的奖励。
得到消息,全天下的无产者们欢欣鼓舞,奔走相告。既然告了不白告,那就开始吧,不告白不告!
一时天下告缗成风,所有富人乃至中产者无一漏网,全遭告缗打击,据《史记·平准书》记载,告缗的战果辉煌,国家获得民间财产以亿钱计数,奴婢上千万,大县没收的田产达成百上千顷,小县也有百余顷,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搞下来,中产阶级以上人家尽数破产(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而国家成了最大的赢家。
最终,原先因告缗而发家致富的人,也遭人告缗,被没收资产,小民们总算学聪明了,既然存多了钱迟早要被国家掠夺,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用光了拉倒。于是,大家一副末日狂欢的劲头,天下弥漫着畸型的消费观念,想来,当年国内GDP(国内生产总值)应当大涨。
多年以后,有人将算缗告缗政策,评价为“国家流氓主义”。
现在,真正让张汤感到为难的是如何推行“盐铁专营”制度。 “盐铁专营”最大的阻力来自政府内部,政府中的儒家学派认为,政府搞经营创收,是自降身份,与民夺利,因此坚决抵制执行。
张汤认为,既然政府官员们普遍不合作,那么就让大家看看不合作的下场,他要树立一个反面典型,拿来开刀,杀鸡儆猴。
被张汤选中的样板“鸡”名叫颜异,现任农业部长(大农令)。颜异是个保守派,他名副其实,对皇帝刘彻推行的各项搞钱政策均持异议,时常在朝堂上和桑弘羊、张汤展开辩论。
稍后,有颜异的政敌告发,颜异长期对政府不满,私下开办论坛骂政府,指责皇帝。
居然有这种事?刘彻让张汤严查。
据目击证人指认,当有人在颜异面前议论朝政、批评政府时,颜异动了一下嘴唇。
张汤一笑,这就够了,他向皇帝建议,判处颜异死刑。
虽然刘彻也对颜异头大,但依然认为张汤如此判决实在太重,比较恶搞。
张汤坚持:颜异当时虽然没出声,但是动嘴唇的动作已折射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那就是对政府、对皇帝严重不满,因此该杀。
最终,张汤将颜异以“腹诽” 罪处死。
一千二百五十八年后,宋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宋高宗赵构和时任宰相的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绞死名将岳飞;
三百一十六年以后,即明景泰八年(公元1457年)明英宗朱祁镇和时任华盖殿大学士的徐有贞以“意有之”的罪名处死明帝国的拯救者、名臣于谦。
“腹诽”、“莫须有”、“意有之”三项罪名,同气连枝,遗臭万年,成为中国法制史上永远洗不去的耻辱。成为君权强奸法律的丑陋案例,始作俑者,是酷吏张汤。
“腹诽”罪一出,群臣人人自危,大家都明白,张汤自此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以法律的名义诬陷、处死政敌。
从此,汉时的官员们对张汤推行的一切政策,都是不敢反对,绝对拥护。
张汤——圆滑的酷吏(十)
元鼎元年(前116年),是张汤担任帝国最高监察长的第五年。
这一年,各项经济改革政策在张汤的努力下,破除阻力,强力推进,国库日渐充实。
这一年,张汤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领导需要什么就学习什么的指导思想,时时向桑弘羊求教,经济学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这一年,他时常向刘彻汇报他最新想出来的打压富商、丰富国家财政的思路,令刘彻着迷,两人经常从日出聊到日落,废寝忘食。
有思路、能干事的高级干部张汤成为刘彻眼中最有价值的官员。
刘彻但凡推行新政,都要首先询问张汤的意见,甚至越过了丞相;张汤偶尔生病,刘彻会以天子之尊,亲自到他家去探视。
做官如此,夫复何求!
然而张汤是个很有追求的人。
张汤认为,既然自己很多时候已经行使了帝国丞相的职能,为什么不能在行政职务上再进一步,干一干丞相?
想干丞相必须要干掉现任丞相。张汤通过分析,认为此事不难。
此时的帝国丞相名叫庄青翟,是个老实人。找他的把柄或者给他制造把柄,十分容易。
张汤明白,目前自己最大的资本是皇帝刘彻的欣赏和信任。
张汤没有搞明白的是,刘彻的信任如同花花公子的爱情承诺,是最容易改变的东西。而他自己,随斩尽杀绝的狠辣作风和一系列经济改革的推进,早已变成了天下公敌。
第一个向张汤叫板发难的人名叫李文,现职御史中丞,他是张汤的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