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乖戾感也许只是一种掩耳盗铃的自我哄骗,他不想正面面对自己在这方面是如此的挫败,他觉得你们每个人对这样对他,都以同一种方式离开他,所以他变得越来越不自信,总是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好面对任何事、任何人。
我曾经和他一样,在一段挣扎的情感纷争之后的凌乱心境,我从楼宇的缝隙之间看着遥远的夜晚城市边缘和漆黑山麓,感觉像被困在像黑暗深海之中,孤独、没出口,无法呼吸、压抑得动弹不得,想大哭一场,可是感觉那种哭泣也压抑得没有出口。简柯就是那个时候缓缓地走了过来,在那个即将放长假的晚上,我帮辅导员理完了资料之后一直拖着不想回宿舍,于是在教学楼办公室一直磨蹭到深夜,楼下保安已经不耐烦把钥匙丢给我,他的脚步声在万籁俱静的深夜中徘徊得那么突兀,给我的第一印象是遭了贼。于是我走办公室,在黑黝黝的走廊里,他只是戴着耳机听不见我说话,就被我理解成抵抗的贼被我莫名其妙地揍了一顿。
我们都没了力气之后他说我是一只狗,然后就再也没有为此相互指责。他说有个叫CC的女生以前经常她这栋楼上课,他经常来陪她。他们分手之后他来过很多次,但是再也没有遇见过CC,今晚他不知不觉地就走了上来,后知后觉。我给他讲如此不自知的怀念某种过去并不是何种高贵的品质,反而会让别人觉得没有未来和希望。他赞成了我的说法,但是他再次说了我是一只狗——以辱骂的口吻,却是一种我无法发表达的,一种温暖而亲切、使人卸下所有防备的侮辱性口吻。于是我走过去拥抱了他,像抱着一只宠物,一只公仔一样,抱着我就忍不住哭泣、倾诉起来。关于心酸、难受、关于现在的年轻人不屑一瞥的失恋……
“我不能一直保持这种状态,你知道我们并不算命运多舛或者气短的少年,只不过是一时反应不过来的人生挫败。我想找一个地方散尽抑郁,然后向着徇烂的烟火,花朵燃放的尘嚣奔去。但是无论葱郁的森林公园还是木鱼念经的寺庙,思虑过久就会产生一种压迫感,孤独得向没有尽头的堵得慌。”
“或许有人作伴就不会有这种困惑。”我说。我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我特别想离开这里尽情释放,然后在回到学校做一个前途无量的大学生。于是我们开始商量,繁华的都市,到风各异的南方,苦涩的大西北。所有叫做“旅行”的路、或者治愈的心灵露水我们都感到老气横粗,从这一刻起我们不是受了伤的孩子,也不是去感悟某种人生真谛。出走——就是这么简单的不是道理的道理,因为我们也不想讲什么道理,一场感性到接近羽化升天的谈论,也是不能做出任何决议的徒劳谈话。我们谈起我们共同生活的一个城市,我在那里读完初中在高中,现在想起来确实一个很小的圆点,随便从脑海里扯出的烦恼都比它大。于是我不甘心这种忘恩负义,我决定要去的地方就是那里。
“回去了,然后做些什么呢?”他简直把我问住了,他不该问这么无聊的问题。他说愿意陪我走一遭,很自恋的我需要他陪伴的口吻。但是我们立即什么都没准备,开着我的golf就出发了。生怕一犹豫一讨论就陷入徒劳无益的僵局。
如果不是搅进某个他擅长的话题,他会很少,甚至给人不知道怎么开口说话的印象,沿途我们都没怎么说话,但他没在座位上睡着,或看着前面的公路,或者扭头观望右车窗外的漆黑,一路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和风阻的呼啸,收费站的微弱光线下看着被我用鞋跟踩红的手,滋生了给他道歉的欲望。
当我们在学校外面的那片落雨松下面停下的时候,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在最后的一丝微弱的亢奋中,许多过往的画面就温暖地一帧一帧浮现出来。简柯要死不活地说他想起的第一个人竟然是莎士比亚,我差点为他的这个笑话对他大打出手。
“哼!哼……跟莎士比亚很熟?”
“不是,我是突然想起他的十四行来。——当我数着壁上报时的自鸣钟,见明媚的白昼坠入狰狞的夜,当我凝望着紫罗兰老了春容,青丝的卷发遍洒着皑皑白雪……”接下来在天明之前,不知道他背了多少首,我一直在迷迷糊糊地听他念,这种感觉就像是睡在特别柔软舒服的床上,偶尔浮现出来的精致、迷醉的诗句让人全身酥麻,漂浮起来。
他说之所以能在高中的时候接触到莎士比亚,这都是归功于小洁的古灵精怪,让他背《子弟规》。于是他开始回忆,他想起了雨。当他回想往事给人的感觉是超越所有感伤和抑郁,变得活蹦乱跳。又或许是那是的雨活蹦乱跳,他突然产生一个古怪念头,说看美女是养颜的。于是他拉着简柯趴在跑道上,以看足球比赛做掩护看了一个下午的美女,每次看到长得不好看的他们就大叫毁容了毁容了。然而这件事不知怎么传到了小洁那里,她两天不理雨,就这么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她决定要彻底不待见雨。于是养颜就变成了雨后来拉长着脸。做了一个重爱轻友的决定,他走进教室,对着小洁把简柯骂了一通,说是简柯硬拉着他去干的,把所有责任推到他的头上。
“你不知道他这个人有多拜金,听得歌都叫什么《一亿元月的日落》,一亿呢。”他编撰了简柯一大堆腐败的思想,把他说成了很坏。而小洁要发展她的博爱精神,她认为有拯救简柯已堕落的灵魂的责任,让他背《子弟规》以正其我腐朽的思想。
“凭什么让我背?我凭什么要听你的?”然而不背他她就得和雨绝交,因为她竟然说怕把雨带坏了。小洁这些古怪幼稚的想法让人气急败,他每天去图书馆,火冒三丈地路过放《弟子规》的那个书架,酸溜溜地瞟上一眼,然后从旁边那个莎士比亚的专柜书架上抽一本带走,直到他抽完了那个书柜所有的书,关于《弟子规》也从来没有翻上过一页,所以祖宗那些学人处事的敦敦教诲他一个字都没看到,西方人绕口令似的语言套路倒是学得人模狗样。由于年轻的叛逆和虚荣心,他把《十四行诗》前面半本给背了下来,后面部分也看了好几遍。于是很多过早上,小娟总是缠着他读给她听,但是他更想把这些当时小洁认为是深闺怨妇牢骚诗歌读给另一个人听。但是对于那个人他一直有种莫名的自卑,这让他感到孤独和对整个中学生活缺乏绝对的积极。
“五一”放假三天,所有人都回了家,回家之前老师说回家看动画片的孩子才是好孩子。但是简柯想到他自己不但不回家即使回家也没有动画片看,于是他跟她争论了起来,搞得他都快哭了。老师才勉为其难的声明,有不回家看动画也是好孩子的情况出现。
放假第二天他终于鼓起勇气给那个人打电话,他抱怨这学校像太平间一样阴森森的一个人都没有,无聊的时候找个人说话都找不到,吃饭的地方都没有。
“啧啧,就三天而已,你就这么无聊了吗?”她的声音充满了同情、很亲切,于是放肆的抱怨尽头上来,把自己描述得楚楚可怜。确实,他觉得自己好像真有这么可怜,围着学校外面那条街饶了半圈,尽量想一些不开心的事情和想念那个人时候的那种孤独,差点把他自己搞哭了起来。
没多久就接到小娟的电话,那个人被她老爸老妈带出去游山玩水去了,因此她只能拜托小娟来关照一下他,拜托,这么说他心里暖暖的。带着没吃饭的简柯,小娟第一次像个大姐大一样,把学校周边所有饭馆的卫生和味道痛斥了一番,最终把他领回来自己家。她决定用冰箱里那半只鸡来招待他,但是小娟父母都不在,他们两个都不怎么会做菜,于是那半只鸡被两人轮番炒弄了一番确实半生不熟。于是他们尴尬地吃着难以下咽的饭菜,和那要狠狠撕咬猛嚼的鸡。
“那一刻,我恨鸡。”
她们家当然是有动画片看的。晚上打开电脑,她抱着个鳄鱼公仔,把薯片和零食都抱出来,他们就在那里看《翡翠森林狼与羊》,“对于这个电影,我觉得那狼的形象还画得非常不错:威武,没有玷污狼这一物种的形象;羊嘛算不上可爱但还过得去。电影里狼住的地方叫咬咬谷,咬咬谷这个地名给我的感觉就是酷。”
电影情节也还算感人:狼与羊意外成了好朋友,狼为了羊的友谊克制住自己想吃羊的欲望,它们成了自己同类的叛徒受到羊族和狼群的追杀,最后它们寻找一个狼与羊能够相处的地方——翡翠森林。
“唉!和羊做朋友真惨,连肉都没得吃了,只能每天吃草,竟然要吃草。”他假装很不感动地胡说八道,发表不适合任何场景的胡乱见解,可小娟说她也想找一个像翡翠森林的地方,我们可以作为朋友永远在一起。这是她尚未发育时的理想,没发育时友谊是最珍贵的,爱情无关要紧。开始发育后我们对于爱情方便的向往、那种性的生理需要就像狼想吃羊的欲望一样非常难于忍受,女生或许表现得并不那么明显(对女生我不很了解)但男生却是非常强烈,每个男生都会去经历一些自己不喜欢不想经历的东西,成长的残酷让我们没法纯洁,好奇和欲望促使我们对异性开始一点一点的认知,从各种的途径去接近女人这个概念:比如黄色书刊,裸体照片,看日本动作大片等等,可能长大后我们把这些都忘记了经历过这些也对这些痛绝之。可是每个男生都是从这样的荆棘和泥沼中爬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