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明末清初山西永宁州人,清代康熙年间著名的清官廉吏,官至两江总督,有“天下廉吏第一”之誉。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于成龙出生在山西永宁州来堡村(属今吕梁市方山县)。于氏家族是永宁的世家大族,家境富裕,广有田产。族人多以读书为业,信仰宗教,好行善事。这种家族传统风气,后来也深深地影响了于成龙。
少年时代,于成龙曾在永宁安国寺苦读数年,早早地就中了秀才。崇祯十二年(1639年),二十三岁的于成龙到太原参加乡试,中了副榜,做了贡生,获取了基本的做官资格。但在随后的几年中,山西一带灾荒战乱频仍,紧接着又是明末清初的大战乱,影响了于成龙的科举做官之路。在战乱年代,父亲于时煌领着于化龙、于成龙兄弟,隐居深山,继续刻苦读书。顺治八年(1651年),三十五岁的于成龙再次到太原参加乡试,却不幸落第。顺治十三年(1656年),四十岁的于成龙赴京谒选,通过考试获得了候补知县资格,又因父亲年老,暂时未仕。顺治十八年(1661年),父丧后守孝期满的于成龙,再次赴京谒选,通过掣签分配到广西省,时年四十五岁。
经过明末清初的大战乱,原本富裕的于家已经败落。于成龙赴京谒选后,已经用光了盘缠,靠赊账才得以回乡。为了赴任广西,又典田卖屋,凑了一百两银子做盘缠。在清徐县,好友王吉人曾劝于成龙不要去广西做官;在稷山县,于成龙向好友武祗遹郑重表态,声称自己做官不是为了一家人的温饱,而是为了天下百姓,同时发誓要“不昧天理良心”。
赴任路上,于成龙身患重病,几次挣扎在死亡线上,到广西后又被分配到偏远荒凉的罗城县。带去的五个仆人,一个病死,三个逃回。后来家乡又派来四个仆人,三个病死,一个发疯。剩余的仆人走后,曾经有一段时间,于成龙是孤身待在罗城,生活异常艰苦。但于成龙努力克服了种种困难,从零开始,做一名廉吏和能吏。他治理了罗城境内的盗匪,又通过谈判安抚了邻县的盗匪,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然后引导罗城百姓,发展农业生产,恢复太平生活。后来,又组织人力修复了罗城县城,动员百姓入城居住。建设学宫、养济院等公益设施,引导百姓学习文化礼仪。后世流传的于成龙断案故事,大部分都以罗城县为背景。在廉政方面,于成龙严格遵守朝廷的赋税制度,坚持不收“火耗银”,严肃查处衙门差役的违法乱纪行为,同时也严厉打击社会上豪门大户的违法行为。于成龙平易近人,与罗城百姓建立了深厚的情谊,百姓们甚至主动拿钱让于成龙改善生活。于成龙也善于和上级相处,精心研究广西政情,为广西巡抚金光祖出谋划策,改革盐务,兴利除弊,获得了金光祖的器重和赏识。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在官吏考核中,被广西巡抚金光祖和两广总督卢兴祖举为“卓异”,成为崭露头角的基层名吏。又因为在罗城连任七年,超过了吏部规定的“边俸”期限,被破格提拔为四川省重庆府合州知州,连升三级。合州虽是交通要道,但因为明末清初的战乱,人口锐减,几乎是个空州。于成龙上任后,革新了官府的一系列弊政,把大量精力投入到恢复人口和生产方面。不久,又奉命去外地为朝廷“查采楠木”,立下功绩。
康熙八年(1669年),在合州任职未满的于成龙,因为罗城的“卓异”和合州的功绩,再次被破格提拔,荣升湖广省黄州府同知,驻守于麻城县歧亭镇,时年五十三岁。康熙九年(1670年),于成龙奉命赴京“入觐”,朝见皇帝,然后顺道回了一趟故乡,和亲人短暂团聚。彼时,离家已十年整了。
于成龙在任黄州同知的四年中,以查办盗案而著称。他吸收一部分有盗匪背景的人为差役,采用灵活多样的手法查办案件,屡建奇功。他对屡犯重罪的大盗严惩不贷,但对被迫犯罪或有悔改之意的大盗小贼从宽处理,或者让其取保释放,或者让罪犯们互相作保,或者赏给其户口,让这些人改恶从善,安居乐业。由此,在黄州民间建立了崇高的威信。任同知期间,黄州曾经几次发生灾荒,于成龙节衣缩食,甚至卖掉骡马,将节约出来的俸银赈济灾民。另外也广泛劝募,号召民间富户捐钱捐米。在发放粮米时,于成龙严格把关,妥善处理,保障把粮米发放到真正需要的贫民手中。另外也走村串巷,挨户调查,不让一家一户有人饿死。他自己在贫困时,则以糠粥充饥,在当时传为美谈。因为于成龙是声誉鹊起的廉吏能吏,在任同知期间,也经常被调到邻近地区代理州县公务以及捕盗公务。
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十八岁的于成龙被湖广巡抚张朝珍和湖广总督蔡毓荣举为“卓异”,赴京“入觐”后,很快被调往武昌,“暑理”武昌知府。过了不久,吏部下了调令,升于成龙为福建省建宁府知府。又过了不久,于成龙负责建造的军用浮桥被洪水冲垮,被朝廷革职问罪。很快,又因为黄州爆发了“东山叛乱”,于成龙临危受命,被派往黄州。他采取灵活的招抚手法,很快就瓦解了叛军。又利用自己在黄州的崇高威信,孤身深入敌军山寨,劝谕叛乱首领刘君孚归降。随后又组织民间武装,剿灭不肯归降的叛乱余部,斩杀了叛乱首领黄金龙。因功被朝廷复职,任命为黄州知府。康熙十三年(1674年)冬,黄州第二次“东山叛乱”爆发,于成龙组织百余名官军,招募动员了五六千名民间义勇,主动出击,英勇奋战,最后以少胜多,再次平息了黄州的较大规模叛乱,立下了军功。另外,因为于成龙能够妥善安置归降人员,附近河南、安徽等省的叛军也主动向于成龙投降。任黄州知府期间,于成龙的母亲李氏在家乡去世,于成龙请求辞官守孝,但没有得到批准。
康熙十六年(1677年),于成龙在黄州任职期满,调任湖广下江防道,驻扎在蕲州,仍属黄州地面。此官职管理长江防务,于成龙任职时间不长,没有特别的事迹。但是,因为在黄州的军功,于成龙已经名满天下,各地官员经常来信请教军务,于成龙撰文回复,全面论述了自己对平息“三藩之乱”的看法和用兵之道。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任福建按察使。因为离任交接手续复杂,直到次年春季才到福建上任。离开黄州时,于成龙买了一堆萝卜放在船头,作为沿路的口粮,在当时也传为美谈。
康熙十八年(1679年),六十三岁的于成龙正式到福建上任。在任按察使的几个月时间里,于成龙冒着风险,平反了数千名百姓的冤案,又给监狱犯人增加了口粮和医药,全面整顿福建的官场秩序,提高政府部门的办公效率。战争期间,福建大军云集,军营里掳掠现象严重,于成龙捐出自己的俸银,又向官员富商募捐,从军营里赎买回几百名良民子女,送他们回家与亲人团聚。这样,于成龙虽然只任职几个月,但还是被福建巡抚吴兴祚和福建总督姚启圣举为“卓异”。
一生三次被举为“卓异”,这在清代官场上是非常罕见的。
康熙十八年(1679年)十月,于成龙升任福建布政使,主管一省财政。平时经手银钱上百万,有无数次发财的机会;港口外商经常会按惯例重金行贿,或者变相行贿,于成龙都一尘不染,坚守住了清廉风范。他生活俭朴,后衙简陋得让过往大官权贵咋舌不已。八旗官兵仗着特权,违规征召铡草民夫,引起了福建官员和百姓的反感,大乱一触即发。于成龙上书康亲王,为民请命,最终说服了康亲王,平息了事件。
康熙十九年(1680年)三月,六十四岁的于成龙被破格提拔为直隶巡抚,于当年六月到任。他全面整顿直隶的官场风气,同时也大力改良民间风气,发布了一系列革新措施。又屡次向朝廷进言,改革不合理的官吏管理制度,保护、举荐了一批优秀基层官员。面对宣府一带的灾荒,于成龙打破成规,先行开仓放粮,再向朝廷请示汇报,挽救了一批贫苦百姓的性命。到北方任职后,离家乡较近,亲朋故旧纷纷来访,请托办事,于成龙顶住了压力,坚持了原则。他与康熙皇帝两次见面交谈,受到了康熙皇帝隆重的表扬,也得到了丰厚的赏赐,被誉为“今时清官第一”。
康熙二十年(1681年)年底,六十五岁的于成龙向皇帝请假,要求回乡葬母,其实已有退休之意。康熙皇帝准假三个月,要求于成龙期满后继续任职。紧接着,康熙皇帝连下两道诏书,任命于成龙为两江总督,并兼任兵部尚书,把于成龙树立为吏治革新的典型人物。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三月,于成龙回到故乡永宁,安葬去世数年的母亲,并与亲人们短暂团聚了三个月,之后就永远离开了故乡。他在两江地区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整顿,兴利除弊,很快就取得了成效,史书称为“政化大行”。但是,清廉的于成龙也因此得罪了一大批“势家”,受到这些人的攻击陷害。这些人联合起来,由副都御史马世济出面,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十月上疏参劾于成龙。他们说于成龙虽然有清廉的美名,但年迈昏庸,被中军副将田万侯蒙蔽利用,做了很多错事。又指责于成龙使用恶毒语言辱骂下属官员,让身边人伺机取利。面对政敌的攻击,于成龙没有为自己辩解,也没有反戈一击,而是谦虚谨慎地引咎自责,多次请求退休。康熙皇帝虽心存疑虑,但仍出面保护了于成龙,只给了他降五级留任的处分。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十八日,积劳成疾、忧郁过度的于成龙含恨去世,享年六十八岁。治丧时,下属官员发现于成龙一贫如洗,连办丧事的银钱都没有。江宁城(今南京)的百姓们也纷纷到总督署悼念参观,还采取了“罢市”“巷哭”等方式悼念,还有百姓在家里供奉于成龙的牌位。当年冬天,康熙皇帝南巡到江宁,实地调查了于成龙的政绩和清廉风范,消除了对于成龙的疑虑,宣布撤销对于成龙的处分,隆重表彰、纪念于成龙,下诏评价于成龙为“天下廉吏第一”。
于成龙去世多年以后,江宁等任所的百姓仍然在纪念于成龙,康熙皇帝也对于成龙念念不忘,多次表彰。于成龙,因此成为康熙盛世的廉吏典范,名垂青史。
于成龙个人生活极其俭朴,平生的物质享受只有每晚的一壶劣质烧酒,文化生活基本上就是读书吟诗,精神方面的追求则是行善积德升天堂。在为官从政方面,于成龙能力过人,善于处置各种复杂公务,能够胜任不同类型的工作,也具备一定的官场智慧。他又有难得的担当精神,敢于冒着风险破格办事,因此屡建奇功。另外,于成龙也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典型,对待同僚、下属、百姓,有一种包容和爱护的精神。特别是在任巡抚总督之后,为朝廷举荐了一大批优秀的基层官员,为清朝的吏治建设做出了贡献。
在历代的清官廉吏中,于成龙是非常特殊的一个人,值得后人研究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