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我早半个小时出门,不然我一定、肯定迟到!
我万万没想到这个国家美术馆竟然是从前市政厅和前最高法院大楼改建而成的。绕了好几圈,问了几个人后,才看到石枫已经站在美术馆的大门口等我。
“我正担心你不懂会不会来这美术馆。”石枫边说边推开美术馆的玻璃大门。
美术馆的殿堂十分的典雅、宽敞,两旁是旧时的英式建筑,左边是撑起一排圆柱的大会堂,右边像是两层贴着玻璃窗户的办公楼,而贯穿这两幢建筑的是两道无遮顶的石桥。殿堂的中央有一根白色像树枝又似手掌的支柱从下至上地连接着白色大理石地板和由两层玻璃组成的天窗。我凝视着天窗里的流水,因阳光的照射下,亮闪闪地滑动着。
“不错吧?”石枫在我身后突然冒出一句话。
“嗯。”我依然呆望着天窗。
“待会签完约后,我带你去看我们的表演场地。”
和我们签约的负责人是位中年妇女,石枫似乎和她很熟络。他们边闲聊,边把合约签完。石枫介绍我们认识,她的名字叫陈芝华,是石枫的旧同学。
陈芝华领着我们去了一间展览厅。四面墙都挂了些水彩画,我细看之下,才发现所画的都是旧时新加坡的风景,如新加坡河、政府大厦、维多利亚歌剧院等,但那些画家的名字是我从没见过的。
“到时,你们会在这里朗诵诗歌还是办个座谈会?”陈芝华问。
“应该都有。还有我们将会呈现印度传统舞蹈,所以空间要大一些。”
“这已是我们所能腾出的最大的展览厅了。”陈芝华的高跟鞋踩在大理石板上发出‘噔、噔’的响声。
“我让编舞的来视察一下,你们几时能让我们开始彩排?”
“随时,只要在晚上七点后,等美术馆对外关闭,就能彩排,但你必须早一个星期通知我,我好安排些人监督你们。”
“监督?”石枫稍微把尾音拉高。
“当然!这里的艺术品价值连城,弄坏的话,你叫你的儿孙和你一起在这里免费打工!”
“儿孙是叫不动的,他们没来拖累我就很好了。”石枫无奈地勾出一个微笑。
“岱宗快毕业了吧?”
“就今年。”
“你快上岸了!”陈芝华拍了一下石枫的肩膀,再小心翼翼地问:“你还和青慈联络吗?”
“没。她哪里会和我联络?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的脾气?”石枫把声音压低,并轻瞄了我一眼。
我见他们在谈着私事,便识趣地走开,假装在欣赏墙上的水彩画,但又好管闲事地竖起了耳朵。
“她没联络岱宗?”陈芝华又问。
“我不知道,他住在宿舍,我都难得见到他。况且,就算在一起聊天,也不会聊起她。”
“我最近收到她的一通简讯。”陈芝华拿起手机,用手滑动着屏幕,再将手机凑近石枫面前。
石枫低头看了一会,再细声问道:“她还好吗?”
“我也不晓得,这么久了才收到她的一通简讯。”
“也不是很久,不过是五年又三个月。”虽然石枫只说了短短的一句话,但我却听出他音调已经异乎寻常。
“你...…”陈芝华皱了皱眉头,又关心地问:“你还想着她?”
“不想。没什么可想的。”
我从石枫那副表情,敢断定他正说着违心的话。
“那就好,”陈芝华把目光移向我,正好逮着我在偷看他们,便对着我说:“不好意思,白小姐,我们闲聊了几句,把你给耽搁了。”
我客气地摇了摇头,并虚伪地说:“没关系,正好让我有机会鉴赏这里的名画。”
“等彩排时,如果你喜欢的话,叫石枫带你四处参观一下,他对这些画倒是有些研究。”陈芝华说完,即撞了一下石枫的手肘。
石枫望着我,眼眸已经恢复平时淡定的神采:“她不会对这堆东西感兴趣的。如果不是为了工作,她才不会踏进这个美术馆。”
真是见鬼了!这个可恶的石枫竟在别人面前贬低我!对那几幅画有研究就很了不起吗?但我还是很有涵养地对陈芝华笑了笑,再阴森森地睨视着石枫,让他知道他已经得罪了我。
“那,你再通知我彩排的时间,我得走了,还得赶一份报告。”陈芝华对着石枫说。
待陈芝华走后,我以为工作就此结束,提起搁在墙边的公事包,跟石枫说声‘拜拜’,准备离去。
“你不是应该一天工作四小时吗?”石枫看了看腕表,继续道:“现在才七点,你还欠我两个钟。”
我扁了下嘴,心想昨天还赞他是体贴下属的上司,今天这么快就变另一副嘴脸:“那,你认为我还需要在这里绕多几圈?”
他没听出我的话中刺:“我需要和你商讨表演事项和诗歌比赛。”
没办法!拿人钱财只好与人消灾!我无可奈何地从公事包取出笔记本,再坐在一张巨型的石凳上,准备做笔录。但,石枫却走到我面前,一手合上了我的笔记本:“我们不在这里做,待会有人会来关门。走,我们边吃边做。”
边吃边做?这美术馆还有吃饭的地方?
我随着石枫拐了几个弯,进了电梯,升上了五楼,来到一个有两层楼的Aura餐馆。我站在餐馆的大门外,见它里头一片的昏暗、浪漫,感觉它的食物也一定价钱不菲,不禁问石枫:“这顿你请?”
他反问道:“不然你请?”
我朝他露齿而笑,摆出一副开心的模样。他也笑看了我一眼,再用英语和站在门外的服务生谈了几句。
服务生领了我们来到一个两人餐桌,还细心地为我打开餐巾,再把菜单送到我面前。我低头看着菜单,踌躇着该点些什么,如果点得太贵的话,万一他记恨在心,以后肯定在工作上为难我。但,这里最便宜的意大利面也要二十块钱。
就在我犹豫间,石枫问:“你吃海鲜吗?这里的鳕鱼和焗龙虾不错。”
鳕鱼和焗龙虾?我低头迅速地查看了一下菜单,鳕鱼三十五元,龙虾四十元。我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敢表态。
“你不吃海鲜?”
“吃!”我立刻抬头回答。
他继续用询问的眼神看着我。
“那,就焗龙虾好了。”我接着说,反正都是贵货,就挑个比较贵的吧。
石枫向身边的服务生交代了一声,然后又对我说:“这个餐馆有两层楼,楼上是个酒廊,可以鸟瞰新加坡市中心的景色,也能看到大海。待会,你可以上去看看。”
“好的。”这回我回答得十分的顺从。
“刚才我把你加入了我们诗社的群聊。你明天发个简讯给部门主管,跟他们要一份表演者的名单和节目表。”
“好。然后,我再去联络这些诗人,安排彩排的时间?”我问。
“嗯!你还得向他们索取他们所要朗读的诗歌,然后交给芝华,她需要审查。”
“好,我会的。”
“你放心!他们都是好相处的人,不会为难你。”
他似乎挺好心,还会担心那些诗人会不会来为难我。他又交代了工作上的一些事,我把它们一一记录下来。
“陈芝华是你的同学?你们都是中文系的?”我记录完毕,又开始好管闲事。
“芝华是历史系,我是工程系。我们在中学时就已经认识了。”
我吃惊地盯着他,想从他身上瞧出工程师的蛛丝马迹。他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便解释道:“我大学毕业后,做了三年的工程师,发现自己最爱的还是文字,便辞工做了实习记者。”
“哦!你倒是多才多艺!”我随口赞道。
这时,我的焗龙虾突然摆在我的面前。
“你先吃吧。”
我盯着圆盘上那两只被摆设得别致的龙虾,伸出手来拎起其中一只,准备剥它的壳。
“不是吧?你这样吃法?”他轻蔑地一笑,眼睛在我和龙虾之间转动:“你放着,我来帮你。”
没等我回应,他已经从我的盘中取去了另一只龙虾,将它放在自己的盘上,很有技巧的在它身上割了几刀后,再取出整块肉搁在我的盘中。
“你应该是位医生,把这龙虾解剖得如此的好!”我笑着奉承他,再将龙虾肉送进嘴里。
“你跟我儿子一样,什么都用手来解决,像是吃快餐似的。”他虽在轻责我,但声调里有着浓重的笑意。
“其实,何必如此麻烦?用手还是用刀,到最后还不是吞进肚子里?”我咀嚼着口中的美味鲜肉,边吃边说。
石枫盯了我半响,眉梢一扬,毫不客气道:“你应该去上个仪容课程。”
我对他的批评并不在意:“吃东西,在于痛快!吃得那么有所顾忌,用刀用叉的,就无法享受其中的美味了。”
“那,请问我如何能将这块东西吃得更有味道?”他用刀指着盘中的牛肉,眼神里的挑衅十分的明显。
我搁下手中的刀叉,对他眨了眨满了恶意的双眼,趁他不防,双手往他的盘中肉落下。
“喂!你不是这样吧?”他吓得几乎魂魄离体,连忙丢了手中的刀叉,及时截住我的手。
我没想到他的反应竟如此的敏捷,被他握住的手一时无法抽出。
他似乎也察觉不该继续抓着我的手不放,松开我的手之际,惊魂未定道:“你是个野蛮的原始人!”
我瞪他一眼:“我只是吓一吓你,你真以为我会空手去抓那牛排?”
他似乎不信,急忙将黑胡椒酱铺在那块牛排上,以防我的突袭,还嗤笑一声:“你像是从石器时期走出来的人。”
牛排被他切割得十分整齐,那头牛总算是不枉一死。
“吃相好并不代表吃得快乐。”我盯住另一只还没被剥壳的龙虾。
他看到我的犹豫不决,故意朝我一笑:“你自己动手吧!省得你说我剥夺了你吃得快乐的时光。”
我见他一板一眼地切割着牛排,倒不好意思在他面前大快朵颐了,只好硬着头皮拿起刀叉,小心翼翼地帮龙虾解体。
在他的冷眼旁观下,我总算顺利地完成使命,正准备吞食那条巨虾时,他突然赞道:“你这原始人终于进化了!”
结果被他一惊之下,我手中的叉竟落在地上。
“看样子,你注定当个原始人!”他一笑,再对着远处的服务生打响指。
“Please give this lady another fork.”
还好他说我是lady而不是什么primitive。
我拿起新的叉子,插入龙虾肉:“别原始人、原始人的乱叫。不过,原始人是比现代人快乐得多。起码不用工作,喜欢喜欢就去打头野猪吃上一个月。”
“你去打头野猪给我看看!哪有哪样容易?我看你连抓一只鸡都难!”他盯着我的眼眸尽是浓浓的笑意,应该不是笑我笨就是笑我无能。
“当然是男人去打野猪,哪有女人去打野猪的?女人和小孩是负责吃野猪的。就像你负责赚钱,你太太和孩子就来帮你花你的血汗钱。”
我才刚说完,便见他握着刀叉的双手一僵,原先好看的酒窝消失得无影无踪,低垂的眼睑让我无法猜测他的眼神。不过,很快的,他又若无其事般地抬头给了我一句忠告:“女人还是有自己谋生的本事比较好。”
话虽如此。但,他的反应引发了我的好奇心。昨天提到他老婆时,他也是一副不自在的模样。刚才陈芝华还和他聊起一个青慈,什么五年又三个月。或许,他背着他老婆养了个小三?本来嘛!这种文人都会自以为浪漫,到处留情,哪会对一个女人专心一致?然后,现在又说女人应该养活自己的话,应该是觉得养两头家吃力了。
“你太太是吃野猪还是打野猪的?”我故意试探。当然,他的小三不用问一定是吃野猪的。
他又是一怔,用餐布把嘴一擦,答非所问:“你吃饱了?我们上去看看。”
当我随着他爬上楼梯,来到顶楼的玻璃围栏边时,一片璀璨夺目的夜景尽在眼前。我的右边是新加坡的金融中心——莱福士坊,一栋栋的摩天办公高楼几乎填满了天际线,而鱼尾狮塑像就站在高楼的近处不断地吐着海水,左边则是滨海艺术中心音乐厅,它像极两粒榴莲外壳正金光闪闪地发亮着,远处还能看到摩天观景轮在缓慢地旋转。此处,正好是新加坡的金融和艺术心脏。
“美丽吧?”他靠近了我。
“嗯!”我无法言语,感觉已经坠入脚下的灯火阑珊处。
我抬头望向远处,看到ORQ,那个我曾熬了无数夜晚的办公楼,如今依然灯火明亮,里头不知埋葬了多少位会计师的青春。
“看什么?这么入神?”石枫顺着我的目光望去。
我遥指着ORQ :“我曾在那里做工。”
“你的公司是?”
“一家法国银行。可惜和我老板闹翻了,回不去了。”我垂眉叹息。
“你想回去?”
“当然想!不过不是回同一家银行,因为那里的工不是人做的。”
“怎么说?”石枫好奇地问。
“我几乎每天都工作过凌晨十二点!就连圣诞节也在银行里度过!有次我做到凌晨三点,隐形眼镜因为眼球太干而脱落,害我像瞎子摸像似的走出了办公室。”
“为什么需要做这么长的时间?”
诗人是不会明白金融界的拼搏精神。
“因为要结账、要赶报告、还要应付无理的上司!”
“如何无理?”他好奇。
春花秋月里哪会有蛮横无理的事?
“我上厕所做大事,时间拖久了点,她竟然来敲我厕所的门!”
真是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
他尽力地克制自己,最终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别笑了!反正倒霉就是了。如果不是她的存在,我可能还好好地待在那里。她来不到一年,就赶走了三个下属,包括我!”我嗔怨道。
“看样子,她倒是个不容易相处的人。”他依旧笑着。
“何止不容易相处?她简直是衣冠禽兽!”我几乎是在低吼。
“希望你将来不会这样说我。”他眼睛里充斥着促狭的意味。
我正正经经,认认真真的对他说:“我不是随便说人坏话的人。我以前那个老板肯定没你的良善。你还舍得请我吃饭,还会搞个诗社回馈社会。那个家伙歹毒得很!不是我自贬女人,女人一过四十如果还没结婚多少心理有些变态!除了争权夺利,还天天想着如何为难年纪轻的下属,还每天躲在办公室里啃cucumber!”
我一时嘴快,把不该说的说了出来。我不晓得他明白啃cucumber的意思吗?以前我同事告诉我时,我还纯洁地听不出他的意思,以为他只是纯粹批评我老板吃cucumber把整个会计部吃到都是cucumber的味道。后来,见到他们嘻哈地笑个不停,才知道吃cucumber有别的含义。
不过,男人总是比女人脏,他不会不明白的。
果然,他尴尬地笑道:“你放心!我不吃cucumber!”
“你有老婆,还吃什么cucumber?”我没好气地白了这斯文败类一眼。
他没接下去说,盯了我几秒后,垂下了眼皮。
每次提及他老婆,就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单刀直入:“你和陈芝华说的青慈不会是你的小三吧?”
“什么小三?”他抬起眼,一副满头雾水的样子。
“刚才你不是告诉陈芝华,一个叫青慈的,已经离开了几年又几个月了。”我毫不掩饰自己窃听的行为。
“你一直站在一旁偷听?”他倒不生气。
“那里只有我们三个人、四面墙,你们站在我身边说话,回音又这么大,不是分明说给我听吗?”我说得理直气壮。
他即刻接着说:“青慈是我妻子。”
妻子?这个年头还有人称呼自己的另一半为妻子吗?不是老婆、太太地叫着?
“是你妻子的话,怎会离开了几年又几个月的?”我像在挖人伤疤。
他深吸口气,回答得直接干脆:“她另有所爱,一走了之。”
我一愣,在思考什么是一走了之,怎知嘴里已经问了出来:“什么是一走了之?”
“我们没有离婚,她没打声招呼就走掉了!”
“走去哪里?”我还傻呆呆地问。
他的眼色在昏暗的灯光下一闪一晃的。
“我哪里晓得?也不想知道。”
他语气开始显得不友善,顿时我为自己的好管闲事心生愧疚。他是我上司,而这事是他的私事。我似乎问得越界,想做出弥补。
“我说个笑话给你听。你听过‘举手不易五十余人’吗?”我还做了个举手的动作。
“举手不易五十余人?没听过。”他一怔,没想到我突然转换了话题。
“有一次,我中学里的一位印度同学竟然问老师什么是‘举手不易五十余人’?是不是有五十个人不敢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老师给她问到满头雾水,以为是自己才疏学浅没听过这句古话。结果,原来这句话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石枫不可思议地望着我,一下子把漂亮的酒窝重现在脸颊上。
我见他笑了,又再说另个笑话:“我有一位同学以为我们华人总是把跑得很快的人称为‘马当先’。”
“什么‘马当先’?”他似乎很感兴趣。
“‘一马当先’啦!他以为那个‘一’是个hyphen,他一马当先冲向终点。他姓马,名当先。”
他的酒窝已经深陷下去。
“你是读那间中学?华文怎这么差?”
“是他们的华文差,我的华文是挺好的,还在作文比赛得过奖哩!”
“你读的一定是马来学校!”他还会开始捉弄我。
我朝他一笑:“不是,不过班上的同学有很多印度人。当然,我写的那些东西是无法和你的诗词相比啦!”
他露出惊讶之色:“你看过我写的诗?”
“我上网查询了你们各个主管的资料,看了你写的诗,简直是……好到我看不懂!”
“你只会床前明月光!”
“还有,一首夜来巴掌声,不知死多少的。”
这回他并不笑了,盯着我,语气柔和:“谢谢你!你是个好心的原始人!”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竟开始有一点点喜欢他给我的这个外号。
“希望你永远保持这最原始的快乐!”他说得真心诚意。
我怔怔地望着他,想着他请我吃的两顿饭,想着他的人真的不坏。
“你少一点吟诗作词,或许会多一点快乐。”
“为什么?”
“诗人总是见到落花就想到自己几时会死,见到美好的夕阳也会感伤已近黄昏。这样庸人自扰的会快乐吗?”我想起了林黛玉的《葬花吟》和李商隐的《登乐游原》。
“你不喜欢诗词?”
“不是不喜欢,只是有比这更好的。”
“譬如?”
“《老夫子》!”我笑道:“看了包管你开开心心!”
他对我凝眸而视:“我会记住你的话,特别是你的笑话!”
第一次我为自己会说笑话感到高兴。不管是为了自娱还是娱人。我不希望见到一个深情的人眼底里的忧伤,青慈应该是伤透了他的心,让他时刻记得她离开了几年又几个月。如果我有个男朋友在我离开后,还会记得我离开他多少天,我一定会十分的感动,不论自己在哪个天涯海角都会向他飞扑过来。
注解:
Primitive -原始人
Hyphen -破折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