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观察对方行动时,许多人都会归因于这个人的“性格”,而轮到自己时则会归因于无奈的情况或原因。
本人与其观察者看法不同
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公司,迟到的人总要面对大家投去的目光,于是人们开始归因。对那个人的评价也会很糟糕,“那个人真是磨蹭啊”、“肯定是晚上玩得太晚了”。看到某人迟到,周围的人将其原因当做其性格,也就是易归因于固定性要因。不过自己迟到时,会归因于“电车晚点了”、“早上突然有急事”等无奈之事上,也就是归因于变动性要因。心理学家尼斯贝特将这种归因倾向称为行为人——观察者归因偏倚。因为这种偏倚,相同的事在本人与周围人身上,看法与解决方法几乎是截然相反的,意见与对未来的预测的不同随之而生。
尼斯贝特希望,学生将大学财政性志愿者聚会的负责工作当做志愿者工作来做。此时,部分学生答应,部分学生拒绝。此后,他再次拜托同样的学生,希望他们下次成为社会福利活动的志愿者。在此实验中,还有观察这些学生的受试者存在,使其推测这些学生在两次受委托时是接受还是拒绝。实验比较当事人的承诺和观察者的预测。
结果是,观察者抬高第1次与第2次的关联进行推测。也就是说,观察者认为,第1次说OK的人是有志愿者精神的人,第2次当然也会说OK。另一方面,第1次答应的人因为种种原因而答应,第2次不一定会答应。观察者与行为人之间的看法的不同就此产生。人在思考他人行为时,归因于“这个人的性格”,认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有给他人扣帽子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