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现实·真实——伪现实主义批判之一
引言:谁剽窃了谁?
先从一场小误会说起。大约三年前(2005年)的春天,天涯社区出现一个帖子:《李锐剽窃刘继明吗?!》,宣称李的《扁担》(首发于《天涯》2005年多有雷同,疑有“剽窃”之嫌。
此言一出,引来一阵不小的骚动。
很快又有人指出:这两部小说应该都是根据前两年的一个新闻写的。紧接着,李锐发帖证实了这一点:“《扁担》的故事梗概并非是我虚构的……这件事曾经在媒体上广为流传,我是在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看到这个故事的。”
刘继明在答记者问时也承认:“的确如他(李锐)说的那样,这两篇小说都是根据一则新闻创作的,不存在所谓剽窃的问题。”
原来,造成这场所谓“剽窃”事故的原因只是题材的不慎“撞车”而已。如果非要以“剽窃”论,那么,两位作家也仅是不约而同慧眼独具地剽窃了“生活”。
一场以“剽窃”为噱头的口水之争就此匆匆结束。
始料不及的是,当年导致李、刘不幸撞车的“非虚构”、“新闻创作”,如今已然大行其道。在底层关怀、打工文学、主旋律写作等各种炫目的标识下,作家们似乎十分乐于充当记者的记者,将时事新闻直接运用到文学作品中,好像根据一种“事实”,就能表现出一种“现实”,某些作品更是刻意贴着“真实”的标签,上演着一部部俗事演义、长篇小品,或创意写真集,非要让你相信它出身好,来路正,有质量保证,绝非胡编乱造的“三无”产品。可是,统观一下这些“3TJ”牌回锅肉,就会发现,越是强调原材料的真实可靠,这些反而越流于粗制滥造,贴近实际的结果是隔膜了实际,贴近生活的结果是游离了生活,贴近人民的结果是歪曲了人民,在这样一种状态下进行的文学操作,也越来越远离了文学。
实际·纪实·虚假的事实
引发李、刘小说“剽窃”嫌疑的那桩新闻/事实,由于媒体的反复报道,实已广为人知。随着记者多方位、多角度的调查、跟进,人们不仅可以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还可以透过摄像机的镜头,亲眼目睹当事人的真实面貌,亲耳听到他的陈述,他的一个眼神、一声哽咽或者一时沉默,都可能让人大为触动,让人心系真相,流露真情。在这种前提下读小说,显然没办法让感情降至零度,同时也必定会有所比较:如果作品仅是变相的新闻报道,甚或还不如新闻报道有深度,这样的“文学”还有没有产生的必要?
也是在那场争执中,李锐郑重指出:“以真实的事情为材料,或者因为一个报道的激发而写出一篇小说,甚至同样的一个题材被不同作家反复运用来写作,这不是我发明的,也并非自今日始。”
不错,社会新闻不是不可用于创作,像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司汤达的《红与黑》、海明威《老人与海》,都是很好的例子,但是,它们又无不超越了“事实”,拥有了自足的强磁场。故而,问题的关键不是材料的取向,而是在如今这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里,如何使已经过度新闻化甚至娱乐化的“共享资源”进入文学,如何将其充分文学化?
对于《扁担》,李锐曾有如下说法:“一个进城打工的农民受伤后被老板抛弃,最后自己千辛万苦爬回了老家。……因为故事大家都已经知道,所以,我的《扁担》要写的不是一个伤残的农民工如何回家的,我要写的是一个人的死而复生,要写的是一个人自己为自己的‘创世纪’。”
“死而复生——创世纪”,这是何等神圣的事业?但是,待读过《扁担》之后,却发现作者不外是绕着“事实”拉磨,只将主人公的爬行工具置换成“扁担”,以向其所谓的“农具系列”靠近,而其所辩称的宏大主题,不过是白日里痴梦,高天上流云。至于刘继明的《回家的路究竟有多远》,除了把故事的结局改造得更加荒诞(主人公坐错了火车,又返回了事发地),更是对事实的重笔“临摹”,作者所做的,无非是借助于化而已。结果,我们看到的不过是两场精心策划的模仿秀,它们假姓托名,把本来的真实矫饰得造作虚假;它们弄真成假,把生活的“事实”涂抹得面目全非,让人很难忘却真假之辨,融入其中。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越是言之凿凿越是无法触动我们的心灵?为什么越是众口一词越是让我们觉得其中有诈?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创作臻至化境,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作品独一无二,既不模仿别人,别人也模仿不了。然而,当下的文学创作却难让人称道。对“事实”的迷恋似乎让作家忘记了他们的职能是“虚构”,单纯的“记录”姿态似乎让他们忘记了自己是作家,他们懒得去接触、思考生活,也懒得去想象、重构生活,生活让记者去体验,功课让记者去做,记录也让记者代笔,好像记者都是傻呵呵的小书僮,作家先生们只要蹲在书斋里,扒拉一点二手的新闻材料,就可以凑成一堆漂亮的“文学”。
环顾一下当下文坛,这种依据新闻事实的写作几乎已蔚然成风,即使如贾平凹这样纵横文坛若许年的老牌作家也莫能例外,其最新推出的长篇小说《高兴》(首发于《当代》2007年就是受凤凰卫视上一则‘农民工千里背尸还乡’新闻的启发改造而成的,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来看待社会新闻总是少不了的。”
贾先生所言的“农民工千里背尸回家”确曾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其时最具影响的当属《南方周末》所作的报道,该报用包括头版在内的两个版面、万余字篇幅,目的在于“力图还原事件的全过程,以呈现背尸行动背后的行为逻辑和行为环境”,该报道不仅呈现了前因,也追踪了后果,不仅引人注目,而且令人揪心。(张立、朝格图:《民工千里背尸返乡调查》,《南方周末》2005年1月13日。)这件“不可思议的真人真事”也被张扬搬上银幕,成了赵本山主演的一部“贺岁”的“喜剧片”《叶落归根》。编导张扬说,没错,他的电影剧本即源自《南方周末》的报道。至于有没有取得“用黑色幽默来描述一种悲凉”的效果,且另当别论,反正它取得了不错的票房业绩。可见,这件事本身不但具备新闻、社会价值,而且具备娱乐、商业价值,哪怕只是老老实实地“还原”出来,也比一些挖空心思的“艺术”高明。
问题就在于,这种已经过度新闻化/娱乐化的“共享资源”,如何进入文学,如何充分文学化?我们看到,在贾平凹的《高兴》中,一个民工的意外死亡,另一个民工背尸回乡,不仅这条主线与“事实”吻合,连同人物搭配(两个民工),死亡原因(突发脑溢血)、背尸时采取的措施(将死者扮成醉鬼),甚至露馅的地点(火车站)等等,也都十分忠于“事实”。有意思的是,前不久还看到一部中篇小说,竟也照葫芦画瓢重写了这个故事,可见作家们多么的贴近实际,多么的“实事求是”。可是读着这种“源于事实、等同事实”的小说,却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虚假,“背尸回乡”这种传奇、异事在世上发生一次就够了,当它,还能提起阅读的兴趣吗?当你碰到的总是那种移花接木的“事实”,怎么可能对作品产生由衷的信任?我的疑问是:究竟是贾平凹跟新闻报道追尾了,还是刘高兴跟赵本山追尾了,究竟是他们连环追尾了,还是全都撞上了坚硬的“事实”?
贴近实际,不是照搬实际,那样只会被实际压住手脚。新闻/事实当然不是碰不得,关键是如何在文本中经营这些已经凝固于昨日的新闻/事实,怎样将其化为己有,怎样让它死而复生。是原封不动地拿来肢解、修饰、拼贴,还是把它熔炼得遂心遂意,如羚羊挂角,如大象无形?在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谁还稀罕通过小说来汲取“真实”的信息?小说至少得要读者认同这一点:要么在实际生活中,要么在精神世界中,你的杜撰皆有发生或存在的可能。小说本就是一种虚构的艺术,它的强项就是无中生有,它的职责是传达不止一种的可能性,不是给出唯一的答案,更不是盖棺论定,把事实/经验盛殓成一具枯槁的僵尸。假如只是跟在生活的屁股后面,跟在材料的屁股后面,只是复制某些毫无生命力的“事实”,真不知这样的小说是化腐朽为神奇呢,还是化神奇为腐朽?
小说就是小说——特别是现代小说,它不应仅只停留在社会记录的层面,不应只是一种滞后的、繁复化的新闻,而是应该自觉地和新闻报道区别开来,开辟新闻所未及、难及的艺术空间,否则怎称得上“创作”?这浅显的道理大家都懂,可是仍有人往死者嘴里灌酒,好像连上帝也被蒙混了。殊不知,死相终是死相,无论怎样去化妆,遗容还是遗容。
过多的新闻元素——尤其是那种众所周知的新闻,让小说流于陈腐、平俗;过多的事实元素——特别是那种广为传播的事实,又搅扰了小说的自性和纯度。文学就这样被埋葬在新闻/事实的废墟中,只剩下一些材料的碎片和残骸。小说的指向应该是不可预期的,它的旅途应该充满变数,它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它需要的只是你的体味、参与,让你有所发现,有所惊觉。如果能给死者以尊严,恐怕先要走到“事实”的背面,找到他的灵魂,如此,才可能驱除虚假的魅影,照见生者的路。
什么时候,我们能够一觉醒来,发现一座曲径分岔的花园?
生活·故事·虚伪的现实
所谓“文以载道”,中国文人素来以看重文学的实用功能,不单要用它反映现实,还要用它干预生活。所以,政治家把文艺看成整个革命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当成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的武器;文学家则把它看成匕首、投枪,认为写作是为了“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鲁迅:《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鲁迅全集》,要么不够革命(实用),所以我们看到尽是一些伪装的“现实”,及一些虚张声势的“革命”。这种文风在《暴风骤雨》、《创业史》、《金光大道》等红色经典中大显神通,衍至当下,仍有相当数量的作品还在孵化那臭烘烘的毛蛋。当年李锐、刘继明们写农民工时,所谓“底层叙事”、“打工文学”尚未形成气候,而今贾平凹携其新作出场时,“底层写作”俨然已成潮流,好像“底层”是一座金矿,只要你肯“对农村与农民的问题保持长久的关注”(丁扬:《贾平凹:关注农村与农民是必然》,《中华读书报》2007年11月21日。),不愁淘不到闪闪发光的东西。然而,对于那些悬挂着替天行道大旗的“大写的文学”,很有必要十分崇敬地怀疑一下:它们重建的“水泊梁山”如果也算一种现实,那么,是哪儿的现实,谁的现实?
有人曾抱怨中国文学偏擅乡村叙事,写来写去的大都是“村里的事”。没办法,我们本就在村里生活,不写“村里的事”写什么呢?而今建设新农村、关注底层、为弱者立言又分外时髦起来,作家们更是当仁不让,村里的事、农民的事愈发层出不穷,为我们提供了一份又一份完美答卷。然而这样的答卷见多了,我们对农村的印象反倒越来越模糊,对农民的认识反倒越来越迟钝,对“底层”的理解反倒越来越悲凉,越是那些很乡土很底层的小说,越是觉得云雾重重,晦暝莫测。读着那些“村里的事”,禁不住诚惶诚恐:这是“村里”的事?是哪门子村里的事?我们看到的只是文字的乡村,只是文字的底层,它们所贴近的“现实”,并不是活生生的现实,而是一种想当然的现实——虚伪的现实。
以某些标称“新乡土”、“新现实主义”的小说为例,我们看到的镜像不外乎两种:一是把贫穷落后等同于“苦难”,把辛酸无奈等同于“悲悯”,是为苦难悲悯;一是用滑稽戏谑替代幸福甜美,用皆大欢喜表示积极向上,是为嬉笑温情。悲天悯人派带领大家脱贫致富,乐观潇洒派领着大家说群口相声,或是逼你哭,或是逗你玩,所谓“底层叙事”耍的就是这么两板斧。如果说前者还算得上触及到了“现实”,像迟子建的《世界上所有的夜晚》(迟子建:《世界上所有的夜晚》,首发于《钟山》2005年第3期。),尽管也用冰柜装殓了一具死尸,至少那也是为了痛陈一种凝滞的死难,表达一种推己及人的悲哀;那么,后者干脆就是杀猪匠跳大神,只顾闭着眼睛挥刀乱舞,全然不管砍到的是人是鬼——这一点以刘震云做得最为疯狂,“农民工”只是一块金字招牌,它名义上属于刘跃进,所有权却属于刘震云,所以,刘作家可以用它做砧板,也可以拿它当法器,“我”是刘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什么事,只要好玩,逗乐,有利于“刘氏幽默”,怎么着都好说。由是,这世上出了一部奇书——《我是刘跃进》(长江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我们也看到“农民工”刘跃进穿梭于黑道白道之间,穿梭于骗局与黑幕之间,也穿梭于煽情与矫情之间,就像泥鳅厮混在烂泥里,消弭了它的本来面目——其实它就没什么“本来面目”。
《我是刘跃进》之所以评为2007年度最佳小说,不是因为它写了农民工,而是因为它“以说书人的方式说贼的故事”,刘震云在获奖感言中也说:“这次主流评论家的再次肯定对我是件大事,他们是真的看懂了。”作家写的是贼故事,“主流评论家”一致看好的也是贼故事,你偏要往农民工身上扯,可见是真没看懂。所以,农民工刘跃进只是说书人刘震云借以插科打诨的痒痒挠,不管你痒不痒,随时都可以挠你两下。因此,会看的评论家看到了“羊吃狼的故事”,会为“刘震云式的幽默”“转念一想”再“扑哧”一笑;不会看的评论家则认为作者与他写的生活隔膜了“不是一层,而是至少三层”——“他基本上是通过随意的想象来编造故事,通过强化娱乐要素来吸引读者。”(李建军:《长篇制作:拔根状态下的危险游戏》,《中国青年报》2008年1月8日。)说这番话的是李建军,很不幸,我也赞同他的见解,属于没看懂、没被要素吸引的读者。我要在烂泥里寻找刘跃进,却不知刘震云只是在讲一个“拧巴了”的故事,他不在乎这故事是村里的事还是城里的事,他要的只是一个鸡飞狗跳、鸡零狗碎的贼故事。把《我是刘跃进》读作“底层叙事”真的是高看了它,或许说书人就要幽你一默,它与农民工无关,与生活无关,说到底,这个贼故事只跟评论家的“肯定”和你的钱包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