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在坚硬的小路上走着。
他现在已经知道自己还没死,多亏了肚子饥饿的鸣叫声让他确认了这点,而对于身处何地依然没有头绪。下意识的顺着路向前走,期望遇到什么人。
一路上除了原野还是原野,没有一个行人也没看到城镇。脚下的小路似乎永远向前延伸没有尽头。走了还不到一个钟头,九十二已出了一身虚汗,气息也不顺畅。半路捡来一条树枝当做拐杖,现在握住树枝的手也发着抖。
常年的颓废生活,不规律的作息时间和欠缺营养的饮食摧毁了他的健康。明媚的阳光都让他感到难受,本来已经透支的体力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他实在是走不动了,身体各处都在发出警报,这样下去很危险。路边找了块石头上坐下,把兜帽尽可能的拉低,大口喘着气,开始胡思乱想。
这到底是哪里的乡下?半天了也没见一辆汽车路过。就算是偏远地区没有汽车总得有马车吧?下意识的摸着腰带,常用的卡牌都在。九十二拿出几张,看着插画以此振作精神。不知过了多久,风中传来踢嗒踢嗒的声音,抬头看向来路,一辆货运马车正慢悠悠的驶过来。十二心中暗叫幸运,收好卡牌,颤颤悠悠的站起身,立在路旁等待着。
等马车近了,他看到驾车的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大叔,一脸大胡子,穿着简单的麻布衣服,脚穿兽皮靴子,头上戴着一顶草帽,简直就像游戏中走出来的NPC!现在这些怎样都好,好不容易看到人了,他心中稍稍兴奋。
赶车人也看到了路边的年轻人,正用充满狐疑的眼神打量着他。九十二有些紧张,在马车停也不停的经过身边的瞬间,他甚至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不对!现在可不是犹豫的时候!他赶紧追上去,开口喊道:“请……等一下,麻烦啦。”还好马车终于停住,赶车人转过了头。
把马车停下,吉姆转过头盯着路边的年轻人。虽然这附近没有强盗的情报,但是一个身着奇异服装的陌生脸孔还是让他十分警惕,特别是这种在这国家十分少见的脸孔和发色。“你好,旅行者。有什么事吗?”吉姆摘下草帽,问道。
这是一种从来没听过的语言,听起来像是欧洲某种语言,但分辨不出哪个语种。九十二试着用不伦不类的英语同吉姆进行交流,大叔一脸茫然,看来不是英语——不过自己那点口语能力也就是应试教育的水平,也不敢完全否认。最后他只好用形体动作向大叔传达自己的意思,这是什么地方啦,有没有长途车啦,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载自己一程等等。
吉姆目瞪口呆的看着对方打完一套“武当长拳”,还是不明白他要说什么。青年人着急的向前走了几步结果不慎摔倒,弄了个灰头土脸,半天爬不起来。吉姆看着这个皮包骨头的小伙子,心想这孩子似乎不是恶人,不过有些智障。叹了口气,冲青年点了点头,让他上了车,顺便拿出一块黑面包递给他。
九十二接过这黑硬的可疑物体,随机明白是食物,饥饿的肚子哪里还管什么味道好不好,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心中满是感激。看着年轻人狼狈的样子,吉姆产生了对方说不定是难民的想法。战争已经结束了两年了,没想到还有无家可归的人。
吉姆是个旅行商人,干这一行很多年了。车子上载着多种商品,主要是居家用品和农耕道具。十二好不容才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发现车上还有帆布盖着的数个大木桶,随着马车的摇晃,里面发出液体碰撞的声音。
“你很幸运啊年轻人,这附近没有什么狼。”大叔笑着说道,“不过啊,比起野兽还是更要小心歹人哦。山贼团、强盗团、佣兵团什么的比四脚畜生可怕多了。不过你这样子看起来也么什么钱——”说着回头看了青年一眼。
看到赶车人回头,九十二尽可能露出好看的笑脸。
“而且还有点傻。”大叔转头继续赶车,“说起来我们这种旅行商人才是绝好的目标哈。不过啊,我可是练过的!当年大叔也是佣兵哦。啊,和之前说的佣兵不一样。现在的佣兵都是些战后没地方去又不愿意解散的家伙组成的,和强盗没什么两样啦。我当年那可是为国效力,后来退休了干起这行。”
“一般的两三个强盗还真不怕,看这肌肉!”吉姆说着抬起手秀着肱二头肌,回头一咧嘴,牙齿仿佛也在闪亮。
“哈......”九十二通过对方的语气和动作判断可能是在向自己表现什么,于是点点头。
“所以嘛,男人啊,就该有强健的体魄,”得到年轻人的肯定,吉姆也有些得意,“看你这身板,实在不像是农夫啊,教会学校里的读书人才像你这般瘦弱。不过那可不是咱们一般人能去的地方。”想起那些动动嘴写几个字就能赚钱的人,吉姆又有点泄气。虽然作为商人也能读写,但是能去教会里学习正规知识的多数都是贵族子弟,或者大商会的公子哥,自己这种佣兵出身的野路子商人即使付得起高昂的学费,也没那个资格。
“嗯,男人果然还需要好体魄。有把力气总也不会饿肚子啊。”仿佛给自己打气,吉姆继续说道,“而且有力的臂膀才能更好的抱女人哦!这个你懂吧?”
再次回头的大叔不但咧着更大的嘴,连眉毛都跳起来了,九十二只好又傻笑着点头。
“是吧?对吧?女人哦~谁不喜欢?梅卡思郡你可去过,‘最后一杯’酒店的玛莉可真是迷人哦~大大的胸部,细细的腰,还有那股骚劲,哎呦——”拖着长音,大叔陷入回想中。
“不过啊,要娶老婆还是本分点,只要屁股够大,有把力气就好。年轻人,结婚了吗?”
看到大叔一副关爱幼辈的表情,十二不知道怎么接,点点头又摇摇头。
“啊,看你这年纪也不容易啊。”吉姆似乎完全忘记了青年听不懂,自顾自的说着,“这附近的姑娘都大方的很哦~一会要去的村子就有不少好女人。斯塔家的四女儿待嫁啦,那丫头身材不赖,就是有点野,总是嚷嚷着要嫁个外地人离开村子,拒绝了好几个提亲的,可把他爸愁坏了,哈哈哈哈。”
可能是长途旅行太寂寞了,吉姆滔滔不绝的聊着天,九十二只能不时地“噢,啊”的点头傻笑。也多亏了大叔的开朗,十二的紧张感慢慢消退了。马车悠哉的前行,一老一少进行着各自找不到北的对话,渐渐地,明显是人类活动的景象出现在视野中。
悠闲吃草的羊群,拿着长杆的牧羊人,破旧的风车和磨坊,穿着简陋的衣服在田里工作的人们,就像是中世纪某个欧洲国家的印象越来越强烈。行了半日,九十二感觉全身的骨头都要散了的时候,马车驶进了一个小小的村庄。
这是个名叫多玛的小村庄,不到二十户人家。由于靠近休肯森林,村里人在闲暇的时间都会去采集草药或者狩猎,当旅行商人路过的时候就可是换成钱或者其他货物。
村里人热情的和吉姆打招呼,小孩子围着马车跑来跑去兴奋地叫喊。吉姆把马车停在了村中心的大树旁,卸下了车轭。九十二正想下车,一大群人围了上来,对着他指指点点,他拉低帽子缩回了马车上的角落里。
“吉姆大叔,好久不见了啊。”迎面走来一个猎户打扮的瘦高的年轻人,看年纪二十岁左右。
“哦,汉特家的小子,又长高了吧。”吉姆夸张的拍着青年的肩膀。
“咳,大叔也是,还这么精神啊~”
“就是你这身子板还有点虚,得多练点儿肌肉啊!”吉姆更用力的拍打着年轻人的后背,看到后者一个趔趄,不禁哈哈大笑。
“咳咳,大叔你可饶了我吧~~”
“哈维现在可是村里手段最好的猎人,吉姆你也别太欺负他啦。”一位老者走了过来,适时的给青年解了围。老人看起来六七十岁,背略微有点驼,头顶已经秃了,须发灰白,不过眼睛烁烁有神。“哈维,把吉姆的马牵去马棚照料一下吧。”青年忙不迭的点头,从吉姆的“魔掌”下挣脱出来,牵着马离开了。
“原来是卡罗夫村长,好久不见,身体还好吗?”
“嚯嚯,还算硬朗。嗯,有段时间没见了,有一年了吧?你都不来,村里的草药都要长蘑菇喽。”老人开玩笑的说,接着眯起的眼中精光一闪。“今天晚上还是老样子吧?”
“完全没问题。我这次带了好几桶上好的麦酒!”
“喔——太好了!吉姆的酒才能让人满足啊,其他的商人不能比。”两人互拍着肩膀哈哈笑着,就像失散多年的兄弟。
“爷爷,不要太过分!”此时,一个灵动清脆的声音响起。
九十二稍稍抬眼,循着声音望去,就像跳动的火焰,一个女孩出现在众人面前。她大概十六、七岁年纪,火红的头发扎成了马尾。上身穿一件长袖麻布衫,里面是淡青色的粗布连身裙,身材偏瘦,因为劳作的关系皮肤有点粗糙。随处可见的农妇打扮并不影响少女的美丽,反而让人有莫名的亲切感。
“啊,莉达。你磨完豆子啦”老村长神色有些慌张。
“说过多少次了,爷爷,你的身体可不能多喝酒!”少女生气的鼓起脸颊,“吉姆大叔也真是的,干嘛每次都带那么好的酒来?”
“这个......我这也是为了做生意嘛......哦,对了。”为了摆脱少女眼中的凶光,吉姆一把拉住九十二,把他拽下车。“我在路上遇到这个年轻人,饿到在路边怪可怜的。村长你看能不能帮忙安排一下。”说完连连向村长使眼色。
卡罗夫看到孙女的注意力转移到青年身上,不禁松了口气。他打量着这个穿着奇怪服装,憨憨的年轻人,看他一脸病态瘦弱的样子似乎是个难民,但是腰上的袋子十分显眼,又有点像做研究的术士,开口问道“旅行者来到多玛村有何贵干?”
“他好像听不懂这里的语言,人不错就是有点傻。”吉姆拍拍青年的肩膀。
年轻人奇怪样貌让村民们啧啧称奇,大家都围了上来。看着他苍白的脸和神经质的样子,村长点头表示理解。“莉达,把我们隔壁的那间屋子收拾一下,让这位男士先在那里休息吧。”
少女完全被眼前这个奇装异服的年轻人吸引了。他有着从来没见过的头发和眼睛,长得十分瘦弱,畏畏缩缩的样子就像刚出生窝在草堆里的小狗。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种怀念的感觉从心头升起,不禁有些发愣,听到村长喊自己的名字才回过神。
莉达拉着青年来到一间小屋,这是一间不大的房间,比九十二原来的家还要简陋,然而在村子这还算是好的了。少女里里外外的忙着打扫,并抱来被褥,最后满意的掐着腰。九十二自始至终站在一边不知所措,看着少女比划着让自己在这里休息,心中明白了她的意思,鞠躬表示感谢。少女害羞的笑着,摆摆手跑走了。而后又有不少好奇者趴在窗子上偷看,都被少女赶走。
九十二愣了一会,心想应该是村民好心收留了自己。他走到床边坐下,发现被褥并不柔软,甚至有些硬的划手。还没想清楚下一步该怎么办,房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他立刻站起身立在一旁。
原来是卡罗夫村长和吉姆进来表示慰问。老人热情的招呼年轻人坐下,说着各种听不懂的话,大意就是不用紧张安心休息之类。大叔还端来一杯麦酒,冲着青年咧嘴一笑,放在了桌子上,并做了个一饮而尽的动作。
两人走后,十二盯着那杯褐色饮料。闻起来有点像啤酒,但是泡沫很少。他明白自己酒量还是蛮差的,但是想到大叔满是期待的笑脸不喝掉似乎有些不礼貌。抱着苦涩的心态咪了一口,味道还不错,于是小口啜饮,发觉的时候杯子已经空了。
喝完麦酒,不禁长舒一口气。这时窗外传来人们的嘈杂声,带着好奇向外瞄,原来是商人大叔正在做生意。村里平常买不到的东西,就靠旅行商人路过的时候进行采购。有些村民直接用铜币模样的钱购买,也有些人用物品交换。
在人群中九十二一眼就看到那火红的头发。莉达身边站着名叫哈维的年轻人,两人有说有笑十分开心。青年拿起某样东西递给少女,少女似乎十分中意,大叔一脸坏笑的说了什么,少女竟然红了脸,身边的哈维则一个劲挠头。最后,少女吐了吐舌头逃走了,把年轻的猎人扔在了当地。看着哈维窘迫的样子,吉姆笑的更开心了。
这就是青春啊,十二酸溜溜的缩回头。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他感到有些晕眩,一头倒在了床上。
回忆今天一天的经历,心中混乱又迷惑。自己明明是晕倒在家中,却来到这种莫名其妙的地方;本来应该是傍晚,来到这里却是早上,这根本就是超出常识。而且这里的人文地貌和自己的城市完全不同,甚至和一直以来的认知都不同,这里简直就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另外一个世界?!怎么可能?那我不就像是卷入奇幻故事中一样?闭上了眼,手背贴在额头上,思考着乱七八糟的问题。酒后的晕眩感越来越强烈,加上沿途的疲劳,他不知不觉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