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并在各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短短八年的时间里,我国的改革从农村发展到城市,从生产领域发展到流通、分配领域,从微观搞活企业发展到宏观改善管理,从所有制形式、经营方式发展到政府管理机构职能和设置,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1)农村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与完善,以及调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实施,理顺了农民同集体的关系,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1986年,在农业总产值中林、牧、副、渔所占比重已达51%,工农业产品的商品率已达63.9%。农村的经济效益也普遍提高。1986年平均每个农村劳动者创造的农村社会总产值比1978年提高1.2倍,粮棉油亩产分别增长39.1%到83.3%。1986年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比1978年增长1.4倍。农业的迅速发展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2)发展了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激发了城乡经济的活力。在改革、开放、搞活政策的指引下,我国调整了所有制结构,使各种经济形式得到共同发展。到1986年,在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比重从1978年的80%降为70%,集体经济从不到20%上升到28%,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从无到有达2%。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营商业从90%降为40%,集体商业从7.4%上升到36%,个体和其他商业从2%上升到24%。城市则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发展了承包、租赁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以及一些经济单位相互参股、联合经营的形式。横向经济联合蓬勃发展,全国已出现各种经济联合体32000多个。
(3)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增强了生产经营活力。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了企业自我改造、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到1986年底,国营工业企业自筹基建投资比重已占20%以上。通过改革企业经营机制,全国56.5%的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75%的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各种承包责任制,43%的国营小型企业改为集体经营、租赁或个人承包以及其他经营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有3000多个国营工业企业实行了承包、租赁经营。
(4)对计划体制进行了初步改革,市场机制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农业方面,改革了过去对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播种面积和产量下达指令性计划的做法,全部改为指导性计划。工业方面,国家计委管理的工业生产指令性计划产品品种,由127种减少到60种。流通方面,国家统配物资由259种减少到26种,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改革了投资体制,下放了投资审批权限。对一些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以及一些企业集团则实行计划单列。
(5)改革了流通体制,使商品市场迅速发展。到1986年底,商业部直接计划管理的商品,已从1979年的188种减少到23种,企业在完成统一管理的商品生产计划以后,增产的产品也全部自销。在流通环节上,按照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和多条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的“三多一少”原则,兴建了大批贸易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饮务修理的网点大大增加,方便了人民的生活。此外,我国的生产资料市场、短期资金市场、技术市场等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6)改革了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和过于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许多主要农副产品改为议价购销或实行国家指导价。国家统一定价的品种范围由113种减少到25种。多年难以解决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问题初步解决,比价逐步趋向合理。1985年在城市放开蔬菜、肉类、禽蛋、水产品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刺激了农副产品的生产,使供应质量和数量都有了很大提高,减少了财政补贴。在工业品方面,先后调整了有关生产资料的价格,调整和放开了部分消费工业品价格,1000多种小商品价格陆续放开。这样促进了消费工业品的生产和流通,改善了产品结构和市场供应状况。
(7)对工资制度和劳动制度进行改革,开始打破“大锅饭”、“铁饭碗”。1984年以前主要是补偿性的调整工资和恢复奖励制度,扩大企业在奖金分配上的自主权。1984年改革以后,企业大部分实行奖金随经济效益浮动,一部分大中型国营企业试行了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按比例挂钩浮动的试验。1985年机关实行了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下半年将企业原有的300多种工资标准在一个地区内简化为三类产业五个工资标准。1986年在进行消化完善的同时,又进行了新的改革探索。在劳动制度的改革上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8)改革了财政、税收体制,发挥了税收的调节功能。先后实行了企业基金、利润分成、利改税和各种形式的盈亏包干等扩大企业财力的利润分配制度,还逐步提高了折旧率,从1985年起企业的折旧基金全部留归企业使用。1980年起,先后对地方财政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地方财政预算的总财力,已占国家预算的49%。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并开征了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些都有利于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功能。
(9)改革了金融体制,发展了资金市场。初步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四大专业银行为支柱的金融组织体系。此外,还建立了中国投资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交通银行等50多家信托、投资机构。同时发展了一批集体的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开始出现初级资金市场。1986年城市间融通资金达到300多亿元。经济建设资金已由财政渠道为主转为信用渠道为主。在每年投向生产、建设、流通的资金中,由财政渠道开支的已从76.6%降为31.6%。由银行渠道解决的则从23.4%上升为68.4%。
(10)进行了城市综合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增强了城市的经济功能。为了打破长期形成的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的局面,大力发展了以城市为依托,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产品、资源开发为中心的企业间和地区间的横向经济联系,城市的财权和经济管理权限有所扩大。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已达72个,中等城市政府机构改革试点城市16个,还在一些城市实行住宅商品化试点。城市已成为推动改革前进的阵地和重要力量。
(11)实行对外开放,扩大同世界各国经济技术贸易关系。从实行对外开放以来,我国先开放广东福建两省,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接着又开放了沿海14个城市和海南行政区。然后开放了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带。从南到北形成一个开放前沿地带,这对全国的搞活、开放具有重大意义。与此同时,我国在海外开办了277个合营独营企业,50多家公司经营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12)进行了科技、教育体制的改革,以及上层建筑领域的部分改革。1985年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科技、教育体制改革便提上了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