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没有想到我为离家出走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那是一个细雨蒙蒙的秋季,农民刚刚把麦子播种在能握出油水的黑土地里,我就来到了这个世界。我的两个姐姐——一个叫阿兰,一个叫阿灿。她们从学校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放下压弯了腰的书包,争着把我抱在温暖的怀里。我和阿兰阿灿一样喝着豆浆牛奶、吃着火腿香肠长大。
我住在繁华的城市里。
阿兰阿灿的父亲是一个活得有滋有味的男人。每天早上天刚亮,他就带了我出去跑步。砚川河在进入小城以后被三个绿色的橡皮大坝驯服成一个女人湖,在晨曦里懒懒地舒展了腰肢,尽情释放她的妩媚和温柔。沿着砚川河畔,我们就这样跑步,在绿柳婆娑里,在诗情画意里,看着前面这个俊朗的男人健康挺拔的身影,我陶醉在无法言说的幸福里。
有时候,我们会登上小城南边的燕子山,这是小城新开发的生态休闲园。硬化了的上山公路两旁是半人高的塔松,塔松下是紫色和绿色相间的草圃。我喜欢在登山台阶上一跳一跳的跑在这个男人的身前身后。山里的空气像十月里新酿的大麦酒一样醇香。那山坡上洋槐啊、栏杆两旁的冬青啊,翠绿的叶子上总是滚动着眼泪一样的露珠,在早晨的阳光里闪着宝石一样的光芒。
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了?在人们羡慕我幸福生活的时候,我却下决心离家出走了。
我恨那个套在我脖子上闪着银子一样光芒的项圈。
在那个热的吐舌头的黄昏,我义无返顾地离开我幸福的生活。走出繁华的街道,跨过有玉石栏杆的行人桥,穿行在城市边缘的乡村,满眼是绿的树绿的庄稼绿的池塘绿的草地……我的心胸一下子开阔起来。我感受到了自由的高贵。我为我这次伟大的决定而沾沾自喜。正当我徜徉在乡村的土路上,暗自陶醉时,我脖子上的项圈攥在了一个男人的手里。他露着黄色的大牙对我笑笑:“我正要找一个朋友的。好!你来了好!”我于是给这个正修房子男人守着工地,看着大门。我开始绝食,那是我能吃的吗?剩饭,除了剩饭还是剩饭,也太不把我当一会事了。我开始罢工,整天就是眯了眼睛睡觉,这样怠工的结果是我的屁股上挨了重重的几脚。
三个月啊,我就像一个被判了刑的劳改犯一样度日如年;我就像一个被拐卖的妇女一样被主人限制了自由。那个礼拜天的傍晚,一个女孩子带了我去逛县城。走进熟悉的大街和楼房之间,我久违了感觉油然而生。我怀念起我在这个城市里的幸福生活,趁那个女孩不注意,我撒腿就跑,回到我熟悉的家。那天晚上,我叫不开门,就睡在了门外。冰凉的水泥地面上,我却睡得很沉很香,我做梦都在笑,我终于回来了。
我又回到幸福的生活之中。
每天早上,阿兰阿灿的父亲把买来的馒头用弯如月牙的厨刀先切成片,再切成条,最后剁成小丁,然后把羊杂啊,猪下水啊、肝啊、肺啊用刀切成沫,给我做成一顿丰盛的早餐。阿兰和阿灿会把她们的面包和牛奶给我吃。
我仍然和这个高高大大的男人去跑步。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多久了?在人们羡慕我幸福生活的时候,我又一次下决心离家出走。
这次离家出走原因是我遇到了我心爱的花花。
那天早上,我遇到花花的时候,是在女人湖边的柳树下。花花穿着一袭白得耀眼的裙子。她漂亮的脸蛋和妩媚的眼睛勾走了我的心魂。我不顾和花花在一起的那个男人的呵斥和花花缠绵。花花给我的是长长的接吻,我给花花的是久久的拥抱。
从女人湖回来,我神不守舍。我的心里,我的眼里全都是花花。我离不开花花,我要花花。为了她我就是舍去我现在幸福的生活我也在所不辞。
那一天早上,当我再一次见到花花时,我就和花花私奔了。
这时候已是冬天。我膘肥体壮的身子还没有和花花缠绵够,就被花花的主人做成香喷喷的狗肉招待了同样膘肥体壮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