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集团的篮球比赛总决赛终于到来,张千城拿着门票给几个平时要好的同学,说是要好,其实也就是前后左右桌这些人吧,比如一直借给她抄作业的王佳佳,比如从初中就是同学的沈清,还有她的现任同桌,成静余,和陆思昭。
上面这几个人都是她的高中同学,相处日子久了,大家关系好,给陆思昭门票纯粹是因为这人对篮球的喜爱已经从眼睛里溢出,傻子才会看不懂这个初三的小朋友喜欢篮球这项运动吧。
陆思昭曾经在自己的课本上写过一个NBA球星的名字,不过可惜了他的那一手破字,愣是让人将布莱恩特看成了布莱思特,为此还整整将某个人笑话了一堂课。
将别人偶像的名字叫错了,张千城觉得十分对不起他,星期天上课的时候特地带了一张票,问他去不去看这场非官方民间篮球赛。
“去,只要是比赛,我都去看。”
陆思昭爽快得接过了票。
总决赛时间安排在星期六的晚上六点半。
晚饭过后也才五点半,张千城看着她妈妈在镜子前后走右360度无死角徘徊了将近半小时,期间身上的衣服换上换下不下数十套,卧室的床上全是她妈妈换上又脱下的衣服,连衣裙,套装,各式各样的衣服都有,张千城看着自己身上的运动服,忍了又忍,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一个民营企业举办的非专业性质的篮球比赛,您老人家这前前后后换多少套衣服了,您也不看看这都什么时候了,大晚上的,谁会来看您穿得什么啊。”
一听张千城嘴里“老人家”那几个字,张妈妈就做势要凶她,一边看着镜子里自己调整丝巾的系法,嘴里也没有停下,抓住机会对着孩子就是一阵“爱的教育”。
“你懂什么,这是我作为一个女人的体面。”
“我是不懂,您这磨磨蹭蹭的,跟造房子似的,往脸上抹了一层又一层,衣服试了一套又一套,我打量着你怎么也还要再配个口红配个包,配个鞋子才能出门吧。”
“答对了,姑娘。”
张妈妈总是抓住机会教育女儿,关于一个女人的脸面还有高姿态,教她为人处事时克己自律,教她在生活中的底气和底限,教她明白涉事未深的惊艳和过尽千帆的淡定,只是当时年纪太小,经历的太少,她不懂也不明白,后来才知道,无形之中妈妈教给了她作为一个女人自信与自尊,奈何,她骨子里倔强总是不合时宜的出来作妖,当然,这是后话了。
张千城最服她爸爸的就是这等人的功力,她妈逛街几个小时,她爸也会等,像现在这样坐在那里看着电视,一边打电话,一边等她妈,换成是她,早就生气了,可她爸爸却能够几十年如一日的等待。
“你快点,我爸还要上去讲两句呢。他都要等烦了。”
听到闰女点名的张爸爸立即起身表忠心,“没等烦,你慢慢试。”
一手拉着张千城往客厅走,“让你妈慢慢试吧,她从来都爱漂亮,我们一边看电视一边慢慢等吧。”
“爸,你脾气真好。”
张爸爸笑了,年轻的小姑娘只看到这样就觉得他脾气好,可是从来没有看到他发脾气把人骂哭的时候。
“你妈啊,以前嫁给我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没钱打扮,现在啊,年纪大了,打扮打扮也不是小姑娘那时候的水灵模样了,唉,是我没本事,在她最好的年纪里给不了她富足的生活。”
没有人生来就是富贵的,张爸爸年轻的时候是个暴脾气的,一点点不如意就要发狠,那时候没有钱,他只能一点点努力,岁月让他没有脾气,但骨子里多了坚韧,只是那些经历过的苦,就没必要让自己姑娘知道了,小孩子,就应该单纯一点。
张千城一家踩着点到了体育馆篮球场,张妈妈踱着黑色的高跟鞋,咚咚地看着确实挺好看,红唇卷发,大晚上的体育馆,没有哪个女人像她这样打扮,但,确实挺好看的,很多人的目光就朝着她看过去,张千城穿了一身灰色的运动服,懒洋洋地地靠在栏杆上,往前看了一眼,第一排的位置坐得满满当当的,但她,没有看到沈清,也没有看到成静余和王佳佳。
陆思昭是个狂热的NBA爱好者,不放过任何一场有的没有篮球比赛,然而实际上他喜欢的更多的是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陆思昭其实长得很好看,学校里面暗地里喜欢他的小女生也不少,不过这个人性格太跳跃了,导致别人看到他的第一眼,是跳脱的性格,是眼睛里的星辉,以致于被人忽略了他的长相。
好看的眉弓,眸子里闪耀着迷人星光,挺拔的鼻梁,薄唇微微咧着,划出一道笑容,整张脸像是看着还带了三分幼稚,却已经有了少年人的气质,混杂着天真与单纯,这样的一张脸,和张千城的单纯十分不一样,眉眼间能看出从小到大顺风顺水,所以显得单纯,有别于张千城不谙世事的懵懂。
少年人的热爱总是真诚又直白,陆思昭喜欢这样的热闹,就像他喜欢身边每个人朋友,他总是愿意帮助别人,所以,他的朋友很多,遇见的每一个人都喜欢他,就像张千城送了他一张票一样,票本身不要钱,但球场就这么大,想要看比赛的人那么多,所以显得珍贵。
你看,总有人愿意把自己拥有的和他分享。
比赛在哨声中开始,全场灯光都聚焦在场地中,周围有人轻轻坐下,挨着张千城,她知道,那人就是成静余,只是她没有提前知道的是,有个穿着白色连衣裙披着毛衣开衫的小姑娘就坐在她的隔壁,沈清的位置上。
昏暗的灯光下,她只看到成静余的手上那只黑色的表,泛起一道冷光,像是射在她的心里一样,嘀嘀嗒嗒,安静不下来。
沈清的票,最后到了林以羡的手上,成静余亲手去送的,他们俩都不喜欢篮球比赛,手里的MP3里还在循环播放着英语,两个人靠得很近,一人一只耳机,林以羡百无聊赖听着英语打发时间,成静余嗅着她的发香,空气里的那一股似有似无的从张千城身上发出的酸味,他们俩都闻不到,陆思昭也闻不到。
四个人坐在第一排,陆思昭沉迷球赛无法自拔,一边还要给通过《灌篮高手》了解篮球的张千城科普。
“看到没,这就是三分球,不过,唉,可惜没有进啊。”
“看,这人走位不行,对方很容易就把他给拦截了,我跟你说啊,这要是让我上去啊。。。”
“让你上去直接出局了。”
张千城没什么心情听陆思昭在耳边给他科普篮球知识了,右手边的两人说说笑笑,分外刺眼。
饶是没心没肺的她都感觉到了不舒服,心里默默埋怨沈清,只是可惜沈清没有手机,不然倒是能问问为什么她把票给了别人了。
“你带了可乐啊?”
陆思昭从张千城脚边那一塑料袋的东西里分辨出了可乐,立即将袋子拖到了自己身边,弯下腰从里面掏东西。
可乐有五瓶,她按着人数买的,因着陆思昭的大喊大嚷,成静余转过了头看着他们,双眸幽深清澈,转转一描眼,像一阵风扫过张千城的心口,她微微一怔,愣了愣神,又不是边上陆思昭捅了捅她的胳膊让她及时收回了视线,这个时候她怕是就要醉在那样深渊一般的眼眸里,荡漾开来了。
“张千城,帮我打开吧。”
陆思昭手里的可乐往张千城的方向递,这个时候他大概是没有留意这位临时同桌的眼神里下着刀子般的阴狠,他浑而未觉。
成静余呵呵笑了,修长的手指越过张千城,接过了陆思昭手里的可乐,瓶盖包裹在掌心里,五指微微用力,瓶盖拧开了。
陆思昭不客气的拿过了可乐,“谢谢同桌的同桌。”
成静余微微讶然,同桌的同桌,对他来说又是个新鲜词。
“那个,他是我培训班的同桌,星期天同桌。”
张千城很囧。
“嗨,我是陆思昭,张千城的星期天同桌。”
“成静余,她的同桌。”
“谢谢你帮我拧盖子,我手前两天去轮滑,刚学,摔倒的时候撑在地上,伤了。”
“恩,没事,一点小忙。”
“谢谢你啊。”陆思昭回过头又对张千城说了句,“你这位同桌也很好,还帮我拧盖子。”
“他比你好,绅士多了,哪像你,让我一个女孩子给你拧瓶盖,亏你想得出来。”
张千城不止眼神凶猛,说话的口气更是凶狠,看得陆思昭不敢反驳,明明先前这人大姐大的很,二话不说帮自己拧开了盖子,现在,这是在演林黛玉吗?
两个少年人都穿着黑色的卫衣,双手叠放在长腿上,姿态放松而慵懒,张千城看着这两位同桌,又看一眼还沉迷于耳机里的林以羡,笑了。
她的小脸蛋圆圆的,可是下巴小巧,一双大眼明亮漆黑,个子也不高,小巧玲珑,挺乖巧的一个姑娘,看了让人心生欢喜。
林以羡在张千城不知道的时候偷偷观察着这边的动静,天知道她一个学霸小话唠这样文静听英语到底是有多难。
她拽了拽成静余的衣角,将身子往他那边探了探了。隔着一个成静余,张千城终于见到了这个让她羡慕的姑娘,学习成绩好,长得又漂亮的林以羡,看吧,就连名字都比自己的要耐听和浪漫。
给自己加了不少内心戏的张千城面上维持着云淡风清,这是她在家里对着镜子练习很多次以后会遇见林以羡的表情,她想要走高冷女神范,但想不到对方走得竟然是亲民路线,文文静静的姑娘扯着一张笑脸向张千城和陆思昭打招呼,手臂大幅度挥舞,热情迷人。
梳着齐刘海的直长发的林以羡身材高挑,瘦而不柴,骨骼匀称,可能是张千城见过的最美的女孩了。
看着面前这个女生,张千城复又低头看了眼自己灰色的运动服,突然就想问问她妈妈,她的人生中有没有遇见过这样的姑娘,让自己自惭形愧。
那天晚上,天气挺好,没有风,没有云,也没有什么星星,天气还不冷,穿个外套嫌热,不穿嫌冷的季节,四个年轻人有人兴致高昂,有人打发时光,有人想要一往无前遇了坑,有人,完全是个搭头。
至少,在某人眼里,是的。
星期天下午沈清返校,公交车晃晃悠悠在学校门口的站牌下停住,沈清背着书包提着一袋子东西跨出车门看见了等在那里的张千城,那人靠着站牌拨弄手机,一双腿交叉站着,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站牌上。从下午开始张千城就在那里等着了,星期天沈清要返校,她得等着她,想要问问为什么把票给了别人。
“千城,你在这干嘛呢?”
沈清换了个手提袋子,里面满满都是零食,是她妈妈提前给她备好的,还有些水果,有点沉,拎得她手疼。
“来,帮我搭把手。”
张千城怔了几秒,接过沈清手里的袋子,是挺沉的。
两人都站在公交牌边上,被公交站牌的阴影笼罩着,没人说话。
“千城,星期六那天,我不是故意不来的,我。。。”
“你不来,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把票给了别人?”
冲口而出的话里带着不满与愤怒,而沈清却无法体会这种滋味。
“我没给别人,我给了成静余,我想着,想着。。。”
“你想了什么?你什么都没有想到,你为什么把票给他,为什么不自己来看比赛?”
“星期六比赛结束太晚了,我没有回去的公交车,而且这里离我家里也远,我爸爸妈妈会不放心的。”
“那你可以告诉我啊,我可以让我爸开车送你回去,或者你可以睡我家啊,你为什么要把票给别人,给了别人你还不告诉我。”
沈清不知道要怎么解释,张千城的质问来得莫明奇妙,没有理由,她不明白仅仅是一场比赛,面前这个人就像疯了一样的来询问她,非要逼着她说出理由,那样咄咄逼人,冷面带霜。
从她的眼里看过去的张千城,盛气凌人,即使提着那一袋零食水果,却没有她心里以为的凌乱,好像一个电视剧里的大小姐,霸道,还很神气,在她面前,自己就是一个卑微的小丫头,没什么底气,还不能有脾气。
“你为什么要把票给别人,他没票吗,要你给。”
沈清一把夺过了她手里的东西,扔在自己的脚边,她的眼眶里有泪,却硬生生忍住了,“你有钱,你可以叫你爸开车想上哪里上哪里,可比赛要到晚上九点才结束,我怎么回家啊?”
“睡我家。”
“我不要。”
俩人吵架的由头缘自张千城的心魔,缘自前一天晚上心里的酸涩,她本能的以为,如果沈清没有把票给人,那么她就不会那么早得认识林以羡,知道有这么一个连老天爷都偏心喜欢的人,而这个世界上哪里有如果啊。
她不仅遇见了林以羡,还不是很自愿的交换的手机号码,听着那个人讲了一晚上成静余初中时候的故事,听着听着,她就觉得难受。
也许,沈清把票给了成静余不是重点,令她耿耿于怀的是那个位置上面坐了林以羡。
沈清耿耿于怀的是明知她在乡下看不了比赛,却还在无端的责怪她,真正的朋友难道不应该是设身置地的为他人着想吗?
张千城不知道的是,在沈清面对她的时候感觉自己是丑小鸭一样,可当她自己面对林以羡的时候,也把自己当成了小丑,只看着别人的光鲜亮丽,内心的嫉妒让她忘形。
灰姑娘总是敏感而自卑,她尽力的表现着自己的无谓去掩饰自己的处境艰难。可每个人都渴望爱啊,友情啊,关心啊,当王子爱上盛装成就的她,为了她一掷千金,为她辗转反侧,思念成疾,她却要像迷茫的雪兔躲入漫天大雪之中,尽力去隐藏自己的影踪,因为她怕最后的结局会像童话故事里一样,王子最后还是和公主在一起了。
沈清是,张千城有时候也是,她们其实并没什么与众不同,明明是红尘中的俗人,普普通通一个人,既不特别,也不个性,却无法放弃自己成为最特别的那个愿望。
沈清拿得出手的成绩,在很多人眼里都重要,但在同样成绩好的人面前,那不过同样的努力,得到了回报罢了,没什么特殊。
在张千城的眼里,这个人优秀,是自己做不到的努力,但她有底气,所以,她不惶恐。
这对初中时不太熟络的同学,在高中的友谊只维挂了一个半月就宣告了结束。